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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東未出公告私自拋售股票

發布時間: 2022-11-02 07:08:25

1. 上市公司大股東限售股解禁後,大股東要減持股份要提前向社會公眾公告嗎

需要。上市公司大股東限售股解禁後,持股5%以上股東要減持股份要提前向社會公眾公告。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前必須發布解禁公告,解禁時間以上市公司解禁公告所披露的時間為准。
主要根據是深交所《股權分置改革工作備忘錄第16號——解除限售》的規定,辦理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公司其董事會應及時在深交所同意給予辦理其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後,及時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格式指引》披露相關公告。股票上市後,限售股解禁後,股東可以選擇賣出,但要遵守交易所解禁股東減持管理規定,盡量選擇大宗交易平台賣出。
「股票解禁」從字面上來說,意思是在一定期限內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持有的股票本來是無法售賣的,可是在一定的期限後過後就可以賣出了,這個就叫「股票解禁」。解禁股票還分為兩種 ,一種是「大小非」,另一種是「限售股」。這兩者還是有區別的,因為大小非是由於股改而產生的,限售股則是公司增發的股份。

(1)上市公司股東未出公告私自拋售股票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股份的合法性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六條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第九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
(二)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據此,如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存在上述「不得減持股份」的情形,且減持的方式和程序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則減持上市公司的股份無法律上的障礙,具有合法性。
股票解禁前後的股價變化,就算解禁與股價表現,二者並不具有線性相關關系,但是想要搞清楚股票解禁前後股價下跌的原因,下面三個方面可以告訴你:
1、股東獲利了結:通常來說,限售解禁代表的意思就是更多的流通股進入市場,如果限售股東能得到豐厚的利潤,那麼就會由更大的動力來獲得利潤,結果就是二級市場的拋盤的增加,於是公司的股價就會構成利空。
2、散戶提前出逃:在這個時候,由於害怕股東拋售股票,部分中小投資者多半會在解禁到來之前出逃,導致股價提前下跌。
3、解禁股佔比大:另外,解禁市值影響解禁股本占總股本的比例,前者越大,後者自然也越大,股價的利空肯定也會變得更大。

2. 參與股票定增的股東沒有發出解禁通知是不可以隨便賣出股票嗎

是。
股票定增,簡單來說,就是上市公司不公開發行股票,通常不超過10個投資者參與,個人投資者很少直接參與,一般通過機構募集參與投資,投資門檻非常高。定增的一大特徵是折價股票,也就是折價發行。股票定增的另一個特點是有限售期,需要到期後解禁才能賣出股票。

3. 上市公司股東能賣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可以。

這叫做「減持」。

在一年(小非)、三年(大非)解禁期之後,可以隨時賣出。

但是,賣出之後,要在兩個交易日內,向證交所正式報告。

4. 大股東私自減持股票怎麼處罰

大股東違規減持的處罰辦法:若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若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5. 非流通股解禁後,大股東就有可能拋售股票進行套現 他們為什麼這么做

把股票賣了就變成現金了,就是套現,不管是誰投資什麼,都是想要獲得現金收益,那麼當然要賣了。股東只要保持其大股東或是控股地位即可。
相對於縱橫疆場的老股民,都認識「股票解禁」這一股市術語。但是對於不久前才入市的投資者而言,就不是很熟悉。學姐馬上來跟大家講解一下「股票解禁」,相信不知道的投資者朋友,耐心讀了後會清楚的!開始之前送上一份機構精選的牛股清單:【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股票解禁是什麼意思?
從字面上看「股票解禁」,意思是在一定期限內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持有的股票本來是不能賣出的,但是在一定的期限過後可以出手了,「股票解禁」就是這個意思。「大小非」和「限售股」是解禁股票兩個種類。這兩者還是不一樣的,因為大小非是由於股改而產生的,限售股則是公司增發的股份。
(一)股票解禁要多久?
通常上市1到2年之後,那麼很多股票都會被解禁。新股限售解禁通常有3次:
1、上市三個月後:新股網下申購的部分解禁
2、上市一年後:股票原始股的中小股東解禁
3、上市三年後:是股票大股東解禁

