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東大會什麼人可以參加怎麼參加
你好,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無論人持有公司多少股票都是屬於公司的股東,都有權出席公司的股東大會。
參加股東大會的方式:
(1)會前准備工作:股東參加股東大會,要先查詢公司公告的股東大會通知,查看自己持股情況。在上市公司公布的股權登記日持有股票的股東才有參會資格。計劃現場參會的股東,按照公告中的說明進行參會登記。
(2)現場參會:現場參加股東大會,股東要攜帶股票賬戶卡、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委託他人參加會議,受託人除了上述材料,還要攜帶授權委託書和個人有效身份證件。現場參會可以與上市公司董監高直接接觸,不僅能行使表決權,還可以現場行使質詢權、建議權,更直觀地了解上市公司。
(3)網路參會:為方便股東投票,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必須開通網路投票。股東既可以去現場參加會議,也可以在股東大會通知中載明的網路或其他方式參與投票,網路投票通常通過交易所交易系統(需登錄證券公司交易客戶端操作)、交易所或中證登的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路投票。網路投票為時間、地域不便的股東提供了便捷的行權通道。
② 多少股份可以參加股東大會
法律分析:持股多少進入股東大會,由公司章程進行規定,應以公司章程為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九十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第一百零二條 第一款 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③ 如何參與上市公司股東大會
參加上市公司的股東大會首先至少應有一百股上市公司的股票,且要在股權登記日之前就持有。股東大會的日期確定後,申請人應當通過電話或者是郵件的方式報名。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條
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第一百零七條
股東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主持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應當與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代理出席的委託書一並保存。
④ 散戶如何參加上市公司的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召開公告里會說明參與方式。
⑤ 股民是否可以參加股東大會
股民是否可以參加股東大會
法律分析:
只要持有該公司的股票,不管多少,當然是正當方式獲得的,都可以去參加股東大會。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於股東大會職權范圍,並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
股東大會不得對前兩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⑥ 法人股東如何參加股東大會和表決
法人股東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代表參加股東會,代表法人行使權利。但股東會討論決定的事項,事先法人應當按照章程規定的許可權,作出決議,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在股東會行使權力時,不得違背相關決議。
法律分析
關於公司股東會的召集程序一般會在公司章程中有規定,有些公司會有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裡面詳細規定了如何參加,如何表決。 一般股東各自代表該方的股份,表決是按照股權比例決定的。股份多的一方勝出。不過有時候一些議案是要超過半數,才能勝出。具體是在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公司章程中有規定的。 不像董事會,是以董事的人數來定。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關於公司股東會的召集程序一般會在公司章程中有規定,有些公司會有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裡面詳細規定了如何參加,如何表決。如果貴公司還沒有議事規則,建議盡快請專業人士完善相關議事規則。請先查閱公司章程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條 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一)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一條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零三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⑦ 普通股民是否享有參加股東大會等權利
股民可以參加股東大會。只要股東持有該公司的股票,不管多少,當然是正當方式獲得的,都可以去參加股東大會。公司在開會之前都會發布通告的,股東可以選擇親自出席股東大會;或者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為出席和表決。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條,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