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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

發布時間: 2022-09-12 18:46:04

A. 哪位朋友給我講一下上市公司"公司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告是利空還是利好謝謝!

公司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告是利空還是利好要根據具體情況來說明,利空和利好都是有可能出現的。
一、利好:如果是因為有新資金注入,那麼終止增發後,公司一樣能正常運轉,則是利好消息,公司股票可能會上漲,這種情況是利好。在股票價格相對較高的位置時,非公開發行股票進行終止,這個時候是利好的情況。
股價在低位定向增發,只要不是在熊市,一般來說都會被炒作,因此短期可能引發股價上漲;增發得到的資金,若是進行項目投資,而項目能帶來豐厚的利潤,則可能上漲;向戰略投資者定向增發,一般是有某種戰略意義,因此利好。
二、利空:如果項目存在很強的不確定性或者項目周期太長,投資者就會對該項目產生質疑,那麼股價可能會下跌,並且在終止增發後,公司一樣缺乏資金,沒辦法繼續運轉,可能會影響股價下跌。這無疑是利空。對於上市公司來說,是增加了股份的同時(稀釋了原有股東的權益),增加了公司的資金實力,公司有了資金之後,就可以更快的擴張,迅速佔領市場,行為競爭優勢,那麼顯然這種募資對於公司來說是非常重要的,現在終止了資金募集,那麼對於公司來說,就是白忙一場,費用花出去了,但成果沒有見到,這就是利空。
拓展資料:非公開發行股票就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一般情況下,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是不可以直接在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的,只可以在公司內部進行轉讓。
上市公司止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原因:
第一種:在籌劃期間,相關的市場環境、融資時機等因素發生變化,導致公司終止非公開發行。
第二種:在籌劃期間,公司提前以自有資金提前投入到項目中去了,進展順利,後期對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籌資的需求沒那麼強烈,最後公司決定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
第三種:中途保薦機構出問題,時間耽擱太長。

B. 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空還是利好消息

一般來說是利空消息,除非有其它渠道的資金補充,比喻大股東增資,有捐贈等。
想要判斷是利好還是利空,得先明確一下什麼是非公開發行,非公開發行只針對特定少數人進行股票發售,而不採取公開的募集行為,因此也被稱為「私募」、「定向募集」等等;公開發行則是向不特定的發行對象發出廣泛的認購邀約。顯然非公開發行是與公開發行相對應的一種募集資金的方法,也就是說這是一種面向少數人的資金募集行為。那麼這種非公開募集,對於上市公司來說,是增加了股份的同時(稀釋了原有股東的權益),增加了公司的資金實力,公司有了資金之後,就可以更快的擴張,迅速佔領市場,行為競爭優勢,那麼顯然這種募資對於公司來說是非常重要的,現在終止了資金募集,那麼對於公司來說,就是白忙一場,費用花出去了,但成果沒有見到。企業的資金也沒有增加,也許就會錯過一次重要的發展機遇。顯然這不能算做利好,肯定是偏利空的消息。當然也不能說一次非公開發行取消,會對公司造成實質性的傷害,從競爭格局來說,沒有發生明顯的變化,只是公司的實力沒有增加,但也還可以保持原來的市場地位,只是沒有前進,並不意味著倒退,公司的發展本身就是長期的過程,不會因為某一些非公開發行的成敗而有大的改變,仍然需要觀察。
股票非公開發行,只是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一種形式,不能籠統的說是利好還是利空。這還要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以及最終是否落到實處,但股票非公開發行,對於股價還是有一定影響的。股票非公開發行,與公開發行一樣都是為了募集資金。但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而是面向特定對象(企業職工、戰略投資者等)發行,不僅能募集到企業發展的資金,也能決定資金的投資方向。就這些層面來說,股票非公開發行利好可能性更大一點。其實只要上市公司成長性良好,發展潛力大的話,無論是公開發行還是非公開發行股票,都意味著利好。
判斷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不是屬於利空:主要要看增發的實際內容,如果是用於購買母公司優質資產,這是目前最好的增發,可直接提升上市公司的業績及資產質量和盈利能力;還是就是通過增發資金用於優質項目新建或擴建,也是比較好的方式,可以提升上市公司未來盈利能力的預期。停牌時間具體要看上市公司的的工作進度,監管機構審批一般3-5個工作日,還有增發什麼時候實施,也要等上市公司公告,只有一年內要實施的限制。

