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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能國際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

發布時間: 2022-10-23 21:30:41

❶ 非公開發行股票具體流程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具體操作流程是怎樣的?
1、停牌申請(選)
上市公司在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預計該信息無法保密且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並可能導致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可向深交所申請公司股票停牌,直至公告董事會預案之日起復牌。
2、(發行對象為下列人員的,在董事會召開前1日或當日與發行對象簽訂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合同--《細則12條》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二) 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三)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3、董事會決議
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董事會應當作出決議,並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決議事項:(一)本次股票發行的方案;(二)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報告;(三)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報告;(四)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另見《細則13條》
表決:上市公司董事與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議案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通過後,決議在2個交易日內披露,將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與決議同時刊登。表決通過後,2個工作日內報告證交所,公告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使用募集資金收購資產或股權的,同時披露相關信息見《發行管理辦法》 )。
4、向深交所報送文件並公告
董事會作出決議後,上市公司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深交所報送下列文件並公告:
文件:(一)董事會決議;(二)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報告;(三)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報告;(四)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關於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專項審核報告;(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指引》 第八條 非公開發行股票涉及以資產認購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七條規定的文件外,還需提交下列文件:(一)重大資產收購報告書或關聯交易公告;(二)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三)法律意見書;(四)經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或評估事務所出具的專業報告。)
5、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通知:應當在股東大會通知中註明提供網路投票等投票方式,對於有多項議案通過股東大會網路投票系統表決的情形,上市公司可按《關於對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路投票系統進行優化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向股東提供總議案的表決方式。
發行涉及資產審計、評估或上市公司盈利預測的,結果報告至遲應隨召開股東大會通知同時公告。
決議事項: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出的決議,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本次發行股票的種類和數量;(二)發行方式和發行對象; (三)定價方式或價格區間;(四)募集資金用途;(五)決議的有效期;(六)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七)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表決: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向上市公司特定的股東及其關聯人發行股票的,股東大會就發行方案進行表決時,關聯股東應當迴避表決。上市公司就發行證券事項召開股東大會,應當提供網路或者其他方式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
公布:股東大會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議案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上市公司應當公布股東大會決議。
6、保薦人保薦、向證監會申報
上市公司向證監會提交發行申請文件,詳見《細則》
包括: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保薦人出具發行保薦書和盡職調查報告等
結束公告: 上市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不予受理或者終止審查的決定後,應當在收到上述決定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向深交所報告審核時間:上市公司應在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前向深交所報告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的召開時間,並可申請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種於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之日起停牌。
上市公司決定撤回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的,應當在撤回申請文件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審核結果公告:上市公司應當在該次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之日作出決定後次起的兩個交易日內公告會議發審委審核結果,並說明尚需取得證監會的核准文件。
7、向深交所提交核准文件
上市公司在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准文件後,應當於當日向深交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國證監會的核准文件;(二)發行核准公告;(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證監會:收到申請文件-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初審-發行審核委審核-核准或不核准決定
