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为什么买到手的价格总比当时的价格高
股票的成本价格高于买入价格,那是因为成本价格是在买入价格的基础上增加购买成本,所以它会更高。少数证券公司的成本价格不仅包括买入成本,估计抛售成本均衡,相当于盈亏平衡价格。此外,还有一些地方还收取佣金。这项费用主要包括通讯等费用,一般按具体情况计算。股票市场价值是指股票在市场上交易的价格。股票市场价值是通过股票市场上买卖双方之间的竞争性交易而形成的。是买卖双方都同意的交易价格。决定和影响股票市场价值的因素有很多,包括面值、净值、实际价值以及市场供求关系。
拓展资料
1、股票是股份公司向股东发行的证明其股份的证券。它既可作为购买对象,又可作为抵押品,是资本市场上主要的长期信用工具之一。股票,作为一种所有权凭证,最初用于纸张印刷,如上海。本文方法,股票纸通常记录股票的票面价值,发行公司的名称,股票数量,发行公司的设立登记之日起,股票的发行日期,董事长和董事的签名,股票的性质,随着现代电子技术的发展,电子股票应运而生。该股票无纸质凭证,一般将相关事项存放在计算机中心,股东只持有一张股东账户卡,所持股票的品种和数量可通过计算机终端查询。这种电子库存也被称为无纸化库存。目前,我国在上海和深圳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基本采用这种方式。
2、价格是指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商品或服务单位的价值。也就是说,价格就是单价。价格是流通过程中交易价值的转换形式。在经济和商业过程中,价格是指商品、服务和资产的货币价值。在微观经济学中,价格是供需资源再分配过程中的重要变量之一。
3、一般来说,股票市场价值是根据股票的面值、净值和实际价值的市场供求变化而形成的。其中,股票价值、实际价值和股票市场价值的变化方向相同。资产净值和实际价值增加的股票的市场价值必然会增加;市场供求关注基本上是指向资本和股票本身的供求关注。例如,市场上的资金供应相对充足,购买股票的资本实力比较强劲,股票的市场价值就会上升。相反,如果股市的资金供应紧张,资金需求增加,资金购买股票的能力减弱,卖出股票的人数增加,股票的市值就会下降。例如,当市场资本关系不变时,股票的供应增加,而需求相对较小,股票的市场价值容易下降。相反,它很容易改进。此外,市场利率、货币稳定、社会政治、经济状况和人民的心理因素都对股市市场价值的变化有重要影响。
❷ 为什么股票开盘时我卖出的价比我的报价高
不太理解你说的开盘时是什么时候,分两段说明:
1》集合竞价
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为集合竞价时间,集合竞价按1.成交量最大。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这三条标准来撮合最终的开盘价,详细看网络里的“集合竞价”
假如你报的是4.79,而当天集合竞价按上面三条标准确定的开盘价为4.83的话,所有成交的价格都为4.83而且卖单低于4.83超多越容易成交,买单高于4.83越容易成交,当然,如果你报的卖价为4.85,因为高于4.83,那肯定不会在集合竞价阶段成交的,只能等开盘后看有没有上冲了。
2》如果你是在开盘后卖出,当时成交价为4.83,而你报价为4.79,按照价格优先的法则,只要4.83的买一档有大于你卖单的接盘。你也应该是以当时的盘口价即4.83成交,如果盘口价为4.83,但你提卖单报价为4.85,那就会在委卖栏排队,而不会即时成交
❸ 股票为什么卖得比现价高
因为在你卖的时候,股价又再度被资金拉高了。所以按最优惠的价格成交,你的卖价比你想出的价格高了。
❹ 为什么有些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高于当天市价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不作为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在收盘后计入该证券的成交总量。并且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价及买卖双方于收盘后单独公布最后还须了解的是大宗交易是不纳入指数计算的,因此对于当天的指数无影响。
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通过本交易所网站公布以下交易信息:
(一)股票和基金的成交申报大宗交易,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成交量、成交价格以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
(二)债券和债券回购的成交申报大宗交易,内容包括:证券名称、成交价和成交量;
(三)单只证券的固定价格申报的成交量、成交金额,及该证券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和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4)为什么股票可以卖得比实时价格高扩展阅读
深交所大宗交易采用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协议大宗交易,是指大宗交易双方互为指定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及数量的交易方式。
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是指证券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证券当日收盘价或证券当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对大宗交易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采用协议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9:15 至 11:30、13:00 至 15:30。
采用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15:05 至 15:30。当天全天停牌的证券,深交所不接受其大宗交易申报。
❺ 为什么股票交易价总会比实际市场价高0.022元
一般证券公司会把手续费直接算到交易价格里。所以才会出现实际交易价格比委托价高的情况。
❻ 成交价比委托卖价高,为什么
因为股票的交易规则和手续费。
因为股票交易实行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价格优于时间的原则。股票交易价格是股票的持有者和购买者在股票交易市场中买卖股票时形成的股票成交价格,目的是完成股票交易过程,实现股票所有权的转移。与其他商品的价格一样,股票的价格也是由其内在的价值和外在的供求关系所决定。