C. 中止審查是利好還是利空

利空。
中止審核百分百利空呀,說明不符合要求發不了債,融不到資企業發展不了。審核通過只是短期利空,長期肯定是利好的呀,有了錢就會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拓展資料
在股市中的上市公司,如果收到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終止審查通知書,屬於中性偏空。
上市公司向證監會申請行政許可,如果審核通過,那對該公司、對該公司的股價就是好事;如果審核未能通過,對該公司就是行政許可限制,那就是壞事;如果審核終止,那就是中途出現了不該申請的條件和情況,那就等同於未通過,所以就是中性偏空或者是壞事。
在這里證監會,相當於水龍頭的開關,審核放行就等於打開開關,對公司就是利好,就有助於公司股價上漲;審核未放行或者審核終止就等於開關未打開,對公司不是好事,一旦公告審核終止,就會有股民出具逃走,對股價就會助跌不助漲。
股票受到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是意思即是中國證監會依法對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行政許可申請材料進行了審查,認為該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決定對該行政許可申請予以受理,進入為期兩周的審批程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是上市公司要增發等事宜人審批通知書。
1.股票增發是上市公司為了再融資而再次發行股票的行為,增加股票的發行量,更多的融資。 《證券法》、《公司法》和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對上市公司增發股票作了相應規定。
2.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數額不超過項目需要量;募集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環境保護、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
3.除金融類企業外,本次驀集資金使用項目不得為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要業務的公司。
4.投資項目實施後,不會與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產生同業競爭或影響公司生產經營的獨立性;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必須存放於公司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

D. 非公開發行股票中止審查是什麼意思

是停止既定事項,用在這里就是停止非公開發行股票,也就是發不成了,一種是證監會沒通過,一種是明知沒有希望,就乾脆自己中止,但不排除以後實際成熟再次提出申請。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特定對象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
(2)發行對象不超過十名。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國務院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E. 中止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是利空嗎

非公開發行股票中止不是利好!
非公開發行股票中止,如果前期因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消息刺激,股價已經大幅上漲,就有可能要回調,當然大勢向好時可以忽略這個不利消息。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公司得到了現金,可以擴大經營,增加流動資金,增加了公司的活力;另一方面有人(往往是大股東或者有實力的財團)願意買公司的股票,說明他們看好公司的未來,可增加全體股東(包括持有公司股票的小散戶)的信心。
祝投資順利!

F. 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利空。
想要判斷是利好還是利空,得先明確一下什麼是非公開發行,非公開發行只針對特定少數人進行股票發售,而不採取公開的募集行為,因此也被稱為「私募」、「定向募集」等等;公開發行則是向不特定的發行對象發出廣泛的認購邀約。顯然非公開發行是與公開發行相對應的一種募集資金的方法,也就是說這是一種面向少數人的資金募集行為。
那麼這種非公開募集,對於上市公司來說,是增加了股份的同時(稀釋了原有股東的權益),增加了公司的資金實力,公司有了資金之後,就可以更快的擴張,迅速佔領市場,行為競爭優勢,那麼顯然這種募資對於公司來說是非常重要的,現在終止了資金募集,那麼對於公司來說,就是白忙一場,費用花出去了,但成果沒有見到。企業的資金也沒有增加,也許就會錯過一次重要的發展機遇。顯然這不能算做利好,肯定是偏利空的消息。
當然也不能說一次非公開發行取消,會對公司造成實質性的傷害,從競爭格局來說,沒有發生明顯的變化,只是公司的實力沒有增加,但也還可以保持原來的市場地位,只是沒有前進,並不意味著倒退,公司的發展本身就是長期的過程,不會因為某一些非公開發行的成敗而有大的改變,仍然需要觀察。
【拓展資料】
如果是中止發行,一般是因某種原因中途停止,而後還可以繼續執行該計劃,所以說發的公告是中性,不用糾結!
另外一個意思就是你在二級市場買不到的 定向增發。找一些機構來完成發行!和公開發行是相對的,公開發行是所有人都可以買的。
非公開發行只針對特定少數人進行股票發售,而不採取公開的募集行為,因此也被稱為「私募」、「定向募集」等等;公開發行則是向不特定的發行對象發出廣泛的認購邀約。顯然非公開發行是與公開發行相對應的一種募集資金的方法,也就是說這是一種面向少數人的資金募集行為。

G. 各位股友,中止審查和終止審查到底各是什麼意思

是停止既定事項,用在這里就是停止非公開發行股票,也就是發不成了,一種是證監會沒通過,一種是明知沒有希望,就乾脆自己中止,但不排除以後實際成熟再次提出申請。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特定對象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
(2)發行對象不超過十名。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國務院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H. 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事宜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事宜是利好嗎

