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停止交易是什么意思
股票停止交易有两个原因:停牌或者退市。
1、停牌是指股票由于某种消息或进行某种活动引起股价的连续上涨或下跌,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待情况澄清或企业恢复正常后,再复牌在交易所挂牌交易。
2、退市是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并有复杂的退市的程序。
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被动性退市是指期货机构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
Ⅱ 股票暂停交易和终止交易的情形
暂停交易的情形有:公司的股本总额以及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之后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不按照相关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的,或者是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会误导投资者的;公司有重大的违法行为的;公司最近3年出现连续亏损的;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交易的情形有:公司的股本总额以及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之后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并且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然不能达到上市条件的;公司不按照相关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的,或者是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并且拒绝纠正的;公司最近3年出现连续亏损的,并且在其后一个年度内仍然未能恢复盈利的;公司解散或者是被宣告破产;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大证券公司
中信证券:在国内长期处于业界顶端并且多次获得多种奖项;此公司成立于1995年10月,并于2003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2011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中信证券是中国第一家A+H股上市的证券公司。中信证券第一大股东是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达16.68%。中信证券的业务范围涉及证券、基金、期货、直接投资、产业基金和大宗商品等多个领域,并通过全牌照综合经营,致力于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为境内外超过7.5万家的企业客户与1000余万个人客户提供了各类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国泰君安: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证券公司之一;公司于1999年8月18日合并设立,是中国证券行业长期、持续、全面领先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商。国泰君安跨越了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全部历程和多个周期,并且始终以客户为中心,深耕中国市场,持续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各类金融服务,由此确立了全方位的行业领先地位。2011到2018年间,国泰君安营业收入连续八年名列行业前三。
华泰证券:是一家领先的科技驱动型综合证券集团,综合实力和品牌影响力位居国内证券业第一方阵,逐步步入国际化发展的全新阶段。公司于1991年成立,华泰证券一直积极把握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各种历史机遇,在业内率先以金融科技助力成功转型,致力于用全业务链服务体系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专业、多元的证券金融服务。
海通证券:是中国成立最早、综合实力最强的证券公司之一。公司于1988年成立,拥有一体化的业务平台、庞大的营销网络以及雄厚的客户基础,经纪、投行和资产管理等传统业务都位居行业前列,同时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和PE投资等创新业务领先行业。
Ⅲ 终止上市的股票怎么办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股票在被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期间,公司能够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半年度报告,且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实现盈利,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
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根据上市规则对公司申请进行审议,决定是否同意公司恢复上市。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股票在恢复上市的首日不设涨跌幅报价限制。
(3)终止股票交易扩展阅读
终止上市指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3、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Ⅳ 终止上市的股票,散户应如何处理
在期货市场存在被强制平仓即爆仓的风险,相比较股票市场,不存在证券公司强制平仓的风险,但有可能面对上市公司终止股票交易的风险。今天就跟大家谈谈终止上市的股票散户应如何处理。造成终止上市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股权分布不在具备上市条件,且在规定期限内还达不到上市的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存在财务状况弄虚作假并不纠正的情况。
3、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且在第四年仍然亏损,没有扭亏为盈。
4、上市公司破产或者宣布解散。
5、其他规定
随着科创板注册制的试点,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发展,上市公司退市情况相比以前增加,那么,散户买到终止上市的股票怎么办呢?
1、上市公司在退市之前会发出公告,有一个月左右给投资者交易手中的股票,在这时间之后,投资者可以去证券公司进行交割。
2、退市之后,如果上市公司转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可以在新三板进行交易,相比A股市场,其交易比较麻烦。
3、公司应破产退市,投资者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利益,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但有可能得不到全部赔偿。
在股市中,投资者因远离业绩差,在财务上弄虚作假的个股,避免上市公司终止上市所带来的风险。
(本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时应审慎评估)
Ⅳ 股票可以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情况有哪些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九十七条,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Ⅵ 主板(含中小板)公司出现哪些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的,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2.1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在深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 500 万股;
(二)在深交所仅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 100 万股;
(三)在深交所既发行 A 股股票又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其 A 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 500 万股且其 B股股票累计成交量同时低于 100 万股;
(四)在深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或者仅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
(五)在深交所既发行 A 股股票又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A 股、B 股每日股票收盘价同时均低于 1 元;
(六)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在深交所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 3 亿元;
(七)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 2000 人;
(八)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二十个交易日。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Ⅶ 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哪些交易类情形的,深交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2.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200 万股;
(2)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
(3)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 3 亿元;
(4)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 400 人;
(5)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二十个交易日。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Ⅷ 什么是股票终止交易
终止上市就是面临退市了,如果在规定时间里不能扭亏,就回退市,但一般都会被重组的,比如让别人借壳上市等,这样的停盘时间很长有的达到一年以上的。
Ⅸ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什么情况下终止上市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下列情况下终止上市: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表作虚假记载;3、公司有重大违纪行为;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六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