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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股東減持公告

發布時間: 2022-10-07 20:40:02

1. 持股多少減持需要公告

根據相關規定,減持比例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5%以上大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其持股比例低於5%的,應當在二個交易日內公告;已實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東每增減1%時必須公告。因此,基金減持公司股票達到上述條件時,需要進行公布。
拓展資料
國家大基金減持意味著什麼?
基金減持意味著要將基金持倉中的股票賣出,而基金持倉的佔比通常比較高,因此當大基金宣布減持的時候,股價中短期內下跌的概率大。
比如說:在2021年1月份的時候,國家大基金宣布減持兆易創新、安集科技、晶方科技等股票,雖然每隻股票減持的比例不超過2%,但宣布減持至今幾乎都處於震盪下跌模式。
一般來說,國家大基金減持上市公司股票不會全部減持,如:安集科技公告稱,國際大基金計劃自公告日起15個交易日之後的6個月內,減持不超過106.22萬股。
因此即便被大基金減持並不代表股價會一直跌跌不休,期間依然有反彈的時候。一些優質的公司被基金減持後,股價下跌,對其他機構和投資者來說,增加了投資機會,因為給了他們一個低位建倉的機會。
對於一些創投基金來說,進行減持還存在以下的規定:
1、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的,投資期限不滿36個月,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投資期限在36個月以上但不滿48個月的,在任意連續6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投資期限在48個月以上但不滿60個月的,在任意連續3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投資期限在60個月以上的,減持股份總數不受比例限制。
2、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的,投資期限不滿36個月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投資期限在36個月以上但不滿48個月的,在任意連續6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投資期限在48個月以上但不滿60個月的,在任意連續3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投資期限在60個月以上的,減持股份總數不受比例限制。

2. 股東減持什麼情況下需要公告

法律分析:股東減持公告的情況如下:1、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的, 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5%。協議轉讓價格範圍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2、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減持股份是指,股份公司股票的持有者對所持有的股票部分進行轉賣,減少對該公司的控股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公司減資】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3. 持股低於百分5減持要公告嗎

持股低於百分5減持不需要公告。持股百分之5以下的股東不屬於上市公司重要股東,減持股票,上市公司可以不進行公告。持股超過百分之5的大股東不論減持多少都要公告,因為其減持會對個股的股價產生重大的影響,當持股比例不到百分之5時,再進一步減持則不用公告。也就是說當投資者持股比例小於百分之5時,把剩下的股份全部拋出,都不需要再公告了。減持比例達到百分之五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進行買賣,百分之五以上大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其持股比例低於百分之五的,應當在二個交易日內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應當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購入包銷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前款所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賬戶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上市公司股東怎麼減持
上市公司減持的方法如下:
1、減持比例的確定,股份總數,即減持比例中的分母,指上市公司發行的A股B股和境外上市股份數量之和,不包括優先股,減持數量,即減持比例中的分子,指股東減持A股的股份數量,亦不包括優先股;
2、一致行動人合並計算,構成一致行動人的多個股東,其持股數量合並計算,並作為一個整體適用關於減持比例、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規定;
3、一人多戶合並計算,單個股東通過多個證券賬戶持有股份的,賬戶名稱與證件號碼相同的賬戶的持股合並計算;股東通過信用賬戶的持股,與其普通證券賬戶合並計算,各個賬戶的可減持數量,按照各賬戶內有關股份數量的比例進行分配。

4. 股票低位減持公告意味著什麼

股票低位減持主要是為了獲取現金,當大股東不看好個股時,就會在低位減持,減少股票繼續下跌帶來的損失,當上市公司需要擴張發展時,就會進行減持,獲得資金進行日常生產經營。
減持會影響股票的價格,減持意味著會產生大量的賣單,大量賣單會使股票下跌,減持也有好的方面,比如:盤活了市場的籌碼,提高了市場籌碼的流動性。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股票是股份制企業(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東)擁有公司資產和權益的憑證。上市的股票稱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級市場)自由買賣。非上市的股票沒有進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買賣,稱非上市流通股。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標准、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

5. 股東減持股份多少以上必須公告

股份達到5%以上需公告。流通股股東減持是否需要公告是根據流通股股東的股份佔比決定的。持有、控制公司股份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減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每達到公司股份總數1%的,應於該等事實發生日的兩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告。
拓展資料:
一、關於大股東減持方式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的 第三點: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東預計未來一個月內公開出售 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數量超過該公司股份總數1%的,應當通過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轉讓所持股份。 第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在該公司的年報、半年報公告前30日內不得轉讓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二、關於大股東減持信息披露
1、根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 第八、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的,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及時、准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根據《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 第三十九條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量,每達到該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一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告,公告期間無須停止出售股份。
3、根據《證券法》 第八十六條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的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6. 股票重組復牌後,股價在中位,股東怎麼老發減持公告,是什麼意思

股東發減持公告有以下幾個原因:
1、股東減持,只是為了自己的資金周轉,有些股東就是財務投資者,他對公司經營起不了任何影響,減持是因其財務壓力,不影響公司成長趨勢,這個時候股東的合理的資金周轉減持是可以理解。
2、股票有潛質利空消息,大股東對上市公司是最清楚不過的了,公司有什麼潛質風險大股東最清楚,所以有些大股東在上市公司大利空,沒有爆發之前減倉套現,避免大利空出現後所持有的市值虧損更加大。
3、大股東對本公司未來發展不看好,公司業績一直在走下坡路的股票,導致股價不斷的陰跌出現。

7. 股東減持完畢公告是好是壞

是不好的。原因如下:
1.稀釋了二級市場的資金總量,因為大股東們減持1%,往往也會帶來數千萬元甚至數億元的資金流出證券市場,尤其是那些從財務投資角度減持籌碼的大股東們更是如此。
2.股東大量減持說明公司的領導層已經發現未來該公司的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股價在近期可能成為很長時間無法超越的高點,對股價有非常明顯的打壓。
3.盤活了股市市場的籌碼,提升了股市市場的籌碼流動性。畢竟部分大股東的減持並非是因為股價嚴重高估,而是控股股東為財務問題而做出的減持動作。
4.股東們的減持股票籌碼一旦被市場所消納,且股價再度積極走高,那麼極有可能強化股市市場的牛市氛圍,在持續減持聲中一路上漲一樣。
【拓展資料】
股票減持說明公司的領導層已經發現未來該公司的盈利能力下降,股價在近期可能成為很長時間無法超越的高點,對股價有非常明顯的打壓。
盤活了股市市場的籌碼,提升了股市市場的籌碼流動性。畢竟部分大股東的減持並非是因為股價嚴重高估,而是控股股東為財務問題而做出的減持動作。
股東們的減持股票籌碼一旦被市場所消納,且股價再度積極走高,則極有可能強化股市市場的牛市氛圍,在持續減持聲中一路上漲。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減持比例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5%以上大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其持股比例低於5%的,應當在二個交易日內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應當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已實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東每增減1%時必須公告。
購買方的信息披露義務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且不得再行買賣該公司股票;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後,每增減5%,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30%時,繼續增持的,應當進行要約收購,並應當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並就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作提示性公告。中國證監會在15日內無異議的,收購人可以公告要約收購報告書。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收購人,也可以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要約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