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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開發行股票盡職調查清單

發布時間: 2022-08-30 15:39:38

1. 推薦機構定向增資項目小組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一)了解被見證單位及其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1.影響被鑒證單位所在行業的情況,包括:宏觀經濟狀況、法律、法規和規章、技術進步以及特定會計慣例;

2.被鑒證單位的經營情況,包括:組織結構、經營特徵、資本構成、生產和業務流程;

3.被鑒證單位最近在經營和內部控制方面的變化,特別是針對募集資金內部控制方面的變化;

4.募集資金到位的基本情況;

5.募集資金項目的基本情況;

6.募集資金投向的變更情況;

7.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8.了解被鑒證單位部門、基建部門和內部審計部門與募集資金相關的工作。

(二)針對資金的募集和管理情況實施的鑒證程序

  1. 獲取與資金募集相關的基本文件, 核實募集資金到位時間、實際募集資金金額、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額、本年度使用金額及當前余額。主要包括:

  2. (1)募集資金的募集說明書或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信息披露文件;

  3. (2)證監會核准發行的批文; 1 / 5

  4. (3)募集資金驗資報告;

  5. (4)上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鑒證報告。

  6. 2.獲取被鑒證單位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並檢查其執行情況,包括:

  7. (1)獲取《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並檢查:是否與監管發布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範本)》存在重大差異;檢查三方監管協議履行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8. (2)獲取募集資金專戶截止日余額的相關證據,包括:銀行對賬單、銀行詢證函回函。

  9. (三)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的鑒證程序

  10. 1.獲取或編制募集資金分項目的實際使用情況表,逐項檢查募集資金項目在的實際使用情況:

  11. (1)以募集資金投入工程項目的,應實施以下程序:

  12. 1)取得項目的工程立項批文、可行性研究報告、預算總額及建設批准文件,施工承包、監理進度報告等業務資料;

  13. 2)檢查工程項目的逐年增減變動情況,核查募集資金投入到金額和時間;

  14. 3)實地察看工程項目,根據現場施工進展情況分析其與募集資金投入是否相符。對已經完工的項目,檢查竣工決算報告、驗收交接報告等原始資料。

  15. 2.以募集資金投入收購項目,應實施以下程序:

  16. 1)取得有關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檢查有關收購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17. 2)取得、協議、付款憑證、權屬變更資料、被收購對象相關資料(如章程、驗資報告、評估報告、審計報告等);

  18. 3)檢查募集資金投入到金額及時間;

  19. 4)檢查被收購資產賬面價值的變化情況;

  20. 5)了解被收購項目的經營情況。

  21. 3.對用於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應獲取補充流動資金的轉款憑證,核實時間和金額。

  22. 4.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檢查募集資金置換先期投入到金額、時間和決策程序。

  23. 5.以限制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檢查決策程序、批准使用金額、起止時間、實際使用金額、募集資金是否如期歸還等。

  24. 6.將募投項目結余資金用於其他募投項目或非募投項目的,檢查結余資金來源、決策程序及披露情況。 2 / 5

  25. 7.以募集資金償還債務的,檢查決策程序、批准償還金額、實際償還金額等內容。

2. 盡職調查清單是什麼

盡調就是盡職調查的意思,簡單點理解就是由中介機構在企業的配合下,對企業的歷史數據和文檔、管理人員的背景、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資金風險做全面深入的審核,多發生在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和企業收購以及基金管理中。

盡職調查清單

(一)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基本資料

(1)公司中、英文名稱及其縮寫,辦公地址及其郵政編碼,電話、傳真號碼,互聯網網址,電子信箱等;

(2)公司營業執照;

(3)公司生產經營有關的所有政府或行業給予的許可性文件(包括:企業資質證明、生產許可證、進出口特許證明等文件)。

2、歷史沿革

(1)公司設立時的有關批准文件或發起人協議、出資協議等;

(2)公司歷次工商變更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以及工商變更登記資料;

(3)公司歷次股權變更協議;

(4)公司歷次注冊資本調整及驗資報告、評估報告;

