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股权激励一般多少股
无论是直接持股还是间接持股,设计股权激励方案都要按照至本咨询股权激励的定人、定股、定价、定量、定时、定考六要素进行设计。你们公司一项一项做到位,就是一个好方案!对了,再提示一下,为了组织实施好股权激励的各项工作,公司应成立股权激励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包括大股东、CEO、人力资源部员工、财务部员工、行政部员工、外部专家顾问(可以请至本咨询提供技术支持呦)等。现在我们将这六要素的设计要点介绍如下。
一、定人:没有什么要素比确定股权激励对象更重要了!人选对了什么都对,人选错了什么都不对!股权激励对象如何确定,请你查询我在知乎上发表的文章《邱清荣:股权激励怎么做?员工分类就是路线图!》
二、定股:1、股权激励工具:持股平台财产份额。2、股份来源:需要确定是大股东转让还是增发新财产份额。3、资金来源:需要确定是员工自筹,还是公司提供借贷。4、持股方式:员工透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股权。5、约束机制设定:对于员工离职、伤残、丧失行为能力、死亡、违规后的股份处置设置机制。
三、定价:
对你公司而言,定价指的是确定财产份额的出资价格,这个价格是公司与激励对象约定的购买本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具体价格。关于出资价格如何确定,要考虑两个方面:一个是了解企业估值,一个是激励对象的工资收入水平。首先是企业估值。企业的估值有三大类。
第一类就是原始出资价格,在工商局注册公司时是1块钱出资登记为1元注册资本,因此原始出资价格就是每元注册资本1块钱(也可以理解为每股1块钱)。
第二类是按照每股净资产定价,例如公司净资产总额12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股),那么每股净资产就是120万元÷100万股=1.2元/股。
第三类是按照估值法进行估值,它又分成相对估值法和绝对估值法。相对估值法以市盈率法普遍,它的公式是:净利润总额×市盈率÷实收资本总额。
四、关于股权激励定量,股权激励定量包括确定总量和确定个量,对贵公司而言是确定财产份额的数量。总量指的是某一次针对全体股权激励对象所提供的股权(包括实股、期权或分红权等各类股权激励工具)数量。
五、定时定时指的是股权激励的具体时点和约束期间。你们公司现在就想做股权激励,时点问题已经解决。约束期间指的是对于员工处置股权(主要是对外转让)约束期限的限制。例如,员工在3年内不得转让股份,离职后需要以原出资价格卖给公司大股东等。
六、关于业绩考核股权激励必须以激励对象完成业绩考核为条件。如果员工完不成业绩考核指标就应当将自己的财产份额按照原出资价格卖给公司大股东。业绩考核要全面,既要包括个人业绩贡献同时要兼顾团队精神等软指标考核。
❷ 股权激励解禁什么时候,对股价估计会产生什么影响
一般来说,对于上市公司的股权发行数量会有限制,但是如果公司为了留住人才,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销售可能会有变化。
对于经验丰富的老股民来讲,对“股票解禁”这一股市术语不陌生。但是对刚刚入市的投资者来说,还是很陌生的。先来给大家好好说一下“股票解禁”吧,相信不知道的投资者朋友,耐心读了后会清楚的!开始之前送上一份机构精选的牛股清单:【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股票解禁是什么意思?
“股票解禁”的表面含义,就是指在一定期限内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持有的股票本来无法售卖的,但是过了一定的期限后可以卖出了,这个我们称之为“股票解禁”。解禁股票还分为两种 ,“大小非”和“限售股”。大小非是由于股改而产生的,这就是两者的主要区别,而公司增发的股份是限售股。
(一)股票解禁要多久?
通常都是上市时间到一两年后,因为,很多股票的解禁期就来了。新股限售解禁一般情况下就是分三次:
1、上市三个月后:新股网下申购的部分解禁
2、上市一年后:股票原始股的中小股东解禁
3、上市三年后:是股票大股东解禁
(二)怎么看解禁日
公司官网公告中可以看到股票解禁日,然而,很多的投资者跟踪公司不可能只有一家,把每个官网都点开去下载公告实在有些费事,所以建议你通过这个股市播报来查看,不妨可以添加自选股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帮你智能筛选出真正有用的信息,能够了解解禁日也能够详细了解解禁批次、时间线:【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三)解禁当日可以马上买卖吗?