非公開募集,對於上市公司來說大部分是利空,是增加了股份的同時(稀釋了原有股東的權益),增加了公司的資金實力,公司有了資金之後,就可以更快的擴張,迅速佔領市場,行為競爭優勢。
那麼顯然這種募資對於公司來說是非常重要的,現在終止了資金募集,那麼對於公司來說,就是白忙一場,費用花出去了,但成果沒有見到。企業的資金也沒有增加,也許就會錯過一次重要的發展機遇。顯然這不能算做利好,肯定是偏利空的消息。
當然也不能說一次非公開發行取消,會對公司造成實質性的傷害,從競爭格局來說,沒有發生明顯的變化,只是公司的實力沒有增加,但也還可以保持原來的市場地位,只是沒有前進,並不意味著倒退,公司的發展本身就是長期的過程,不會因為某一些非公開發行的成敗而有大的改變,仍然需要觀察。
拓展資料:
非公開發行股票解禁是指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可以在二級市場上正常交易,增加市場上的流通股,它對股價會產生一定的影響,有可能是一種利好消息,也有可能是一種利空消息。
投資者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綜合分析:
1、在股票價格相對較高的位置時,非公開發行股票解禁,會導致投資者賣出這一部分股票進行套現,從而增強賣出力量,導致股價出現下跌的情況,或者在市場行情低迷,或者出現重大利空消息時,進行解禁,投資者為了減少虧損,會忍痛割肉賣出這部分股票,導致股價下跌。
2、在股票價格處於低位,市場行情較好,股票後期有上漲的趨勢時,進行非公開發行股票解禁,投資者套現沖動較弱,繼續持有該部分股票,甚至增加持有量。這有可能會導致股價上漲。

