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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易为目的的股票是权益吗

发布时间: 2022-04-20 17:25:27

Ⅰ 什么是股票,是怎么交易的

什么是股票?它代表着上市公司的一份子。
股票的诞生依赖于其所代表的企业的资产。但股票一旦出生,脱离了母体,它就有了自己的 生命,不再完全代表母体了。
一头母猪现价 100 元,把它分成 100 份股票出卖,每股应是一元。这一小学生都不会算错的 题目在股市上就会走样了。假设将这头母猪注册成凤凰大集团,发行 100 股凤凰大集团的股 票,你认为凤凰大集团的股票每股值多少?如果将这些股票上市,你认为凤凰大集团的股票 会以什么价钱交易?答案是它既可能以每股一毛钱的价格交易,因为股民会认为母猪会老, 会死!但也可能以每股上百元的价位交易,因为他们也会想象到母猪每半年能生 10 只小猪, 而小猪长大后又会生小猪,真是财源滚滚,永无止境!只要养这头母猪的张嫂,也就是凤凰 大集团的张董事长,能说服股民们相信这头母猪的生育能力奇强,而她 经营管理能力又是特 高!凤凰大集团的股票被炒到上千元也不奇怪。毫无疑问,凤凰大集团的公司介绍上不会说 只是一头母猪,它会告诉股民们集团从事的是"饲料购销、良种培育"之类挑战性的业务。
到底股价和股票所代表的价值有什么关系?华尔街流传这样的故事:两位炒手交易一罐沙丁 鱼罐头,每次交易,一方都以更高的价钱从对方手中买进这罐沙丁鱼,不断交易下来,双方 都赚了不少钱。有一天,其中一位决定打开罐头看看,了解一下为什么一罐沙丁鱼要卖这么 高的价钱?结果他发现这罐沙丁鱼是臭的。他以此指责对方卖假货。对方回答说: "谁要你打 开的?这罐沙丁鱼是用来交易的,不是用来吃的! "
股票的迷惑性不在于 股票所基于的价值,而在于它给炒股者提供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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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权益性投资吗

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权益性投资吗?

短期权益性投资范围更广一些,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等,当然投资的对象都是股票之类的;

交易性金融资产就是企业为交易为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和基金投资,它可能是短期权益性投资,也坑能是短期债权性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属于现金等价物的原因是因为它是权益性投资吗——不是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第二条: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现金等价物的要素:持有期间短流动性强易于转变为已知金额现金。

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国库券,国库券的时间通常都在一年以上,不符合”持有时间短“要素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如股票,价格是在时刻波动的,下一时点值多少钱谁都不清楚,不符合”易于转变为已知金额现金“这一条件

Ⅲ 股民购买股票是权益性交易吗

显然不是。股民求差价的股票买卖,应该属于损益性交易。

Ⅳ 股票有哪些权利

一,买入了股票就成为了股东。作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获取股东身份凭证权
股份公司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因此,股东手中的股票就是证明股东身份最有力的证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的股票可以是记名股票,也可以是无记名股票。也就是说,股票上可以不记载股东的姓名,公司的股东名册上也可能没有股东的名字,只要手中拥有公司签发的股票就是股东。因此,公司不能以股东名册上未记载该股东姓名来对抗股票的持有者。但是,在实践中,一些股份公司的运作并不规范,有的未向股东交付股票,有的甚至根本未印制正式的股票。对于这种情况,可以综合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股款缴纳证明、股东名册和注册登记文件等各种形式来确认其具有股东资格,股东也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公司履行股票交付义务。

对于上市公司的股份,因其已经采取无纸化形式,股东所持股份的证明形式就是中央证券登记公司的股票登记。因此,股东的身份可以通过股票交易记录予以证明,如果股东起诉请求公司交付股票的,就不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2,知情权

根据新《公司法》第98条的规定,股份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表。并未规定股东有对公司会计帐簿的查阅权,这是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在知情权上存在的最大差异。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不仅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财务状况,而且还要向社会公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定期披露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见《公司法》第146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证券法》第65条:“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中期报告,并予公告:(一)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二)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三)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变动情况;(四)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五)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3,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权

虽然每一个股东不管出资数额、股权比例多少,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但由于公司的控制权往往牢牢掌握在大股东手里,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及董事长的话语权同样掌握在大股东手中。为了防止大股东将股东大会、董事会流于形式,长期不按期召开股东大会,或者发生了临时重大事项故意不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致使小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不能实现,《公司法》从保护小股东利益出发,赋予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临时会议。这里的10%股份可以是单个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可以多个股东合并持有的共同比例,目的是方便广大小股东将团结起来,将股权集中起来行使。参阅《公司法》第101条、第111条。

4,股东大会召集权

修订前的《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只能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实践中,常常发生董事长既不召集和主持也不指定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情况,使得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无法正常行使职权,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

为此,新《公司法》第102条和110条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程序做了完善,规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5,股东大会提案权

股东提案权是指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供大会审议或表决的议题或者议案的权利。该项权利能够保证少数股东将其关心的问题提交给股东大会讨论,有助于提高少数股东在股东大会中的主动地位,实现对公司经营的决策参与、监督与纠正作用。为使小股东的提案权能够得以实现,新《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达到3%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之内,并有明确议题和其他决议事项。”这样既能保证小股东能够有机会提出议案,同时,也能确保股东大会及其他股东有充分的时间审议、表决议案。

