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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眾籌風險

發布時間: 2022-07-02 05:32:07

① 如何防範股權眾籌風險

股權眾籌風險:1. 項目信息虛假或不完善。2. 欠缺對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的評估。3. 欠缺對沖動決策的保護。4. 欠缺股東權利的保護。5. 投後沒有信息披露和資金使用監管。6. 缺乏投後管理而導致的退出無望。
股權眾籌風險的防範:1. 確定眾籌平台的地位和性質,明確眾籌平台應當滿足的條件和資格以及應當具有的各項權利、義務和責任。2. 規范信息披露行為,信息披露的內容不僅僅是項目公司的情況,還應當包括投資架構、眾籌平台和領投機構的情況、投資文件、資金監管情況等等。3. 制訂合格投資者的條件、強制進行風險承受能力的評估、規范單一投資者在單一項目的投資上限。4. 明確眾籌平台或領投機構在SPV公司中的地位及應當具有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及眾籌投資者的權利和權益,以保障眾籌投資者的利益。

② 為什麼股權眾籌是一種風險高周期長的方式

股權眾籌是指公司出讓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資者,投資者通過出資入股公司,獲得未來收益的一種基於互聯網渠道而進行融資的模式。

股權眾籌的法律風險:
1、觸及公開發行證券或「非法集資」紅線的風險
股權眾籌的發展沖擊了傳統的「公募」與「私募」界限的劃分,使得傳統的線下籌資活動轉換為線上,單純的線下私募也會轉變為「網路私募」,從而涉足傳統「公募」的領域。在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時代背景下,「公募」與「私募」的界限逐漸模糊化,使得股權眾籌的發展也開始觸及法律的紅線。

2、存在投資合同欺詐的風險
股權眾籌實際上就是投資者與融資者之間簽訂的投資合同,眾籌平台作為第三人更多的是起居間作用。我國的股權眾籌多採用「領投+跟投」的投資方式,由富有成熟投資經驗的專業投資人作為領投人,普通投資人針對領投人所選中的項目跟進投資。但是,如果領投人與融資人之間存在某種利益關系,便很容易產生道德風險問題,領投人帶領眾多跟投人向融資人提供融資,若融資人獲取大量融資款後便存在極大的逃匿可能或以投資失敗等借口讓跟投人嘗下「苦果」。

3、股權眾籌平台權利義務模糊
從股權眾籌平台與投融資雙方的服務協議可以看出,股權眾籌平台除了居間功能之外還附有管理監督交易的職能,並且股權眾籌平台要求投融資雙方訂立的格式合同所規定的權利義務也存在不對等。因此,股權眾籌平台與用戶之間的關系需進一步理清,並在雙方之間設定符合《公司法》的權利義務關系。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2-01-25,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③ 眾籌炒股的風險有哪些

什麼是眾籌炒股?
眾籌炒股又名「集資炒股」、「股票合買」,即由一位「炒股牛人」或「資深投資人」發起一項股票眾籌,然後其他投資人選擇對此進行跟投。在約定時間結束後,按照盈虧比例進行分紅
有哪些風險?
一、最明顯的:投資失敗,因為「炒股牛人」就算再「牛」,也是人,不是神,他也無法完全避免操作失敗。而一旦投資失敗,投資者的歷史收益將會化為烏有。
二、跑路:由於眾籌炒股平台的定性比較模糊,按照平台給的說法,它們僅僅是提供居間服務。但實際上,單個眾籌項目的資金規模至少在百萬以上,誘惑較大,再加上監管的缺失,使得平台跑路成本很低。
三、政策:
1、參與跟投的投資人為非熟人關系,應該以非公開的形式來募集,即走私募路線,受證監會監管,那麼這將會要求平台必須限制投資人的投資金額和投資人數。如果沒有,很可能涉及非法集資;
2、操盤手為領投人,投資者為跟投人,已形成為實質的代客理財模式。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代客理財需要獲得相關的金融牌照,以公募或私募的方式進行募資。
這三點是需要我們眾籌炒股必須要注意的,每一點都是我們應該去學習研究的。其中第三點政策來說是重中之重。小編覺得:投資是一定會有風險的,但是怎麼做可以減少風險,這就是學問,只有努力去學習這方面的知識,關注這方面的實事,才能做到盡量規避風險。