(二)怎麼看解禁日
公司官網公告中可以看到股票解禁日,但絕大多數投資商肯定不會光追蹤一家公司,挨個進入不同的官網再下載公告過於費事,因此更推薦你使用這個股市播報查看,添加自選股票之後,可以幫助你智能篩選出比較重要的信息,解禁日可以了解之外,還能詳細了解解禁批次、時間線:【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三)解禁當日可以馬上買賣嗎?
解禁後並不表示解禁部分的股票當日可以在市面上流通,進行考察也需要時間,具體時間根據個股的差異而不同。
二、股票解禁前後的股價變化
盡管解禁跟股價表現並沒有線性相關關系,但是針對股票解禁前後股價下跌的原因,可從這三個方面進行入手:
1、股東獲利了結:通常來講,限售解禁其實就是更多的流通股進入市場,假設限售股東的利潤十分豐厚,那麼就會由更大的動力來獲得利潤,慢慢的二級市場的拋盤也會變多,理所當然的公司的股價會構成利空。
2、散戶提前出逃:出於對股東可能會拋售股票的擔心,部分中小投資者多半會在解禁到來之前出逃,從而使得股價提前下跌,
3、解禁股佔比大:除此以外,解禁股本占總股本的比例隨著解禁市值的增大而增大,股價的利空也會跟著變大,
三、股票解禁是好還是壞?可以買嗎?
股票解禁其實就是增加了二級市場中股票交易地供給量,得視情況而分析。比方說,解禁股的主要是小股東,在解禁之後,他們或許會拋出手中股票,造成股價下跌;反之,假設持有解禁股的機構或者國有股東佔大部分,他們為了使較高持股比例不下降,不會把手中股票隨便拋出,有避免股價浮動的作用。簡而言之,股票解禁對於股價究竟是利好還是利空,我們得小心判斷,它的走勢與很多因素都有關系,我們務必結合許多的技術指標深入分析。假如是真的不可以判斷的話,這個診斷股票平台可以直接進入,鍵入股票代碼獲取股票最新狀況:【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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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如果股東將上市公司的股票全部拋售而無人接盤,那麼上市公司會破產嗎股票價格是怎麼衡量的

無論誰持有股票就是股東。股票只是一個股東的權利證明,並不能立即直接影響公司是否破產。破產,意味著公司無法經營了,是經營出了問題。購買股票,是一種投資的話,那麼就要考慮投資回報,原則上, 在一個較長的經營期內,回報應該高於銀行利率。

7. 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能炒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根據我國現有的證券法律法規,每家上市公司的大股東,都需要嚴格、及時地披露自己的持股動態、買賣動態。理論上看,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能夠炒作自己公司的股票。但是,這類大股東的買入、賣出行為,需要遵守相應的法律、規章條文,並及時進行信息公告的披露。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大股東並不能隨意地炒作自己公司的股票。

再次,在現實操作中,大股東買賣自家公司的股票,大多基於戰略層面上的考慮,而「炒作」的狀況已經被最大程度地限制。在監管層的限制下,和其他投資者的競爭下,大股東往往只能進行戰略性地買賣。當公司股價低於實際價值時,大股東往往會發布增持公告,對處於低谷的股票進行低吸;在公司股價被瘋炒之後,大股東往往會發布擬減持公告,擇機賣出已經高估的股票。因此,大股東的增減持公告,往往是一種戰略性的動作,也會給全市場提供一種「風向標」性質的暗示。