(5)自設立以來的歷次公司章程。

3、公司控股股東與其他主要股東或實質控制人的基本情況

(1)自然人股東,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及簡要背景;

(2)法人控股股東與其他主要股東或有實質控制權股東簡要背景;

(3)控股股東下屬分公司、子公司和參股企業、聯營企業情況。如有,用方框圖列示其結構關系;

(4)控股股東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財務報告。

4、公司架構

(1)公司直接或間接控股的子公司及參股公司,以及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等有實質影響的其他下屬公司;

(2)公司其它形態的對外投資(含任何海外投資或海外經營):包括但不限於股票、債券類有價證券投資。

5、公司組織機構設置 (1)公司內部管理架構,包括各主要職能部門及隸屬關系。

6、員工情況

(1)公司目前的用工方式,職工人數,教育程度,年齡分布情況;

(2)公司目前執行的員工社會保障和保險繳納情況,公司退休等與勞動人事有關的政策及計劃,公司員工福利政策情況;

(3)公司近三年是否存在勞資糾紛情況。如有,請說明。

(二)公司財務狀況

1、公司最近兩年(2006、2007年度)經審計財務報告(如有)或財務報表。

2、公司重要資產情況,包括土地、房屋、設備(含車輛)等 。

(1)公司開戶銀行、銀行帳號、稅務登記號等;

(2)公司所有的房屋產權證明;

(3)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權證明;

(4)公司所有的其他形態資產所有權證明。

3、公司借款以及對外提供的抵押、擔保情況。

(1)公司為其它企業、事業單位的債務提供保證的情況。如有,請提供保證合同;

(2)公司借款,與銀行間關於銷售的信貸安排等。如有,請提供相關協議。

4、重大合同

(1)公司正在履行或即將履行的標的金額人民幣500萬元以上的重大合同。

5、稅務情況

(1)公司需要繳納的稅種和費用的資料,依法應繳納的稅種名稱、稅率等,包括但不限於營業稅、增值稅、所得稅等;

(2)公司稅務登記證明、公司歷年完稅證明和最近兩年實際納稅情況說明;

(3)公司享受的稅收優惠及稅務部門的批准文件;

(4)公司最近三年是否受到稅務部門處罰。如有,請說明並提供處罰憑證。

(三)公司近三年重組和產權界定情況

(1)重組過程及重組方案;

(2)相應審計報告、評估報告;

(3)法律意見書,相關的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文件;

(4)股權、產權交割憑證;

(5)政府相關批復。

(四)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技術人員

1、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技術人員簡歷與基本情況

(1)高級管理人員是指:董事、監事及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董事會秘書等;

(2)上述人員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國籍和是否有在境外的永久居留權,年齡、學歷、職稱,曾經擔任的重要職務及任期,主要工作經歷及在企業的現任職務和兼任其他單位的職務。核心技術人員的主要成果及獲得的獎項;

(3)董事長、監事會主席及總經理、技術負責人在最近二十四個月內變動的經過及原因。

(五)訴訟及行政處罰

1、公司過去三年中,所發生的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行政法規,以及它們的結果和對公司經營狀況的影響 。

2、公司所涉及的現有、或經合理預期可能產生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其他糾紛的情況。

(六)其它資料

1、公司規章和管理制度。

2、公司自成立以來歷次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決議。

3、公司歷年來取得的各種榮譽、稱號及及其依據。

4、公司的對外宣傳資料。

3. 私募股權投資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主要內容包括:

1、 審閱通過項目公司提供的財務報表及其它法律、財務、業務等資料審閱,發現關鍵及重大影響因素。

2、 分析性程序對各種渠道,如銀行、稅務、會計事務所、業內專家、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公開報表以及行業研究報告等取得資料的分析,發現異常及重大問題,如趨勢分析、結構分析等。

3、 訪談與企業內部各層級、各職能人員以及其他相關內外部人員的充分溝通;向項目公司下遊客戶、上游供應商、競爭對手走訪及咨詢。

4、 查詢查閱行業協會等的會議、業內期刊、行業報告等資料作比較。

5、 小組內部溝通調查小組成員來自不同的背景及專業,其相互溝通也是達成調查目的的方法。

(3)非公開發行股票盡職調查清單擴展閱讀:

盡職調查工作需要明確盡職調查的重點

比如客戶合作的目的是什麼?明確客戶商業目的是律師提供盡職調查工作的出發點。此外,目標公司屬於什麼類型的企業?房地產開發公司?技術類企業?製造企業?

