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是什麼
現在公司在我們身邊已經可以算是非常常見的了,公司的種類有很多,大小肯定也是有不同的。對於公司的種類一般情況我們最常見的一般都是股份制的公司了。其實公司不是想設立就能設立的,是有一定的方式的。那麼 股份有限公司 的設立方式是什麼? 公司設立 的方式基本為兩種,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 一、發起設立:又稱「同時設立」、「單純設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發行的股份由發起人自行認購而設立公司的方式。 1、 有限責任公司 只能採取發起設立的方式,由全體股東出資設立。 2、股份公司也可以採用發起設立的方式。 3、我國法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可採取發起設立的方式,也可以採取募集設立的方式。 4、發起設立在程序上較為簡便 二、募集設立:又稱「漸次設立」或「復雜設立」,是指發起人只認購公司股份或首期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對外募集而設立公司的方式。 1、募集設立既可以是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設立,也可以是不發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 2、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進行募集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不可以進行募集設立。 3、募集設立時,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在公司股本總數中應佔35%的比例。 4、募集設立在程序上較為復雜。 三、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的比較: 1、發起設立比較適用於中小型企業,設立程序較為簡單,社會影響性小,像無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等都可以選擇發起設立。 2、募集設立程序較為復雜,具有較大的社會影響性,穩定性較差,因此往往只適用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2.發起人認繳和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訂 公司章程 ,並經創立大會通過; 5.有 公司名稱 ,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6.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對於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 問題我們其實可以通過兩個途徑來設立,募集和發起兩種方式,一般情況下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都是募集方式占據的多。我們國家的公司法中對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也由規定的條件的,如果想成立的話我們就應該先去了解公司法的規定。
② 什麼是募集設立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的公司。且發起人認購的股票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十四條
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十五條
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必須公告招股說明書,並製作認股書。認股書應當載明本法第八十六條所列事項,由認股人填寫認購股數、金額、住所,並簽名、蓋章。認股人按照所認購股數繳納股款。
第九十二條
董事會應於創立大會結束後三十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下列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一)公司登記申請書;
(二)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
(三)公司章程;
(四)驗資證明;
(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的任職文件及其身份證明;
(六)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七)公司住所證明。
③ 募集設立就是上市嗎
法律分析: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當發行股份的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的公司,也就是說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公司成立時,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人不僅有發起人,而且還有發起人以外的投資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七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④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方式主要是什麼
一、 有限責任公司 設立方式主要是什麼? 公司設立 的方式基本為兩種,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 一)發起設立 又稱「同時設立」、「單純設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發行的股份由發起人自行認購而設立公司的方式。 1、有限責任公司只能採取發起設立的方式,由全體股東出資設立。 2、股份公司也可以採用發起設立的方式。 3、我國法律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 可採取發起設立的方式,也可以採取募集設立的方式。 4、發起設立在程序上較為簡便 二)募集設立: 又稱「漸次設立」或「復雜設立」,是指發起人只認購公司股份或首期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對外募集而設立公司的方式。 1、募集設立既可以是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設立,也可以是不發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 2、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進行募集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不可以進行募集設立。 3、募集設立時,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在公司股本總數中應佔35%的比例。 4、募集設立在程序上較為復雜。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有哪些?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法定人數是指法定資格和所限人數兩重含義。法定資格是指國家法律、 法規 和政策規定的可以作為股東的資格。法定人數是《 公司法 》規定的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限定為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 公司必須有充足的資金才能正常運營。股東沒有出資,公司就不可能設立。股東出資總額必須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特定行業的 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 最低限額需高於前款所定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如拍賣業至少需100萬元注冊資本)。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 專利 技術、 土地使用權 作價出資,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對國家採用高新技術成果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3)股東共同制定章程。 公司章程 由全體出資者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制定,經全體出資者同意,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4)有 公司名稱 、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除其名稱應符合企業法人名稱的一般性規定外,還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機構的組成、產生、職權等符合《公司法》規定的要求。公司的組織機構一般是指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或股東會、執行董事、一至二名監事、經理。 (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其實,募集設立和發起設立都是大家在設立公司的時候經常會選用的。選擇哪種方法來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是取決於當時的實際情況的,在資金周轉比較困難的情況下,當然也能選擇募集設立,但募集設立在發行股票的時候就比較局限性了,相對來說,發起設立要更加靈活一些。
