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非公開發行的限售期到底是怎麼規定的。為什麼有36個月,24個月還有12個月。是不是只要符合一定條件
非公開發行股票可以上市交易,但依不同的投資者有12個月和36個月的限售期。
證監會《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規定:
第九條 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具體發行對象及其認購價格或者定價原則應當由上市公司董事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確定,並經股東大會批准;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二)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三)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第十條 發行對象屬於本細則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按照本細則的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㈡ 股票解禁問題
股票漲跌不由解禁決定,並且股票解禁不代表大股東馬上減持,股票漲跌由供求關系、資金量、業績、政策、消息等多方面因素決定。股票解禁意味著大量的非流通股可以進行流通,減持需要提前發出公告,非流通股占總股本5%以上的,一般要求兩年以上才能減持,非流通股占總股本低於5%的,一般要求在一年以後才能減持。
股票解禁的定義是限售股過了限售承諾期,可以在二級市場自由買賣。一般來說,解禁當日開始,解禁的股票就可以自由交易。企業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前已簽訂協議轉讓給受讓方,但未變更股權登記、仍由企業持有的,企業實際減持該限售股取得的收入。
按照證監會的規定,股改後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5%,在24個月內不得超過10%。取得流通權後的非流通股,由於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稱之為限售股。
個股解禁通常來說會使得股票供給增大,股票需求不變的情況下,股價會下行,但是具體需要結合解禁時該個股的基本面、所處的價位和當時的大盤情況。
比如有的個股已經超跌或到橫盤突破區域,那麼一旦解禁,股東極有可能拉高出貨,反之一隻業績不佳的個股解禁或者高位那麼下跌可能性大,當然還要適當結合當時大盤走勢,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一般對於大型國企,大非解禁沖擊較小,因為國有資本很少會減持。而對於創業板、中小板這類製造暴富神話的板塊,則需要保持謹慎,一般都會引發大跌。
此回答由康波財經提供,康波財經專注於財經熱點事件解讀、財經知識科普,奉守專業、追求有趣,做百姓看得懂的財經內容,用生動多樣的方式傳遞財經價值。希望這個回答對您有幫助。
投資速報:度小滿金融「定期盈」
定期盈是度小滿平台上最受歡迎的穩健型理財產品,更多產品信息可以通過度小滿金融APP了解。
㈢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什麼時候上市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能在社會上的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只能在公司內部有限度地轉讓,價格波動小,風險小,適合於公眾的心理現狀。如果不是這樣,而是一下子在社會上推出大量的公開上市股票,那麼,股民們在心理准備不足、認識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現反常行為,從而影響社會的穩定。
作用為:一、提高公眾的股票投資意識。就全國而言,人們的金融意識、投資意識還不高,對股票這種既不還本、收益又無一定,風險較大的證券認識不足,有的甚至將股票與債券混為一談。實行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做法,投資者對投資效果看得見,摸得到,有利於擴大股票和股票市場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培養公眾的投資意識,為股票市場的發展奠定有益的基礎。
二、充實企業自有資本金。企業自有資本金過少,技術改造難以實現,設備老化、工藝落後的現象遲遲不能改變,大大限制了企業自我發展。發行股票則可以迅速集聚大量資金,既能充實企業自有資本金,又能節省財政資金。在大規模公開發行股票尚有一定難度情況下,有計劃發展非公開發行股票無疑是一個有利的選擇。
三、增加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內部職工參股幾乎適合於各種公司,而職工參股後,其所獲紅利與公司效益掛鉤,風險共擔,利益同享,並能通過股東代表參與公司管理,可以使職工更加關心公司的生產和發展,與公司同呼吸共命運,提高勞動生產率;也使公司的管理多了一種經濟手段,有助於提高公司的凝聚力,調動職工積極性。
四、有利於社會穩定。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一般是公司大股東和金融投資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大股東認購的非公開發行股份必須鎖定36個月才能出售;金融投資機構認購的非公開發行股份必須鎖定12個月才能出售。
例如某上市公司2014年6月31日非公開發行股票,機構投資者認購的股票要到2015年7月1日才可上市交易;而公司大股東認購的股票則要到2017年7月1日才可上市流通。
㈣ 非公開發行股票有沒有流通限制
非公開發行股票有流通限制,非公開發行股票一般是針對本公司大股東和機構投資者。按照有關規定,大股東認購的非公開發行股份需鎖定36個月;機構投資者認購的非公開發行股份需鎖定12個月。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㈤ 股票限售期為36個月 什麼意思啊
非公開發行股票限售期限為36月
發布時間:2007-7-20 17:00:53
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日前下發《關於上市公司做好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有關注意事項的函》,對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具體操作提出了新的指導意見,包括如何確定定價基準日、發行底價怎樣計算、戰略投資者鎖定期多長、發行對象如何選擇等。
監管函明確,計算發行底價的基準日可以為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也可以為發行期的首日。發行底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計算公式為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除以股票交易總量。董事會決議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應當明確具體的發行對象名稱及其認購價格或定價原則、認購數量或者數量區間,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至少36個月內不得轉讓。
發行對象是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或者通過認購本次發行股份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權的投資者,其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而且該發行對象應當與上市公司簽訂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合同,並提交董事會批准。對於董事會決議未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監管函要求上市公司根據發行對象申購報價的情況,遵照價格優先原則確定。
㈥ 非公開發行的股票什麼時候可以賣
依不同的投資者有12個月和36個月的限售期,非公開發行股票可以上市交易
拓展資料:非公開發行的股票通常是對機構投資者發行的股票。根據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對非公開發行股票有以下規定:第九條: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具體發行對象及其認購價格或者定價原則應當由上市公司董事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確定,並經股東大會批准;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第十條:發行對象屬於本細則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按照本細則的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下列規定:特定對象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 發行對象不超過十名。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國務院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募集資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10條的規定; 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最近1年及一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個人建議: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㈦ 股票公告裡面說的鎖定期36個月是什麼意思
"鎖定期36個月"是指公司股票擁有者在未來的三年裡不準上市賣出,三年後才取消該限制。
㈧ 現在網下申購新股的鎖定期是多長
鎖定期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大股東認購的非公開增發股票,鎖定期為發行之日起的36個月;二是戰略投資者認購的非公開增發股票,鎖定期為發行之日起的12個月。所謂戰略投資者是指法人機構或自然人。
講及打新股,不少人肯定第一反應都是想到了前陣子的東鵬特飲,這上市不久便連續出現十多個漲停板,這么計算的話中一簽就有22萬,在打新界的備受青睞。打新股從表面看來是很賺錢,可你知道怎麼打嗎?中簽率怎麼去提高呢?那麼接下來我就給大家講解一下關於打新股的事情。
我們在開始講之前,先來看看這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這么好的福利一定不能錯過哦:速領!今日機構牛股名單新鮮出爐!
