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權激勵的股票從哪來
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一般通過定向增發、大股東出讓、向二級市場回購來作為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通過定向增發可以增加公司的資本金;通過大股東出讓,大股東還可以回收部分投資。但在全流通模式下,如果股權過於分散,大股東股權比例較低,那麼無論是定向增發還是大股東出讓,都有可能進一步降低大股東的股權比例,削弱其對公司的控制力度,增加被收購的風險。從二級市場回購,一種如萬科所採用的方式,是由公司對每年凈利潤的增加部分,按照凈利潤增加比例提取獎勵基金,委託第三方從二級市場回購本公司股票,在滿足激勵計劃設定的條件下,無償授予激勵對象;另一種則是大多數已經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所採取的,即參照市場價格,要求激勵對象支付現金獲得公司股權。對於藍天這樣的中國企業,由於監管政策的限制,目前切實可行的股權激勵都需老闆讓渡利益。第一種解決方案是將股票承載的諸項權益斷有權、資產處置權、表決權、分紅權、價格波動受益權等)分拆開來,僅將其中的「股票價格波動受益權」有條件地讓渡給企業股權激勵對象。中國企業的股權激勵以海外上市的中資企業為急先鋒。
2. 股票期權的股票來源
這是我在網站看到的,不知道適合不適合您這種情況 規范化的股票期權方案應包括:受益人的范圍、股票的數量、股票的分配依據、股票期權的授予時機、行權價格的設定、認股權的有效期限、股票期權的等待期限等。由於股票期權是一個嚴密和龐大的項目,所以不可避免的涉及稅收、會計、股票期權的計劃與股東的利潤攤薄、行權股票來源等要選擇和必須面對的問題。 1、 公司要成立一個專門的薪酬委員會,負責全面實施,該委員會有權決定每年的股票期權額度、受益人、時機的選擇及出現突發事件時對股票期權計劃進行解釋或做出重新安排。 2、 受益人范圍的安排。據最近一家人力資源顧問公司以國內的高科技企業、跨國公司對國內員工給予期權的調查,受益人范圍僅限於企業的經營者、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這與國外的情況有所不同。 3、 股票期權的分配依據。按照崗位、學歷、工作業績的不同,對每個人的進行評分,並按照其得分在全體受益人總分中的比例進行期權的分配。 4、 股票期權的數量。一般來講,用於期權計劃股票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 5、 股票價格的確定,以公司與受益者簽定股票期權合同當天的前一個股票的平均市價或前五天的交易日平均價的較低價格為基準,對於新上市的公司,沒有多少市場價格可以參考,可以以公司股票的發行價為行權價格。 6、 股票期權的授予時機,可以一次全部授予,也可以根據受聘、升職、每年的業績考核,根據公司當年整體業績來決定適合股票期權的數量。 7、 股票期權的等待期。一般股票不能在授予後立即執行,正因如此它才被視做是對受益人長期的激勵措施。90年代初實行的內部職工股與之形成了鮮明的對照,公司的股票剛一上市,公司的職工馬上把股票拋出去,這部分風險收入,沒有風險,也不會將員工的利益與企業長期的經營聯在一起,起不了長期激勵的作用。 8、 股票期權的實施,如果股票期權的有效期是十年,在公司上市前不允許行權,公司上市後,可以行權,行權的數量可以採取勻速時間表,也可以採取加速時間表,如果採取勻速時間表,每年可以行權10% 9、 行權時機的選擇,期權的受益者中董事會成員及高級管理人員只能在"窗口"期,即年報或中報公布收入和利潤等指標後的第三個工作日開始至六月、十二月的第十天為止,因為他們比普通的受益者掌握更多的信息,其它人不受這個限制。 10、 股票期權的結束條件,員工如果自願離開,可以對持有的股票期權可行權部分行權,當管理者或員工違反法律等,公司有權收回認股權未執行部分。 授予,以獲受人在通知單上簽字為證。獲受人可在期權允許的限額內自行決定行使數量,並有權決定是長期擁有還是在市場上拋售以期權所認購的股票。 通常情況下,股票期權不可在授予後立即執行,獲受人只有在股票期權的授予期結束後,才能獲取行權權。行權權一般是按照授予時間表分批進行,行權權的授予時間表因公司、授予時間、獲受人身份的不同而各有所別。公司的董事會有權縮短經理人持有的股票期權的授予時間,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甚至可以在當日將所有的不可行權的股票期權變為可以行權的股票期權。 在美國,部分公司的股票期權計劃有以下特殊規定:對於已獲贈但是按照授予時間表尚不能行權的股票期權,經理人可以行權;但是行權後只能持有,而不能出售,同時公司有權對這部分股票以行權價進行回購。