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買了股票就是自己的股東嗎
上市公司的股票進行了購買就屬於了股東,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是該公司的股東,持有的股票份額大到一定的比例的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㈡ 購買股票是不是股東
是股東。
股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
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
嚴格而言,在公司法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與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內涵有所區別: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是指在公司成立時向公司出資或在公司成立後依法繼受取得股權,對公司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是指在公司設立時或設立後合法取得股份,對公司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只要擁有公司的股票就是那的股東,但是股票還分記名股票和不記名股票,你在交易所買的是不記名股票,在股動大會上是不具有發言權的,換句話說就是沒有實權參加股東大會沒有什麼需要特別注意的,跟著程序走就可以了,該投票投票,有問題就在提問環節發問。
除非有特殊目的。
只有1股也是股東。我們開股東大會都是把股東當爺供著,有個小股東特別搞笑,前兩次來開會就是不肯提前買1手,一定要違反程序混進來,態度還好,就是不肯講理--估計是對公司的股票感興趣又怕交學費。
另外提醒一下,現場參加股東大會要在股權登記日前手裡至少持1股股票(實際操作一般是買1手);股權登記日沒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按理沒資格以股東身份參會--即使是在登記日之後開會之前買了。
從事實上來說,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持有的股份種類和數量。因此,只要公民持有公司股份,就是該公司的股東。然而,上市公司一般對外發行的股票數量是比較大的,所以中小股東無法進入董事會進行日常管理,也沒有發言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㈢ 買了公司的股票,不管多少,就成為公司的股東了嗎
不管你買了多少股票,只要你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那麼你就是此公司的股東,有權利參加其的的股東大會,並行使相應的股東權利。
1.股票,在股票電子化以前就是紙質的,是作為上市公司的股東的憑證,是相應數量股票的持有者的證明。不論是紙質的股票還是電子化的股票意義是一樣的。
2。在證券公司開戶後買賣的股票不是合約,是股票本身。只是股票本身由中國證券登記公司進行登記,記錄。
3.無論是在電子平台上交易還是以前的紙質股票交易,只要你擁有公司50%以上的股份,你就是公司的控股股東,並具備實現公司並購重組的條件。但事實上,如果你想收購一家公司,你不僅擁有50%以上的股份,而且條件和旅程也要復雜得多。
(3)股東買的所有股票嗎擴展閱讀:
按不同的標准,公司股東可以分類如下:
一、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
以出資的實際情況與登記記載是否一致,我們把公司股東分為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隱名股東是指雖然實際出資認繳、認購公司出資額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等材料中卻記載為他人的投資者,隱名股東又稱為隱名投資人、實際出資人。顯名股東是指正常狀態下,出資情況與登記狀態一致的股東。有時也指不實際出資,但接受隱名股東的委託,為隱名股東的利益,在工商部門登記為股東的受託人。
二、個人股東和機構股東
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
三、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
以獲得股東資格時間和條件等來分,可分為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創始股東是指為組織、設立公司、簽署設立協議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認繳出資,並對公司設立承擔相應責任的人。創始股東也叫原始股東。一般股東指因出資、繼承、接受贈與而取得公司出資或者股權,並因而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的人。
四、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
以股東持股的數量與影響力來分,可分為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又分絕對控股股東與相對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資本總額50%或依其出資額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另外,公司股東還可以分為大股東和小股東,當然,這是一組相對的概念。
㈣ 股市中買的股票究竟對於一個公司是那部分股票大股東的股票嗎如果要收購一個公司是不是把股市中它的所
是可以交易的股票,簡稱流通股,不是大股東的。要收購的話,有很多種方式,具體要看市場上真正流通的占總股本的比例,有些存在理論上的可能,實際上不可能。收購可以通過其他的途徑進行股權轉讓
㈤ 購買股票之後就是股東買股票了么
買了股票就屬於股東了,買了股票就表示向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了出資,就是該公司的股東,但是不一定對該公司享有決策權等權利,只有持有的股票份額大到一定的比例,才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㈥ 上市公司的股東是買了本公司股票的人嗎
是的,不是買了是上市改制前後就持有的
㈦ 如果一個人把一個企業的股票全部買了,那麼這個人會成為大股東嗎
這個人叫獨大股東了...在現在市場里是不存在這種的...公司的股票一般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我們一般投資者只能買賣流通股,流通股占公司的比例一般都是比較小的,所以一般說的大股東都是流動股里的大股東,你就算全買了也不會成為這家公司的最大股東的....當然也有例外的股票!!但是法律不會允許你把股票全部買了的!!!!
㈧ 大股東可以隨意買賣股票嗎
《證券法》第四十二條 前條規定的股東,將其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該股東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時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定執行的,其他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執行。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致使公司遭受損害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為了保護廣大中小股東的利益,對大股東在法定期限內買賣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行為,有必要進行一定的限制。由於大股東在決定公司重大問題上有較多的表決權,是本法所規定的對公司經營情況的內幕知情人,為了防止其利用所持大比例股份的優勢地位,通過頻繁地買賣本公司的股票而影響該種股票的價格,損害其他中小股東的利益,本條專門規定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反向進行股票買賣,其間必須間隔六個月的時間;如果未間隔六個月,在該股票買賣中獲取的收益,歸該公司所有。但有一種例外情況,即證券公司承銷股票發行,在余額包銷中持有的股票,其持股比例超過全部股份的百分之五以上的,允許其繼續進行轉售,不受六個月的限制。
對於大股東違反前款的規定,買賣股票所獲差額收入,公司董事會應責令該大股東將該收益繳交公司。如果董事會未履行此義務,則其他股東可以要求董事會執行。如果董事會未依本條規定作出收繳的決定,則負有責任的董事應當由此承擔對公司的連帶賠償責任。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6-08,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