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問題:股份公司發行股票要通過什麼銷售
我國證券法規定,以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可由證券公司、保險公司承銷發行。也就是說其發行的股票不能自己賣,只有經過證券公司等渠道承銷發行其股票募集資金。
㈡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為什麼一定要承銷商發行呢,自己直接發行不好嗎
股票承銷商是股票發行人聘請的最重要的中介機構。它既是股票發行的承銷商。又是發行人的財務顧問,且往往還是發行人上市的推薦人。如果發行人向全球發行股票,這時的承銷商又是為發行人發行股票的全球協調人
同時法律要求證券承銷商承擔保證責任 理由如下:
第一,承銷商處於可對發行公司的品質給予擔保認可的地位。某種程度而言,一流的證券承銷商的聲譽,即對其所承銷的證券作了保證。因此,證券承銷商的地位,實際上會大大的影響投資者。普通的投資者認為一流的證券承銷商不會承銷不良的證券,而且其所承銷的證券必然會適合大眾持有,發行證券必然符合其承銷的標准。同時投資者可能認為承銷商於同意承銷前,必定已經將發行人過去的財務報表加以嚴格的審查。
第二,承銷商對有關發行公司事項之調查與確認,處於特別有利之地位:蓋證券承銷商擁有富於經驗之專家,且具備從事調查之必要設備,並獲取充分之報酬。
第三,證券承銷商可以自主選擇是否承銷發行的證券,承銷商希望避免承擔責任,應當慎重調查發行人的有關情況。
承銷商的董事、監事和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是證券發行人的主要審查者,應當就其過錯對投資者造成損害承擔民事責任。當承銷商的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進行公開文件製作時,要求其就自己的過錯承擔責任更是理所當然。
如果公司是自己發行股票上市 沒有人知道這公司 是做什麼的 具體財務情況怎麼樣?哪個敢相信敢去買?所以證券承銷商的作用突顯出來……。
㈢ 簡要說明投資銀行在股票公開發行與承銷中的職責有哪些
投資銀行在股票中公開發行與承銷中的職責是從事以證券的承銷和交易為基礎性業務。
即股票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是一項專業性強,技術復雜的工作,需要各類相關專業中介提供協助。
是投資者和發行人之間的聯系紐帶,在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以便在上市工作中能充分配合,加快工作進度。
(3)必須通過承銷公開發行股票擴展閱讀:
投資銀行在股票中及職責其職能詳情:
投資銀行是指從事以證券的承銷和交易為基礎性業務,並在此基礎上發展其它業務為經營范圍的金融機構。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 即股票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是一項專業性強,技術復雜的工作,需要各類相關專業中介提供協助。其中投資銀行作為承銷商,是IPO市場最核心的金融中介機構,是投資者和發行人之間的聯系紐帶,在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具體來講,在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中,投資銀行作為承銷商承擔著以下方面的主要職責。
1、股票發行前的盡職調查,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指承銷商在股票承銷時。
以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准和道德規范,對股票發行人及市場的有關情況及有關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的核查、驗證等。
盡職調查的范圍主要包括:發行人的主要財務狀況、經營環境與風險、公司管理,以及股票市場環境與國家產業政策等方面的內容。
2、股票發行與上市的輔導,股票發行與上市的輔導指由擔任承銷商的投資銀行對擬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公司進行的規范化培訓、輔導與監督。
輔導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按照《公司法》和《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
建立規范的組織制度與運行機制,促進上市公司經營機制轉換,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發行文件的准備。
股票發行准備階段最實質性的工作是由發行參與人准備招股說明書,以及作為其根據和附件的專業人員的結論性審查意見。
這是發行人向證券監管部門申請核准或注冊登記的必備材料。募股文件包括招股說明書在內總共有八項內容,涉及面廣,且製作要求嚴格,具有較強的專業性。
文件准備是否完善准確直接關繫到發行人股票發行的成數。
投資銀行作為承銷商,其中一項重要的工作就是協助發行人全面、准確地編制好各類相關的發行上市文件。
尤其是「招股說明書」這一公司發行上市過程中最為重要的文書,以便發行人的股票發行申請能夠順利地通過證券監管部門的審查核准。
3、確定股票發行價與穩定價格,股票發行定價是投資銀行股票承銷工作的關健一環,關繫到發行人、投資者和投資銀行三方的利益。
合理的發行價格需考慮市場的承受能力、發行人的經營業績及未來發展潛力、股票二級市場狀況等因素,是整個股票發行過程中專業性最強的一項工作。
發行定價過高,不僅會使投資者不願購買,股票發行不出去,影響到企業的籌資目標和公眾形象,定價過低又會導致發行人不能籌到盡可能多的低成本資金。
投資銀行作為專業機構,熟悉資本市場狀況,擁有豐富的市場信息,具備專業的定價技巧和經驗。
可以協助發行人確定一個合理的股票發行價格,以使發行人在實現最大融資規模的前提下保證股票全部能夠顧利地發行出去。
4、合理的發行定價只是確保了股票的順利發行,但股票上市後若價格大幅波動,遠遠高於或低於發行定價。
不僅會對發行人和投資者帶裹不利的影響,同時也有損於投資銀行在承銷市場中的形象,影響到其未來承銷業務的順利開展。
因而投資銀行的承銷工作並沒有隨股票發行的完成而結束,對公司股票上市後一定期間的價格表現,投資銀行仍然要承擔一定的穩定職責。
