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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東大比例增持股票

發布時間: 2022-10-09 18:48:25

Ⅰ 大股東怎麼增持上市股票

法律分析:首次增持股份之日,增持人必須將增持股份情況通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應當於次日發布相關公告。公告必須載明增持股份的目的和方案、增持方式、增持數量和比例等事項,涉及後續增持的,應當載明增持的事項,後續增發股份的實施安排應當同時在公告中披露。實施後續增持方案的,累計增持比例達到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的,還必須發布公告。計劃期滿前,上市公司應當在每次定期報告中披露相關股東增持計劃的實施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Ⅱ 持股5%以上股東增持規定

持股5%大股東減持規定為:減持股票比例達到5%的股東,應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在三個交易日內發布公告,且在發布公告後的兩日內不能再自行買賣該股票。
2016年1月9日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落實《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相關事項的通知規定:
1、自2016年1月9日起,上市公司大股東此後任意連續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2、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公司人民幣普通股票(A股)、人民幣特種股票(B股)時,減持比例中的股份總數按照境內外發行股份的總股本計算。
3、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的,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5%。協議轉讓價格範圍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4、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減持後持股比例低於5%的股份出讓方、受讓方,在減持後6個月內應當繼續遵守《減持規定》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減持後持股比例達到或超過5%的出讓方、受讓方,在減持後應當遵守《減持規定》的要求。
5、所結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預披露計劃及其實施情況以及協議轉讓情況,定期對其減持行為進行事後核查。發現存在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減持規定》和本所業務規則的規定予以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Ⅲ 大股東增持公告規則

減持新規的發布受到了股民朋友們的關注,相反的,大股東增持行為也受到了大家的關注。本文將帶您了解大股東增持公告規則。


大股東增持公告規則
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公司高管及其股東增減公司的股票必須要發公告。
(1)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年後,每12個月內增加其在該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可先實施增持行為,增持完成後再向中國證監會報送豁免申請文件。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公司上市超過12月的,有關大股東才可以實施前述增持行為。
(2)增持過程中,大股東應在首次增持、繼續增持、實施後續增持計劃累計增持股份比例達到1%時、後續增持計劃實施完畢或實施期限屆滿後兩個交易日內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也就是大股東增持公告要及時發布。後續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屆滿前,上市公司應在各定期報告中披露增持計劃實施的情況。
(3)上市公司大股東有關增持股份的鎖定期應當符合《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第九十八條的有關規定,12個月內不得轉讓。
以上就是大股東增持公告規則的全部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Ⅳ 大股東增持股票意味著什麼

股東增持意味著上市公司原持有股票佔比較大的股東繼續買入股票,增加股票的持有數量。通常情況下,如果是上市公司內大股東或者管理層控股股東出現增持時,表示上市公司內部中長期看好股價上漲,通常這樣的情況會出現在上市公司股價處於相對低迷的時期,投資者可當作中長線投資參考依據之一。


如果是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為了爭奪控制權,控股前兩位的股東大幅增持。會使股票在市場的需求增加,股價短期大概率會有大幅上漲,但是這種情況在A股市場是較為少見的。

如果是金融機構大股東進行增持,同樣是看好後續上市公司股票的漲幅。這時投資者需要注意股票的增持公告,而不是在券商研報給出的增持評價,有可能在出研報之前或者之後才會進行增持,也有可能不會增持。