同时,股票买入成交价比委托卖价高主要原因是有手续费,买进费用:
1、佣金0.2%-0.3%,根据你的证券公司决定,但是拥挤最低收取标准是5元。比如你买了1000元股票,实际佣金应该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2、过户费(仅仅限于沪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说你买卖一千股都要交1元。
3、通讯费。上海,深圳本地交易收取1元,其他地区收取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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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的原则是:
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能使所有有效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方有效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方有效委托能够全部成交;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有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上日收市价最近的价位。
其次,进行集中撮合处理。所有买方有效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撮合主机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方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撮合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方委托与卖方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所有买入委托的限价均低于卖出委托的限价。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是这样确定成交价的:
①系统对所有买入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出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
②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③系统依序逐步将排在前面的买入委托与卖出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即所有买委托的限价均低于卖委托的限价,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
❼ 为什么有些人卖股票的价格比最新价高也能成交
股票之所以有所谓的成交价,就是看主动成交方药以什么样的价格来买进或者卖出,比如一直股票即时的成交价是10元,在9.9挂了100手买盘,10.1挂了100手卖盘,同时10.2还挂了100手卖盘,10.3也挂了100手,这个时候有的人急着要买进300手该股,他就直接把10.1,10.2,10.3挂的300手全买了,这个时候成交价就是10.3,而他买完之后,市场上一时没有了买盘,只要有一手股票以9.9卖出,价格就会一下子掉到9.9。
你照那样做不一定能成交,是因为你没看买卖5档口信息,如果没有人高位买,你怎么可能在高位卖掉呢?
❽ 为什么股票卖出价中有很多比当日最高价还要高的呢
这只是能说明那个时候有很多人认为能涨到8.1,因此会有很多人去把价格提前挂到那里,等到8.1的时候就会成交。成交的时候有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如果你提前挂8.1的时候就会先给你的价格成交。
❾ 为什么买入股票时实际交易的价格比委托的要高
因为有佣金,成交价格会给佣金算上,另外一个是印花税,买入的时候没有印花税,卖出的时候收印花税,印花税是全国统一的千1。
买入股票时实际交易的价格不可能比委托的要高。但是成交之后,成本价肯定是比委托价高。因为成本价是在买入价格基础上分摊了买入手续费的价格。
具体算法如下:
印花税:成交额的0.3%。 是国税不可变动。
佣 金:最高成交额的0.3%,最低5元,一般营业部收0.25-0.28%,网上交易收0.10-0.15%。
过户费:每千股1元,最低1元。深证不收。
委托费:每单3元。深证不收。
拓展资料:
股票交易基础知识
1、印花税:成交金额的1‰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双边征收改为向出让方单边征收。受让者不再缴纳印花税。投资者在买卖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债券与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项税收。
2、证管费:约为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
3、证券交易经手费:A股,按成交金额的0.00696%收取;B股,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01%;基金,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975%;权证,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45%。
A股2、3项收费合计称为交易规费,合计收取成交金额的0.00896%,包含在券商交易佣金中。
4、过户费(从2015年8月1日起已经更改为上海和深圳都进行收取):这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
根据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的发文《关于调整A股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从2015年8月1日起已经更改为上海和深圳都进行收取,此费用按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
5、券商交易佣金:最高不超过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
❿ 为什么股票大宗交易价格与当天价格不同
您好!大宗交易的卖方一般是原始股东,拿的成本低。以低于市价10%左右价格交易给买方,还是很赚的。利用这10%的差价可以获利,或者持有!
