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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資產出售同時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嗎

發布時間: 2022-11-14 22:15:37

⑴ 股票非公開增發是利好還是利空

我們查看上市公司公告的時候,我們經常會發現很多上市公司實施非公開發行股份,非公開發行代表的是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資者發行股份,特定投資者一般包括上市公司大股東,或者一些戰略性的機構投資者,特定投資者購買股份後,上市公司獲得資金,所以說非公開發行股份是上市公司融資的重要渠道,但看到上市公司發布擬非公開發行股份的公告的時候,即有人認為是利好消息,也有人認為利好消息,下面我們從非公開發行的本質上剖析到底是利好還是利空。

非公開發行

比如上圖該公司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主要是各種新的的項目建設,並且很多券商研報也點評了該公司非公開的後期會給公司的發展帶來很多幫助。

非公開發行擴大產能奠定未來成長基礎,並且該公司的屬於5G行業,典型的是目前目前我國在主導「新基建」建設,積極跟上國家政策扶持下紅利的,所以很多投資者認定非公開發行對公司是構成利好。

總結: 上面我們通過非公開發行的股價的確定,公司的股本的變化,非公開發行公司的目的重點分析了非公開發行到底是利好還是利空,我個人覺得短期可能對股價上漲造成影響,但能夠幫助完成融資,可能對後期的發展帶來很大的幫助,中長線的投資者需要重點上市公司融資的目的,對未來發展的構成的影響,自己要充分分析裡面的投資邏輯。

⑵ 非公開增發是利好還是利空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不好的。 即增發和再融資,需要吸收市場資金,導致二級市場參與資金減少。同時增發會增加公司的供給,自然是供大於求,利空; 發行股票意味著股本的增加。股本增加不代表上市公司凈利潤一定增加。那麼原股東的所有者權益就會被稀釋,損害老股東的利益。有些老股東會選擇拋售,這是利空; 股票發行後,募集資金計入凈資產,增強企業抗風險能力。但與此同時,凈資產上升後,凈資產收益率的ROE指標會降低,資金利用率降低,會讓一些沒有深入研究過的投資者認為公司盈利能力差,所以不好賣出。 判斷其好壞的標準是實施增發後是否能真正提高上市公司的每股盈利能力,增發過程中是否侵害了中小股東的利益。如果上市公司對一些有前景的項目進行增發,會受到投資者的歡迎,必然導致股價上漲。相反,如果項目前景不明朗或者項目時間過長,就會受到投資者的質疑,股價可能會下跌。 其轉股後的每股盈利能力明顯優於公司現有資產,發行股份可以帶來公司每股價值的大幅提升。相反,如果上市公司通過定向增發注入或置換劣質資產,成為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將是重大利空。定向增發過程中,存在股價操縱。 如果擬定向增發的公司股價跌破底價,可能存在大股東操縱抬高股價的行為,這將使定向增發成為短期優勢。所以判斷定向增發是否有利,要結合公司使用定向增發的情況和未來的市場運行情況來分析。

⑶ 重大資產重組調整為實施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該公司原計劃進行資產重組,資產重組的內容有可能是收購其他公司。由於種種原因,沒有進行資產重組,他現在要進行非公開發行股票了。就是向特定的投資者,以一定的價格發行股票。作價的資產有可能是他原來要收購重組的資產。

