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東大會是利好還是利空
一般是利好,股東大會召開是否對股票產生影響,要看公布的議程內容。如果議程內容對公司發展有利,那一般是利好。通常而言,股東大會對股票影響不是太大。召開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正常工作,本身沒有利好、利空的意義。主要看股東大會要審議什麼,能否通過,意外的結果對股票會有影響。
股東會是由全體股東組成的最高權力機關,有權就股份公司的所有重大事項作出決定,該決定會對股票的走勢產生一定的影響。 如果召開股東大會是一種利好消息,比如,進行分紅操作,則可能會吸引市場上的投資者買入,從而推動股價上漲;如果召開股東大會是一種利空消息,比如,個股繼續停盤,則可能會引起市場上的投資者恐慌,拋出手中的股票,導致股價下跌。 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1、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2/3時; 2、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1/3時; 3、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4、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5、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它情形。
拓展資料:
1、自然人直接持股:變更為公司股東,以持股的方式進行分紅,這種情況下能有效降低稅率,形成節稅效果;
2、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在一個有返稅政策的地方注冊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將分紅做成企業之間業務往來的形式,能有效節稅;
3、按工資形式分發:把分紅拆分成多個部分,以工資的形式分發,降低適用的累進稅率,實現節稅。
Ⅱ 目前學生階段,你買了1000股格力電器的股票,請問你會去參加股東大會嗎
會。
通投資者與大股東,只是股票數量多少的不同,所有的股東都是平等的,一樣具有投票權,如果你的能收集到相當數量散戶股民的支持,還可以提出議案,參選董事。
只要在股權登記日前持有公司的股票,那你就是股東。但股東的權益的大小是按照股權比例分配的。如果你持股超過50%的股權,你就是絕對控股,那你一切都說了算(但不能違法、違章)。如果你是小股東,也可參加股東大會,但對決議的影響力微乎其微。如果由許多小股東委託你參加股東大會,小股東的合計股本占很大的比例,那你的發言權利就可能舉足輕重了。總之,股東大會的決議權是按股權比例說話的。
Ⅲ 有限責任股東會是全體股東都要參加嗎
您好,一般來說,股東會會議並不強行要求全體股東參加,除非公司章程另有明確規定。但本案中公司章程對股東會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則往往依據公司法的默示規定,即依據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除一些特殊事項需要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外,一般事項則只要不低於這個標准則表決肯定可以生效。如果還需要對具體的表決程度進行決議的話,則應召開股東會進行表決或全體股東協商一致,以彌補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規定之不明確之處方為上策。而不出席會議的股東則視其為棄權。出席會議的股東人數應和表決程序(即表決標准)相適應。比如說表決時公司合並的決議要經代表三分之二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的話,則出席股東會會議的股東人數必須滿足:其所代表的表決權肯定要高於2/3,否則有效的決議不可以產生,股東會也就沒有意義了。
如果股權超過2/3的股東參加了會議,並且股東會召集的程序、決議的程序和表決程序均合法且通過了相關決議,則決議應當有效。
希望解決了您的疑問。
Ⅳ 召開股東大會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一般都會需要相關決定,如果是利好信息,則股票會上漲,相反是利差信息,股票會下跌。
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利機關,它由全體股東組成,對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有權選任和解除董事,並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廣泛的決定權。股東大會既是一種定期或臨時舉行的由全體股東出席的會議,又是一種非常設的由全體股東所組成的公司制企業的最高權力機關。它是股東作為企業財產的所有者,對企業行使財產管理權的組織。企業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經營決策一般都得股東會認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拓展資料:
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是指由全體股東組成的,決定公司經營管理的重大事項的機構。股東大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其它機構都由它產生並對它負責。股東大會職權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職權相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二節的相關規定,股東大會(Shareholders Meeting)
股東大會分為年度大會和臨時股東大會。
年度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定期會議又稱為股東大會年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通常是在每一會計年度終結的6個月內召開。由於股東大會定期大會的召開大都為法律的強制,所以世界各國一般不對該會議的召集條件做出具體規定。
年度大會內容包括:審查董事會監事會的年度工作報告、審查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決算報告,審查分紅方案,以及其他股東大會的常規事項,如選舉董事,變更公司章程,討論增加或者減少公司資本等等。
臨時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臨時會議通常是由於發生了涉及公司及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無法等到股東大會年會召開而臨時召集的股東會議。
關於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條件,世界大致有三種立法體例:列舉式、抽象式和結合式。
我國採取的是列舉式,《公司法》第100條規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
(一)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Ⅳ 普通股民是否享有參加股東大會等權利
股民可以參加股東大會。只要股東持有該公司的股票,不管多少,當然是正當方式獲得的,都可以去參加股東大會。公司在開會之前都會發布通告的,股東可以選擇親自出席股東大會;或者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為出席和表決。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條,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Ⅵ 股民能參加股東大會嗎
法律分析:股民也可以參加股東大會的。只要持有它公司的股票就是它的股東(不論持股多少,包括1股,當然一般不會出現1股),只要是股東就有資格參加股東大會。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條 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Ⅶ 股民要參加股東大會嗎
股民能參加股東大會。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都是由全體股東組成的,並且在會議召開前需要通知全體股東,因此股民有權參加股東大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第四十一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九十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第一百零六條
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Ⅷ 股民是否可以參加股東大會
股民是否可以參加股東大會
法律分析:
只要持有該公司的股票,不管多少,當然是正當方式獲得的,都可以去參加股東大會。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於股東大會職權范圍,並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
股東大會不得對前兩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Ⅸ 普通股民也能去股東大會嗎
股民是可以參加股東大會的,因為股東大會的參與人員本來就是手上掌握了公司股份的人員,而股民通過購買股票也成為了公司的股東,所以在召開股東會議的時候,股民也是可以參加該會議的。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九十八條,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Ⅹ 股東大會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股東大會對股票有一定的影響,利好消息會導致股票上漲,利空則會讓股票下跌。
1.如果只是普通的股東大會,沒有傳出利好或利空的消息,這時候對股票是沒有影響的。股東大會本身對於股票沒有影響,有影響的是股東大會討論的內容以及開會後放出的公告。根據我國相關規定,股東大會對股票有一定的影響,好消息會導致股票上漲,壞消息則會讓股票下跌。《公司法》第九十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2.股東大會會議的召集與主持,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拓展資料:
1.股東大會的性質,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體現股東意志 股東大會是由全體股東組成的權力機關、它是全體股東參加的全會,而不應是股東代表大會。現代企業股權分散,股東上萬甚至幾十萬,不可能全部出席股東會。因此,股東不能親自到會的,應委託他人代為出席投票,以體現全體股東的意志。
2)企業最高權力機關 股東大會是企業經營管理和股東利益的最高決策機關,不僅要選舉或任免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而且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和股東的利益分配等都要得到股東大會的批准。但股東大會並不具體和直接介入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它既不對外代表企業與任何單位發生關系,也不對內執行具體業務,本身不能成為企業法人代表。
2.股東大會作用
1)對公司決定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提高資源配置的總體效益。
2)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做出決議(本項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議特有的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