5、股票的銷售一般公開發行股票規模和募集資金數額較大,單靠發行人自己往往無法完成股票的銷售。
投資銀行可憑借其廣泛的網路,良好的客戶關系,幫助發行人將股票順利地售於投資者,並從中獲取相應的收益。
㈣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是什麼
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行的普通股限於一種,同股同權,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等等。
㈤ 股票發行方式
1、公開間接發行。指通過中介機構,公開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採用募集設立方式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時,須由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的做法,就屬於股票的公開間接發行。2、不公開直接發行。指不公開對外發行股票,只向少數特定的對象直接發行,因而不需經中介機構承銷。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採用發起設立方式和以不向社會公開募集的方式發行新股的做法,即屬於股票的不公開直接發行。這種發行方式彈性較大,發行成本低;但發行范圍小,股票變現性差。
拓展資料:
發行股票有兩種情況: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發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資發行新股票。二者在發行步驟和方法上都不相同。
創建新公司首次發行股票,須辦理一系列手續。即由發起人擬定公司章程,經律師和會計師審查,在報紙上公布,同時報經主管機關經審查合格准予注冊登記,領取登記證書,在法律上取得獨立的法人資格後,才准予向社會上發行。
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我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對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增資發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分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股票在上市發行前,上市公司與股票的代理發行證券商簽定代理發行合同,確定股票發行的方式,明確各方面的責任。
1、包銷發行:
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2、代銷發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股票上市的包銷發行方式,雖然上市公司能夠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以應付資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銷出去的證券,證券承銷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收購,從而不免使上市公司喪失了部分應有的收獲。
㈥ 承銷機構承銷股票要求
法律分析:股票承銷的資格證券經營機構要從事股票承銷業務,首先必須申請取得中國證監會獲準的從事股票承銷業務的資格。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採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一條 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採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保薦人應當遵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范,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審慎核查,督導發行人規范運作。保薦人的資格及其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㈦ 上市公司在一級市場發行股票必須要承銷商嗎
必須的,超過5000萬的要承銷團
㈧ 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多少元,應當由承銷團承銷
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由承銷團承銷,亦稱"聯合承銷",是指兩個以上的證券承銷商共同接受發行人的委託向社會公開發售某一證券的承銷方式。由兩個以上的承銷商臨時組成的一個承銷機構稱為承銷團。
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應當由主承銷與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8)必須通過承銷公開發行股票擴展閱讀
承銷商以自己的資金購買計劃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證券,然後再向公眾出售,承銷期滿時未銷出部分仍由承銷商自己持有的一種承銷方式。 證券包銷又分兩種方式:一種全額包銷,一種是定額包銷。全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的全部證券,承銷商將按合同約定支付給發行人證券的資金總額。
定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人發行的部分證券。無論是全額包銷,還是定額包銷,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形成的關系都是證券買賣關系。在承銷過程中未售出的證券,其所有權屬於承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