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持有的原始股可以賣嗎應該怎麼賣
股東持有的原始股份跟普通股票的交易過程是不太一樣的,普通股票可以直接買賣交易,而原始股份交易的話只能通過兩種方式。股東持有的原始股票可以賣掉嗎,想要賣掉的話需要什麼手續或流程呢?
並不是所有的證券交易所都可以進行原始股的轉讓,有些違規的股權交易公司是投資咨詢的名義進行的,投資咨詢機構是不具備代理買賣股票資質的。如果不是急需用錢的話最好還是不要賣掉原始股,要知道一旦公司上市後,手中的原始股至少要翻幾倍甚至是幾十倍,所以還是有很多人想要購買原始股的。
2. 一個公司上市之後原始股可以賣嗎
一個公司上市之後原始股不可以立即交易。根據持股量的不同,分為12個月至24個月不等。少於5%的,叫小非,一年解禁;大於5%的,叫大非,二年解禁。原始股是否值得購買要看公司的潛力,潛力好的公司上市後無論自身價值還是發展都會擴大,會得到風投的注資。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 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原始股」一向是贏利和發財的代名詞。在中國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級市場上以發行價向社會公開發行的企業股票,投資者若購得數百股,日後上市,漲至數十元,可發一筆小財,若購得數千股,可發一筆大財,若是資金實力雄厚,購得數萬股,數十萬股,日後上市,利潤便是數以百萬計了。
拓展資料
上市公司的原始股東怎麼出售股票?
上市公司的原始股東在所持股票解禁之後即可出售股票,出售股票的方式可以競價賣出或者大宗交易等方式都可以。
原始股現在的規定是一般小股東的原始股在新股發行上市的一年後解禁可以流通,如果能上市的話,原始股應該是在一年後解禁,解禁後就可以賣出變成現錢。等解禁後,在賣出去能上市交易前,公司會通知登記個人信息,包括身份證、證券股東帳號等信息。
二、原始股上市後如何交易
原始股上市後一般叫限售股,要1年後才可以流通的。兩個途徑買賣:
一個途徑是通過其發行進行收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由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三年內不得轉讓,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
另外一個途徑即通過其轉讓進行申購。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份為記名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一年之後的轉讓應該在規定的證券交易場所之內進行,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份,可以為記名股份,也可以為無記名股份。無記名股份的轉讓則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以上的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原始股份要賣的話,那麼只有兩個方式,一個就是通過發行進行收購,另一個就是通過轉讓進行申購,這個原始股份和一般的股份是不一樣的,
3. 公司上市後原始股什麼時候可以賣出
公司上市後原始股在一年後可以賣。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因此原始股在公司上市一年後可以依照證券法的有關規定進行交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4. 公司一上市股民就賣出股票, 對上市公司有影響嗎
影響是有的,但是要看涉及的股民多不多,金額數量大不大,一些散戶,資料又不是很大數目,影響會比較小,甚至不影響。
5. 公司上市後,公司原始股東的股票可以賣嗎
公司上市後,公司原始股東的股票需要過了鎖定期之後才可以賣出,剛剛上市不能夠賣出。
1.公司上市之後,原始股都有一個鎖定期,基本上都要1年以上時間才可以賣出;
2.公司上市之後,當天肯定不能夠賣出,這是違法行為;
3.公司上市之後,持有原始股肯定是大賺,因為原始股成本很低,上市之後就會有幾倍的收益。
公司上市最開心的應該就是公司老闆和持有原始股的工人,因為公司上市,意味著他們的財富會出現大幅度的上漲,股票只要上市,持有原始股的員工身價可能機會翻幾倍,命運也可能就此改變,這真的是人生贏家,讓人非常羨慕。
三、公司上市原始股都會賺幾倍
原始股是公司給員工的一種福利,如果你們公司要給你發原始股,一定要爭取拿最多,如果公司上市,你的身價一下就可以翻幾倍,這樣的好事在整個人生中也很少出現,不要錯過這樣的機會。
正常情況下,持有原始股的人,股票上市之後,賺個2,3倍沒有任何問題。
6. 表弟想要賣掉一部分股權,咨詢一下上市公司股東的股票能賣嗎
首發原股東限售股指開始發行前原有股東限制流通的股份,一般限售期長達三年。所以大股東持有的股票要上市三年後才能賣。上市公司的股東通常被稱為「大股東和小非股東」。「大中小非股東」是指股權分置改革產生的限制性股份。「小非流通股」是指持股低於5%的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股份,「大非流通股」是指持股超過5%的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股份除了股權分置改革帶來的限制性股票外,股市場也因首次公開發行和增發而充斥著限制性股票。其中,新股發行限售股分為兩種類型:原股東限售股和初始戰略配股。##一般情況至少3年。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7. 公司上市股東的股票多久可以賣出
法律分析: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
原始股的收益:通過上市獲取幾倍甚至幾十倍的高額回報,很多成功人士就是從中得到第一桶金的。通過分紅取得比銀行利息高得多的回報。
一般來說都有一個限售期的,這個限售期一般都是3年。3年以後,所持有的股份陸續解禁,就可以賣出了。
不上市的話,除非公司回購,或者找下家接手,這錢基本就打水漂了。公司回購和下家接手的可能基本為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8. 上市公司新控股股東多久能賣出股份
一般情況至少3年。
股票上市,意味著公司所有的股份均可以在二級市場流通。然而,為了避免原股東上市後立馬套現走人而導致公司經營混亂,國家、證監會、交易所等層面均對原股東在上市後出售股票的行為進行了系列規定:
1、國家層面:《公司法》等。
2、證監會層面:《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歷次保薦代表人培訓提出的要求(內部規則,實踐中效力跟法律一樣)等。