(第十五條 非公開發行股票涉及以資產認購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十四條規定的文件外,還需提交下列文件:(一)經中國證監會審核的重大資產收購報告書或關聯交易公告;(二)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三)法律意見書。)
(董事會決議未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取得證監會核准文件後,由上市公司及保薦人在批文的有效期內選擇發行時間;在發行期起始的前1日,保薦人向符合條件的對象提供認購邀請書。之後,上市公司及保薦人應在認購邀請書約定的時間內收集特定投資者簽署的申購報價表。申購報價過程由律師現場見證。之後,簽訂正式認購合同,繳款,驗資,備案。詳見《細則》)
8、刊登發行核准公告
上市公司提交的上述文件經深交所登記確認後,上市公司應當刊登發行核准公告。
發行核准公告的內容應包括:(一)取得核准批文的具體日期;(二)核准發行的股份數量;(三)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涉及以資產認購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還需披露第十五條所述文件。
刊登處:非公開發行新股後,應當將發行情況報告書刊登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制定的報刊,同時刊登在證監會制定的網站,置備於證監會制定的場所,供公眾查閱。
9、辦理發行認購事宜
發行: 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當在六個月內發行股票,並到深交所、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辦理發行、登記、上市的相關手續。超過六個月未發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須重新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方可發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前發生重大事項的,應暫緩發行,並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該事項對本次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影響的,發行證券的申請應重新經過中國證監會核准。
銷售方式: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對象均屬於原前十名股東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銷售。
代銷-報告證監會: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在發行完成後向中國證監會報送下列文件:
(一)發行情況報告書;
(二)主承銷商關於本次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
(三)發行人律師關於本次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見證意見;
(四)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
(五)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手續: 上市公司刊登發行核准公告後,應當盡快完成發行認購資金到賬或資產過戶等相關手續,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備。
股權登記:上市公司完成發行認購程序後,應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證券登記業務指南》的要求提供相關文件,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申請辦理股份登記手續。
限售處理: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非公開發行股票新增股份(以下簡稱新增股份)的登記手續後,對新增股份按其持有人承諾的限售時間進行限售處理,並向上市公司出具股份登記完成的相關證明文件。
10、辦理新增股票上市——由保薦人保薦
新增股份登記完成後,上市公司應申請辦理上市手續。
上市公司申請新增股份上市,應當向深交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新增股份上市的書面申請;(二)經中國證監會審核的全部發行申報材料;(三)具體發行方案和時間安排;(四)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五)發行完成後經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六)資產轉移手續完成的相關證明文件及律師就資產轉移手續完成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如涉及以資產認購股份);(七)募集資金專項帳戶開戶行和帳號等(如適用);(八)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對新增股份登記託管情況的書面證明;(九)保薦機構出具的上市保薦書;(十)保薦協議;(十一)保薦代表人聲明與承諾書;(十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刊登: 新增股份上市申請經深交所核准後,上市公司應當在新增股份上市的五個交易日內,在指定媒體上刊登《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
《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本次發行概況。應披露本次發行方案的主要內容及發行基本情況,包括:本次發行履行的相關程序,本次發行方案,發行對象情況介紹,本次發行導致發行人控制權發生變化的情況,保薦人關於發行過程及認購對象合規性的結論意見,律師關於發行過程及認購對象合規性的結論意見,本次發行相關保薦機構、律師;
(二)本次發行前後公司基本情況。應披露本次發售前後前10名股東情況,本次發行前事股份結構變動情況,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股變動情況,本次發售對公司的變動和影響;
(三)財務會計信息及管理層討論與分析。應披露三年又一期的主要財務指標,按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後上市公司總股本計算的每股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等指標,發行人對三年又一期財務狀況、盈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等的分析;
(四)募集資金用途及相關管理措施。應披露本次募集資金運用概況、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市場前景、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具體情況、募集資金專戶存儲的相關措施;
(五)新增股份的數量和上市時間。應披露上市首日股票不設漲跌幅限制的特別提示;
(六)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項。
四、其他
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深交所對該公司股票不設漲跌幅限制;上市公司總股本、每股預期年化預期收益按《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中的相關指標進行調整。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或相關股份權益變動的,還應當遵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上市公司及其股東、保薦人應當履行其在《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中作出的相關承諾。
上市公司應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並遵守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