解禁后并不表示解禁部分的股票当日可以在市面上流通,还需要一段时间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因为个股不同而有差异。
二、股票解禁前后的股价变化
尽管解禁跟股价表现并没有线性相关关系,不过想要知道股票解禁前后股价下跌的原因,下面三个方面可以告诉你:
1、股东获利了结:一般情况下,限售解禁也就意味着会有更多的流通股进入市场,要是限售股东可以得到不菲的利润,这就意味着获利的动力也会增大,这样一来二级市场的抛盘也会增加,理所当然的公司的股价会构成利空。
2、散户提前出逃:此时,因为对股东抛售股票的担心,中小投资者可能也会在解禁到来前提前出逃,造成股价提前下跌,
3、解禁股占比大:另外,解禁市值影响解禁股本占总股本的比例,前者越大,后者自然也越大,股价的利空也会随之更大,
三、股票解禁是好还是坏?可以买吗?
股票解禁它的核心就是增加了二级市场中股票交易的供给量,要针对具体问题进行一个具体的分析。好比说,解禁股的很多是小股东,在解禁之后,他们或许会抛出手中股票,造成股价下跌;相反,要是持有解禁股的大部分是机构或者国有股东,他们为了保持较高的持股比例,不会轻易的抛出手中股票,有防止股价波动的作用。总得来说,股票解禁对股价是利好还是利空,我们是绝对不可以冲动判断的,因为它的走势还会受到多方面的影响,我们一定要进行深入分析众多的技术指标。如果你真的不能判断,可以直接进入这个诊断股票平台,输入股票名称或代码获取测评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应答时间:2021-09-24,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❸ 巨潮农业股票怎么那么多钱每股
深证信息公司2009年11月4日起正式编制和发布5只全新指数。分别为:巨潮农业综合企业指数、巨潮大宗商品生产商指数、巨潮地产指数、巨潮航天军工指数和巨潮-CBN-兴业基金社会责任指数,指数代码分别为:399365、399366、399367、399368和399369。
其中,除巨潮-CBN-兴业基金社会责任指数的基日为2009年6月30日外,其他指数的基日均为2004年12月31日。5只指数的基日点位均为1000点。
所以他是一个分类指数,不是股票。
❹ 股权激励价格低于股价是为什么
股权激励价格低的原因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以低于股价的条件给予激励对象,将公司的业绩与员工个人收益绑定在一起,实现长期双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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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请问股权激励是怎么回事,对股价有何影响;
股权激励,也称为期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励员工的方法之一。
股权激励主要是通过附条件给予员工部分股东权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识,从而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从而帮助企业实现稳定发展的长期目标。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股票价格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影响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业绩提升的预期,一个是影响上市公司的实际业绩。
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初期,股权激励计划强化了投资者对公司业绩提升的预期,对股价的积极影响较大。数据显示,大多数公布股权激励预案的公司股价涨幅都大于同类或同板块的升幅。另外,不同的股权激励工具对股价的影响不同。我们认为,运用股票期权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未来股价上市空间大于运用限制性股票的公司。
(5)巨潮股权激励股票及价格扩展阅读:
股权激励的作用
一、建立企业的利益共同体
一般来说,企业的所有者与员工之间的利益是不完全一致的。所有者注重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投资收益,而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受雇于所有者,他们更关心的是在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和个人收益。
二者价值取向的不同必然导致双方在企业运营管理中行为方式的不同,且往往会发生员工为个人利益而损害企业整体利益的行为。实施股权激励的结果是使企业的管理者和关键技术人员成为企业的股东,其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趋于一致,因此有效弱化了二者之间的矛盾,从而形成企业利益的共同体。
二、业绩激励
实施股权激励后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成为公司股东,具有分享企业利润的权力。经营者会因为自己工作的好坏而获得奖励或惩罚,这种预期的收益或损失具有一种导向作用,它会大大提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员工成为公司股东后,能够分享高风险经营带来的高收益,有利于刺激其潜力的发挥。这就会促使经营者大胆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采用各种新技术降低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
三、约束经管者短视行为
传统的激励方式,如年度奖金等,对经理人的考核主要集中在短期财务数据,而短期财务数据无法反映长期投资的收益,因而采用这些激励方式,无疑会影响重视长期投资经理人的收益,客观上刺激了经营决策者的短期行为,不利于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引人股权激励后对公司业绩的考核不但关注本年度的财务数据,而且会更关注公司将来的价值创造能力。
此外,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股权激励不仅能使经营者在任期内得到适当的奖励,并且部分奖励是在卸任后延期实现的,这就要求经营者不仅关心如何在任期内提高业绩,而且还必须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以保证获得自己的延期收人,由此可以进一步弱化经营者的短期化行为,更有利于提高企业在未来创造价值的能力和长远竞争能力。
四、留住人才,吸引人才
在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企业稳定和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实施股权激励机制,一方面可以让员工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另一方面,当员工离开企业或有不利于企业的行为时,将会失去这部分的收益,这就提高了员工离开公司或“犯错误”的成本。因此,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企业留住人才、稳定人才。
另外,股权激励制度还是企业吸引优秀人才的有力武器。由于股权激励机制不仅针对公司现有员工,而且公司为将来吸引新员工预留了同样的激励条件,这种承诺给新员工带来了很强的利益预期,具有相当的吸引力,可以聚集大批优秀人才。
❻ 巨潮价值399371 里面的股票怎么选择的
选样空间 :巨潮大盘成长和巨潮大盘价值以巨潮大盘指数样本股为样本空间;巨潮中盘成长和巨潮中盘价值以巨潮中盘指数样本股为样本空间;巨潮小盘成长和巨潮小盘价值以巨潮小盘指数样本股为样本空间.