I. 非公開發行股票具體流程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具體操作流程是怎樣的?
1、停牌申請(選)
上市公司在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預計該信息無法保密且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並可能導致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可向深交所申請公司股票停牌,直至公告董事會預案之日起復牌。
2、(發行對象為下列人員的,在董事會召開前1日或當日與發行對象簽訂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合同--《細則12條》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二) 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三)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3、董事會決議
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董事會應當作出決議,並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決議事項:(一)本次股票發行的方案;(二)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報告;(三)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報告;(四)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另見《細則13條》
表決:上市公司董事與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議案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通過後,決議在2個交易日內披露,將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與決議同時刊登。表決通過後,2個工作日內報告證交所,公告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使用募集資金收購資產或股權的,同時披露相關信息見《發行管理辦法》 )。
4、向深交所報送文件並公告
董事會作出決議後,上市公司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深交所報送下列文件並公告:
文件:(一)董事會決議;(二)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報告;(三)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報告;(四)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關於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專項審核報告;(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指引》 第八條 非公開發行股票涉及以資產認購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七條規定的文件外,還需提交下列文件:(一)重大資產收購報告書或關聯交易公告;(二)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三)法律意見書;(四)經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或評估事務所出具的專業報告。)
5、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通知:應當在股東大會通知中註明提供網路投票等投票方式,對於有多項議案通過股東大會網路投票系統表決的情形,上市公司可按《關於對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路投票系統進行優化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向股東提供總議案的表決方式。
發行涉及資產審計、評估或上市公司盈利預測的,結果報告至遲應隨召開股東大會通知同時公告。
決議事項: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出的決議,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本次發行股票的種類和數量;(二)發行方式和發行對象; (三)定價方式或價格區間;(四)募集資金用途;(五)決議的有效期;(六)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七)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表決: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向上市公司特定的股東及其關聯人發行股票的,股東大會就發行方案進行表決時,關聯股東應當迴避表決。上市公司就發行證券事項召開股東大會,應當提供網路或者其他方式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
公布:股東大會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議案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上市公司應當公布股東大會決議。
6、保薦人保薦、向證監會申報
上市公司向證監會提交發行申請文件,詳見《細則》
包括: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保薦人出具發行保薦書和盡職調查報告等
結束公告: 上市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不予受理或者終止審查的決定後,應當在收到上述決定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向深交所報告審核時間:上市公司應在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前向深交所報告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的召開時間,並可申請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種於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之日起停牌。
上市公司決定撤回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的,應當在撤回申請文件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審核結果公告:上市公司應當在該次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之日作出決定後次起的兩個交易日內公告會議發審委審核結果,並說明尚需取得證監會的核准文件。
7、向深交所提交核准文件
上市公司在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准文件後,應當於當日向深交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國證監會的核准文件;(二)發行核准公告;(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證監會:收到申請文件-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初審-發行審核委審核-核准或不核准決定
(第十五條 非公開發行股票涉及以資產認購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十四條規定的文件外,還需提交下列文件:(一)經中國證監會審核的重大資產收購報告書或關聯交易公告;(二)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三)法律意見書。)
(董事會決議未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取得證監會核准文件後,由上市公司及保薦人在批文的有效期內選擇發行時間;在發行期起始的前1日,保薦人向符合條件的對象提供認購邀請書。之後,上市公司及保薦人應在認購邀請書約定的時間內收集特定投資者簽署的申購報價表。申購報價過程由律師現場見證。之後,簽訂正式認購合同,繳款,驗資,備案。詳見《細則》)
8、刊登發行核准公告
上市公司提交的上述文件經深交所登記確認後,上市公司應當刊登發行核准公告。
發行核准公告的內容應包括:(一)取得核准批文的具體日期;(二)核准發行的股份數量;(三)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涉及以資產認購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還需披露第十五條所述文件。
刊登處:非公開發行新股後,應當將發行情況報告書刊登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制定的報刊,同時刊登在證監會制定的網站,置備於證監會制定的場所,供公眾查閱。
9、辦理發行認購事宜
發行: 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當在六個月內發行股票,並到深交所、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辦理發行、登記、上市的相關手續。超過六個月未發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須重新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方可發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前發生重大事項的,應暫緩發行,並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該事項對本次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影響的,發行證券的申請應重新經過中國證監會核准。
銷售方式: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對象均屬於原前十名股東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銷售。
代銷-報告證監會: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在發行完成後向中國證監會報送下列文件:
(一)發行情況報告書;
(二)主承銷商關於本次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
(三)發行人律師關於本次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見證意見;
(四)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
(五)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手續: 上市公司刊登發行核准公告後,應當盡快完成發行認購資金到賬或資產過戶等相關手續,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備。
股權登記:上市公司完成發行認購程序後,應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證券登記業務指南》的要求提供相關文件,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申請辦理股份登記手續。
限售處理: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非公開發行股票新增股份(以下簡稱新增股份)的登記手續後,對新增股份按其持有人承諾的限售時間進行限售處理,並向上市公司出具股份登記完成的相關證明文件。
10、辦理新增股票上市——由保薦人保薦
新增股份登記完成後,上市公司應申請辦理上市手續。
上市公司申請新增股份上市,應當向深交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新增股份上市的書面申請;(二)經中國證監會審核的全部發行申報材料;(三)具體發行方案和時間安排;(四)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五)發行完成後經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六)資產轉移手續完成的相關證明文件及律師就資產轉移手續完成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如涉及以資產認購股份);(七)募集資金專項帳戶開戶行和帳號等(如適用);(八)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對新增股份登記託管情況的書面證明;(九)保薦機構出具的上市保薦書;(十)保薦協議;(十一)保薦代表人聲明與承諾書;(十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刊登: 新增股份上市申請經深交所核准後,上市公司應當在新增股份上市的五個交易日內,在指定媒體上刊登《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
《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本次發行概況。應披露本次發行方案的主要內容及發行基本情況,包括:本次發行履行的相關程序,本次發行方案,發行對象情況介紹,本次發行導致發行人控制權發生變化的情況,保薦人關於發行過程及認購對象合規性的結論意見,律師關於發行過程及認購對象合規性的結論意見,本次發行相關保薦機構、律師;
(二)本次發行前後公司基本情況。應披露本次發售前後前10名股東情況,本次發行前事股份結構變動情況,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股變動情況,本次發售對公司的變動和影響;
(三)財務會計信息及管理層討論與分析。應披露三年又一期的主要財務指標,按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後上市公司總股本計算的每股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等指標,發行人對三年又一期財務狀況、盈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等的分析;
(四)募集資金用途及相關管理措施。應披露本次募集資金運用概況、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市場前景、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具體情況、募集資金專戶存儲的相關措施;
(五)新增股份的數量和上市時間。應披露上市首日股票不設漲跌幅限制的特別提示;
(六)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項。
四、其他
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深交所對該公司股票不設漲跌幅限制;上市公司總股本、每股預期年化預期收益按《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中的相關指標進行調整。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或相關股份權益變動的,還應當遵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上市公司及其股東、保薦人應當履行其在《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中作出的相關承諾。
上市公司應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並遵守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

J. 證監會對大智慧中止審查什麼意思

證監會:中止審查還可以恢復審查,終止審查就不能了最終截止審查。 第二十條 在審查申請材料過程中,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作出終止審查的決定,通知申請人: (一)申請人主動要求撤回申請; (二)申請人是自然人,該自然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