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相對於普通股股東而言,優先股股東所擁有的優先權是
優先股和普通股的區別:
1、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不同
普通股股東可以全面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而優先股股東一般不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一般情況下不參與股東大會投票,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例如,公司決定發行新的優先股,優先股股東才有投票權。同時,為了保護優先股股東利益,如果公司在約定的時間內未按規定支付股息,優先股股東按約定恢復表決權;如果公司支付了所欠股息,已恢復的優先股表決權終止。
2、利潤和剩餘財產分配順序不同
相對於普通股股東,優先股股東在公司利潤和剩餘財產的分配上享有優先權。
3、股息收益不同
普通股股東的股息收益並不固定,既取決於公司當年贏利狀況,還要看當年具體的分配政策,很有可能公司決定當年不分配。而優先股的股息收益一般是固定的,尤其對於具有強制分紅條款的優先股而言,只要公司有利潤可以分配,就應當按照約定的數額向優先股股東支付。
4、收益來源不同
普通股股東除了獲取股息收益外,收益來源二級市場價格上漲也是重要的;而優先股的二級市場股價波動相對較小,依靠買賣價差獲利的空間也較小。
5、退股表現不同
普通股股東不能要求退股,只能在二級市場上變現退出;如有約定,優先股股東可依約將股票回售給公司。
知識延伸——優先股的概念:
優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規定的普通種類股份之外,另行規定的其他種類股份,其股份持有人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和剩餘財產,但參與公司決策管理等權利受到限制。
優先股既像債券,又像股票,其「優先」主要體現在:一是通常具有固定的股息(類似債券),並須在派發普通股股息之前派發;二是在破產清算時,優先股股東對公司剩餘資產的權利先於普通股股東,但在債權人之後。
優先股股東在其他一些股東權利是受限的。一般來講,優先股股東對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事務沒有表決權,僅在與之利益密切相關的特定事項上享有表決權,優先股股東對公司經營的影響力要小於普通股股東。
㈡ 優先股股東享有的權利是
優先股只是一個債券的別名,這是西方人的叫法。持有優先股的股東具有優先償還其本金和利息的權利。
㈢ 優先股有哪兩種權利
優先股股東有兩種權利:
1:優先分配權。在公司分配利潤時,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東,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額的股利,即優先股的股利是相對固定的。例:如果公司不對優先股股東進行股利分配,則不能對普通股股東進行股利分配。因為優先股股東優先與普通股股東分配股利。
2:優先求償權。若公司清算,分配剩餘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優先股是享有優先權的股票。優先股的股東對公司資產、利潤分配等享有優先權,其風險較小。但是優先股股東對公司事務無表決權。優先股股東沒有選舉及被選舉權,一般來說對公司的經營沒有參與權,優先股股東不能退股,只能通過優先股的贖回條款被公司贖回,但是能穩定分紅的股份。所得無解釋的股份。優先股以其可分配的股利來保證優先股的股息收益率,優先股股票實際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類似舉債集資的形式。由於優先股股息率事先設定,所以優先股的股息一般不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而增減,而且一般也不能參與公司的剩餘利潤的分紅,也不享有除自身價格以外的所有者權益,如資不抵債的情況下,優先股會有損失的。對公司來說,由於股息相對固定,它不影響公司的利潤分配。優先股股東不能要求退股,卻可以依照優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贖回條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贖回。 大多數優先股股票都附有贖回條款。在公司解散,分配剩餘財產時,即優先股的索償權先於普通股,而次於債權人。
(3)持有優先股股票的股東享有以下擴展閱讀:
優先股存在風險:
一、優先股的違約風險,但是優先股的違約很少發生,在美國市場中,2004年到2006年的3年間,只發生過1次優先股的違約,但是當信用風險增大時,會增加優先股的違約概率。
二、優先股附帶的贖回條款會給投資者帶來再投資風險。
三、優先股市場容量小,流動性要低於股票市場。
四、優先股的升值空間小,主要收益來自於股息的收益。
㈣ 優先股的優先權有哪些
股息領取優先權。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順序是優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後。股份公司不論其盈利多少,只要股東大會決定分派股息,優先股就可按照事先確定的股息率領取股息,即使普遍減少或沒有股息,優先股亦應照因分派股息。
剩餘資產分配優先權。股份公司在解散、破產清算時,優先股具有公司剩餘資產的分配優先權,不過,優先股的優先分配權在債權人之後,而在普通股之前。只有還清公司債權人債務之後,有剩餘資產時,優先股才具有剩餘資產的分配權。只有在優先股索償之後,普通股才參與分配。
(4)持有優先股股票的股東享有以下擴展閱讀:
優先股的特點:
1、股息率固定。普通股票的股息是不固定的,它取決於股份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盈利水平。
2、股息分派優先。在股份公司盈利分配順序上,優先股排在普通股票之前。
3、剩餘資產分配優先。當股份公司因解散或破產進行清算時,在對公司剩餘資產的分配上,優先股票股東排在債權人之後、普通股票股東之前。
4、一般無表決權。優先股票股東權利是受限制的,最主要的是表決許可權制。
㈤ 普通股與優先股股東的權利有何不同
1、普通股是享有普通權利、承擔普通義務的股份,是公司股份的最基本形式。普通股的股東對公司的管理、收益享有平等權利,根據公司經營效益分紅,風險較大。 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餘財產的索取權。
2、優先股是享有優先權的股票。優先股的股東對公司資產、利潤分配等享有優先權,其風險較小。但是優先股股東對公司事務無表決權。優先股股東沒有選舉及被選舉權,一般來說對公司的經營沒有參與權,優先股股東不能退股,只能通過優先股的贖回條款被公司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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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優先股股東的權利包括()
答案:AB
理由:
第一、優先股是公司在籌集資金時,給予投資者某些優先權的股票,這種優先權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1)優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隨公司業績好壞而波動,並已可以先於普通股股東領取股息;
(2)當公司破產進行財產清算時,優先股股東對公司剩餘財產有先干普通股股東的要求權。但優先股一般不參加公司的紅利分配,持股人亦無表決權,不能藉助表決權參加公司的經營管理。
第二、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餘財產的索取權,它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也是發行量最大,最為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因此,正確答案為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