巨潮成长指数样本股为巨潮大盘成长样本股,巨潮中盘成长样本股和巨潮小盘成长样本股的综合,样本数为332;
巨潮价值指数样本股为巨潮大盘价值样本股,巨潮中盘价值样本股和巨潮小盘价值样本股的综合,样本数为332.
成份股的选择 :1. 计算价值因子与成长因子的变量数值成长因子有三个变量: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过去3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的均值
净利润增长率=过去3年净利润增长率的均值价值因子有四个变量:每股收益与价格比率,每股经营现金流与价格比率,股息收益率,每股净资产与价格比率.
2. 计算风格Z值
若某股票的一个或者多个成长因子或者价值因子缺失,则采用该股票同行业的平均值代替.计算出每只股票的7个变量值之后,在样本空间内对所有7个变量值进行标准化z分处理.
为确保用于标准化处理的市场均值不会因为极值而受到太大影响,计算增长率变量时,先对样本空间内所有股票的数值按照升序排列,将处在下端10%的所有数值统一设定为下端排名第10%的数值,将处在上端10%的所有数值统一设定为上端第10%的数值.
一个公司股票的成长Z值是三个成长因子变量Z值的均值,价值Z 值是四个价值因子变量Z值的均值.
3. 指数选样
在巨潮大盘指数样本股中,选取成长Z值最高的66只股票作为巨潮大盘成长初始样本股;选取价值Z值最高的66只股票作为巨潮大盘价值初始样本股;
在巨潮中盘指数样本股中,选取成长Z值最高的100只股票作为巨潮中盘成长初始样本股;选取价值Z值最高的100只股票作为巨潮中盘价值初始样本股;
在巨潮小盘指数样本股中,选取成长Z值最高的166只股票作为巨潮小盘成长初始样本股;选取价值Z值最高的166只股票作为巨潮小盘价值初始样本股.
成分股定期调整: 成份股的定期调整定于每年1月和7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实施,通常在前一年的12月和当年的6月的第二个完整交易周的第一个交易日提前公布样本调整方案.
成份股样本定期调整方法是先对入围股票进行综合排名,再按下列原则选股:
1. 排名在样本数70%范围之内的非原成份股按顺序入选;
2. 排名在样本数130%范围之内的原成份股按顺序优先保留;
3. 价值指数每次样本股调整数量不超过样本总数的20%;
4. 成长指数每次样本股调整数量不超过样本总数的20%.