❷ 企業非公開發行股票議案是什麼意思,對公司股價有什麼影響

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是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初步方案。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公司得到了現金,可以擴大經營,增加流動資金,增加了公司的活力;另一方面有人(往往是大股東或者有實力的財團)願意買公司的股票,說明他們看好公司的未來,可增加全體股東(包括持有公司股票的小散戶)的信心,對二級市場的股票也有利好刺激。
祝投資順利!

❸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格到底是怎麼定的

根據證監會相關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底價為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實際發行價不得低於發行底價。其中定價基準日是指計算發行低價的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也可以為發行期的首日。因為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格比較接近定價時的股票價格, 一般不須要進行除權。對於非公開發行的規定除了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還有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
拓展資料:
1、非公開發行股票流程
1)籌備階段:進行盡職調查,溝通制定定增方案並完成製作; 2)審議階段:通過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接受《認購意向函》,然後上報證監會進行修改補充,最後予以通過;3)發行階段:投資人發送《認購意向函》,再由承銷商對意向投資人發送《詢價函》進行詢價定價,定價結束後上交證監會批復,進行繳款認購。
2、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作用
1)使得控股比例較低的集團公司通過增發股票進一步增強對上市公司的控制;
2)通過在上市公司估值較低的位置進行增發股票,從而可以獲得更多股份, 最終獲得更多利益;
3)從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與子公司進行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並增強上市公司財務與經營的獨立性;
4)定向增發可以視作促進優秀公司進行並購的一種手段。
5)減少上市公司市場估值的溢價,將公司資產通過資本市場擴大,進而增加公司的資產價值。


❹ 華能國際融資的背景和財務戰略動機是什麼

我覺得你應該查查他們公司的公告,起碼年報里肯定會披露融資計劃,可行性,實施方案等等,至於戰略動機管理層前瞻性分析會涉及吧,這些都是高層的事,你只能從公開的報告中分析揣摩,華能國際作為A+H股上市公司,應該可以寫出點東西吧,祝你好運加油吧!
拓展資料:
華能國際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不足以償還所有的流動負債,從已獲利息倍數上
看情況稍好,除08年因為虧損的原因外息稅前利潤能償還所有的利息費用。
營運資本籌資政策:307至200年中期,公司的流動資產增長趨於穩定,但流動負使的增長事大大高幹流動資產,且凈營運資本長期為負。「由此可以推斯華能國際流動負債在滿足了流動產投資後還用於部分長期性資產的投資。華德國際通過短期負健術降低資本成本,這樣可以取得更高的收益。但同時也增加了風險。其存在短債長投的問題,如果不處理好現金流,很有可能導致資金鏈斷裂,無法德還債務。而且頻繁地舉債和還債。加大了籌資困難和風險。
總軍會斯
(1)公司負債水平較高,過高的財務杠桿可能給企業的經營帶來風險,一且企業的盈利能力與現金流出現問題,很可能導致無法償還到期債務。但是作為在上海、香港、紐約三地上市的企業,公司融資渠道通暢,具有較大的財務彈性。max.企業的流動負債籌資額超過了流動資產,凈營運資本長期為負值,這給企業的短期償債能力帶來較大的壓力,且流動負債的增長幅度大於流動資產的增長幅度,公司應該通過減少短期負債來提高流動比率。
備選融資方案
(1)定向增發。定向增發也就是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定向增發可以增加權益資本,條件較為寬松,也無觸資額的限制,,具有手續簡便、成本低、 時間短等優點.
定向增發成為上市公司再融資的主流方式。此外定向增發還與其獨特的優勢:①定向增發可以為上市公司帶來寶貴的資金血液。縮短並購整合的時間,實現企業的超常規發展。如果認購方是以戰略性資產作為投入,則對發股方是投資融資合二為- -的企業擴張行為,而且還能為處於高速擴張階段的企業節約寶貴的現金。②定向增發是一種更加接近市場化的融資和收購方式。 對於並購方而言,以購買定向增發股份的方式來並購國內上市公司,最直接的一一個好處就在於可以通過協議定價來進行並購而非公開競價。交易成本相對較低。在中國特殊的市場環境下,也有助於大股東和小股東的持股成本補償處於比較公平的地位。同時,出資方的原有資產可以以合理的價格出售給上市公司,- -般可以避免不良資產的高價轉移現象。上市公司通過向收購方定向發行新股,並以此為代價獲得收購方擁有的優。

❺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法律分析:(1)特定對象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 (2)發行對象不超過三十五名,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國務院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法律依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規定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

第三十七條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特定對象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

(二)發行對象不超過十名。

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國務院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第三十八條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九十;

(二)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三)募集資金使用符合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

(四)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❻ 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價原則