不同類型的企業具有不同的商業價值,存在不同的潛在風險。對於房地產開發公司而言,土地、在建工程、房產建築等可能是其主要資產;

而其主要風險則可能在於項目是否具備合法報建手續,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是否存在爭議等。如該目標企業屬於技術類公司,則盡職調查的重點主要在於相關知識產權的使用情況、擔保情況、相關權屬證明等。由此可見,盡職調查工作是需要量身體裁的,不存在千篇一律的盡職調查提綱。

4. 非公開發行股票需要做盡職調查嗎

非公開發行股票需要做盡職調查,比如關於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開發行股票盡職調查報告:非公開發行股票盡職調查報告_網路文庫http://wenku..com/link?url=tSh7bFXeBG_g05q_cKw_9_3w2WX3ufudW1vMS

5. 證監會受理非公開發行股票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具體操作流程是:
1、停牌申請(選)
上市公司在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預計該信息無法保密且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並可能導致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可向深交所申請公司股票停牌,直至公告董事會預案之日起復牌。
2、(發行對象為下列人員的,在董事會召開前1日或當日與發行對象簽訂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合同--《細則12條》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二) 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三)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3、董事會決議
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董事會應當作出決議,並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決議事項:(一)本次股票發行的方案;(二)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報告;(三)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報告;(四)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另見《細則13條》
表決:上市公司董事與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議案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通過後,決議在2個交易日內披露,將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與決議同時刊登。表決通過後,2個工作日內報告證交所,公告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使用募集資金收購資產或股權的,同時披露相關信息見《發行管理辦法》 )。
4、向深交所報送文件並公告
董事會作出決議後,上市公司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深交所報送下列文件並公告:
文件:(一)董事會決議;(二)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報告;(三)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報告;(四)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關於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專項審核報告;(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指引》 第八條 非公開發行股票涉及以資產認購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七條規定的文件外,還需提交下列文件:(一)重大資產收購報告書或關聯交易公告;(二)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三)法律意見書;(四)經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或評估事務所出具的專業報告。)
5、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通知:應當在股東大會通知中註明提供網路投票等投票方式,對於有多項議案通過股東大會網路投票系統表決的情形,上市公司可按《關於對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路投票系統進行優化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向股東提供總議案的表決方式。
發行涉及資產審計、評估或上市公司盈利預測的,結果報告至遲應隨召開股東大會通知同時公告。
決議事項: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出的決議,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本次發行股票的種類和數量;(二)發行方式和發行對象; (三)定價方式或價格區間;(四)募集資金用途;(五)決議的有效期;(六)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七)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表決: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向上市公司特定的股東及其關聯人發行股票的,股東大會就發行方案進行表決時,關聯股東應當迴避表決。上市公司就發行證券事項召開股東大會,應當提供網路或者其他方式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
公布:股東大會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議案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上市公司應當公布股東大會決議。
6、保薦人保薦、向證監會申報
上市公司向證監會提交發行申請文件,詳見《細則》
包括: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保薦人出具發行保薦書和盡職調查報告等
結束公告: 上市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不予受理或者終止審查的決定後,應當在收到上述決定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向深交所報告審核時間:上市公司應在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前向深交所報告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的召開時間,並可申請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種於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之日起停牌。
上市公司決定撤回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的,應當在撤回申請文件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審核結果公告:上市公司應當在該次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之日作出決定後次起的兩個交易日內公告會議發審委審核結果,並說明尚需取得證監會的核准文件。
7、向深交所提交核准文件
上市公司在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准文件後,應當於當日向深交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國證監會的核准文件;(二)發行核准公告;(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證監會:收到申請文件-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初審-發行審核委審核-核准或不核准決定