⑷ 非公開股票增發是利好還是利空

一、上市公司非公開增發理論是利空
如果僅僅從狹義的角度來理解,股票非公開增發是利空,這有三方面原因:
(一)增發就是再融資,需要吸納市場資金,導致二級市場中參與資金減少,同時增發會讓公司的供給增多,供給增加自然是供大於求,是為利空;
(二)股票增發,意味著股本增加,股本增加並不意味著上市公司的凈利潤一定會增加,那麼原有持有股東的所有者權益就會怎麼?對了,被攤薄,這會讓老股東利益受損,有些老股東會選擇賣出,是為利空;
(三)股票增發之後,募資會計入凈資產,這會提升企業的抗風險能力,但是以此同時,凈資產上升之後,凈資產收益率ROE指標就會下降,資本利用率降低,會讓部分未深入研究過的投資者認為公司盈利能力不佳,從而賣出,是為利空。
二、上市公司非公開增發利好與利空需辯證看待
定向增發是利空,還是利好,其實需要辯證的來看,如果一個消息可以讓股票大漲,那麼就算它是利空,也可以理解為利好。反之亦然。同時,增發是利空,還是利好,與具體增發項目和投資者的心理變化也有很大的關系。
【拓展資料】
一、什麼時候增發會變成利好
第一,在牛市的時候,牛市中所有股票都會上漲,因為進入股市的資金太多了,出現流動性過剩的情況,即便是那些垃圾股、績差股、ST股,可能也會出現大漲。那麼上市公司非公開增發,會讓投資者認為公司在繼續擴張,公司在不斷發展,從而帶來樂觀預期,投資者把增發理解為利好,繼續買進,推高股價。
第二,投資項目前景良好,公司增發,如果是用於投資項目,且這個項目前景良好,或者說正好趕上風口,投資者就會理解為利好,比如說2015年在互聯網金融的風口,很多公司增發投資互聯網項目,股價馬上連續漲停,被理解為利好。再比如2月份疫情嚴重時,口罩奇缺,有上市公司擬增發投產口罩,也被理解為利好,股價大漲。
第三,增發價格鎖定,如果公司發布非公開增發預案的時候,已經確定了增發價格發,那麼投資者就會認為,既然價格定了,參與增發的機構,就會想辦法拉升股價,從而遠離自己的增發價格,投資者將此增發理解為利好。
二、什麼時候增發會變成利空
第一,在行情不好的時候,如果在大熊市中,投資者都是極為悲觀的,大多數股票都是不斷下跌,新低又見新低。在這種情況下,有一句話會廣為流傳,叫做「融資猛於虎」,不管是公開增發,還是定向增發,都是再融資,消息一出,就會被投資者理解為利空,股價應聲大跌。
第二,增發用於補充流動資金或償債
如果增發募資是用於投資新項目,那麼不管這個項目的內部收益率高還是低,周期是長還是短,至少在未來是可能給投資者帶來回報的,但用於補充流動資金,意味著公司缺錢,只是單純為了融資而融資,比如說前兩年暴風科技擬定向增發補充流動資金,結果一經公布,股價就大跌。
第三,增發價格不確定,上市公司非公開增發預案中指出,增發價格按照實施增發時的前20個交易日均價的90%或以下的折扣進行增發,很多投資者就會認為,參與增發的機構當然是增發價越低越好,肯定就會打壓股價,那麼投資者就會看空股價,從而選擇拋售,形成利空。

⑸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嗎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
一、募集對象的特定性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是特定的,即其發售的對象主要是擁有資金、技術、人才等方面優勢的機構投資者及其他專業投資者,他們具有較強的自我保護能力,能夠做出獨立判斷和投資決策。
二、發售方式的限制性
非公開發行的發售方式是有限制的,即一般不能公開地向不特定的一般投資者進行勸募,從而限制了即使出現違規行為時其對公眾利益造成影響的程度和范圍。非公開發行股票一般是利好,尤其是如果有增發價格如果與二級市場聯動,將會推動股票股價。股價的影響因素有很多,如並購重組對股價的影響、股票價格與股票成交量的關系、稅收政策對股票市場的影響等。
作用:
一、提高公眾的股票投資意識。
二、充實企業自有資本金。
三、增加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
四、有利於社會穩定。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嗎?非公開發行股票到底是不是利好的沒有具體的定論,主要是看站在誰的角度思考問題,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風險相對要小,發行條件相對苛刻一點,對於公司而言,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很好的方式,對於大眾來說如果定向增發的對象(通常是大股東)是維護全體股東的利益的,那就是利好,否則就是利空。

⑹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非公開發行股票,又稱「定向增發」屬於上市公司私募行為,是上市公司和特定對象之間「兩廂情願」的選擇,然而由於發行會引起上市公司股本結構、資產質量、盈利能力、每股預期年化預期收益、股票價格及控制權等方面的變化,進而引起原有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資本利得及分紅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的變化,因而將對原股東的權益產生重要影響。從這個意義上講,非公開發行實際上是全體股東和新增股東之間的事。同時由於非公開發行相對於公開增發而言具有發行條件的寬松、審核程序的簡化及信息披露要求較低等特點,因此非公開發行在實踐中會出現不規范、不公平或損害中小股東權益的問題,這應引起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那麼,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判斷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不是屬於利空:主要要看增發的實際內容,如果是用於購買母公司優質資產,這是最好的增發,可直接提升上市公司的業績及資產質量和盈利能力;還是就是通過增發資金用於優質項目新建或擴建,也是比較好的方式,可以提升上市公司未來盈利能力的預期。停牌時間具體要看上市公司的的工作進度,監管機構審批一般3-5個工作日,還有增發什麼時候實施,也要等上市公司公告,只有一年內要實施的限制。
1、上市公司非公開增發股票的目的是什麼,如果僅僅是資金問題,說明該公司經營堪憂。如果有新資產或新項目上馬,應該是好事。
2、上市公司非公開增發股票的價格與二級市場的價格差是多少,如果相差不大,說明投資人對上市公司有信心,那二級市場的投資者就應該更有信心。如果價差大,會對二級市場的股價有沖擊。
3、參與上市公司非公開增發股票的機構實力如何,也能左右二級市場的股價。
4、上市公司非公開增發股票的的規模,如果不大,對上市公司的業績提升也有限,對二級市場的提振只會是短期的。如果較大,那麼該股中長線應該可以看好。
非公開增發股票的利好一面,一般指發售給戰略投資者,而且對股票的上市流通有一定限制。戰略投資者是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與發行人具有合作關系或合作意向和潛力並願意按照發行人配售要求與發行人簽署戰略投資配售協議的法人,是與發行公司業務聯系緊密且欲長期持有發行公司股票的法人。