❼ 股权激励中每一股限制性股票价格与每一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有什么不同
一、股票期权制概述
作为企业经理人股权激励的一种方式,经理股票期权制(Execu-tive Stock Option,简称ESO)逐渐为我国企业界所重视,并已开始付诸实践,但在实践中出现了各种问题。由于股票期权制是从西方引进的一种制度,其实施环境与我国有一定差异。这就要求我们对股票期权制本身以及在我国的应用中可能碰到的问题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在本书中,我们将对股票期权制涉及的主要问题作出系统的介绍。第一篇通过对公司理论和现代公司激励制度的分析,说明经理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并对股权激励的各种方式作一对比,为建立我国企业经理股权激励机制提供一个理论解决方式和方法。第三篇介绍股票期权制的几种设计方案、国外股票期权制的经验,分析我国在实行股票期权制过程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第四篇是各地实施股票期权制的一些案例。
(一)、什么是股票期权
1.股票期权的各种定义
近年来,欧美国家在对经营者进行激励时表现出一个显着的特点,即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股票期权”方式。所谓“股票期权”就是由企业赋予经营者一种权利,经营者在规定的年限内可以以某个固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企业股票。经营者在规定年限内的任何时间,按事先规定的价格买进企业股票,并在他们认为合适的价位上抛出。“股票期权”的最大作用是按企业发展成果对经营者进行激励,具有“长期性”,使经营者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长期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促使经营者的经营行为长期化。
期权原属经济学范畴中的一个专用名词。《经济网络辞典》讲:“期权是一种可在一定日期,按买卖双方所约定的价格,取得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或商品的权利。”戴维·皮尔斯主编的《现代经济学辞典》中对期权的定义是:“期权,一种契约,允许另 一当事人,在给定的时期内按照约定的价格,购买或销售商品或有价证券的契约。它相当于一种类型的投机,如果价格显着地变动,买进很可能按照充分低于当前交易价格的约定价格购买,如果差价大于期权的成本,他就将受益。销售契约是出售期权,购买契约是购买期权,而买或卖的契约是双重期权。这些通常简称为限价卖出和限价买进。”
对于股票权制,美国企业组织结构专家、布鲁金斯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玛格丽特·布莱尔女士作过一个生动的解释。她说:“股票期权制,也可称为股票选择权。它的基本含义是,用事先议定的某一时期的股票价格,购买未来某一时期的该种股票——通常,这种股票应该是升值的。举例而言,一位公司经理被公司股东允诺,可以用今年的本公司股票价格(如5美元),购买3年后的股票若干股,那时,每一股股票的价格可能已升至20美元。这样做的好处是,对企业经营者改善经营、增大盈利产生很大的压力和诱惑,他只有努力创新才能使公司股票大幅度增值,公司产力增强了,而他个人得到的利益也通过股票期权实现了。”她又说:“据我了解,在实行员工持股计划的美国公司中,一般员工与高层管理人员在持有现有股份上的数量差异并不是很大,对经营人员的重要激励机制就是在股票期权上。对主要经营者允诺的股票期权一般数量较大,但亦有明确的股票增值目标。通常只有达到增值目标才有权利用低价购买,在不到增值目标则失去了这种选择权。从运作层面上看,股票期权仅仅是一种预期,并不需从企业或经营者“现金支付”。因此是一种较为方便的激励方式,在美国还有一种现实的考虑:通过期权的安排,可以避免税收上的麻烦。
可见,股票期权是公司给予高级管理人员的一种权利。持有这种权利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规定时期内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Exercise Price)购买本公司股票,这个购买的过程称为行权(Exercise)。在行权以前,股票期权持有人没有任何的现金收益;行权过后,个人收益为行权价与行权日市场价之间的差价。高级管理人员可自行决定在任何时间出售行权所得股票。
综上所述,所谓股票期权,实际上是一种选择权,即以一定的当前成本E获得未来某一时间、按某一约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这一权利在未来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从而降低当前直接拥有股票可能造成的市场风险。股票期到期日的价值为:V=max(S-X,0),其中S为期权到期日的股票市场价格,X为购买期权时的股票协议价格。买方以成本E购买期权,只有权力而无义务,其潜在的盈利是将无限的亏损有限化,亏损最大不超过期权费E。
2、股票期权制与其他激励机制的区别和联系
当前,人们对经营者股权激励的理解存在一定的混乱,将股票期权制与经营者股权混为一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者股权激励的主要形式有经营者持股、期股和股票期权等。
经营者持股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持股是指经营者以种种形式持有本企业股票或购买本企业股票的权利;狭义持股是指经营者按照与资产所有者约定的价格出资购买一定数额的本企业股票,并享有股票的一切权利,股票收益可在当年足额兑现的一种激励方式。下面所讲的经济持股均指狭义持股。
经营者持股的特点:一是经营者要出资购买,出资方式可以是用现金,也可以是低息或贴息贷款;二是经营者享有持股的各种权利,如分红、表决、交易、转让、变现、继承等;三是股票收益可在短期内兑现;四是风险较大,一旦经营失败,其投资将受损。
持股的有利之处在于经营者自己掏钱买股票,个人利益与企业经营好坏紧紧联系在一起,有利于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
持股的弊端也很明显:其一,经营者为增加分红,使投资尽快收回并获利,可能会过于注重短期效益,加剧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其二,经营者持有的股票享有各种权利,如果其持股比例过大,在一定程度上就背离了经营权与所有权分享的原则。其三,经营者为了增加利润、扩大分红可能会采取牺牲员工利益(如压低员工工资)的行为来确保其个人的投资收益。
期股是指企业出资者同经营者协商确定股票价格,在任期内由经营者以各种方式(个人出资、贷款、奖励部分转化等)获取适当比例的本企业股份。在兑现前,期股只有分红等部分权利,股票收益将在中长期兑现的一种激励方式。
期股兑现的一种激励方式。
期股的特点:一是股票来源多种多样,既可以通过个人出资购买,也可以通过贷款获得,还可以通过年薪收入(或特别奖励)中的延迟支付部分转化而成。二是股票收益将在中长期兑现,可以是任期届满或任期届满后若干年一次性兑现,也可以是每年按一定比例匀速或加速兑现。
期股的最大优点是经营者的股票收益难以在短期内兑现,股票的增值与企业资产的增值和效益的提高紧密联系起来,这就促使经营者将会更多地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和长期利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年薪制加期股这一新的激励模式已越来越被许多企业认可,并逐渐成为继年薪制之后对经营者实施长期激励的有效措施。期股的第二大优点是经营者的股票收益中长期化,使经营者的利益获得也将是渐进的、分散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克服由于一次性重奖使经营者与员工收入差距过大所带来的矛盾,有利于稳定。第三个优点是可有效解决经营者购买股票的融资问题。由于国有企业长期实行低工资政策,经营者的总体收入水平并不高,让经营者一下拿出很多钱来购买股票,实在有点勉为其难。期股获得方式的多样化使经营者可以不必一次性支付太多的购股资金就能拥有股票,从而实现以未来可获得的股份和收益来激励经营者今天更努力地工作的初衷。
现实中,人们常常将期股与期权混淆,其实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第一,期股是当期(签约时或在任期初始)的购买行为,股票权益在未来兑现;期权则是将来的购买行为,购买之时也是权益兑现之时。第二,期股既可以出资购买,也可通过奖励、赠予等方式获得;期权在行权时则必须要出资购买方可得到。第三,经营者在被授予期股后,个人已支付了一定数量的资金,该股票在到期前是不能转让和变现的,因此期股既有激励作用,也有约束作用;而经营者在被授予期权后只是获得一种权利,并未有任何资金支付,如果行权时股价下跌,经营者只须放弃行权即可,个人利益并未受损,因此期权只是重在激励,缺乏约束作用。同样,经营者持股与股票期权制也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广义的经营者持股包含了股票期权,但狭义的经营者与股票期权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股权激励方式。