④ 眾籌炒股是什麼 眾籌炒股有什麼風險

所謂眾籌炒股,就是由「炒股牛人」在平台上發起股票眾籌項目,然後其他投資人選擇對此進行跟投。平台充當「中介」角色,提供居間服務,由操盤手和投資者共同承擔項目的收益和風險。
懂得投資的人都知道,風險與收益成正比,收益越高,風險越大。一味追求高收益,容易掉進陷阱,所以說投資還需謹慎。
眾籌炒股,靠的是操盤手,而「股市牛人」再牛也牛不過股市,一旦投資失敗,投資者的錢就會化為烏有。而操盤手和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並不對稱,目前此類平台上的操盤手資料都是模糊化,投資者根本沒有掌握有關操盤手的資料。
眾籌炒股是新生的模式,尚沒有相關的法律政策對其進行監管。平台僅僅是提供居間服務的居間人,面對動輒百萬以上的項目資金,很難保證不會發生捲款跑路的事情。另外,眾籌股權可能存在著違規乃至涉嫌非法集資的風險。
所以說,投資理財不能只看著著眼前的高收益,資金安全穩定才是投資的真理。發展成熟的眾籌模式才是投資的正確方向。

⑤ 股權眾籌的主要風險有哪些

(1)股權架構風險(2)投資人非理性風險(3)資金監管風險(4)公司管理風險(5)道德風險(6)股權退出風險。

⑥ 股權眾籌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股權眾籌的法律風險:
1、項目信息虛假或不完善。
2、欠缺對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的評估。
3、欠缺對沖動決策的保護。
4、欠缺股東權利的保護。
5、投後沒有信息披露和資金使用監管。
6、缺乏投後管理而導致的退出無望。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行、以轉讓股權等方式變相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或者向特定對象發行、變相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累計超過200人的,應當認定為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

⑦ 股權眾籌中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1、項目信息虛假或不完善
由於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眾籌平台在信息披露方面也往往迴避或缺位,以繞開法定的審查和擔保義務,因此眾籌平台上所披露的項目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是無法得到有效保證的。目前幾家知名的眾籌平台上所顯示的項目信息通常僅對產品的用途和功能,或者商業模式做盡可能簡化的描述,並附上創始人的簡歷,較少有對技術和市場的客觀分析和評價,也少有對競爭對手的比較分析。同時,在描述中不乏採用誇大、絕對化的用詞,用以挑動投資者的投資熱情。
2、欠缺對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的評估
股權投資所涉風險是多層次多方面的,對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提出了較高的要求。然而,有不少眾籌平台卻有意或無意地放鬆了審查投資者資格的環節,其後果是投資者在做出參與股權眾籌之前忽略了對自身風險承擔能力的有效評價。
3、欠缺對沖動決策的保護
不少眾籌平台要求投資者一旦決定參與股權眾籌即需進行投資款的繳付,即一旦做出投資決策便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出資的行為。而另一方面,通常情況下眾籌平台均只設定了單一投資者對單一項目的投資下限而未設定投資上限。兩者共同作用下,極容易出現投資者因沖動而做出的非理性投資行為。同時,從募集資金完成到取得相應股權,中間還有一定的時間差,在這段時間內,資金安全性較弱。
4、欠缺股東權利的保護
參與股權眾籌的投資者是通過SPV公司間接持有被投資的特定項目公司股權,並不能如同上市公司的股東一般取得該項目公司的股東地位,也就不能獲得相應的股東權利以及與之有關的其他保護。而通常情況下,SPV公司將管理權(包括行使在特定項目公司中的股東權利)授權予眾籌平台或領投機構實施,投資者甚至並不了解其在SPV公司中的地位及權利,既不知自身有何與股東身份有關的權利,也難以採取保護該類權利。
5、投後沒有信息披露和資金使用監管
不少眾籌平台並未制定、公布其信息披露制度,普通投資者很難了解項目公司的發展情況,包括所投資金是否正用於項目介紹中所述之用途。一旦出現項目公司濫用、挪用投資款項時,投資者不僅難以發現此類情況,更無法採取措施以減少或避免損失。
6、缺乏投後管理而導致的退出無望
不少眾籌平台對投後管理的方式也隻字未提。投後管理的疏漏將直接導致未能在適當的時機退出項目公司,從而導致投資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