⑺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其屬於利好,限制了即使出現違規行為時其對公眾利益造成影響的程度和范圍。

股票非公開發行,只是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一種形式,不能籠統的說是利好還是利空。這還要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以及最終是否落到實處。但股票非公開發行,對於股價還是有一定影響的。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點主要有募集對象的特定性;發售方式的限制性。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為特定的,其發售的對象主要是擁有資金、技術、人才等方面優勢的機構投資者及其他專業投資者,他們具有較強的自我保護能力,能夠做出獨立判斷和投資決策。

(7)重大資產出售同時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嗎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1)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4)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5)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6)最近1年及一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7)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⑻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好事還是壞事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好事情。利好,又可以稱作利多,它是指刺激股價上漲的信息;而利空則是能夠促使股價下跌的信息。 因為非公開發行股票只是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多種形式中的其中一種而已,所以並不能隨意地把非公開發行股票歸為利好,或是利空。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主要得看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是什麼,以及最終是否有落到實處。 當然,因為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能在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只能在公司內部有限地轉讓,所以它對股價來說,還是存在一定的影響的。不過只要上市公司具有充足的發展潛力、成長性良好的話,那非公開發行股票通常就意味著利好。
拓展資料:
1、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2、一級市場(Primary Market)也稱為發行市場(Issuance Market),它是指公司直接或通過中介機構向投資者出售新發行的股票的市場。所謂新發行的股票包括初次發行和再發行的股票,前者是公司第一次向投資者出售的原始股,後者是在原始股的基礎上增加新的份額。
3、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2014新公司法實施後,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均取消最低注冊資本的限制)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

⑼ 重大資產重組與非公開發行股票哪個好

肯定是資產重組好啊。重大資產重組屬於重大利好。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中性偏暖消息。

