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發放股票股利怎麼理解
法律分析:發放股票股利它是指公司在發放股利時,用發放給股東普通股代替部分或全部現金股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 股份有限公司以超過股票票面金額的發行價格發行股份所得的溢價款以及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列入資本公積金的其他收入,應當列為公司資本公積金。
『貳』 股息怎麼發放
股息紅利作為股東的投資收益,是以股份為單位計算的貨幣金額,如每股多少元。但在上市公司實施具體分派時,其形式可以有四種:這就是現金股利、財產股利、負債股利和股票股利等。
財產股利是上市公司用現金以外的其他資產向股東分派的股息和紅利。它可以是上市公司持有的其他公司的有價證券,也可以是實物。
拓展資料:
負債股利是上市公司通過建立一種負債,用債券或應付票據作為股利分派給股東。這些債券或應付票據既是公司支付的股利,又確定了股東對上市公司享有的獨立債權。現金股利是上市公司以貨幣形式支付給股東的股息紅利,也是最普通最常見的股利形式,如每股派息多少元,就是現金股利。股票股利是上市公司用股票的形式向股東分派的股利,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送紅股。
採用送紅股的形式發放股息紅利實際上是將應分給股東的現金留在企業作為發展再生產之用,它與股份公司暫不分紅派息沒有太大的區別。股票紅利使股東手中的股票在名義上增加了,但與此同時公司的注冊資本增大了,股票的凈資產含量減少了。但實際上股東手中股票的總資產含量沒什麼變化。
由於要在獲得利潤後才能向股東分派股息和紅利,上市公司一般是在公司營業年度結算以後才從事這項工作。在實際中,有的上市公司在一年內進行兩次決算,一次在營業年度中期,另一次是營業年度終結。相應地向股東分派兩次股利,以便及時回報股東,吸引投資者。但年度中期分派股利不同於年終分派股利,它職能在中期以前的利潤余額范圍內分派,且必須是預期本年度終結時不可能虧損的前提下才能進行。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分紅的基本程序是,首先由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盈利水平和股息政策,確定股利分派方案,然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方能生效。董事會即可依股利分配方案向股東宣布,並在規定的付息日在約定的地點以約定的方式派發。
在滬深股市,股票的分紅派息都由證券交易所及登記公司協助進行。在分紅時,深市的登記公司將會把分派的紅股直接登錄到股民的股票帳戶中,將現金紅利通過股民開戶的券商劃撥到股民的資金帳戶。滬市上市公司對紅股的處理方式與深市一致,但現金紅利需要股民到券商處履行相關的手續,即股民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櫃台中將紅利以現金紅利權賣出,其紅利款項由券商劃入資金帳戶中。如逾期未辦理手續,則需委託券商到證券交易所辦理相關手續。
『叄』 什麼是發放股票股利
投看看解答什麼是發放股票股利:
發放股票股利指的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份所分配給持股股東的利潤。通常情況下,上市公司在進行年終結算之後,會將公司在這一年中所獲得的一部分利潤作為股利發放給股東,所以也叫分紅或送紅股。
發放股票股利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直接向股東派發現金,另外一種就是送股,也就是將其中一部分利潤折算成股權分配給股東,在分配之後會對股價進行除權,股價將會降低。
送紅股之後,股東在公司中所佔有的股票比例並不會產生改變,只是數量增加,這樣對公司來說有兩個好處,一個是讓公司股票的數量得到提升,而股票價格得到降低,有利於個股的商品流通;另一個是也能保證公司發展所必須的資金。
拓展資料:
股票股利的分配機制遵循以下四個要點:
一、遵循規章制度
公司在分配股利的時候應當遵照分配利潤的基礎程序流程以及規章制度,不允許出現未扣減稅費分配的現象、未填補虧損分配的現象、未提存公積金分配的現象和在收支不平衡的情況下分配。
二、遵循股份平等的原則
在公司進行股利分配的時候,對於股利分配的時間和額度等等因素上,不能存在區別,要秉承公正平等的原則。
三、特殊標准
對於股東在認股的時候所預繳的稅款或者是遲繳、個股出讓的產權過戶教授等等這些會危害到股東占股數量的因素上,應當有一個標准用於實際要求和限定。
四、例外原則
對於那些發售非常股的公司,如果在規章制度上要求非常股有這優先分配股利的支配權,或者是分配率高於普通股,就必須要依據規章來操作,對於在建公司沒有盈利的情況下派發建業股利,能夠不收到一些標準的限定。
『肆』 發放股票股利對所有者權益的影響
發放股票股利對所有者權益的總額沒有影響,但是會影響它的結構,分配股票股利分錄: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貸:股本;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1、股票股利在會計上屬公司收益分配,是一種股利分配的形式。股利分配形式有現金股利、財產股利、負債股利、股票股利。股票股利是公司以增發股票的方式所支付的股利,通常也將其稱為「紅股」。這是我國股票市場上常見的一種股利發放形式,包括送股和轉股兩種。