6,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

股份公司的股权一般都比较分散,股东人数众多,许多小股东出于时间、精力、成本和话语权又不多等方面的考虑,往往没有动力亲自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这样势必更容易造成所有者缺位,大股东以及经营者把持公司,公司治理结构畸形等不良现象,公司法为了鼓励小股东积极维权,愿意参与公司治理,赋予小股东以书面授权方式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由被委托人代为小股东根据授权委托书制定的权限在股东大会上对股东大会议案和相应决议做出与委托人意思相同或相近的意思表示。被委托人也可以接受多个股东的委托,集中行使表决权。这样,小股东既完整表达了本人的意愿,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同时又节约了成本费用。而且也有利于股东会中所要讨论的议案的通过和具体执行。(见《公司法》第107条)

7,以累积投票方式行使董事、监事选举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的非职工董事、监事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由于股东大会采取简单资本多数决原则,控股股东完全可以通过控股地位占据选举的多数或全部席位,使得董事会、监事会完全成为控股股东的代言人。为了避免控股股东操纵公司,就必须引进累积投票制度,使中小股东有机会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出代表自己利益的发言人。为此,新《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按照这种方式,一个股东在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所投的总票数等于他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所选的董事或者监事人数。股东既可以把所有的股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寡决定当选的董事或者监事人员。这样可以有效地保障少数股东将代表其意志和利益的代理人选入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大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和权力关系。这种投票制度赋予了小股东与大股东抗衡胜出的机会,改变了一股一票制度下大股东的绝对话语权,有利于社会公正价值的体现。

8,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新《公司法》143条规定了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即股东对于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等持异议的,可以要求公司以公平合理价格收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股份公司的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比有限公司更严格,只能在一种情况下使用,而有限公司相对较宽,共计有三种情形,包括(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见《公司法》第75条)。两者有所差别的原因在于:股份公司股东以自由转让股份为原则,以限制转让为例外,股东退出公司的途径较多。而有限公司以限制转让为原则,在内部股东之间才可以自由转让股权,股东退出公司的途径较少。

Ⅳ 股票交易业务的权益有哪些具体的相关凭证如何

证劵开户完全免费,绑定的银行卡也一分钱不收,银行转证劵,证劵转银行,这两个业务也不花钱。

股票交易的具体手续费如下:
1.印花税:成交金额的1‰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双边征收改为向出让方单边征收。受让者不再缴纳印花税。投资者在买卖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债券与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项税收。
2.证管费:约为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
3.证券交易经手费:A股,按成交金额的0.00696%收取;B股,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01%;基金,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975%;权证,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45%。
A股2、3项收费合计称为交易规费,合计收取成交金额的0.00896%,包含在券商交易佣金中。
4.过户费(仅上海股票收取):这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由于我国两家交易所不同的运作方式,上海股票采取的是”中央登记、统一托管“,所以此费用只在投资者进行上海股票、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费用,深股交易时无此费用。此费用按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
5.券商交易佣金:最高不超过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

Ⅵ 企业进行股票交易,是不是金融性交易资产


是的。
在活跃市场上报价的金融资产可分为交易型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型金融资产。
但这两种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不同,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划分。
拓展资料:
一、什么是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借方登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成本、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以及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结转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变动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以及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结转的成本和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变动金额。
二、企业按购入(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不同进行分类。
1.打算短期内出售赚取差价的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企业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且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3.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如通过购买被投资单位发行的股票投资为“长期股权投资”、
4.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但这些金融资产没有被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则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Ⅶ 在股市卖入牛市时所购股票是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摘要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看报告主体对该投资的意图和投资的比例,一般计入交易性资产,也有几率计入长期股权投资。

Ⅷ 我们公司买股票,怎样认定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vailable-for-sale securities,AFS securities)是指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其他的债权证券和权益证券。

企业购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目的是获取利息、股利或市价增值。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也不会像对交易性金融资产那样积极管理。

如果企业打算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卖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那么就应该将这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归为短期投资。

如果企业不打算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卖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那么就应该将它们归为长期投资。

2、交易性金融资产( trading securities)是指企业打算通过积极管理和交易以获取利润的债权证券和权益证券。企业通常会频繁买卖这类证券以期在短期价格变化中获取利润。

(8)以交易为目的的股票是权益吗扩展阅读: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核算:

一、日常核算科目

本科目应当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类别或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有类似之处,但也有不同。具体而言:

⑴初始确认时,都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计入初始入账金额;

⑵资产负债表日,都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是计入当期损益,而通常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界定: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会计准则的规定,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如购入的拟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如基金公司购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获利,该组合股票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3)属于衍生工具。即一般情况下,购入的期货等衍生工具,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因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为了交易。

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为它们不能随时交易。

Ⅸ 股份、权益、股权和股票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权益是公民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和利益。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

2、收益差别:股票价格收益主要来自二级市场的波动,赚取差价。而股权不但有股票这部分收益,还有股权溢价时转让的收益, 企业未上 市之前,股东就享有分红,配股。新股发行价必然高于股权转让 价,开盘价也都高于新股发行价,所以就算股票破发,持有股权也不会亏钱。

3、义务不同: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属于所有人的叫做所有者权益,属于债权人的权益叫做债权人权益。

4、性质不同:股权在锁定期内是非流通股,股票是流通股。

(9)以交易为目的的股票是权益吗扩展阅读:

企业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1、在双方股权转让交易之中,其中股权转让的一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且完成股权转让的交易之后直至企业股权变更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者受让方,应当到有关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且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交易各方已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但是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应当按要求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份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