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票交易方式有哪些
你好,上市公司股東減持的方式有以下幾種:
1、集中競價。大股東通過交易所集中競價減持,有時會被市場看作大股東對公司未來發展信心不足,導致部分投資者跟風拋售,可能會引起公司股價波動。
2、大宗交易。通過大宗交易平台進行,減持股東與買方會事先對減持規模、減持價格、交易日期等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在約定交易日期,雙方通過各自的證券經紀商進行大宗交易申報,並在大宗交易時間完成交易。相較於集中競價,通過大宗交易的方式減持對公司股價影響較小。
3、協議轉讓。協議轉讓也是股東減持的方式之一,股票的出讓方和受讓方可以自行約定交易價格,前一交易日收盤價或前幾交易日的均價可以作為交易價格的參考,最終轉讓價格通常會對公司後續股價變動產生一定的影響。協議轉讓有時會涉及到資本運作,減持作為資產重組的一部分進行,因此上市公司股東協議轉讓減持股票對市場是利好還是利空取決於轉讓的性質和目的。
B. 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票規則
規則:1、大股東減持採取協議轉讓方式的,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5%,轉讓價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交易所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2、大股東減持採取集中競價交易的,在連續任意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3、大股東減持採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連續任意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4、持有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東,24個月後解禁,也就是24個月才能進行減持,持有5%以下的非流通股,12個月後解禁,也就是12個月才能進行減持。
三、拓展資料:
上市公司股東減持新規2021:1.持有特定股份的股東,無論其持股比例,在任意連續90日內,通過競價交易減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過總股本的1%! 這個1%的規定沒確定沒有變,但是從大股東,變成了特定股東:可以理解為除散戶外的所有股東,包括IPO前的股東及定增入股的股東!2.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在連續90個自然日內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且受讓方在受讓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 之前大宗交易就是個大漏洞,所有的清倉式減持,都是通過大宗交易出掉的!現在最多隻能減持2%,且接盤方必須鎖倉6個月,這風險太大了,估計沒多少機構還願意接這個盤的! 也就是說,3個月之內,大股東最多隻能減持3%的股份,其中大宗交易的2%接盤方要鎖倉半年,所以市場承受的拋壓也就是1%! 3.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導致喪失大股東身份的,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6個月內繼續遵守減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董監高辭職的,仍須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轉讓的限制性規定等等。 這個漏洞堵的也好,避免通過野路子玩清倉式減持的! 比如董監高,以前辭職半年之後就可以清倉了,現在每年最多減持持股的25%!
C. 對於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減持股份,《實施細則》有何規定
本所2016年1月發布的減持通知,對協議轉讓的最低受讓比例、轉讓價格下限及後續義務等事項作出了規定。《實施細則》在保留原有規定的基礎上,就本次新增的特定股東減持等事宜作出了補充規定。
一是繼續明確協議轉讓中單個受讓方受讓股份的比例不得低於總股本的5%,轉讓價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
二是新增規定通過協議轉讓受讓特定股份的股東的後續義務。要求其在受讓後6個月內,繼續與出讓方共同遵守細則關於減持比例的要求。6個月後,則不受此限,但如果受讓方構成5%以上股東或者減持特定股份的,仍應遵守《實施細則》相關規定。
三是進一步明確因協議轉讓導致持股比例低於5%的股東的後續義務。要求其與受讓方在隨後6個月內,繼續共同遵守細則關於減持比例的要求,並按照規定履行減持信息披露義務。
為強化相關股東的合規意識,本所將要求轉讓雙方在辦理協議轉讓業務時,書面承諾在轉讓完成後6個月內繼續遵守細則關於減持比例以及信息披露的要求。
例如:股東A原持有上市公司甲股份總數15%的股份,擬協議轉讓12%的股份給B,轉讓完成後,A持有甲公司的股份降至3%。對此,交易完成後,雖然股東A已不再具有大股東身份,但根據上述規定,在此後的六個月內,股東A與B應當共同遵守「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在任意連續九十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一」規定中有關1%的減持比例的要求。而且,股東B在交易完成後屬於持股5%以上的大股東,其還應當遵守《實施細則》其他有關大股東減持的規定。