2、現金股利是指以現金形式向股東發放股利,稱為派股息或派息;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東分發股票,紅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現,又稱為送紅股或送股。另外,投資者還經常會遇到上市公司轉增股本的情況,轉增股本與分紅有所區別,分紅是將未分配利潤,在扣除公積金等項費用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而轉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一種送股形式,它是從公積金中提取的,將上市公司歷年滾存的利潤及溢價發行新股的收益通過送股的形式加以實現,兩者的出處有所不同,另外兩者在納稅上也有所區別,但在實際操作中,送紅股與轉增股本的效果是大體相同的。
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的區別
一、股利支付形式不同
現金股利是公司以現金資產的方式來支付股利,用白話文來說就是直接給你白花花的銀子。股票股利就是公司用給股東增加股票的方式來支付股利。
二、兩種股利適用的條件不同
現金股利適用於企業現金較充足,分配股利後企業的資產流動性能達到一定的標準的,並且有有效廣泛的籌資渠道的,才能發放現金股利。股票股利只要符合股利分配條件,即企業不管是否實際收到現金,只要賬上能夠贏利,就可以採用股票股利。
三、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在性質上的差異
現金股利的發放致使公司的資產和股東權益減少同等數額,是企業資財的流出,會減少企業的可用資產,是利潤的分配,是真正的股利。
股票股利是把原來屬於股東所有的盈餘公積轉化為股東所有的投人資本。只不過不能再用來分派股利,實質上是留存利潤的凝固化、資本化,不是真實意義上的股利。股票股利並無資財從企業流出,發給股東的僅僅是他在公司的股東權益份額和價值,股東在公司里佔有的權益份額和價值,分不分股票股利都一樣,沒有變化。
『伍』 股票紅利怎麼發放
股息紅利是股東的一項投資權益,它以股份為單位計算實際金額,比如10股派發1.2元。當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發放方式可以選擇現金股利、財產股利、股票股利和負債股利。通常上市公司會在會計年度結算後才進行這項工作,有的公司會在一年內進行兩次分紅,一次在年中,一次在年底。
拓展資料:
紅利派發形式有下列四種:
1.現金股利
現金股利是公司以貨幣形式支付股東所持股份的報酬,這是一種最常見的,也是股東們最樂意接受的股利分配形式。
2.股票股利
股票股利亦稱「送紅股」,就是公司派發股利以股份的形式支付給股東。股東從公司領到的股利不是現金,而是公司新增的股票。這既是對股份紅利的分配,同時又是公司向股東籌措的一筆資本。股票股利通常以百分數來表示。假如公司宣布的紅利是10%,持有50個股份的股東將得到5股新增加的股票。
3.財產股利
財產股利是以公司的資產分配股利的。這種情況下,公司發放的既不是現金,也不是股票,而是公司的產品或其他財產,如其他有價證券。不過這種形式並不多見。
4.混合股利
混合股利是以上幾種紅利相結合的股利派發形式。這種形式比較靈活,支付現金、增發股票或發放公司資產,可根據實際需要合理安排,但不同形式紅利佔多大比例,仍需要董事會根據盈利狀況、公司及股東的要求作出決定。
股份企業向股東派發股利,其時間順序依次是宣布日,股權登記日、除息日、派息目。
宣布日就是董事會宣布在將來的某個時期派發股息的時間,並在宣布日宣布股權登記日。股權登記日即以登記方式劃分股份所有權並可得到派息的時間。只有在股權登記日記錄在企業股權轉移簿上的股東,才有資格領到派發的股息,在股權登記日之後買到股票的股東則無權得到股利.除息日指股權轉讓可得股息的有效時間。
在某些國家和地區,由於股票買賣從雙方成交到雙方結清中間需要經歷數天的時間,因此公司無法及時得到股票轉移的資料來記入股權轉移帳簿.因此規定,新股東必須在股權登記日的某幾天之前購買股票,才有資格取得此次發放的股利。除息日一般規定在股權登記日前幾天。派息日是企業支付股息的日期。
『陸』 什麼是股票股利,為什麼要發放股票股利
股票股息對股東來講,其意義主要有以下幾點:
1、如果公司在發放股票股利後同時發放現金股利,股東會因所持股數的增加而得到更多的現金;
2、有時公司發放股票股利後其股價並不成比例下降,這可使股東得到股票價值相對上升的好處;
3、發放股票股利通常由成長中的公司所為,因此,投資者往往認為發放股票股利預示著公司將會有較大發展,利潤將大幅度增長,足以抵消增發股票帶來的消極影響。這種心理會穩定住股價甚至反致略有上升
4、在股東需要現金時,還可以將分得的股票股利出售。有些國家稅法規定,出售股票所需交納的資本利得(價值增值部分)稅率,比收到現金股利所需交納的所得稅率低,這使得股東可以從中獲得納稅上的好處。
『柒』 企業向股東發放股票股利會計分錄怎麼做
企業宣告向股東發放股票股利時,不做賬務處理,待實際發放時,
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股利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應付普通股股利
格式
第一: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
(7)向股東發放股票股利擴展閱讀
初學者在編制會計分錄時,可以按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涉及的賬戶,分析經濟業務涉及到哪些賬戶發生變化;
第二:賬戶的性質,分析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各屬於什麼會計要素,位於會計等式的左邊還是右邊;
第三:增減變化情況,分析確定這些賬戶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增減金額是多少;
第四:記賬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增減變化情況,確定分別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第五: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