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股权确认纠纷如何处理
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几种公司内部股权纠纷类型及解决形式:1、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合同的相对人为被告,涉及到公司利益的,应列公司为第三人。2、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应列出让股权的股东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涉及其他的股东利益,一并追加为第三人。3、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引起的纠纷若是股权受让方明知出让方出资存在瑕疵仍受让的,对未按期足额的欠缴出资部分,债权人或者公司有权将股权受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补充责任。若受让方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还可以将股权转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撤销转让合同。4、隐名股东或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引起的纠纷案件涉及到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时,一般应将显名股东列为被告;涉及到隐名股东要求显名时,将公司列为被告;涉及到与第三人时,第三人与显名股东的纠纷,将显名股东与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第三人与隐名股东,第三人应将隐名股东列为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⑵ 股票出现纠纷案应该怎么办
在两个月左右买卖几十只股票,在这样频繁的操作当中,无论是 牛市还是熊市 ,虽然牛市股价在上涨,但是 仍然有不少的股民照样输钱。 他不但能全身而退,而且还能获利、我先不管他给你盈利了多少 百分比 就是这种 心态 已经是很不错了 ,因为大多数炒股票的人,都有一种 患得患失 这样的心情,正因为这样的心情,所以才导致 股市一大批人 长年累月、 输钱、 吃套,一套就是好几年,而且 输了的钱 好几年 都 难以赚回来。 所以像他这样的股民,虽然算不上短线高手,但是 其 ,看盘 和 选股的 技术 还是很不错的。 你说他帮你操作买卖、常常踏空少赚很多钱, 那是因为 做短线操盘的纪律,就是不能太贪婪,毕竟股市,变幻莫测 风云突变,谁敢保证明天 不会有突发事件,况且很多的股票就是在涨势喜人的时候,给你放冷抢,让人防不胜防,到最后 又是 竹篮打水一场空,这种情况在股市里屡见不鲜, 所以 落袋为安 ,循序渐进 ,积沙成塔 ,最好了 。 因此 我觉得楼主应该分成给他,毕竟人家帮你操作买卖,忙进忙出的,现在已经获利了不是吗,虽然两个月左右 只盈利了 %18 左右 不是很多,但是你看看,CCTV2经济频道 ,还有,媒体,网络、 报纸报道的信息,有的 炒股 十几年的老股民 ,炒股票都炒十几年了,不但没有一分钱盈利,还把 养老金 退休工资全部 套在里面,至今无法解套,十几年 了, 楼主, 十几年了,不但没有一分钱的盈利,仅仅只是 ,期望能够 解套,就 阿弥托福了, 所以 《做人要厚道》 再说了 你怕他给你炒亏了,那你自己炒股就不亏钱吗, 对不对,在股市里 自己炒股 输得 倾家荡产的多的是 , 如果你要是怕的话,现在分成 以后可以不合作了嘛,股市里面的钱 多的是,你永远赚不完的、 不要吝啬这几个钱,让人把你看扁了。
⑶ 股票交易纠纷案件怎么举证
你好,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通常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除非证据对于案件审理特别重要并且只能由对方举证的情形。
⑷ 股票到达什么程度可以开启索赔程序这个程序是所有股民都能参与的吗
其实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在购买股票的时候,通常都会想要了解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才能够开启索赔程序。而且对于这样的一个程序来说,也是能够让他们自己的资金得到一系列的保障,不会出现任何的差错的。毕竟这样的一些购买股票的人来说,他们通常都会感觉到这样的一些股票,如果出现亏损的话,有可能会让他们自己的金钱都面临着损失,这个时候也会影响他们自己的生活状态。
有一些人他们经历了调查要长达几个月,但是有一些人他们甚至要达两年以上。这样的一些立案调查,一旦出现的话,就会让我们自身的权益得到一些合法的保障。包括对于这样的一些人民法院,他们通常都会在审查的过程当中去感受到这样的一些股票到底对于我们自己的股民来说,有什么样的一些影响。而且对于这样一个问题来说,也是会让我们自己得到最大程度上的一些权益的维护。
⑸ 股东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当股东之间出现纠纷时,有多种纠纷解决方式。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分析】
发生股东纠纷,首先要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没有约定,则按照公司法规定处理,公司法的规定也没有,那就按照合同法来,但是很多公司开始的时候,几个人股权均分,为了保证每个股东利益,利润分红均分,但是无意中把经营权也分了下去,公司后期发展成熟,如果在经营战略方面发生分歧几个人无法敲定,则很可能出现公司僵局,只有通过诉讼甚至解散公司解决纠纷。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⑹ 股民起诉证券商,到哪里起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将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主要分为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其中地域管辖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
《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投资者对证券公司或其所属证券交易营业部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主要营业部所在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客户与证券商就股票交易代理合同发生争议,根据合同签订地、履行地确定人民法院管辖原则,由于股票交易代理合同签订地、履行地均在证券商处,故由证券商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样,投资者对券商提起侵权之诉,依侵权行为发生地、侵权行为结果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确定人民法院管辖原则,一般由券商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级别管辖,我国将诉讼金额与案件的性质和影响范围相结合作为划分依据。基层人民法院受理除法律另有规定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重大涉外案件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
投资者与证券商发生的诉案,一般是由诉案金额来确定法院的级别管辖,至于确定标准,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问题的通知》及其附件。具体操作上投资者可以咨询律师。
⑺ 关于股票纠纷
你没签转让协议,那你合买的时候也没签协议吧。合买没签协议你就证明不了你对股票的所有权,更何况当初你还拿回了股票本金。拿回本金就能够证明你放弃持股的权利了。所以告的话你未必胜诉。
都是钱惹的祸,看到股票升值了自己心里不平衡。折腾吧,折腾半天都是折腾自己。只看到钱,看不到道理。
⑻ 4年前股票交易纠纷案,还可以起诉吗
最好咨询一下律师,看有没有过了诉讼时效。
⑼ 股权转让纠纷的处理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
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且可以追加受让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受让人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者受到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