D. 關於大股東減持有哪些規定
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第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 6 個月的。
(二)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 3 個月的。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監高不得減持股份:
(一)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 6 個月的。
(二)董監高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 3 個月的。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 15 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區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
減持時間區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大股東、董監高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披露減持進展情況。
減持計劃實施完畢後,大股東、董監高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未實施減持或者減持計劃未實施完畢的,應當在減持時間區間屆滿後的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
第九條上市公司大股東在 3 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1%。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應當符合前款規定的比例限制。
股東持有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屆滿後 12 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的數量,還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比例限制。適用前三款規定時,上市公司大股東與其一致行動人所持有的股份應當合並計算。
(4)大股東如何合規減持股票擴展閱讀
操作流程
一、堅決迴避基金重倉的高價股。
股價越高,大小非減持慾望越強。譬如減持壓力較大的浦發等銀行股遭基金瘋狂「空襲」,中小散戶應躲進「防空洞」,買入一季報大幅預增的低價股。這類股票業績剛剛走出低谷,大小非不僅不會拋,可能還會逢低買入,所以有可能走出獨立行情。
二、買入已經全流通的股票。
譬如像股改第一批的三一重工等,全流通,大小非想減持的早已在6000點高位拋光了,更多的是考慮在低位回補。當然,前提是上市公司業績呈增長勢態。
三、買入脫胎換骨的重組股或更名摘帽的ST股
ST股沒有大小非減持之虞,一是重組時,股權剛剛經過了置換,大股東不會再去減持;二是ST公司股改較晚,離減持時日尚早;三是ST股價低,大多跌破了發行價、配股價和增發價,在大股東成本之下,大股東想減持都下不了手。
譬如像重組的ST天橋,想買都沒門,誰願減持呢?還有ST羅牛市盈率不到15倍,已申請摘帽,漲勢可期;ST科龍因外資並購縮量封漲停等等。
四、買入剛上市不久的新股。
新股沒有大小非減持之憂,大小非要減持也是三年後的事,特別是那些上市後跌破發行價或接近發行價且網下申購機構已解禁的新股可以作為首選,譬如中煤能源、中國太保等。
五、買入三無板塊。
不需過多解釋,三無板塊早已全流通,與大小非無任何瓜葛。然而,三無板塊因數量小且良莠不齊,難成氣候,因而要擇優介入。譬如像已控股煤礦的愛使股份反彈強勁且已步入上升通道、參股風電的申華控股等都有較大機會。
六、買入袖珍盤的中小板超跌股票。
中小板里總股本在一億股以下的袖珍股比比皆是,這些股票成長性好且無懼大小非減持,就是全流通了也還是小盤股,同樣擁有大比例送股優勢。這類股票隨大盤超跌嚴重,投資機會已凸顯。譬如方正電機,流通盤2000萬,總股本才7700萬,每股收益0.54元,股價從最高30元跌到14元。大小非若盲目減持定會是螳螂捕蟬,黃雀在後,連公司一起被收購。
以上針對大小非減持的六大操作策略,應靈活運用,切忌生搬硬套。應波段操作,大漲時賣,大跌時買。如此,才能在反彈中取得收益的最大化。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減持
E. 大大股東減持公司股票的原因有哪些呢
大股東撤離有幾個原因 第一 是自身資金緊缺 所有要套現 第二 是戰略性撤離 第三 是對該公司未來發展的趨勢沒信心 主要就這三種原因 對股價有沒影響那就要看大股東的撤離原因是什麼了 如果是第三種的話 那麼就會導致散戶恐慌性拋盤 自然會跌了 如果是第一 第二種的話 那是不會有什麼影響的
F. 大股東什麼情況下可以減持
大股東在公司上市後有個限售期,一般是3年,限售期過了後,就可以在二級市場上流通,可以減持,不過減持前按規定要公告。
但現在公司大股東通過抵押股票借款的方式,可以變象的變現。
G. 大股東5%以上賣股票規定
大股東5%以上賣股票規定?