重大資產重組,目前在國內所使用的「資產重組」的概念,早已被約定俗成為一個邊界模糊、表述一切與上市公司重大非經營性或非正常性變化的總稱。在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實踐中,「資產」的涵義一般泛指一切可以利用並為企業帶來收益的資源,其中不僅包括企業的經濟資源,也包括人力資源和組織資源。資產概念的泛化,也就導致了資產重組概念的泛化。
雖然近期出台了不少有關資產重組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但均未涉及資產重組的概念,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條關於資產重組的明確定義。雖然在重組實踐中會從不同的角度對資產重組及其包括的內容進行一定程度的規范,但使用的名稱仍然極不統一,隨意性較大,列舉的方式也不周延,甚至有點混亂,這些都為資產重組概念的泛化敞開了較大的口子。
資產重組系列書籍
我國的資產重組概念所包含的內容比國外的企業重組(Restructuring)的概念要廣,而且我國的資產重組概念是從股市習慣用語上升到專業術語的。因此給資產重組下一個內涵外延明確的定義是非常困難的。我國學者在研究當中多半採取下一個泛泛的定義做簡單描述的做法或者乾脆迴避對資產重組這一重要的概念進行定義。現己有的關於資產重組的定義不少於20種,其中國內目前使用得比較廣泛的有以下幾種:
1.從資產的重新組合角度進行定義。
梁爽(1997)等專家認為資產是企業擁有的經濟資源,包括人的資源、財的資源和物的資源。所以,資產重組就是對「經濟資源的改組」,是對資源的重新組合,包括對人的重新組合,對財的重新組合和對物的重新組合。趙楠(1998)甚至認為,資產重組不僅包括人、財、物三個方面的資產重新組合,而且還應當包括進入市場的重新組合。
該定義只突出了資產重組的「資產」的一面,沒有突出資產重組的「產權」的一面。他們認為資產重組是企業對資源的重新組合,根據這一定義企業內部的資源調整,人員變動等也屬於資產重組范圍,而我們約定俗成的「資產重組」的概念是不包括這些內容的。
2.從業務整合的角度進行定義。
資產重組是指企業以提高公司整體質量和獲利能力為目的,通過各種途徑對企業內部和外部業務進行重新整合的行為(張寧、范永進1999)。該定義從業務的整合角度進行定義,基本反映了資產重組的目的。但概括性不強,內涵和外延不明確,而且同樣沒有涉及到資產重組的產權的一面及業務重組。
3.從資源配置的角度進行定義。
資產重組就是資源配置(薛小和、1997)。有人進一步認為,資產重組就是對存量資產的再配置過程,其
小天鵝集團資產重組報道
基本涵義就是通過改變存量資源在不同的所有制之間、不同的產業之間、不同的地區之間,以及不同企業之間的配置格局,實現產業結構優化和提高資源利用率目標。而華民等學者進一步擴展了資產重組概念,認為資產重組涉及兩個層面的問題。其一是微觀層次的企業重組,內容主要包括:企業內部的產品結構、資本結構與組織結構的調整;企業外部的合並與聯盟等。其二是宏觀層次的產業結構調整。產業結構調整是較企業重組更高一級的資源重新配置過程。
該定義把資產重組與資源配置聯系起來了。筆者認為,資產重組是資源配置的一種方式,而資源配置只是資產重組的一種目的和結果而已。比如企業的生產從一種產業轉移到另一種產業是不屬於資產重組,而是屬於資源配置的范疇。用資源配置來定義資產重組內涵不清晰,外延模糊,沒能突出資產重組的特點。
4.從產權的角度進行定義。
企業資產重組就是以產權為紐帶,對企業的各種生產要素和資產進行新的配置和組合,以提高資源要素的利用效率,實現資產最大限度的增殖的行為。而有人甚至認為資產重組只是產權重組的表現形式,是產權重組的載體和表現形態。該定義突出了資產重組中的「產權」的一面,但又排除了不涉及產權的資產重組的形式。
以上定義從不同的角度對資產重組行為進行了定義,各有長處。但總的來說,上述定義存在以下缺點:1.所包含的內容比資產重組所包含的內容廣,概括性不強,不利於對資產重組現象的把握。2.概念的內涵和外延不明確。從定義上很難去把握資產重組所包含的內容,也不容易判定新生現象是否歸屬於資產重組。比方說,有人認為增發股份是資產重組行為,而其他人則認為它只是一個企業融資行為。3.對概念的把握和理解上容易出現分歧。比如一部分學者認為資產重組是企業資產的一種存量調整,而另一部分學者則認為資產重組是增量調整。還有一部分學者乾脆把資產重組分成廣義重組和狹義重組。
這里強調與企業外部的經濟主體進行,是因為我國的企業資產重組不包括企業內部的資產調整,而是一個對外的、包含有「交易」內涵的概念(雖然這種交易有時變成「無償劃撥)。從上述定義可以看出我國的資產重組的概念顯然有兩個層面的含義:一個是企業層面的「資產」重組,另一個是股東層面的「產權」重組。因此資產重組可以分為企業資產的重新整合以及企業層面上的股權的調整。根據上述定義,資產重組不包括企業內部的資產的重新組合以及企業對外進行產權投資,而只談企業與外界之間發生的資產組合與企業的產權變動。

非公開發行股票,根據股票發行對象的不同,可以將股票發行方式分為非公開發行(Private placement)與公開發行(Public offering)。前者只針對特定少數人進行股票發售,而不採取公開的勸募行為,因此也被稱為「私募」、「定向募集」等等;後者則是向不特定的發行對象發出廣泛的認購邀約。從中國股票發行制度的發展歷程來看,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一直佔有主導地位,而非公開發行方式雖曾一度被視為「積極提倡的籌資方式」但卻長期受到忽視,有關非公開發行的法律制度極不完整,甚至可以說十分混亂。

⑽ 非公開增發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上市公司發布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消息對於上市公司來說是一件好事,非公開發行股票是為了給公司新項目或技術升級提供資金支持,有助於公司新的發展。同時有投資者參與到非公開發行中,說明投資者對公司未來看好。
1、股票: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2、股票交易時間: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