一、新股申購什麼意思?需要什麼條件?
1、什麼是新股申購?
在企業實施上市計劃時,就會向廣大投資者發行一定數量的股票,其中部分股票會發售在證券賬戶上,能通過申購的方式買入,另外相比較上市第一天的價格,申購的價格往往要低得多,
2、申購新股需要的條件:
計劃參加新股申購需要在T-2日(T日為網上申購日)前20個交易日內,每日平均擁有市值至少1萬元以上的股票,才符合申購搖號的要求。以我想參與8月23日的新股申購為例,日期的開始從8月19日算,往前倒推20個交易日,也就是從7月22日開始算,自己的賬戶里股票市值要穩定在1萬元以上,才有得到配號的可能,所擁有的市值逐漸變高,可以得到配號的數量越多。只有當自己分到的配號恰好落在中簽區段內,對於中簽的那部分新股的申購才能進行。
3、如何提高打新股的中簽幾率?
從長時間來看,打新中簽和申購時間是沒有任何聯系的,如果要讓新股的中簽幾率變大,下面的幾個方案僅供參考:
(1)提高申購額度:如果早期所擁有的股票市值越多,取得的配號數量也就越多,最後中簽的可能性也會隨之越高。
(2)盡量開通所有申購許可權:如果你擁有一定大的資金量,均勻持倉也是一個方法,同時開通主板和科創板的申購許可權。這樣以後無論遇到什麼新股都能申購,這樣可以增加中簽的機會。
(3)堅持打新:每一次打新股的機會也是萬萬不可錯失的,還是由於中新股的概率相對較小,因此還是需要堅持搖號的,要知道肯定有機會輪到自己的。
二、新股中簽後要怎麼辦?
通常,如果新股中簽的情況下是會有相應的簡訊通知,在登錄交易軟體時,還會收到彈窗提醒。
在新股中簽之日,我們確保不超過16:00賬戶里有足夠繳納新股的資金,不論資金來自銀行還是通過當天賣股票所得都可以。到了第二天,如果自己賬戶里看到成功繳款的新股余額,那麼此次打新成功。
非常多的小夥伴想打新股然而老是錯失良機,總是錯過調倉時間。說明大家真的缺少一款發財必備神器--投資日歷,相關內容的獲取可以通過點擊下方鏈接: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三、新股上市會怎麼樣?
假設各方面都不出任何意外的話,從申購日算起8~14個自然日內,新股就會上市。
關於科創板和創業板,上市首5日是不設置漲跌幅限制的,等到了第6個交易日開始,日漲跌幅就受到了限制,只有20%。而主板新股上市首日的漲跌幅限制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發行價倘若是10塊錢/股,則當天最高價位只會是14.4元/股,最低也得在5.6元/股以上,根據我多年的跟蹤洞察,往往主板新股上市的第一天漲停,後期連板數量超過了5個,
新股什麼時候賣比較好,那得根據個股的實際情況及市場行情來綜合判斷。倘若新股上市當天出現破發並且連續下跌,在上市當天就賣掉能有效的減少損失。
源於科創板和創業板新股漲跌沒有被局限限制,因此為了避免股價回落,中簽的朋友在上市的第1天可以直接賣出。另有,倘若股票是持續連板的,當開板發生時,最優的做法就是立即賣出,防止損失,落袋為安。
其實炒股最終還是要看上市公司的業績狀況,沒辦法判定一個公司到底是不是好公司或者分析不到位的人有很多,導致看錯股而虧損,現有款免費的診股神器,把股票代碼打進去,就能看出股票質量的好壞了:【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
應答時間:2021-09-26,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㈨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購買資產的鎖定期到底多長
36個月。36個月內不得轉讓: 特定對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 特定對象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特定對象取得本次發行的股份時,對其用於認購股份的資產持續擁有權益的時間不足12個月。發行對象屬於本細則第七條第二款規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按照本細則的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
拓展資料:
一、再融資新規對新股鎖定期的要求
(一)具體規定 如下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十八個月內不得轉讓」。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第七條第二款規定:「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提前確定全部發行對象,且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定價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或者發行期首日,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八個月內不得轉讓: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二)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三)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的第八條規定:「發行對象屬於本細則第七條第二款規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按照本細則的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第五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提前確定全部發行對象,且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定價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或者發行期首日
㈩ 非公開發行股票鎖定期三年什麼性質
非公開發行股票鎖定期三年,就是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具體發行對象及其認購價格或者定價原則應當由上市公司董事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確定,並經股東大會批准;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二)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三)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