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減持需要公告嗎
法律分析:持股5%大股東減持規定為:減持股票比例達到5%的股東,應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在三個交易日內發布公告,且在發布公告後的兩日內不能再自行買賣該股票。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義務包括:
1、減持比例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
2、5%以上大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其持股比例低於5%的,應當在二個交易日內公告;
3、公司控股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應當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
4、已實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東每增減1%時必須公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貳』 5%以下股東減持需要公告嗎
法律分析:不需要。持股5%以下的股東不屬於上市公司重要股東,減持股票,上市公司可以不進行公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叄』 股東減持什麼情況下需要公告
法律分析:股東減持公告的情況如下:1、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的, 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5%。協議轉讓價格範圍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2、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減持股份是指,股份公司股票的持有者對所持有的股票部分進行轉賣,減少對該公司的控股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公司減資】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肆』 流通股東減持需要公告嗎
流通股東減持需要公告。根據《證券法》規定,當投資者股東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時,應當依照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
拓展資料:
流通股股東是中國股市中一個特有的概念,指參與中國股市的持有流通股的投資人。根據流通股東投資資金量的大小,通常將投資人分為「散戶」、「中戶」、「大戶」、「機構投資者」。
股東減持的行為就意味著該股東並不看好上市公司後續的發展或者上市公司現階段是被高估的。
1.上市公司的股東減持往往隱含著神秘性,投資者在股票市場上也應注意區分,不同情況下的股東減持差異。
2.股東通常持有的不是流通股,持有少於5%的不是流通股小非,持有超過5%的不是流通股大非,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不上市流通或在一定期限內不完全上市是流通股限售。股東這樣做是錯誤的,在一定時間後可以正常流通,會出現上市公司公告減持行為,稱為股票減持。 在牛市中,大股東減少持股是很常見的。整體市場在上漲,業績好壞的公司都會出現一定的上漲。
3.大股東最了解自家的股票,如果真是底部大股東會減持跟錢過不去嗎, 大股東減持有這么幾種情況:
①根據證券法大股東減持規定,大股東減持本公司股份要提前事前公告,不能先斬後奏。大股東在股價低位時候公告減持計劃,目前是股價是處於低位,也許大股東提前公告為的就是後期幾個月減持套現做准備,說不定接下來幾個月就會啟動一波拉升,剛好大股東已經提前公告減持計劃,股價拉高後可以順利高位套現。
②大股東急需錢,不管股價處於什麼位置,只能通過股票套現來救急,火燒眉毛的時候大股東要錢不要籌碼,只要能成功套現就是好事,所以不管股價處於高位還是低位都急需套現。
③股票有潛在利空消息,大股東在上市公司大利空沒有爆發之前減倉套現,避免大利空出現後所持有的市值虧損更加大。當前股價在二級市場看著是低位,等大利空出現後股價大幅殺跌,低位又成高位了,大股東先知先覺的跑了先。
『伍』 持股低於百分5減持要公告嗎
持股低於百分5減持不需要公告。持股百分之5以下的股東不屬於上市公司重要股東,減持股票,上市公司可以不進行公告。持股超過百分之5的大股東不論減持多少都要公告,因為其減持會對個股的股價產生重大的影響,當持股比例不到百分之5時,再進一步減持則不用公告。也就是說當投資者持股比例小於百分之5時,把剩下的股份全部拋出,都不需要再公告了。減持比例達到百分之五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進行買賣,百分之五以上大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其持股比例低於百分之五的,應當在二個交易日內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應當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購入包銷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前款所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賬戶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上市公司股東怎麼減持
上市公司減持的方法如下:1、減持比例的確定,股份總數,即減持比例中的分母,指上市公司發行的A股B股和境外上市股份數量之和,不包括優先股,減持數量,即減持比例中的分子,指股東減持A股的股份數量,亦不包括優先股;2、一致行動人合並計算,構成一致行動人的多個股東,其持股數量合並計算,並作為一個整體適用關於減持比例、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規定;3、一人多戶合並計算,單個股東通過多個證券賬戶持有股份的,賬戶名稱與證件號碼相同的賬戶的持股合並計算;股東通過信用賬戶的持股,與其普通證券賬戶合並計算,各個賬戶的可減持數量,按照各賬戶內有關股份數量的比例進行分配。
『陸』 5%以下股東減持需要公告嗎
法律分析:不需要。持股5%以下的股東不屬於上市公司重要股東,減持股票,上市公司可以不進行公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柒』 持股低於百分5減持要公告嗎
持股低於百分5減持不需要公告。持股百分之5以下的股東不屬於上市公司重要股東,減持股票,上市公司可以不進行公告。持股超過百分之5的大股東不論減持多少都要公告,因為其減持會對個股的股價產生重大的影響,當持股比例不到百分之5時,再進一步減持則不用公告。也就是說當投資者持股比例小於百分之5時,把剩下的股份全部拋出,都不需要再公告了。減持比例達到百分之五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進行買賣,百分之五以上大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其持股比例低於百分之五的,應當在二個交易日內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應當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購入包銷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前款所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賬戶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上市公司股東怎麼減持
上市公司減持的方法如下:
1、減持比例的確定,股份總數,即減持比例中的分母,指上市公司發行的A股B股和境外上市股份數量之和,不包括優先股,減持數量,即減持比例中的分子,指股東減持A股的股份數量,亦不包括優先股;
2、一致行動人合並計算,構成一致行動人的多個股東,其持股數量合並計算,並作為一個整體適用關於減持比例、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規定;
3、一人多戶合並計算,單個股東通過多個證券賬戶持有股份的,賬戶名稱與證件號碼相同的賬戶的持股合並計算;股東通過信用賬戶的持股,與其普通證券賬戶合並計算,各個賬戶的可減持數量,按照各賬戶內有關股份數量的比例進行分配。
『捌』 大股東減持需要提交公告么
大股東減持需要提交公告么?
只要持股量超過5%的股權變動都需要公告(賣出甲公司股票5%至4%做一次公告),只要持股量低於5%就不需要公告了。持股5%大股東減持規定為:減持股票比例達到5%的股東,應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在三個交易日內發布公告,且在發布公告後的兩日內不能再自行買賣該股票。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義務包括:
1、減持比例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
2、5%以上大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其持股比例低於5%的,應當在二個交易日內公告;
3、公司控股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應當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
4、已實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東每增減1%時必須公告。
在上市公司股份中多少股份為大股東?
大股東是指股票佔比較大的股東,它表示該股東與其餘的股東相比較,它的佔比最大。控股股東一定是大股東,但大股東卻並不一定是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是指股票佔比大到足以影響公司的日常經營運作和重大事情的決策的股東。
這個沒有一個絕對值。一般來還要看其他股東以及一致行動人持有的股份數量。只要在持股比例上有絕對的老大地位,都可以說是高度集中。當然還有一種是直接持股超過全部股份50%的也可以說是高度集中。
第一大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