(10)为什么股票可以卖得比实时价格高扩展阅读
大宗交易是指单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我国现行有关交易制度规定,如果证券单笔申报达到一定数额的,证券交易所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按照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关于大宗交易的规定:
第七节 大宗交易
3.7.1 在本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一)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二)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美元;
(三)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四)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万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五)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3.7.2 本所接受大宗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
3.7.3 大宗交易的申报包括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
意向申报指令应包括证券账号、证券代码、买卖方向等。
成交申报指令应包括证券代码、证券账号、买卖方向、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
3.7.4 意向申报应当真实有效。申报方价格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以规定的最低价格买入或最高价格卖出;数量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以大宗交易单笔买卖最低申报数量成交。
3.7.5 当意向申报被会员接受(包括其他会员报出比意向申报更优的价格)时,申报方应当至少与一个接受意向申报的会员进行成交申报。
3.7.6 有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确定。
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3.7.7 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后,向本所交易系统提出成交申报,申报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必须一致。
成交申报一经本所确认,不得变更或撤销,买卖双方必须承认交易结果。
3.7.8 会员应保证大宗交易参与者实际拥有与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相对应的证券或资金。
3.7.9 本所债券大宗交易实行一级交易商制度。
经本所认可的会员,可以担任一级交易商,通过本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债券双边报价业务。
3.7.10 大宗交易不纳入本所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结束后计入该证券成交总量。
3.7.11 每个交易日大宗交易结束后,属于股票和基金大宗交易的,本所公告证券名称、成交价、成交量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营业部的名称等信息;属于债券和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本所公告证券名称、成交价和成交量等信息。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提高大宗交易市场效率,丰富交易服务手段,自2009年1月12日起,启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协议平台”),取代原有大宗交易系统。协议平台是指交易所为会员和合格投资者进行各类证券大宗交易或协议交易提供的交易系统。
《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协议平台”)上进行的大宗交易和协议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协议平台,是指本所为会员和合格投资者进行各类证券大宗交易或协议交易提供的交易系统。
第三条 符合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规定的证券大宗交易以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份额等证券的协议交易,可以通过协议平台进行。
第四条 会员和合格投资者在协议平台的交易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本所有关业务规则。
第五条 下列交易可以通过协议平台进行:
(一)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包括A股、B股、基金等;
(二)债券大宗交易,包括国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债券质押式回购等;
定价申报的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销。定价申报每笔成交的交易数量或交易金额,应当满足协议平台不同业务模块适用的最低标准。
第十三条 双边报价分为双边意向申报和双边定价申报。双边意向申报等同于两条买卖方向相反的意向申报;双边定价申报等同于两条买卖方向相反的定价申报。
第十七条 协议平台对申报价格和数量一致的成交申报和定价申报进行成交确认。用户对各交易品种申报的价格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交易方可成立:
(一)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中,该证券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由买卖双方在其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确定;该证券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二)债券大宗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三)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议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自行协议确定。
第十八条符合《交易规则》并由协议平台确认的成交,买卖双方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协议平台用户应当保证其自身或投资者实际拥有与申报时相对应的足额资金或证券数量。因资金或证券数量不足造成交收失败的,协议平台用户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五章 回转交易与跨系统交易安排
第十九条 债券大宗交易以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议交易实行当日回转交易。
第二十条 协议平台、竞价系统双边交易的公司债券,协议平台T日买入的, T+2日在竞价系统可用;竞价系统T日买入的,T日在协议平台可用。
第二十一条 协议平台、竞价系统双边交易的权益类证券、债券(除公司债券外),协议平台T日买入的, T+1日在竞价系统可用;竞价系统T日买入的权益类证券,T+1日在协议平台可用;竞价系统T日买入的债券(除公司债券外),T日在协议平台可用。
第六章 交易信息披露
第二十二条 本所每个交易日通过协议平台、交易所网站等方式对外发布协议平台交易信息。