只要持股量超過5%的股權變動都需要公告(賣出甲公司股票5%至4%做一次公告),只要持股量低於5%就不需要公告了。持股5%大股東減持規定為:減持股票比例達到5%的股東,應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在三個交易日內發布公告,且在發布公告後的兩日內不能再自行買賣該股票。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義務包括:
1、減持比例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
2、5%以上大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其持股比例低於5%的,應當在二個交易日內公告;
3、公司控股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應當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
4、已實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東每增減1%時必須公告。
在上市公司股份中多少股份為大股東?
大股東是指股票佔比較大的股東,它表示該股東與其餘的股東相比較,它的佔比最大。控股股東一定是大股東,但大股東卻並不一定是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是指股票佔比大到足以影響公司的日常經營運作和重大事情的決策的股東。
這個沒有一個絕對值。一般來還要看其他股東以及一致行動人持有的股份數量。只要在持股比例上有絕對的老大地位,都可以說是高度集中。當然還有一種是直接持股超過全部股份50%的也可以說是高度集中。
第一大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H. 上市公司大股東為何減持自家股票
1、解除股票質押
並不是所有的上市公司都有著充足的流動資金,為了獲得更多的資金用於公司發展經營,大股東將手中的股票進行了質押。但是到手的資金,並沒有獲得理想的投資回報。當質押期限臨近時,為了償還貸款,大股東只能將股票減持一部分,用於解除股票質押。
2、個人資金需求
有一些上市公司的個人股東實際到手的薪資並不是很高,而且公司分紅不多時,為了改善個人生活,用於高端消費等,只能選擇減持手中持有的股份。
對於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而言,只要在合規的情況下,減持是上市公司相關股東的權利。對於我們投資者來說,當自己持有的上市公司發布減持公告時,一定要仔細分析減持對象是誰,減持的理由是什麼,有些減持原因還是要做出區別對待的。
I. 大股東什麼時候可以減持
大股東在3年以後以後可以進行股票減持。
1、 大股東減持也是資本運營和參與資本退出的重要方式。該指標在市場的不同時期也應得到不同的對待。具體分析取決於減持目的、減持規模、減持方式、接收機構以及減持期間的股價走勢。減持有多種目的,但只不過是:一些是資本利得和撤資;一些是大股東,目的是改善他們的生活並使現金正常化;有的對公司發展不樂觀而退出;有的積極進行市場價值管理;當然,一些人正在退出股權斗爭。
2、有幾種常見的方法可以減少二級市場的持股、減少大宗交易的持股和轉讓股權,但每種類型的減持對市場的影響不同。① 二級市場減持,這種方法是最簡單也是最常見的。由於二級市場上投機者和散戶較多,信息不對稱。他們往往將大股東減持視為蔑視公司的表現,有時也會跟風,直接導致公司股價波動;② 大宗交易,為了防止公司股價波動,大股東有時會選擇大宗交易作為減持的重要方式。大宗交易的接受者一般為機構基金,相對穩定,但降價規模、降價價格和訂單結構應事先協商;③ 股權轉讓,股權轉讓和並購也是大股東減持股份的方式之一。它往往涉及更深層次的資本運營,減持是資產剝離或重組的一部分。嚴格來說,資產重組減少和二級市場現金減少的性質和目的是不同的。如果成功,它可能會改善公司的估值、融資或財務報表中的亮點,然後使股票上漲。
拓展資料:
大股東減持股份意味著什麼?大股東減持低持股是指大股東在股票低位拋售二級市場持有的大量股票的行為。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可能如下:1。大股東對個股並不樂觀,認為個股如果繼續下跌會晚一些,那麼大量的股票會在低水平上賣出,以減少股票持續下跌造成的損失。這樣的降價將引起市場投資者的恐慌。大量庫存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市場。短期訂單導致股票價格下跌。
J. 上市公司大股東能減持所有股票嗎
不可能
(1)大股東減持股票必須公告
(2)減持到一定時候不能控股,失去控股權,公司就不是「自己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