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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東增持股票一定要先

發布時間: 2022-12-08 22:45:59

1. 關於增持股票的問題

如果是股票評級中看到增持,就是說可以適量買入的意思,比買入這一個直接進行買入的評級低一點。如果是上市發公告說有大股東股票增持股票的情況就是說大股東比較看好的股票,增加持股數量。

增持是證券業中的一句行話,顧名思義就是增加持有,也可以叫加倉。

無論是對股票、期貨、基金、其它可以上市的證券、商品等在原有的基礎上再添加買入都可以叫增持。也就是說你原有了一定的倉位,再添加買入就是增持――加倉。

如果是上市發公告說有大股東股票增持股票的情況就是說大股東比較看好的股票,增加持股數量。

大股東增持對股票一般屬於實質性利好,一般會帶動股價上漲。
其原因是:

一、最熟悉情況的應屬大股東,股東增持股票,說明對未來發展看好,一旦有發展前景,將從基本面上保障股票價格上揚。

二、從市場供求看,股東增持股票擴大了對該股票的需求,求大於供,將在市場層面推動股價上升。

2. 大股東增持是怎樣的

上市公司大股東大規模增持股票,一般選在股市低迷時期,為顯示對公司未來業績有信心,同時提振二級市場股價。但是在公司股價大幅上漲後,大股東動輒以上億元現金從二級市場購買股票,表面上看顯得有些任性。如果是上市公司發公告說有大股東股票增持股票的情況就是說大股東比較看好公司的股票,增加持股數量。大股東增持對公司股票一般屬於實質性利好,一般會帶動股價上漲。其原因是:1、最熟悉公司情況的應屬公司大股東,股東增持公司股票,說明對公司未來發展看好,公司一旦有發展前景,將從基本面上保障公司股票價格上揚。2、從市場供求看,股東增持公司股票擴大了對該股票的需求,求大於供,將在市場層面推動股價上升。不過有時候大股東增持股票短期對股價有一定支撐作用,不過由於增持的原因絕大多數是由於市場行情低迷。我們常常看到所謂大股東增持,基本屬於不得已而為之,所以利好作用極其有限,甚至會是主力刻意打壓股價的契機,絕大多數股票在大股東宣布增持後都走出先揚後抑的走勢,對這種股票我認為都沒有介入價值,尤其是大盤藍籌宣布增持,必須在一周內清倉。增持5%的股份和增持0.0005%的股份意義明顯不同。股票的好壞,還是看這家公司值不值。大股東增持就是說大股東自己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增加其持倉量。對於股份公司而言,大股東可以公開購買公司股東。對於有限公司而言,大股東可以從其他股東中購買股份。公司股東的所持有的股份是按照股東在出資時認購的為限,但是在首次認購之後,股東是可以繼續購入的,只要是通過合法的渠道增持的,並且,股東只需要按照自己所認購的股份或者是以出資為限度,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不用對公司承擔無限責任。

3. 十大流通股東全增持的股票一定長嗎

是的,一定會長。
股東減持和增持股票在市場上較為常見,由於上市公司大股東和高管對於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較為了解,如果上市公司股東或者高管特別看好公司後期的發展,並且的他們了解公司目前的時間情況,特別是經營情況,目前經營的情況好壞,通過目前公司的訂單量和其他公司的業務來往能夠明顯感覺到,誰都想賺錢,包括公司大股東和高管,當增持的數量占流通股本較大的情況,增持完成後肯定會帶動股價的上漲。所以十大流通股東全增持的股票一定會長。

4. 大股東怎麼增持上市股票

法律分析:首次增持股份之日,增持人必須將增持股份情況通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應當於次日發布相關公告。公告必須載明增持股份的目的和方案、增持方式、增持數量和比例等事項,涉及後續增持的,應當載明增持的事項,後續增發股份的實施安排應當同時在公告中披露。實施後續增持方案的,累計增持比例達到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的,還必須發布公告。計劃期滿前,上市公司應當在每次定期報告中披露相關股東增持計劃的實施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5. 上市公司大股東公布要增持股票後是否一定必須增持,若不增持是否違法