第二十三条 对于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以及债券大宗交易(除公司债券外),本所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通过交易所网站公布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信息。
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成交信息包括:证券代码、证券名称、成交量、成交价以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
协议平台上进行的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和双边交易债券的大宗交易,暂不纳入本所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协议平台交易结束后计入当日该证券成交总量。
第二十四条 对于公司债券大宗交易,本所在协议平台交易时间内通过协议平台和交易所网站即时公布每笔协议交易的报价信息和成交信息。
通过协议平台和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报价信息包括:证券代码、证券名称、申报类型、买卖方向、买卖数量、买卖价格以及报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通过协议平台和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成交信息包括:证券代码、证券名称、成交量、成交价以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
第二十五条 仅在协议平台交易的公司债券大宗交易信息纳入本所即时行情发布。
即时行情发布的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金额以及实时最优五个买入或卖出价位定价申报的申报价格和数量等。
前收盘价的计算方法为前交易日该证券所有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第二十六条 对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议交易,本所在协议平台交易时间内通过协议平台和交易所网站即时公布每笔协议交易的报价信息和成交信息。
通过协议平台和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报价信息包括:证券代码、证券名称、申报类型、买卖方向、买卖数量、买卖价格以及报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通过协议平台和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成交信息包括:证券代码、证券名称、成交量、成交价以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
第二十七条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议交易信息,纳入本所即时行情发布。
即时行情发布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金额以及实时最优五个买入或卖出价位定价申报的申报价格和数量等。
前收盘价的计算方法为前交易日该证券所有协议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第二十八条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协议平台交易信息发布的方式和内容。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交易用户应当遵守本所《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依法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十条 本所对协议平台交易进行监督,对利用协议平台进行虚假或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申报等异常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并视情况采取监管措施。
为了解决大额交易所面临的市场流通性低、价格稳定性差、交易成本高等问题,证券市场对大额交易撮合方式、价格确定、信息披露等方面,采用了与正常规模交易不同的处理方式,称为大宗交易。
从2003年第二季度起,上证所以电子交易系统方式受理大宗交易申请,买卖双方达成大宗交易协议后,委托会员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成交申报。大宗交易的申报受理时间为每个交易日15:00-15:30,申报价格须在当日竞价时间内已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
大宗交易的金额与数量有何规定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市场进行的证券单笔买卖达到如下最低限额,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一)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二)基金交易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三)债券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交易数量在1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四)其他债券交易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如何规定
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本所交易日的15:00-15:30,本所在上述时间内受理大宗交易申报。
大宗交易用户可在交易日的14:30-15:00登陆本所大宗交易电子系统,进行开始前的准备工作;大宗交易用户可在交易日的15:30-16:00通过本所大宗交易电子系统查询当天大宗交易情况或接受当天成交数据。
投资者如何进行大宗交易
拥有本所专用席位的机构可通过该席位进行大宗交易。
其他投资者进行大宗交易,应委托其办理指定交易的本所会员办理。
大宗交易的申报包括哪些内容
大宗交易的申报包括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 意向申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证券代码; (二)股东帐号; (三)买卖方向;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意向申报中是否明确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由申报方决定。
买方和卖方就大宗交易达成一致后,代表买方和卖方的会员分别通过各自席位(拥有本所专用席位的机构通过该席位)进行成交申报,成交申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证券代码; (二)股东帐号; (三)成交价格; (四)成交数量; (五)买卖方向; (六)本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买方和卖方的上述成交申报中,证券代码、成交价格和成交数量必须一致。
意向申报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意向申报应当真实有效。申报方价格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以规定的最低价格买入或最高价格卖出;数量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以最低限额成交。
买方和卖方根据大宗交易的意向申报信息,就大宗交易的价格和数量等要素进行议价协商。
当意向申报被其他参与者接受(包括其他参与者报出比意向申报更优的价格)时,申报方应当至少与一个接受意向申报的参与者进行成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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