3、交易所層面:《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等。
總的來說,要確定某股東的限售期並不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估計要用3頁紙的一個大表格才能把各種類型的限售要求說清楚,確定限售期要考慮很多因素,常見的有:
1、在哪個交易所上市——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的規定均有差異。
2、股東的性質——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的鎖定期要求不同。
3、成為股東的時間長短——比如,上市前6個月內入股與上市前24個月入股的鎖定期要求不同。
4、成為股東的途徑——增資入股與受讓股份入股的股東,鎖定期可能不同(受讓的話還要看是否從控股股東處購買的)。
5、股東是否同時是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會有額外的鎖定要求。
6、證監會審核時的要求——經常變,所以有時候會看到一些比較非常規的鎖定期要求。
7、最後,以5%劃界的限售是以前股權分置改革時候的要求(所謂大非、小非)。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權益的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行政劃轉或者變更、執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等方式擬達到或者超過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在作出報告、公告前,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權益的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行政劃轉或者變更、執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等方式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在作出報告、公告前,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權益變動達到上述披露時點時,還應按照《證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要求,履行報告(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抄報派出機構)和信息披露義務(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並予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包括通過本所競價交易系統和大宗交易系統買賣上市公司股份。
10關於5%以上股東權益變動的禁止性規定有哪些?
(1)短線交易之禁止。參見前文有關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短線交易的相關內容。
(2)內幕交易之禁止。根據《證券法》第74條之規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為法定的「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參見前文有關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內幕信息的相關內容,對於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第三,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規范
11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法規和規章制度有哪些?
規范大股東增持股份最主要的法規和規章制度主要包括:《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56號《關於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的決定》、證監辦發[2008]113號《關於進一步推進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增持股份有關工作的通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上字〔2008〕94號《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和上證上字〔2008〕100號《關於修訂<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第七條的通知》等。
12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增持行為是如何規定的?
(1)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年後,每12個月內增加其在該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可先實施增持行為,增持完成後再向中國證監會報送豁免申請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公司上市超過12月的,有關大股東才可以實施前述增持行為。
(2)增持過程中,大股東應在首次增持、繼續增持、實施後續增持計劃累計增持股份比例達到1%時、後續增持計劃實施完畢或實施期限屆滿後兩個交易日內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後續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屆滿前,上市公司應在各定期報告中披露增持計劃實施的情況。
(3)有關增持股份的鎖定期應當符合《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第九十八條的有關規定,12個月內不得轉讓。
13關於禁止大股東增持股份的窗口期有哪些規定?
(1)定期報告公告前10日內(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10日起算);
(2)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4)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