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cdr概念股是什么意思
CDR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存托凭证一般代表公司股票,但有时也代表债券。CDR是解决两地的法律、两地监管的有效措施,有利于已上市、海外退市企业回A股上市。
有什么投资机会?
说明白了CDR是啥,我们股民最关心的莫过于这政策出来之后,能给我们带来哪些好处?财经会客厅给我大家分析一下。
第一,让我们股民有更多交易性机会。上面八家上市公司都属于中国领先高科技巨头,盈利能力都很不错,我们大A的股民也有机会参与一把(股价上涨、或者年终分红等等);
第二,国外资本市场相对成熟。A股股民可以多学习一下外资的操作模式,因为我大A总有一天会走向世界,早接触早受益;
第三,概念股可关注。我们目前还不知道这八家中概股能发行出多少存托凭证给中国,但A股的鲶鱼效应不可小视,相关概念股值得关注;在这里我要说明一点,我们选择概念股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要会辨别哪是真的相关概念股,哪些是曾热点的。
第四,分流资金。算是比较偏空的消息了,这些存托凭证会不会分流资金?这个你们自己考虑吧。
B. CDR新规出炉 哪些股有利空
CDR(中国存托凭证)将很快推出,并对“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形成更有力的支持。监管层在释放大力支持新经济企业上市信号的同时,一些海外上市的“独角兽”企业也表示,考虑通过CDR方式回归A股。
创业板下探年线,精准回升,如果能得到量能支持,次新股企稳回升,预计会继续上攻1900点压力位。沪指年线失而复得,保持震荡预期。操作上控制5成仓位,适当高抛低吸。向上:两市指数重回5日均线上方,可保持5-7成仓位。向下:大盘如果失守年线,深市各指数失守10均线,保持3成仓位;顺势而为!
在主板没有完全恢复到正常、健康发展的轨道;在大小非历史问题没有解决好;在世界金融危机没有解除的前提下,推出“创业板”应该理解为利空性质!
C. CDR是什么意思 股票中的CDR指的是什么
你好,“中国存托凭证”(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CDR),是指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应当参与存托凭证发行,依法履行发行人、上市公司的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D. CDR可以交易的股票有哪些
CDR试点企业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根据网络传播现在计划CDR的公司包括小米、阿里、网易等,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E. cdr上市公司哪个公司
CDR是指中国存托凭证(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CDR)
中国存托凭证是在境外(包含中国香港)上市公司将部分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当地保管银行,由中国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结算、供国内投资者买卖的投资凭证,从而实现股票的异地买卖。
(5)cdr概念股票有哪些扩展阅读
发行CDR可以推进股票市场的发展,加快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资本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资源配置和引导实物资源配置中有着基础性的作用,其中最为主要的则是股票市场。
我国股票市场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建立以来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上市公司总体素质偏低、投资者市场投资信心不足等。要想改变现存的状态,CDR的发行可作为实现的途径之一。
一方面,CDR的发行者一般是业绩相对较好、公司治理及管理水平较高的公司,如香港市场上的“红筹股”公司,将代表这些公司的CDR引入我国的股票市场,并配以完善的上市公司监管及退市制度,促使那些业绩及管理等相对较差的公司自加压力,借鉴先进的管理思维及方法。
另一方面,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将是必然的趋势,其中包括机构、交易品种、交易制度、市场监管等多方面的国际化。CDR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品种,通过它的发行可以加强我国资本市场与境外市场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水平及国际知名度,并使之逐步与国际接轨。
其次,发行CDR可以拓宽投资者的投资渠道,优化投资组合。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达到14.1万亿元,企业存款余额也达到9.6万亿元。造成这种高储蓄率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前投资渠道的不畅。
我国股票市场自2001年急剧下跌以来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加上债券市场规模较小,房产投资面临调控,以及新兴理财投资方式缺乏诚信制度和相关规范,导致投资者只有较小的可选择空间。当前若推出CDR,无疑会扩大投资者的投资范围。
同时,发行CDR的公司一般为境外优质的上市公司,有较大投资价值,可以丰富投资者证券投资组合方式,从而分散投资者的风险,恢复投资者的信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国存托凭证
F. 股票入门:CDR概念股有哪些
CDR股票主要是小米、网络、阿里、京东、腾讯。
一些概念股图片:
现在CDR概念已经分化,强势的没有几只。后期还有一些机会,值得去关注。
G. CDR与股票有什么区别
当下热门的投资项目包含CDR与股票,但是对于很多的新手股民来说,并不了解它们二者的区别,本文就来简单分享一下:
CDR与普通股十分相似,不仅可以就存量部分进行二级市场交易,甚至还可以通过增量发行的方式进行融资。但也有区别,我们在二级市场购买股票之后就成为了股东,成为公司持有股份/股权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而CDR的持有人没有投票权(投票权由托管银行掌控),即不参与决策,只享受投资收益、承担投资损失。
H. 百度cdr概念股有哪些
CDR就是那种在国外上市,又回国内A股市场上市的。
I. cdr概念股有哪些世界
2018CDR概念股
首批入选通过CDR(中国存托股)回归国内股市的在美上市中概股——阿里巴巴、网络、京东、网易、微博、携程——全线飘红,除了携程,该公司由于第四季度业绩不及预期下跌了1.95%。