1.上市公司大股東公布要增持股票後是否一定必須增持不增持,不違法的。
2.大股東增持,僅指持股30%以上股東繼續增持免於發出全面收購要約的情形:
1)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但未達到50%的相關股東,每12個月內增持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0%的相關股東,繼續增持股份。大股東增持的市場關注度不及大股東減持,相關規則也不及減持規則那麼詳細和明確。對於大股東增持,除了《證券法》外,證監會層面的規則主要集中於《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交易所層面僅有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發布過《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以下簡稱「《增持股份行為指引》」)這一專項規定。因此上市公司大股東在公司股價下跌想要增持公司股票時,常常因為對相關規則不熟悉而擔心觸發要約收購義務等。
拓展資料:
為遏制內幕交易,《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規定四個時間段內,大股東不得進行增持。包括,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若擬實施增持計劃的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其他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以及公司高管,通過增持計劃的實施進行內幕交易或進行市場操縱的,交易所將按照規定對相關當事人採取監管措施。

6. 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規定

將在本文為您介紹最先最全的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規定。
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規定
(1)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規定,大股東在增持期間及法定期限內均不得減持該公司股份。
(2)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規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達到或超過30%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一年內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過2%的,可以先增持後申請豁免要約收購義務。12個月內大股東增持比例超過2%,還是要先申請豁免,才能增持。
(3)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規定,首次增持行為事實發生之日,增持方就必須將增持情況通知上市公司,並由上市公司在次日發布相關公告。公告內容必須包括增持目的及計劃、增持方式(如是集中競價還是大宗交易)、增持數量和比例等內容。而如果涉及後續增持的,需同時在公告中披露後續增持計劃實施的安排。
(4)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規定,實施後續增持計劃,累計增持股份比例達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的,也必須發布公告。在增持計劃到期前,上市公司應在各定期報告中披露相關股東增持計劃實施的情況。
(5)滬深交易所指出,大股東在對上市公司股份增持期間不得減持其所持有該公司的股份。而這「不減持承諾」必須在增持計劃公告時就列入其中。
(6)上交所還規定,大股東在實施增持計劃時,不得將其所持該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的。違例者所得預期收益歸該上市公司所有。
(7)為遏制內幕交易,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規定,四個時間段內,大股東不得進行增持。包括,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若擬實施增持計劃的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其他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以及公司高管,通過增持計劃的實施進行內幕交易或進行市場操縱的,交易所將按照規定對相關當事人採取監管措施。

7. 大股東怎麼增持股票

法律分析:相關政策是,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在一年內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過2%的,可以先增持股份,再申請免除要約收購義務。12個月內,大股東增持比例超過2%的,仍需申請豁免後方可增持。上海證券交易所還規定,實施增持計劃時,大股東在買入後6個月內不得賣出所持公司股份,賣出後6個月內不得再買入。違規者的收入屬於上市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二條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 5%以上股東(以下統稱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以及股東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適用本規定。大股東減持其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買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適用本規定。

8. 大股東增持公告規則

減持新規的發布受到了股民朋友們的關注,相反的,大股東增持行為也受到了大家的關注。本文將帶您了解大股東增持公告規則。


大股東增持公告規則
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公司高管及其股東增減公司的股票必須要發公告。
(1)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年後,每12個月內增加其在該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可先實施增持行為,增持完成後再向中國證監會報送豁免申請文件。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公司上市超過12月的,有關大股東才可以實施前述增持行為。
(2)增持過程中,大股東應在首次增持、繼續增持、實施後續增持計劃累計增持股份比例達到1%時、後續增持計劃實施完畢或實施期限屆滿後兩個交易日內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也就是大股東增持公告要及時發布。後續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屆滿前,上市公司應在各定期報告中披露增持計劃實施的情況。
(3)上市公司大股東有關增持股份的鎖定期應當符合《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第九十八條的有關規定,12個月內不得轉讓。
以上就是大股東增持公告規則的全部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