在香港,期權可在方案給定的時間內由獲受人部分或全部行使,(行使前)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表示期權行使及行使的股份數量,每次通知單必須附有按行權價計的相應股份認購匯款單,公司在接到附有審計員確認書的通知單及匯款單28日內,將把相應的股份全部劃撥到獲受人(或其個人合法私人代表)的賬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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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股權激勵股票來源怎麼確定
對於非上市公司激勵股份來源可以來自公司大股東的轉讓、公司定向增資發行;股份的數量和價格可以由公司董事會、執行董事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而定;中間涉及稅收問題外,法律沒有過多的限制性規定。這方面的問題需要有特殊的專業和經驗,專業股權激勵律師的門檻比較高,需要掌握的不同專業的技能,一定要熟悉公司股權法律規則、財務、人力資源以及相關的管理等。碰到這類問題,如果不想留下後遺症,免得股東日後惹上麻煩,最好問問專業人士,像上海的徐寶同律師團隊,北京的邱雲麗律師團隊,都是股權激勵方面做的比較好的律師團隊,既懂法律又懂管理,算是國內比較專業的做股權激勵的團隊。
4. 什麼是期權激勵它的基本模式是什麼
什麼是期權激勵?
期權激勵,就是企業所有者向經營者提供的一種在一定期限內,按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企業股份的權利。
期權激勵的對象是:
期權激勵的授予對象主要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這些員工在公司中的作用是舉足輕重的,他們掌握著公司的日常決策和經營,因此是激勵的重點;另外,技術骨幹也是激勵的主要對象。
這是一種「現代」的使企業實現「雙贏」的激勵機制。
期權激勵的基本模式是什麼?
中國公司正通過一些變通的方式正積極進行期權激勵的探索,雖然各公司的具體做法不一樣,但仔細分析後不難看出它們均可以歸納為以下幾種模式:
1.流通股模式
採用這種模式的公司,通常先確定一個提取比例,從凈利潤中提取股票期權激勵基金,然後購買由大股東轉讓的流通股。三水集團、天津泰達、武漢中商都採用了這種模式。如武漢中商,首先由武漢中商的第一大股東(武漢國資局)直接從二級市場購買流通股,而後以優惠的價格出售給上市公司。這種模式可以避開《公司法》的約束,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股票來源的問題。
但是這種模式有兩個缺陷:
一是由於「中國股市的股票價格畸形得高」,這會導致:一方面,所購買的股票數量有限,激勵作用不明顯;另一方面,如果以如此高的價格作為期權的施權價,經理層是否會接受,這是一個值得考慮的問題。
二是由大股東「讓利」給上市公司,這個「利」大股東是不會憑空出讓的。董事會在公司事務處理上,可能會做出有利於大股東利益,而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決策。
2.非流通股模式
非流通股是除社會公眾股之外的一切股票,包括國有股。國有法人股、發起人股等等。這些非流通股可以通過大股東或集團公司的轉讓得到。
5. 期權激勵方案中,期權持有著行權所買的股票是源自哪裡
1、是上市公司贈與或者低價售與的,可以從市場夠買也可以定向增發,或者大股東通過一定方式拿出來,然後贈與激勵對象。
2、贈與或售與的價格一般都大幅低於市場價格;
3、一是有鎖定時間,二是有條件限制,滿足後可以行權處置。
6. 現在股市獎勵的股票是從哪裡來的
1、股東出讓部分股權股東出讓部分股權,分為各股東按比例共同預留期權池和大股東提供股權兩種做法。期權池是公司用於未來吸引和激勵人才而預留的部分股份,一般也會要求企業在融資前建立期權池。目前預留期權池是初創公司在實施激勵計劃中最普遍採用的形式,這種做法對於股東而言較為公平,在公司發展初期即可採用,用期權價值代替員工部分現金薪酬,在適當降低資金成本的的情況下吸引人才,綁定員工和公司利益,保證公司持續成長。大股東提供的部分股權,也是股權激勵蛋糕的一大來源。以此激勵員工並促進公司轉型。這種做法的前提是不影響大股東對公司的控制地位,並且自願為激勵計劃提供股份來源。2、回購本公司股份上市公司可以通過購回已發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來獲得激勵計劃的股份來源。