(第十五條 非公開發行股票涉及以資產認購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十四條規定的文件外,還需提交下列文件:(一)經中國證監會審核的重大資產收購報告書或關聯交易公告;(二)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三)法律意見書。)
(董事會決議未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取得證監會核准文件後,由上市公司及保薦人在批文的有效期內選擇發行時間;在發行期起始的前1日,保薦人向符合條件的對象提供認購邀請書。之後,上市公司及保薦人應在認購邀請書約定的時間內收集特定投資者簽署的申購報價表。申購報價過程由律師現場見證。之後,簽訂正式認購合同,繳款,驗資,備案。詳見《細則》)
8、刊登發行核准公告
上市公司提交的上述文件經深交所登記確認後,上市公司應當刊登發行核准公告。
發行核准公告的內容應包括:(一)取得核准批文的具體日期;(二)核准發行的股份數量;(三)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涉及以資產認購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還需披露第十五條所述文件。
刊登處:非公開發行新股後,應當將發行情況報告書刊登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制定的報刊,同時刊登在證監會制定的網站,置備於證監會制定的場所,供公眾查閱。
9、辦理發行認購事宜
發行: 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當在六個月內發行股票,並到深交所、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辦理發行、登記、上市的相關手續。超過六個月未發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須重新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方可發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前發生重大事項的,應暫緩發行,並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該事項對本次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影響的,發行證券的申請應重新經過中國證監會核准。
銷售方式: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對象均屬於原前十名股東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銷售。
代銷-報告證監會: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在發行完成後向中國證監會報送下列文件:
(一)發行情況報告書;
(二)主承銷商關於本次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
(三)發行人律師關於本次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見證意見;
(四)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
(五)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手續: 上市公司刊登發行核准公告後,應當盡快完成發行認購資金到賬或資產過戶等相關手續,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備。
股權登記:上市公司完成發行認購程序後,應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證券登記業務指南》的要求提供相關文件,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申請辦理股份登記手續。
限售處理: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非公開發行股票新增股份(以下簡稱新增股份)的登記手續後,對新增股份按其持有人承諾的限售時間進行限售處理,並向上市公司出具股份登記完成的相關證明文件。
10、辦理新增股票上市——由保薦人保薦
新增股份登記完成後,上市公司應申請辦理上市手續。
上市公司申請新增股份上市,應當向深交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新增股份上市的書面申請;(二)經中國證監會審核的全部發行申報材料;(三)具體發行方案和時間安排;(四)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五)發行完成後經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六)資產轉移手續完成的相關證明文件及律師就資產轉移手續完成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如涉及以資產認購股份);(七)募集資金專項帳戶開戶行和帳號等(如適用);(八)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對新增股份登記託管情況的書面證明;(九)保薦機構出具的上市保薦書;(十)保薦協議;(十一)保薦代表人聲明與承諾書;(十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刊登: 新增股份上市申請經深交所核准後,上市公司應當在新增股份上市日前的五個交易日內,在指定媒體上刊登《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
《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本次發行概況。應披露本次發行方案的主要內容及發行基本情況,包括:本次發行履行的相關程序,本次發行方案,發行對象情況介紹,本次發行導致發行人控制權發生變化的情況,保薦人關於發行過程及認購對象合規性的結論意見,律師關於發行過程及認購對象合規性的結論意見,本次發行相關保薦機構、律師;
(二)本次發行前後公司基本情況。應披露本次發售前後前10名股東情況,本次發行前事股份結構變動情況,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股變動情況,本次發售對公司的變動和影響;
(三)財務會計信息及管理層討論與分析。應披露最近三年又一期的主要財務指標,按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後上市公司總股本計算的每股收益等指標,發行人對最近三年又一期財務狀況、盈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等的分析;
(四)募集資金用途及相關管理措施。應披露本次募集資金運用概況、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市場前景、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具體情況、募集資金專戶存儲的相關措施;
(五)新增股份的數量和上市時間。應披露上市首日股票不設漲跌幅限制的特別提示;
(六)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項。
四、其他
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深交所對該公司股票不設漲跌幅限制;上市公司總股本、每股收益按《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中的相關指標進行調整。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或相關股份權益變動的,還應當遵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上市公司及其股東、保薦人應當履行其在《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中作出的相關承諾。
上市公司應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並遵守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