綜上所述,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在現實市場中很難炒作自己的公司股票。

8. 大股東買入賣出股票是否要公告

必須的!
大股東買賣股份須知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
對於多次買賣的短線交易,有關規則作了最嚴格的限定,即:對於多次買入的,以最後一次買入的時間作為六個月賣出禁止期的起算點;對於多次賣出的,以最後一次賣出的時間作為六個月買入禁止期的起算點。
短線交易違規案例:A公司大股東在股份獲得流通權後,於2007年3-4月間陸續減持公司股份600萬股,但4月末又買入本公司股份100萬股。盡管公司聲稱上述行為系經手人員誤操作所致,但此行為已經構成短線交易,所得收益應劃歸上市公司所有。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買賣股份須知
(一)持股申報及股份轉讓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此類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票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1.個人信息申報
有關規則規定,此類人員應在下列時點或期間內委託上市公司通過證券交易所網站申報其個人信息:
(1)新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公司申請股票初始登記時;
(2)新任董事、監事在股東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其任職事項、新任高級管理人員在董事會通過其任職事項後2個交易日內;
(3)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其已申報的個人信息發生變化後的2個交易日內;
(4)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離任後2個交易日內;
(5)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時間。
2.可轉讓股份數量的計算方法
在當年沒有新增股份的情況下,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可轉讓本公司股份數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數量X25%。
對當年新增股份的處理,有關規則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因送紅股、轉增股本等形式進行權益分派導致所持股票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當年可減持的數量。因其他原因新增股票的,新增無限售條件股票當年可轉讓25%,新增有限售條件股票不能轉讓,但計入次年可轉讓股票基數。
對當年可轉讓未轉讓的股份,有關規則規定應當計入當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總數,該總數作為次年可轉讓股份的計算基數。
計算舉例:B公司某高管2006年末持有本公司股票50000股,2007年1月新增買入本公司股票10000股,根據規定,其2007年可轉讓本公司股票為(50000+10000)X25%=15000股;假設該高管在2007年末賣出本公司股票5000股,則2008年可轉讓股份數量為(60000-5000)X25%=13750股。
超賣股份違規案例:C公司高管於2006年8月上任,未向交易所及結算公司申報個人資料,未申請將其所持本公司20000股股份進行鎖定,2007年5月該高管將股份全部出售,此行為屬於超賣行為,其轉讓股份超過了上年末所持股份的25%。
(二)短線交易的規定
《證券法》第47條規定,此類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短線交易違規案例:D公司高管,於2006年10月―2007年3月間分次買入本公司股份20000股,於2007年6月1日賣出5000股,此行為構成短線交易,因為其最後一次買入時間2007年3月,至賣出時間2007年6月不足六個月,所得收益應劃歸上市公司所有。
(三)對交易禁止期的規定
為避免此類人員利用信息優勢進行內幕交易,牟取不當利益,有關規則明確設定了其買賣本公司股票的禁止期。包括:
(1)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
(2)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二個交易日內;
(4)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禁止期交易違規案例:E公司2007年3月23日刊登了重大投資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擬投資2億元參股某券商,監察信息顯示,該公司某董事於3月21日買入本公司股票20000股,此行為屬於禁止期交易,涉嫌內幕交易。
(四)其他轉讓股票受限的情形
除了任期內減持比例、短線交易和交易禁止期的限制外,有關法規還規定了以下情形此類人員不得轉讓其所持股票:
(1)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
(2)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
(3)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承諾一定期限內不轉讓並在該期間內的;
(4)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管理層親屬持股的披露問題
有關規則還要求此類人員應當確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不發生因獲知內幕信息而買賣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種的行為:
(1)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2)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上市公司的證券事務代表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4)中國證監會、深交所或上市公司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認定的其他與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特殊關系,可能獲知內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上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買賣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種的,應在買賣行為發生的2個交易日內,通過上市公司董事會向深交所申報,並在深交所指定網站進行公告。
如何避免違規買賣股份行為的發生
首先,在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前,應知悉《公司法》、《證券法》以及各種規則、指引中關於此類投資者股份持有及轉讓的規定,避免發生短線交易、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同時應避免誤操作行為的發生。
其次,應當在規定時限內委託公司及時向深交所和結算公司申報其個人身份信息,申請鎖定其所持本公司股份,這樣可以有效地避免超賣行為的發生。
再次,在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前,應當將其買賣計劃以書面方式通知董事會秘書,董事會秘書應當核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項等進展情況,避免發生禁止期交易的行為。
最後,董秘應牽頭做好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大股東股份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醒本公司大股東和管理層知法、守法,規范交易;同時還應負責做好本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個人信息的申報工作。

9. 股改後,大股東減持超過1%,不公告,違規否

未達披露上限,不違規。
大股東減持相關規定
一、關於大股東減持方式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
第三、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東預計未來一個月內公開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數量超過該公司股份總數1%的,應當通過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轉讓所持股份。
第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在該公司的年報、半年報公告前30日內不得轉讓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二、關於大股東減持信息披露
1、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
第八、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的,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及時、准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
第三十九條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量,每達到該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一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告,公告期間無須停止出售股份。
3、證券法
第八十六條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4、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十三條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抄報該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以下簡稱派出機構,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前述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後,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其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