Ⅳ 大股東增持是怎樣的

上市公司大股東大規模增持股票,一般選在股市低迷時期,為顯示對公司未來業績有信心,同時提振二級市場股價。但是在公司股價大幅上漲後,大股東動輒以上億元現金從二級市場購買股票,表面上看顯得有些任性。如果是上市公司發公告說有大股東股票增持股票的情況就是說大股東比較看好公司的股票,增加持股數量。大股東增持對公司股票一般屬於實質性利好,一般會帶動股價上漲。其原因是:1、最熟悉公司情況的應屬公司大股東,股東增持公司股票,說明對公司未來發展看好,公司一旦有發展前景,將從基本面上保障公司股票價格上揚。2、從市場供求看,股東增持公司股票擴大了對該股票的需求,求大於供,將在市場層面推動股價上升。不過有時候大股東增持股票短期對股價有一定支撐作用,不過由於增持的原因絕大多數是由於市場行情低迷。我們常常看到所謂大股東增持,基本屬於不得已而為之,所以利好作用極其有限,甚至會是主力刻意打壓股價的契機,絕大多數股票在大股東宣布增持後都走出先揚後抑的走勢,對這種股票我認為都沒有介入價值,尤其是大盤藍籌宣布增持,必須在一周內清倉。增持5%的股份和增持0.0005%的股份意義明顯不同。股票的好壞,還是看這家公司值不值。大股東增持就是說大股東自己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增加其持倉量。對於股份公司而言,大股東可以公開購買公司股東。對於有限公司而言,大股東可以從其他股東中購買股份。公司股東的所持有的股份是按照股東在出資時認購的為限,但是在首次認購之後,股東是可以繼續購入的,只要是通過合法的渠道增持的,並且,股東只需要按照自己所認購的股份或者是以出資為限度,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不用對公司承擔無限責任。

Ⅵ 大股東增持是什麼意思

大股東增持就是說大股東自己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增加其持倉量,股東增持意味著上市公司原持有股票佔比較大的股東繼續買入股票,增加股票的持有數量。通常情況下,如果是上市公司內大股東或者管理層控股股東出現增持時,表示上市公司內部中長期看好股價上漲,通常這樣的情況會出現在上市公司股價處於相對低迷的時期,投資者可當作中長線投資參考依據之一。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Ⅶ 大股東增持股票意味著什麼

法律分析:股東增持意味著上市公司原持有股票佔比較大的股東繼續買入股票,增加股票的持有數量。通常情況下,如果是上市公司內大股東或者管理層控股股東出現增持時,表示上市公司內部中長期看好股價上漲,通常這樣的情況會出現在上市公司股價處於相對低迷的時期,投資者可當作中長線投資參考依據之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Ⅷ 大股東增持是哪些意思

法律分析:大股東增持就是說大股東自己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增加其持倉量,股東增持意味著上市公司原持有股票佔比較大的股東繼續買入股票,增加股票的持有數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Ⅸ 大股東怎麼增持股票

法律分析:相關政策是,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在一年內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過2%的,可以先增持股份,再申請免除要約收購義務。12個月內,大股東增持比例超過2%的,仍需申請豁免後方可增持。上海證券交易所還規定,實施增持計劃時,大股東在買入後6個月內不得賣出所持公司股份,賣出後6個月內不得再買入。違規者的收入屬於上市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二條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 5%以上股東(以下統稱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以及股東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適用本規定。大股東減持其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買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適用本規定。

Ⅹ 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規定

將在本文為您介紹最先最全的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規定。
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規定
(1)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規定,大股東在增持期間及法定期限內均不得減持該公司股份。
(2)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規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達到或超過30%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一年內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過2%的,可以先增持後申請豁免要約收購義務。12個月內大股東增持比例超過2%,還是要先申請豁免,才能增持。
(3)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規定,首次增持行為事實發生之日,增持方就必須將增持情況通知上市公司,並由上市公司在次日發布相關公告。公告內容必須包括增持目的及計劃、增持方式(如是集中競價還是大宗交易)、增持數量和比例等內容。而如果涉及後續增持的,需同時在公告中披露後續增持計劃實施的安排。
(4)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規定,實施後續增持計劃,累計增持股份比例達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的,也必須發布公告。在增持計劃到期前,上市公司應在各定期報告中披露相關股東增持計劃實施的情況。
(5)滬深交易所指出,大股東在對上市公司股份增持期間不得減持其所持有該公司的股份。而這「不減持承諾」必須在增持計劃公告時就列入其中。
(6)上交所還規定,大股東在實施增持計劃時,不得將其所持該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的。違例者所得預期收益歸該上市公司所有。
(7)為遏制內幕交易,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規定,四個時間段內,大股東不得進行增持。包括,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若擬實施增持計劃的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其他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以及公司高管,通過增持計劃的實施進行內幕交易或進行市場操縱的,交易所將按照規定對相關當事人採取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