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普通股和優先股的區別,普通股和優先股的特點
普通股持有人的權利為如下四點:
1、持有普通股的股東有權獲得股利,但必須是在公司支付了債息和優先股的股息之後才能分得。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視公司凈利潤的多少而定。當公司經營有方,利潤不斷遞增時普通股能夠比優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率甚至可以超過50%;但趕上公司經營不善的年頭,也可能連一分錢都得不到,甚至可能連本也賠掉。
2、當公司因破產或結業而進行清算時,普通股東有權分得公司剩餘資產,但普通股東必須在公司的債權人、優先股股東之後才能分得財產,財產多時多分,少時少分,沒有則只能作罷。由此可見,普通股東與公司的命運更加息息相關,榮辱與共。當公司獲得暴利時,普通股東是主要的受益者;而當公司虧損時,他們又是主要的受損者。
3、普通股東一般都擁有發言權和表決權,即有權就公司重大問題進行發言和投票表決。普通股東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權,持有兩股者便有兩股的投票權。任何普通股東都有資格參加公司最高級會議即每年一次的股東大會,但如果不願參加,也可以委託代理人來行使其投票權。
4、普通股東一般具有優先認股權,即當公司增發新普通股時,現有股東有權優先(可能還以低價)購買新發行的股票,以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百分比不變,從而維持其在公司中的權益。比如某公司原有1萬股普通股,而你擁有100股,佔1%,而公司決定增發10%的普通股,即增發1000股,那麼你就有權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購買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變。
優先股的優先權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方面優先股享有固定的股息,不隨公司業績好壞而波動,並且可以先於普通股股東領取股息。第二方面當公司破產進行財產清算時,優先股股東對公司剩餘財產有先於普通股股東的要求權。
因此與普通股相比較,優先股票有如下四方面的特點:
1、股息率固定。
2、股息分派優先。
3、剩餘資產分配優先發。
4、一般無表決權。
到2013年為止,中國還沒有發行過優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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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普通股和優先股的概念和區別
1. 收益不同:優先股收益不受公司經營狀況影響,普通股收益主要看公司經營狀況。
2. 權利不同:優先股通常沒有參與公司管理決策的權利,普通股有。
3. 資產分配順序不同:公司破產清算時,優先股清償順序在普通股之前。
4. 退股情況不同:優先股和普通股都不能退股,但優先股可回售給公司。普通股只能在二級市場上變現。」
3. 為什麼優先股受利率風險的影響程度比普通股要小
優先股受利率風險的影響程度比普通股要大才對,因為當利率變動時,股票價格會迅速發生反向變動,其中優先股因其股息率固定受利率風險影響較大。
4. 普通股與優先股相比哪個風險大
普通股風險更大。
優先股一般不享有公司經營權,而是以收取固定利息為主。
優先股在公司贏利和剩餘財產的分配上享有優先權,因此風險更小。
5. 優先股比普通股的風險小,在分派股息時也比普通股優先,所以比普通股好。這種說法對嗎為什麼
應該是錯的。各有各的好。
優先股的優先權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1)股息領取優先權。 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順序是優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後。股份公司不論其盈利多少,只要股東大會決定分派股息,優先股就可按照事先確定的股息率領取股息,即使普遍減少或沒有股息,優先股亦應照常分派股息。(2)剩餘資產分配優先權。股份公司在解散、破產清算時,優先股具有公司剩餘資產的分配優先權,不過,優先股的優先分配權在債權人之後,而在普通股之前。只有還清公司債權人債務之後,有剩餘資產時,優先股才具有剩餘資產的分配權。只有在優先股索償之後,普通股才參與分配。
缺點:
1.優先股沒有像普通股一樣的投票權;
2.優先股流通性受限制,不能像普通股一樣在二級市場隨意買賣。
6. 普通股和優先股哪一個的風險大為什麼
普通股的風險比優先股大,因為:
1、對優先股的分紅先於對普通股。
2、企業破產清算時對優先股的清償先於普通股。
但是,風險與收益並存,普通股風險大,故其預期收益也比優先高。
7. 普通股和優先股有哪些優點和缺點
一、普通股
優點:
1、發行普通股籌措資本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這對保證公司對資本的最低需要、維持公司長期穩定發展極為有益。
2、發行普通股籌資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股利的支付與否和支付多少,視公司有無盈利和經營需要而定,經營波動給公司帶來的財務負擔相對較小。由於普通股籌資沒有固定的到期還本付息的壓力,所以籌資風險較小。
3 、發行普通股籌集 的資本是公司最基本的資金來源,它反映了公司的實力,可作為其他方式籌資的基礎,尤其可為債權人提供保障,增強公司的舉債能力。
4、由於普通股的預期收益較高並可一定程度地抵消通貨膨脹的影響(通常在通貨膨脹期間,不動產升值時普通股也隨之升值),因此普通股籌資容易吸收資金。
缺點:
1、普通股的資本成本較高。首先,從投資者的角度講,投資於普通股風險較高,相應地要求有較高的投資報酬率。其次,對於籌資公司來講,普通股股利從稅後利潤中支付,不像債券利息那樣作為費用從稅前支付,因而不具抵稅作用。此外,普通股的發行費用一般也高於其他證券。
2、以普通股籌資會增加新股東,這可能會分散公司的控制權。此外,新股東分享公司未發行新股前積累的盈餘,會降低普通股的每股凈收益,從而可能引發股價的下跌。
二、優先股
優點:
1、發行公司認為優九股比債券的風險更小。
2、可以避免使普通股權益得到稀釋。
3、可以避免類似於負債還本付息時集中的現金現象。
缺點:
1、優先股股息得不到減稅的好處。
2、增加了公司的財務風險,從而提高了普通股的資本成本。
三、債券
優點:
1、資本成本較低。與股票的股利相比,債券的利息允許在所得稅前支付, 公司可享受稅收上的利益,故公司實際負擔的債券成本一般低於股票成本。
2、可利用財務杠桿。無論發行公司的盈利多少, 持券者一般只收取固定的利息,若公司用資後收益豐厚,增加的收益大於支付的債息額,則會增加股東財富和公司價值。
3、保障公司控制權。持券者一般無權參與發行公司的管理決策, 因此發行債券一般不會分散公司控制權。
4、便於調整資本結構。在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以及可提前贖回債券的情況下,便於公司主動的合理調整資本結構。
缺點:
1、財務風險較高。債券通常有固定的到期日,需要定期還本付息,財務上始終有壓力。在公司不景氣時,還本付息將成為公司嚴重的財務負擔,有可能導致公司破產。
2、限制條件多。發行債券的限制條件較長期借款、融資租賃的限制條件多且嚴格,從而限制了公司對債券融資的使用,甚至會影響公司以後的籌資能力。
3、籌資規模受制約。公司利用債券籌資一般受一定額度的限制。我國《公司法》規定,發行公司流通在外的債券累計總額不得超過公司凈產值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