❽ 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是什么意思
❾ 如果做股权激励的话,拿出多少股权如何定价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财政厅(局),各中央企业: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6〕8号)和《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印发后,境内、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积极探索试行股权激励制度。由于上市公司外部市场环境和内部运行机制尚不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有待完善,股权激励制度尚处于试点阶段,为进一步规范实施股权激励,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加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必须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按照国资发分配〔2006〕8号、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文件的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在达到外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一半以上、薪酬委员会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的要求之后,要进一步优化董事会的结构,健全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董事的制度,按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的原则确定董事会成员人选,逐步减少国有控股股东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数量,增加董事会中由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提名的、由公司控股股东以外人员任职的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数量,督促董事提高履职能力,恪守职业操守,使董事会真正成为各类股东利益的代表和重大决策的主体,董事会选聘、考核、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能必须到位。二、完善股权激励业绩考核体系,科学设置业绩指标和水平(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应建立完善的业绩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业绩考核指标应包含反映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创造等综合性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ROE)、经济增加值(EVA)、每股收益等;反映公司赢利能力及市场价值等成长性指标,如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公司总市值增长率等;反映企业收益质量的指标,如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现金营运指数等。上述三类业绩考核指标原则上至少各选一个。相关业绩考核指标的计算应符合现行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二)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其授予和行使(指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的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下同)环节均应设置应达到的业绩目标,业绩目标的设定应具有前瞻性和挑战性,并切实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股权激励实施的条件。1.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股权时的业绩目标水平,应不低于公司近3年平均业绩水平及同行业(或选取的同行业境内、外对标企业,行业参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行业分类标准确定,下同)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2.上市公司激励对象行使权利时的业绩目标水平,应结合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自身战略发展定位,在授予时业绩水平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并不得低于公司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凡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以下的不得行使。(三)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业绩考核体系,切实将股权的授予、行使与激励对象业绩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并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分档确定不同的股权行使比例。(四)对科技类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业绩指标,可以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的特点及成长规律等实际情况,确定授予和行使的业绩指标及其目标水平。(五)对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相关企业的业绩指标,应通过设定经营难度系数等方式,剔除价格调整、宏观调控等政策因素对业绩的影响。三、合理控制股权激励收益水平,实行股权激励收益与业绩指标增长挂钩浮动按照上市公司股价与其经营业绩相关联、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收益增长与公司经营业绩增长相匹配的原则,实行股权激励收益兑现与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的办法。即在达到实施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目标要求的基础上,以期初计划核定的股权激励预期收益为基础,按照股权行使时间限制表,综合上市公司业绩和股票价格增长情况,对股权激励收益增幅进行合理调控。具体方法如下:(一)对股权激励收益在计划期初核定收益水平以内且达到考核标准的,可按计划予以行权。(二)对行权有效期内股票价格偏高,致使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的实际行权收益超出计划核定的预期收益水平的上市公司,根据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股票价格增长情况合理控制股权激励实际收益水平。即在行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收益占本期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股权激励收益,下同)的最高比重,境内上市公司及境外H股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40%,境外红筹股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50%。股权激励实际收益超出上述比重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不再行使或将行权收益上交公司。(三)上述条款应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或股权授予协议上予以载明。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以及上市公司市场化程度和竞争性的不断提高,将逐步取消股权激励收益水平限制。四、进一步强化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科学规范实施股权激励(一)完善限制性股票授予方式,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水平。1.