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恆大第二大股東是誰
根據中國恆大2020年財報,當時陳凱韻以個人和公司身份共持有8.86%中國恆大股份,是中國恆大的第二大股東,僅次於持股76.76%的許家印。
此外,劉鑾雄夫婦及華人置業還頻頻出現在恆大旗下子公司身後。
2021年1月,恆大汽車(00708.HK)定增募資260億港元,陳凱韻認購30億港元;2020年7月,恆大物業(06666.HK)在上市前的Pre-IPO融資中獲得235億港元,其中陳凱韻認購金額最高,達45億港元。
B. 恆大股權結構是怎樣的
截止2021年6月30日恆大的持股股東為:1.陳凱韻:315,842,000;占發行股比例:2.3841;股份性質:普通股。2.均榮控股有限公司:791,248,238;占發行股比例:5.9727;股份性質:普通股。3.鑫鑫(BVI)有限公司:9,370,871,497;占發行股比例:70.7351;股份性質:普通股。
拓展資料:股權結構
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佔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基於股東地位(身份)可對公司主張的權利,是股權。 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公司治理結構則是股權結構的具體運行形式。 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了不同的企業組織結構,從而決定了不同的企業治理結構,最終決定了企業的行為和績效。
常見的股權架構類型:
1.一元股權架構
一元股權架構這種是指股權的股權比例、表決權(投票權)、分紅權均一體化。
在這種結構下,所有中小股東的權利都是根據股權比例而決定的。這是最簡單的股權結構,需要重點避免的就是公司僵局的問題!實際中存在幾個表決權「節點」:
2.二元股權架構
二元股權架構是指股權在股權比例、表決權(投票權)、分紅權之間做出不等比例的安排,將股東權利進行分離設計。
我國的公司法修訂後規定,章程可以約定同股不同權,當然,在股份公司下,只有不同類別的股東才能這樣設計,同一類股票的權利應該是一致的。這種架構設計,適合那些,需要將分紅權給某些合夥人,但將決策權給創始人的多個聯合創始人的情況。
3.4×4股權架構
4X4指的是汽車的四驅,4X4股權架構這就是在二元股權架構的基礎上,將公司的股東分為四個類型,創始人、合夥人、員工、投資人,針對他們的權利進行整體性安排。
C. 恆大地產十大股東持股比例
十大股東持股比例在95%以上。
恆大集團(香港聯合交易所股票代碼:3333,在香港上市)是集民生住宅、文化旅遊、快消、物流、農業、乳業及體育產業為一體的企業集團。總資產4600億,員工8萬人。2013年銷售額1004億,納稅134億;2014年前三季度銷售982億,納稅130億;2015年有望躋身世界500強。
(3)持有恆大股票股東擴展閱讀
恆大集團是是一家以民生住宅產業為主,集商業、酒店、體育及文化產業為一體的特大型企業集團。
恆大總資產2745.9億元,員工4萬多人,在廣州、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深圳、合肥、濟南、沈陽、長沙、南昌、南京、太原、鄭州、成都、海口、哈爾濱、武漢、石家莊、長春、蘭州、南寧、福州、貴陽、呼和浩特、西安、昆明、烏魯木齊、銀川、西寧、大連、桂林等4個直轄市、29個省會及重要城市設立分公司(地區公司),在全國140個主要城市擁有大型項目262個,連續三年土地儲備全國第一、在建面積全國第一、銷售面積全國第一、銷售額穩居全國三甲。2012年,公司銷售923億元,向國家納稅135億元,創造就業崗位42萬個。2013年上半年,恆大營業額419.5億元,全國第一;2013年,恆大有信心完成過千億的銷售目標。
恆大在創立之初即確立企業文化。恆大宗旨:質量樹品牌、誠信立偉業;恆大精神:艱苦創業、無私奉獻、努力拚搏、開拓進取;恆大作風:精心策劃、狠抓落實、辦事高效。恆大文化的傳承與弘揚,推動著企業高速發展。
2020年,恆大矢志成為世界上行業內「規模最大、隊伍最優、管理最好、文化最深、品牌最響」的「五個之最」國際頂級企業。
D. 恆大十大股東持股比例
一、恆大股東恆大集團主要的股東是許家印(持股60.29%)、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團有限公司(國資控制,持股7.06%)、廣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國資控制,持股4.81%)、南京潤恆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蘇寧100%控股,持股4.7%)。 拓展資料: 股東股東,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投資人,股東作為出資者按出資數額(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以及選擇管理者等權利。股東的主要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 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三、股東的分類按不同的標准,公司股東可以分類如下:(一)以出資的實際情況與登記記載是否一致,把公司股東分為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隱名股東是指雖然實際出資認繳、認購公司出資額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等材料中卻記載為他人的投資者。顯名股東是指正常狀態下,出資情況與登記狀態一致的股東。 (二)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三)以獲得股東資格時間和條件等來分,可分為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創始股東是指為組織、設立公司、簽署設立協議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認繳出資,並對公司設立承擔相應責任的人。一般股東指因出資、繼承、接受贈與而取得公司出資或者股權,並因而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的人。 (四)以股東持股的數量與影響力來分,可分為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資本總額50%或依其出資額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E. 恆大股東名單公布
一、恆大股東
恆大集團主要的股東是許家印(持股60.29%)、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團有限公司(國資控制,持股7.06%)、廣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國資控制,持股4.81%)、南京潤恆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蘇寧100%控股,持股4.7%)。
二、股東
股東,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投資人,股東作為出資者按出資數額(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以及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股東的主要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
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三、股東的分類
按不同的標准,公司股東可以分類如下:
(一)以出資的實際情況與登記記載是否一致,把公司股東分為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
隱名股東是指雖然實際出資認繳、認購公司出資額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等材料中卻記載為他人的投資者。
顯名股東是指正常狀態下,出資情況與登記狀態一致的股東。
(二)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
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
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
(三)以獲得股東資格時間和條件等來分,可分為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
創始股東是指為組織、設立公司、簽署設立協議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認繳出資,並對公司設立承擔相應責任的人。
一般股東指因出資、繼承、接受贈與而取得公司出資或者股權,並因而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的人。
(四)以股東持股的數量與影響力來分,可分為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資本總額50%或依其出資額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