CDR将引发中国投资者疯狂追捧,帮助抬高这些公司在美股的估值。其中包括:蓝汛、宝尊电商、58同城、网易、阿里巴巴、第九城市、盛世乐居、500彩票网、寺库。
J. CDR头部券商有哪些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几家中字头券商处了解到,监管层近期已在同市场机构一起研究以CDR制度承接BATJ等优质海外上市中概股回归国内资本市场的可能性。
全国两会期间,资本市场支持新经济和独角兽企业上市的新闻以及监管层的表态不绝于耳,其中包括了将此前优质赴海外上市的新经济龙头公司迎回国内市场。
3月5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几家中字头券商处了解到,监管层近期已在同市场机构一起研究以CDR[中国存托凭证,在境外(包括中国香港)上市公司将部分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当地保管银行,由中国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结算、供国内投资者买卖的投资凭证,从而实现股票的异地买卖]制度承接BATJ等优质海外上市中概股回归国内资本市场的可能性。
此前的2月28日,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360”)在上交所召开重组更名暨上市仪式,正式完成登陆A股的借壳之旅,这也被市场认为正式打破了2016年之后中概股回归A股的僵局。
“海外上市的公司如果私有化退市再回国内重组或上市,无疑是不现实的,彼时360的体量已经很大了,而BATJ这些企业私有化的难度和耗费资金远在360之上,因此目前对于龙头中概股而言,已经不是VIE架构的问题,而是如何在成本最小的情况下完成回归国内资本市场。”一位中信证券投行部的人士3月5日同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交流时讲道。
在这一背景下,监管层酝酿超过10年以上时间的CDR再次启动。
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学家李稻葵在两会期间接受采访时也坦言:“吸引创新型企业回A股上市时,需要改变监管规则,目前通过发行CDR更符合实际。”
重启论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CDR制度目前仍在研究论证阶段中。
“CDR的推出除了要考虑市场情况外,各部门的配合协调也十分关键,这并不是证监会一个部门就能单独完成的制度,包括央行、银监会等多部门都将参与其中。我认为,CDR要推出也要等到两会之后机构改革等事项确认之后,如果金融监管协调能够更进一步的话,CDR的推出或许会更快。”前述中信证券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事实上,CDR对于国内资本市场来说并不陌生,这项一直在研究中的制度已跨越了超过15个年头,其中早期国际版的方案中便有CDR的身影。
最近一次有关CDR的讨论,则来自于2016年6月21日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报》,在该文件中,央行提出了考虑推出可转换股票存托凭证(CDR)的可能性。但时至今日,因为市场成熟度、波动性等因素的影响,CDR始终只是一项理论制度。
与此同时,CDR的反向产品也一直在推进当中,这便是D股。所谓的D股即注册在境内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德国法兰克福发行上市股票,其发行需经过中国和德国监管机构的审核和批准,上市和交易均采用德国股票市场的相关规则。
“也就是说D股是CDR在法兰克福交易所的类似产品,针对境内A股蓝筹上市公司,尤其是制造业及具有明确国际化战略的企业,而D股的研究推进对于CDR的研究论证工作也有良好的推动作用。”一位上交所相关人士表示。
三大挑战
不过,CDR制度的推出仍有三大难点:人民币目前无法自由兑换,监管分割以及管辖区法律适用问题。
首先是人民币目前尚无法自由兑换的问题。
“ADR(美国存托凭证运行)基础是ADR和基础股票可以随时互换互通。任何一个投资者在任何时候把ADR交付存托银行,就可以按ADR转换比率换得基础股票,反之亦然。然而,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是封闭的,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不可自由兑换,这使得CDR将不与基础股票互通。这种情况下,海外证券市场和沪深证券市场是相互分割的,同种股票在境内外有可能形成同股不同价的混乱局面。这种局面很容易使得中国存托凭证成为投机炒作的工具。”一位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从事境外上市的律师3月5日接受采访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对此,3月5日,北京地区一家大型券商的投行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监管层的强力背书和推动,具体而言需设计一种机制,使境内资金能够在法律强力监管的前提下,可以向境外流出。而法律方面也应当部分禁止CDR的自由双向转换。在时机成熟时,实现基础股票与存托凭证的完全转换,或设计出一种既能实现监管目的又能实现基础股票与存托凭证自由转换的可行的制度。”
其次是监管分割的问题,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即使CDR制度顺利推出,BATJ等龙头中概股回归采用的也是两地上市流通的形式,因此异地监管,监管分割是监管层必须面对的问题。
“由于CDR是二级市场,一级市场仍在境外,这就造成CDR机制下被监管主体在境外而相关上市企业的业务在内地的分割局面。对于CDR 这种金融衍生工具,我们也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监管经验。这对我国CDR的监管提出了挑战。”前述律师讲道。
而异地监管或监管分割又引发了第三项问题,即管辖区法律适用的问题。
“由于基础股票在香港及外国市场流通,而CDR 在内地市场发行和交易,我国与其它国家在证券法律上的规定又有所不同,这就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我国与它国的司法管辖权冲突及相应的法律适用问题。根据传统的管辖理论,存托凭证中的合同纠纷仍然适用协议管辖优先的原则,如果没有成熟的安排,CDR很有可能会出现执法和监管的真空。”前述律师表示。
因此,就目前来看,CDR推出面临的几项问题解决起来都有一定难度,不过亦存有变通的空间。
“这次CDR能否推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管层的决心。从美国的经验来看,该制度的推出不仅可以迎回中概股,未来其他国家的上市公司也可以在国内资本市场发行流通的股份。”3月5日,华泰证券沪上地区的一位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