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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股東負有限責任

發布時間: 2022-10-04 04:29:34

Ⅰ 什麼是股票的責任有限性

即股票持有人--股東對公司經營後果承擔有限責任。
比如你是A公司的一個股東,當A股公司出現重大虧損,你最多隻是將持有股份全部虧掉,(公司破產倒閉,你的股票也就虧完了)而不用承擔額外的損失,不會讓你再拿其他的錢來虧。

Ⅱ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承擔什麼責任

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承擔什麼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是我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形式之一。根據該法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包括兩層意思: 1、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而不對公司債權人直接負責,即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只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2、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當公司的債務超過其全部資產時,以公司資產為限。 二、怎樣取得股東資格 (一)、原始取得 指通過向公司出資或者認購股份而取得股東資格。原始取得又可分為兩種情形: 1.設立時的原始取得。即基於公司的設立而向公司投資,從而取得股東資格。通過這種方式取得股東資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設立時的全部發起人,股份公司設立時的發起人和認股人。 2.設立後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後,增資時,通過向公司出資或者認購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東資格。 (二)、繼受取得 繼受取得,也稱為傳來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過受讓、受贈、繼承、公司合並等途徑而取得股東資格,取得股份的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繼受人就成為公司的新股東。 (三)、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讓人,依據公司法所規定的轉讓方法,善意地從無權利人處取得股票,從而獲得股東資格。由於善意取得不用依賴於轉讓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權,因此它是一種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三、股東出資不實怎麼維權 1、足額出資的股東可以要求出資不實的股東及時補繳不足部分,並要求出資不實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在公司中,有-限責任公司是一種人合性較強的企業形態,股東與股東之間基於信任通過協議的形式將彼此牽連在一起。當一個股東不按承諾繳納出資時,信任關系被破壞的同時也給其他已經完全履行義務的股東帶來風險。 當債權人面臨債權無法得到清償時,往往會想盡一切辦法來讓公司的股東為其債權買單,而且公司法也明確給於了債權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如有股東出資不實時,可以主張其他股東在該股東出資不實的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這種狀況導致了在公司經營過程中,其他實際出資股東可能會獲得比出資不實股東更低的利益而承擔較高的風險。 2、足額出資的股東可根據公司章程主張權利。 公司章程實質上是股東與股東之間在公司設立的過程中有關於出資等相關事項的公司發起設立的協議,以此來明確各股東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股東在公司成立後,一直沒有按照章程的約定履行出資義務,就是對於股東之間義務的違反,當然應當對已經履行義務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實繳出資股東可以要求公司向未足額出資股東追繳出資或滿足條件提起股東代表訴訟。 股東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向公司繳納出資,取得股權,與公司形成實際上的債權債務關系,基於這一關系,公司就可以向未實際繳納出資的股東主張債權,要求該股東完全履行其出資義務,補繳剩餘的資本,並且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上述就是小編對相關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承擔責任,如果股東出資不實的,承擔連帶責任。如果讀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華律網進行法律咨詢。

Ⅲ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

法律分析: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Ⅳ 公司的股東承擔有限責任嗎

法律分析: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負有限責任。在出資以後,以公司的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人承擔責任。股東個人財產不用於償還公司債務。如果股東或管理者在合法經營范圍內經營公司,造成破產,則公司股東只用本公司的資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抵債,不付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分紅股東承擔債務嗎

法律分析:股東不可以只分紅不承擔債務。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Ⅵ 新公司法:公司股東一定承擔有限責任嗎

公司股東會承擔有限責任。一般的情況下,有限公司的股東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所在公司負一定責任,股份公司則以認購的股份數為限對所在公司負相應責任。當然在例外的情況下,在股東破壞了該公司財產獨立性的時候,股東是需要對企業的債務負例外的相應責任。
法律分析
一般來講,公司法人的人格否認制度的適用場合主要有以下內容:(一)當事人利用公司法人的形態來規避法律,也就是行為人因為受到法律的限制而不能實施某種行為時,利用在法律上是另一個獨立主體的公司來完成這一行為。(二)當事人利用公司法人的人格逃避其合同的義務。(三)公司的資本有顯著不足的。資本是否充足可以說明出資人是否是有誠意利用公司人格來從事相關經營。出資人是可以憑借所出的低資本,來讓自己的投資風險率降低,從而可以將風險轉嫁給相關債權人。(四)公司人格與其他成員的人格混同,公司實際上是成為股東的代理人以及工具。當公司股東濫用了公司人格而侵害到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時,人民法院就可以根據人格混同來否認公司人格而讓股東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Ⅶ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什麼責任

法律分析:1.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2.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3.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Ⅷ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承擔什麼責任

法律分析:有限公司股東承擔的責任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如果出現不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出資的行為,需承擔補足出資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一百九十九條 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