但是公司在回購股份時需要經過一定的程序,比如需要經過股東大會的決議,並且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5%,所回購的股份應當在一年內轉讓給員工。除了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也可以通過回購方式來獲得激勵計劃的股份來源,但是限制條件更加嚴格,只能在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員工等情形下回購公司股份。總體上,以回購本公司股份的形式獲得激勵計劃股份來源具有較大的局限性,容易造成公司資產流動性變差,因此比較適合用於現金流充裕且發展穩定的公司。
【法律依據】
《公司法》。
7. 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
對,掏錢的是激勵對象[包括高管]股票總數增加
8. 股權激勵的股份來自哪裡
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一般通過定向增發、大股東出讓、向二級市場回購來作為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
公司股權激勵常用的模式有四種
一、 虛擬股票模式
1、 定義: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享受一定數量的企業分紅權和企業資產增值權。
2、 特點:不涉及股權結構變動,但會影響企業股東分紅結構的變化,根據股東意願:A:有分紅權B:可以給資產增值權
3、 優點:一般3年期,便於管理,以公司治理層面來經行約束,使激勵對象能上能下
4、 缺點:A:激勵效果較弱
5、 虛擬股票模式中確定的要點:1、總股數的確定2、內部市場價格的確定3、受益人的確定4、受益人當年所獲虛擬股票獎勵的數量的確定
註:企業激勵對象以質押金的形式購虛擬股的方式可以,但不可以以認購方式,這有違背《銀行法》相關法律。
二、股票期權模式
1、 定義: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一定期限內,照固定的期權價格購買一定份額公司股票的權利。
2、 特點:不需要更改公司注冊信息,只是流通股變化,行權時需證券會備案。
未來行權價>股票市價->盈利
未來行權價<股票市價->虧損
3、 優點:A:流程相對簡單;B:不影響公司股權框架
4、 缺點:只適合上市公司操作
5、 股票期權模式中確定的要點:1、行權價的行權條件;2、股票期權的有效期;3、權期權的數量。
注:上市公司操作的多,非上市公司如果做股票期權,其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股票期權,是以帳面凈資產增值權的模式。
三、期股
1、 定義:一定時間後企業授予經營者一定實股,前期經營者首付部份保證金(部份實股),其餘部份向企業貸款,到期轉換為實股的一種模式,一般企業貸款給經營者以每年分紅的形式,有效解決經營者融資 。
2、 特點:A激勵對象一般是公司管理層;B激勵對象必須交一定的保證金,由公司統一管理;C不影響公司組織結構;D一般4-5年後行權,每年分紅數總額>轉換時應分配的實際股份->不需補交->分配實股。每年分紅數總額<轉換時應分配的實際股份-保證金->補繳款到轉換股份數後轉換實股。每年分紅數總額>轉換時應分配的實際股份-保證金->補繳保證金達到轉換股份後轉換實股。
3、 優點:A激勵對象先行投入保證金,激勵效果強;B拿到實股是長期的;C每年以當年分紅來抵減轉換實股時的股份,增強了約束力.
4、 缺點:A業績要求相對穩定,不是所有企業都可以做,由其互聯網等業績不穩定企業;B周期一般4-5年,時間較長,內險較大;C缺乏持續性,轉換後激勵效果明顯降低.
四、 員工持股計劃模式(ESOP)
1、 定義:激勵對象認購企業部份股權的計劃
2、 特點:A持股人需為本企業員工;B不能轉讓、繼承股份;C認購股份來源有:自籌、貸款、公司公益金分配、獎勵分紅等;D持股員工可參與公司利潤分享;E屬於內部股份,不影響企業組織結構
3、 優點:激勵效果持久,效果好。
4、 缺點:股份管理復雜,持股主體確認比較麻煩,不同企業做出的效果差異很大。
員工持股計劃模式確定的要點:A量:股份分配的量需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找專業機構用科學方法計算得出;B價:上市公司執行員工持股計劃時,每股價格一般為股票價,非上市公司執行員工持股計劃時,一般以每股凈資產價格定價;C錢:激勵對象認購款來源,自籌部份(一般50%左右),其餘以貸款、公司公益金分配、獎勵分紅等籌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