實施細則對上述規定進行了細化明確規定定價基準日必須在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和發行期的首日這三個日期中選取股票均價的計算應為充分考慮成交額和交易量因素的加權均價。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實施細則》 對以重大資產重組、引進長期戰略投資為目的的發行和以籌集現金為目的的發行採取了不同的定價機制。
對於通過非公開發行進行重大資產重組或者引進長期戰略投資為目的的可以在董事會、股東大會階段事先確定發行價格。該種目的的發行通常對發行對象有特定的要求除了能帶來資金外往往還能帶來具有盈利能力的資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優化上下游業務等因此《實施細則》允許發行人董事會、股東大會自行確定發行對象的具體名單、發行價格或定價原則、發行數量體現了公司自決的市場化原則。同時《實施細則》規定此類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應鎖定36個月以上這既符合長期戰略投資的本意又可很大程度上避免因認購股票後可在短期內拋售獲利而引發的不公平現象。
對於以籌集現金為目的的發行應當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採取競價方式定價。發行人的主要目的是籌集資金對發行對象沒有限制發行對象屬於財務型投資者。在目前上市公司股東對管理層的約束尚未完全到位的情況下為使發行結果更加公平公正使發行價格貼近公司投資價值《實施細則》規定最終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必須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經過有效的市場競價產生。
競價制度的要點有三: 一是嚴格貫徹價高者得的原則價格是第一優先考慮的要素; 二是擴大詢價范圍確保充分競爭防止詢價范圍小、容易被操縱的現象; 三是認購報價過程應嚴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在競價結束前泄露認購報價情況。
個人建議:非公開發行股票涉及用資產認購股份事項的可區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構成重大資產重組的另一種是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的。對於涉及重大資產重組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考慮到重大重組行為具有特殊性將使公司基本面和股票估值基礎發生重大變化為避免因其他投資者搭便車而造成發行過程有失公平《實施細則》要求今後上市公司的重大資產重組與非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應當分開辦理分兩次發行。