⑤ 公司設立方式有哪些
一、發起設立發起設立又稱「同時設立」、「單純設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發行的股份由發起人自行認購而設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責任公司只能採取發起設立的方式,由全體股東出資設立。股份公司也可以採用發起設立的方式。中國公司法第78條明確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可採取發起設立的方式,也可以採取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在程序上較為簡便。二、募集設立募集設立又稱「漸次設立」或「復雜設立」,是指發起人只認購公司股份或首期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對外募集而設立公司的方式。中國公司法第78條第3款規定:「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所以,募集設立既可以是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設立,也可以是不發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這種方式只為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之方式。由於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資本規模較大,涉及眾多投資者的利益,故各國公司法均對其設立程序嚴格限制。如為防止發起人完全憑借他人資本設立公司,損害一般投資者的利益,各國大都規定了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在公司股本總數中應占的比例。中國的規定比例是35%。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七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⑥ 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的區別
法律分析: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的區別是:發起設立是由發起人認購全部股份,而募集設立是由發起人認購一部分股份,剩餘部分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向特定對象募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七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第七十九條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承擔公司籌辦事務。
發起人應當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
⑦ 股份公司如何募集設立的
法律分析:1、發起人認購股份,不得少於公司應發行股份總數的35%。2、制定招股說明書。3、向國務院遞交募股申請。4、募股申請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以後,發起人應該公告招股說明書,並製作認股書。5、發起人應該同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簽訂承銷協議,並於銀行簽訂代收股款的協議。6、取得驗資證明。7、召集由認股人組成的創立大會。8、由創立大會選舉的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有關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七條 第三款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所以,募集設立既可以是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設立,也可以是通過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方式而設立。這種方式只為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之方式。
⑧ 設立公司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公司設立的方式基本為兩種,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 一、發起設立:又稱「同時設立」、「單純設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發行的股份由發起人自行認購而設立公司的方式。 1、 有限責任公司 只能採取發起設立的方式,由全體股東出資設立。 2、股份公司也可以採用發起設立的方式。 3、我國法律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 可採取發起設立的方式,也可以採取募集設立的方式。 4、發起設立在程序上較為簡便。 二、募集設立:又稱「漸次設立」或「復雜設立」,是指發起人只認購公司股份或首期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對外募集而設立公司的方式。 1、募集設立既可以是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設立,也可以是不發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 2、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進行募集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不可以進行募集設立。 3、募集設立時,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在公司股本總數中應佔35%的比例。 4、募集設立在程序上較為復雜。 三、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的比較: 1、發起設立比較適用於中小型企業,設立程序較為簡單,社會影響性小,像無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等都可以選擇發起設立。 2、募集設立程序較為復雜,具有較大的社會影響性,穩定性較差,因此往往只適用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七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⑨ 募集設立名詞解釋
發起和提供建立之間的區別如下:
1.發起設立是指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的公司。也就是說,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自設立時起,股份全部由公司發起人認購,不向發起人以外的任何社會公眾發行股份。由於不公開發行股票,以發起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發行新股前,其股份全部由發起人持有,公司全體股東為公司設立的發起人;
2.募集設立是指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股份,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的公司。也就是說,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公司設立時,除發起人外,還有出資人認購公司應當發行的股份;
3.發起建立的方法的特點是簡單。發起人只要足額認購股份,就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但它要求每個發起人都有相對充裕的資金,只有發起人才能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
4.募集設立方式的特點是,發起人只需投入較少的資金,就可以向社會募集更多的資金,使公司迅速聚集起較大數額的資本。但由於公募的設立涉及發起人以外的人,法律對公募的設立規定了更嚴格的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七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人是指發起人認購公司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是指發起人認購公司擬發行的部分股份,其餘股份向社會公眾或者特定對象募集設立公司。第八十條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未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