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么是股票 公司为什么要发行股票
1.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注入的资金可扩大经营规模。
2.提升企业形象,提升公司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3.公司上市后需要定期的披露财务报表,把经营状况置身于公众视野下。提高对行业和受众的影响力度,创造财富,使股东、员工的财富增加,提升员工忠诚度。
⑵ 股票发行知识有什么,什么是股票发行
什么是股票发行?股票发行知识有什么?股票发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按照法定上市程序向投资人出售公司股份以募集资金的过程,俗称IPO。股票上市发行有两种制度,一种是发行注册制,注册制指证券发行人在公开募集和发行股份之前需要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定程序申请注册登记,依法提供与发行证券有关的资料,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目前的创业板和科创板都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另一种发行制度是核准制,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股票发行的核准制,核准制指证券发行人必须就所发行的证券遵守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的条件并必须公开有关发行证券的一切的真实情况,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决定是否准予该证券的发行申请。股票发行时有包销和代销的方式,股票上市发行前,上市公司要与发行证券商签定发行合同,包销就由证券公司将上市公司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一次性承购,代销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股票而证券公司代为销售。上市公司为了股票上市过程能更加顺畅通常会选择股票上市发行的时机,比如筹备上市时,上市公司会选择股市行情向好的时间段,叠加公司派息、分红制度都已明确的时机,这样能给交易所和股民较为稳定的感觉从而使股票的发行更加顺利。
⑶ 股票发行: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体资格
(1)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2)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规范运行
(1)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2)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5)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6)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7)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三)财务与会计
(1)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2)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3)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5)发行人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7)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8)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9)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得有下列情形: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股本结构
股份公司的股本结构,需考虑如下因素:
(1)发起人人数及其住所、国有股及其管理、外资股及其比例等;
(2)净资产及其折股比例;
(3)主发起人的控股地位(绝对或相对控股);
(4)股份公司计划募集的资金数额;
(5)发起人拟投入股份公司资产的盈利能力及利润全面摊薄后的情况;
(6)股份公司将来在二级市场的发展及增资配股等情况
⑷ 股市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一、市场主体:包括股票发行人和股票投资人。股票发行人指按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具备发行条件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企业、各类金融机构、各种社会基金、外国投资者等。在我国现今的股市上,个人投资者占有绝对比重,约90%以上;而外国投资人只能投资于B股--境内外资股。
二、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机构。目前,中国有两个证券交易所,即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三、中介机构:指参与到股票发行、交易过程中的有关机构,主要包括:证券承销商和证券经纪商;证券交易所以及证券交易中心;具有证券律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证券评级机构;证券投资咨询与服务机构。
四、自律性组织:指按照行业规定,实施自我监管,以保证市场公平、有效的组织。一般包括行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目前我国的自律组织主要有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五、监管机构:指按照证券法规和行业规定,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及市场参与者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机构。目前,我国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的机构主要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⑸ 股票是怎么构成的
构成股票的成分有很多,下面是一些最主要的成分:
面值:是股份公司在所发行的股票票面上标明的票面金额,这也是所谓的原始股。它以元/股为单位,其作用是用来表明每一张股票所包含的资本数额。在我国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流通的股票的面值均为壹元,即每股一元。股票面值的作用之一是表明股票的认购者在股份公司的投资中所占的比例,作为确定股东权利的依据。如某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8,000万,则持有一股股票就表示在该公司占有的股份为1/80,000,000。第二个作用就是在首次发行股票时,将股票的面值作为发行定价的一个依据。一般来说,股票的发行价格都会高于其面值。当股票进入流通市场后,股票的面值就与股票的价格没有什么关系了。股民爱将股价炒到多高,它就有多高。
市值:股票上市后在市场上的价格,有发行价格和交易(即买卖)价格之分。比如上述股票的面值为1块钱,发行价可能为15元,发行后股票的价格变化将随行就市,可能高于15元,也可能低于15元,这就是股票的市值。
股权:指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可转让性的权利。股票拥有者通常按股额比例行使相关的权力和义务,如经营管理权、监督权、表决权、红利分配权等。
股息、红利亦合称为股利。股份公司通常在年终结算后,将盈利的一部分作为股息按股额分配给股东。股利的主要发放形式有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财产股利和建业股利。
⑹ 公司如何发行股票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
常见2种发行方式
包销发行
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代销发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⑺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犯罪构成是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⑻ 擅自发行股票和公司债券的构成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犯罪构成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证券发行管理秩序及其社会公众、法人的合法财产权益;2、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3、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而擅自发行股票、擅自发行公司、企业债券;4、在主观上是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⑼ 股票发行的成本如何计算
发行股票的成本较为复杂,它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纯粹的发行费用,即股票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支出的相关费用,如股票印刷费用、承销费用、宣传费用、其他中介服务机构的费用等:二是发行公司每年对投资者支付的股息。因此,发行股票的成本与实际筹资额的比率等于股息除以扣除纯粹发行费用后的发行价格,用数学公式表示为:
发行股票成本比率=(股息)/(发行价格-发行费用)*100%
⑽ 什么是发行股票
首先要符合上市条件,然后要按照股票上市步骤、履行股票上市规则,经过核准,即可上市。
具体如下:
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0%。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