上市公司应以严格的业绩考核作为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前提条件。上市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的业绩目标应不低于下列业绩水平的高者:公司前3年平均业绩水平;公司上一年度实际业绩水平;公司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2.强化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约束。限制性股票激励的重点应限于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及价格的确定应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且股权激励对象个人出资水平不得低于按证券监管规定确定的限制性股票价格的50%。3.限制性股票收益(不含个人出资部分的收益)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业绩指标的增长幅度(以业绩目标为基础)。(二)严格股权激励对象范围,规范股权激励对象离职、退休等行为的处理方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重点应是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骨干,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未在上市公司任职、不属于上市公司的人员(包括控股股东公司的员工)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境内、境外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的对象。股权激励对象正常调动、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授予的股权当年已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使的部分可在离职之日起的半年内行使,尚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行使。股权激励对象辞职、被解雇时,尚未行使的股权不再行使。(三)规范股权激励公允价值计算参数,合理确定股权激励预期收益。对实行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激励方式的,上市公司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国际通行做法,选取适当的期权定价模型进行合理估值。其相关参数的选择或计算应科学合理。对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的,在核定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时,除考虑限制性股票赠与部分价值外,还应参考期权估值办法考虑赠与部分未来增值收益。(四)规范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分红后股权激励授予数量的处理。上市公司因发行新股、转增股本、合并、分立、回购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权授予数量或行权价格的,应重新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后由股东大会或授权董事会决定。对于其他原因调整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授予数量、行权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由董事会审议后经股东大会批准;同时,上市公司应聘请律师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出具专业意见。(五)规范履行相应程序,建立社会监督和专家评审工作机制。建立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沟通协调机制。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其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应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协调,并应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将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应的管理考核办法等材料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审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建立社会监督和专家评审工作机制。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除按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予以公告外,同时还应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网站上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议。同时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进行评审。社会公众的监督、评议意见与专家的评审意见,将作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审核股权激励计划的重要依据。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专业监督机制。为上市公司拟订股权激励计划的中介咨询机构,应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规范性、合规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六)规范国有控股股东行为,完善股权激励报告、监督制度。国有控股股东应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带头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执行国家政策,维护出资人利益。国有控股股东应按照国资发分配〔2006〕8号、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文件及本通知的要求,完善股权激励报告制度。国有控股股东向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报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时,应同时抄送财政部门。国有控股股东应当及时将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年度行使情况等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国有控股股东有监事会的,应同时报送公司控股企业监事会。国有控股股东应监督上市公司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为股权激励的实施提供良好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础。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将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进展情况,包括公司的改革发展、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以及激励对象薪酬水平、股权行使及其股权激励收益、绩效考核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和对外披露。在境外和境内同时上市的公司,原则上应当执行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文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管理技术骨干应在同一个资本市场(境外或境内)实施股权激励。对本通知印发之前已经实施股权激励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其国有控股股东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督促和要求上市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修订完善并报国资委备案,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