❼ 新電改概念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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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電改概念股有哪些?新電改概念股價值解析
本文涉及重點上市公司:內蒙華電、大唐發電、長源電力、漳澤電力、林洋電子
編者按:有消息稱,近期,新電改方案已經上報國務院,有可能在近期公布。根據《證券日報》此前的報道,如若沒有意外,新電改方案將在年底出台。
分析師認為,目前電改外部環境進入理想狀態,新一輪電改時機已經成熟。電改進入實質性推動階段。政策紅利有望繼續推動電力板塊走強。
受此影響,近日,電力股集體大漲。包括內蒙華電、大唐發電、長源電力、漳澤電力等8隻電改概念股曾在近日接連高漲。
新電改方案呼之欲出
電改概念股集體漲停
多方面消息透露,新電改方案已經上報國務院,如果順利,有可能在近期公布。
據了解,新電改方案除了延續深圳試點的基本思路,還提出要改變電網企業集電力輸送、電力統購統銷、調度交易一體的狀況,逐步破除電網壟斷。
受此影響,電力股聞風上漲。
有分析師表示,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以電力定價市場化為核心,大用戶直購電將成突破口,地方能源平台受益最大。
隨著我國電力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電價市場化的趨勢日益顯著。從A股上市公司來看,發電企業(包括火電、水電、新能源發電等)將在收入端明顯受益。
東北證券分析師馬斌博認為:「優質火電將受益大用戶直購比例的提升;中小水電將憑借成本優勢在未來的電力市場競爭中充分受益;售電側的放開將大幅降低區域小電網企業外購電成本,提升其整體盈利性,同時資產盈利的提升將很大程度上激發該類企業經營的積極性;新能源則受益於電改推動的電網對各種電源形式無歧視接入。」www.southmoney.com
「新電改方案上報,電改進入實質性推動階段。政策紅利有望繼續推動電力板塊走強,超預期部分為電改政策出台密集程度好於市場預估。」東莞證券分析師饒志也表示。
新一輪電改時機成熟
電改將持續釋放制度紅利
2014年,電改雖然進展緩慢,但仍舊不斷向前推進。
今年9月份,有關部門聯合印發了《廣東電力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深化試點工作方案》,正式啟動廣東省電力直接交易深度試點工作。
此舉相較於此前若干年電力體制改革領域的「只打雷不下雨」來說,這對2014年電力體制改革12年以來首次出現實質性進展充滿了期望。
11月4日,發改委發出《關於深圳市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通知》,更是讓業內為之一振。
以深圳為改革試點,獨立輸配電價正式啟動,新電價機制2015年1月1日起運行,將打破電網壟斷。
值得一提的是,電改中難度最大、最難核算成本的環節被攻破,意味著新電改邁出重要一步,為後續電改提供更多的實踐基礎。
馬斌博就認為,新一輪電改時機成熟,管住中間、放開兩頭,利好優質火電、中小水電、小電網和新能源。電改外部環境進入理想狀態,進一步推動電改的時機已成熟。本輪電改的基本思路將是管住中間、放開兩頭,核定輸配電價,改變電網盈利模式,在此基礎上培育市場化的售電主體,逐步實現發售電價格由市場形成,在市場化交易機制下推動電力直接交易,並同步縮減發電計劃。
在他看來,2015年電力行業經營層面不存在潛在重大利空,電力體制改革的推進將釋放大量制度紅利。在市場流動性持續寬松的大環境下,建議把握把電力藍籌估值繼續修復的機會,如華電國際、國電電力、華能國際、國投電力等。
林洋電子:公司公告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 加碼光伏電站運營環節
林洋電子 601222
研究機構:東北證券 分析師:楊佳麗 撰寫日期:2014-10-17
公司公告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加碼光伏電站運營環節。公司擬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7,500 萬股,發行價格不低於24.01 元/股,發行對象為不超過10 名符合法律法規的投資者,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8 億,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凈額不超過17.62 億,募集資金投向200MW 集中式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和80MW 分布式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前者項目通過公司持股69%的內蒙古乾華農業實施,擬使用募集資金12.07 億,占項目總投資的62%,後者項目投向江蘇省等華東地區的分布式光伏,擬使用募集資金5.55 億,占投資總投資的81.6%。
公司在光伏製造及終端應用已有較快較廣的布局,未來會進一步加強業務拓展和運營實力。公司於2012 年將包括光伏在內的新能源產業明確為公司三大戰略發展方向之一,其後快速布局了光伏製造及終端應用領域。在製造端,公司建成投產了200MW 全自動光伏組件線,確保擬建光伏項目的發電質量、成本和發電效率。在終端應用側,公司近年來陸續在江蘇南通、四川攀枝花、上海安亭、安徽合肥及內蒙古呼和浩特等地區簽署光伏電站戰略合作協議和投資協議,儲備了充足的項目資源。本次募集資金如果按照30%的自有資金,在8-8.5 元/w的單位投資成本下,可撬動的光伏電站項目約700MW,遠超280MW。
公司資金優勢突出,有望晉升國內光伏電站運營商前列陣營。公司目前資產負債率在20%以內,貨幣現金在10 億左右,電表產業是現金牛業務,如若此次增發順利進行,公司應該是光伏上市公司中資產負債表最健康、最具資金優勢的企業,助力搶佔光伏終端應用市場先機。
盈利預測與投資建議:暫不調整盈利預測和股本,預計公司2014-2016年分別實現收入增長30%、17%、20%,實現歸屬母公司凈利潤4.65億、5.60 億、7.01 億,對應EPS 分別為1.31 元、1.58 元、1.97 元,對應PE 分別為20 倍、17 倍、14 倍。公司傳統電表業務穩健發展,光伏和LED 業務是成長板塊,結合估值與發展空間,維持「買入」評級。
風險提示:傳統電表業務或繼續下滑,分布式光伏推進中的不確定性

❽ 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是什麼意思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表示非正式方案,也就是在此執行過程中,根據市場變化或其他特殊情況,可以對方案進行補充、修改。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2)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3)募集資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相關規定;(4)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