6.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格到底是怎麼定的

根據證監會相關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底價為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實際發行價不得低於發行底價。其中定價基準日是指計算發行低價的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也可以為發行期的首日。因為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格比較接近定價時的股票價格, 一般不須要進行除權。對於非公開發行的規定除了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還有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
拓展資料:
1、非公開發行股票流程
1)籌備階段:進行盡職調查,溝通制定定增方案並完成製作; 2)審議階段:通過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接受《認購意向函》,然後上報證監會進行修改補充,最後予以通過;3)發行階段:投資人發送《認購意向函》,再由承銷商對意向投資人發送《詢價函》進行詢價定價,定價結束後上交證監會批復,進行繳款認購。
2、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作用
1)使得控股比例較低的集團公司通過增發股票進一步增強對上市公司的控制;
2)通過在上市公司估值較低的位置進行增發股票,從而可以獲得更多股份, 最終獲得更多利益;
3)從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與子公司進行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並增強上市公司財務與經營的獨立性;
4)定向增發可以視作促進優秀公司進行並購的一種手段。
5)減少上市公司市場估值的溢價,將公司資產通過資本市場擴大,進而增加公司的資產價值。


7. 四,私募股權投資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一)了解被見證單位及其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1.影響被鑒證單位所在行業的情況,包括:宏觀經濟狀況、法律、法規和規章、技術進步以及特定會計慣例;
2.被鑒證單位的經營情況,包括:組織結構、經營特徵、資本構成、生產和業務流程;
3.被鑒證單位最近在經營和內部控制方面的變化,特別是針對募集資金內部控制方面的變化;
4.募集資金到位的基本情況;
5.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
6.募集資金投向的變更情況;
7.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8.了解被鑒證單位投資部門、基建部門和內部審計部門與募集資金相關的工作。
(二)針對資金的募集和管理情況實施的鑒證程序
1.獲取與資金募集相關的基本文件, 核實募集資金到位時間、實際募集資金金額、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額、本年度使用金額及當前余額。主要包括:
(1)募集資金的募集說明書或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信息披露文件;
(2)證監會核准發行的批文; 1 / 5
(3)募集資金驗資報告;
(4)上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鑒證報告。
2.獲取被鑒證單位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並檢查其執行情況,包括:
(1)獲取《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並檢查:是否與監管機構發布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範本)》存在重大差異;檢查三方監管協議履行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2)獲取募集資金專戶截止日余額的相關證據,包括:銀行對賬單、銀行詢證函回函。
(三)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的鑒證程序
1.獲取或編制募集資金分項目的實際使用情況表,逐項檢查募集資金項目在的實際使用情況:
(1)以募集資金投入工程項目的,應實施以下程序:
1)取得項目的工程立項批文、可行性研究報告、預算總額及建設批准文件,施工承包合同、監理進度報告等業務資料;
2)檢查工程項目的逐年增減變動情況,核查募集資金投入到金額和時間;
3)實地察看工程項目,根據現場施工進展情況分析其與募集資金投入是否相符。對已經完工的項目,檢查竣工決算報告、驗收交接報告等原始資料。
2.以募集資金投入收購項目,應實施以下程序:
1)取得有關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檢查有關收購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2)取得投資合同、協議、投資付款憑證、權屬變更資料、被收購對象相關資料(如章程、驗資報告、評估報告、審計報告等);
3)檢查募集資金投入到金額及時間;
4)檢查被收購資產賬面價值的變化情況;
5)了解被收購項目的經營情況。
3.對用於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應獲取補充流動資金的轉款憑證,核實時間和金額。
4.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檢查募集資金置換先期投入到金額、時間和決策程序。
5.以限制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檢查決策程序、批准使用金額、起止時間、實際使用金額、募集資金是否如期歸還等。
6.將募投項目結余資金用於其他募投項目或非募投項目的,檢查結余資金來源、決策程序及披露情況。 2 / 5
7.以募集資金償還債務的,檢查決策程序、批准償還金額、實際償還金額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