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类型公司可以直接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
是的。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债券、股票必须在国家指定的交易场所,如新三板。法律依据就是证券法。
㈡ 向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这里的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是指什么啊
指的是股份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面值总额或股份金额总和。
股本总额是股份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面值总额或股份金额总和。股票发行分为面值发行和溢价发行两种。在面值发行场合,股本总额与面值总额相等;。
在溢价发行场合,股本总额仍然等于面值总额,发行价格与面值的差价收入不能计入股本,只能计入发行公司的资本公积金。股本是股份公司发行的股份金额,或投资者按股份公司股份金额所投入的资本。
(2)公众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扩展阅读:
上市公司送转股之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了,然后注册资本也增加了。上市公司与其他公司比较,最显着的特点就是将上市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并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来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股份是很重要的指标。股票的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为股本,股本应等于公司的注册资本,所以,股本也是很重要的指标。为了直观地反映这一指标,在会计核算上股份公司应设置“股本”科目。
公司的股本应在核定的股本总额范围内,发行股票取得。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与股本总额往往不一致,公司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大于股本总额的,称为溢价发行;小于股本总额的,称为折价发行;等于股本总额的,为面值发行。
㈢ “上市公司”与“公众公司”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公众公司包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必然是公众公司,我国有两种类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对公众公司下定义。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比公众公司要广,公众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是公众公司。
“上市公司”与“公众公司”有3点不同:
一、两者的概述不同:
1、上市公司的概述: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2、公众公司的概述:公众公司是指向不特定对象公开转让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转让股票使股东人数超过200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两者的相关规定不同:
1、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众公司的相关规定:
公开业务经营状况;向投资者和公众公开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等。也就是说,公众公司的经营要贯彻公开原则的要求,以保护广大投资者和与公司进行交易的第三者的利益。
三、两者的股票交易不同:
1、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上市公司是其股票已经在联合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公司。
2、公众公司的股票交易:公众公司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其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
㈣ 我国上市公司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是记名还是无记名
股票上市条件: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就可以在股票市场(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上市交易活动。 股票要上市交易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按一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操作与运转。 在股票交易中,为了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损害公共利益,股票在上市过程中一般要遵循一下几个原则: 1)公开性原则 公开性原则是股票上市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股票必须公开发行,而且上市公司需连续的、及时地公开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的资料与信息,使投资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进行分析和选择,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2)公正性原则 指参与证券交易活动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机构或部门,均需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反映情况,不得有隐瞒、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致他人于误境的行为。 3)公平性原则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证券商、经纪人和投资者,在买卖交易活动中的条件和机会应该是均等的。 4)自愿性原则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种形式中,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不能硬性摊派、横加阻拦,也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以下项目: 1)资本额。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实收资本额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2)获得能力。 一般用税后净收益占资本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获利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3)基本结构。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财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资本结构,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4)偿债能力。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流动资产占流动负债的比率(即流动比率)来反映偿债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5)股权分散情况。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低于某一数值。股票上市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 1.上市申请与审批。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开发行股票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确定上市时间,审批文件报证监会备案,并抄报证券委。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 《公司法》同时规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 目前,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要经过经过证监会复审通过,由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 2.申请股票上市应当报送的文件。 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申请时应报送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公司登记文件; 3)股票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5)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推荐书; 6)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 7)其它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3.订立上市契约。 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后,即成为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还要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契约,确定上市的具体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缴纳上市费。 4.发表上市公告。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地点供公众查阅。 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般要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的证券报刊上。 上市公告的内容,除了应当包括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号; 2)股票发行情况,股权结构和最大的10名股东的名单及持股数; 3)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决议;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持有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5)公司近3年或者开业以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下一年盈利的预测文件; 6)证券交易所要求载明的其它情况。补充: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发行股份的总额的比例为10%。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二、股票上市的暂停与恢复。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暂停其股票上市:1)公司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其财务会计报告有虚假记载。3)公司发生信用危机,如因信用问题被停止与银行的业务往来关系。4)盈利能力下降或连续亏损,等等。公司在规定的暂停上市期限内,如能消除有关原因,可以恢复上市。(2)股票上市的终止。上市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未能消除被暂停上市的原因,甚至产生严重后果者,将被终止上市,取消上市资格。具体情况一般是指:1)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又虚假记载,后果严重的。2)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后果严重者。3)公司股票连续若干月成交量较少,或没有成交的。4)公司连续若干年没有分配股利。5)盈利能力严重下降,甚至连续几年亏损没有扭转的。6)公司决议解散、被依法责令关闭或者宣告破产的,等等。三、股票的种类。股票按照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分类。按其不同可以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通常情况下,公司只发行普通股。普通股在权利和义务上的特点是:1)享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2)股利分配在优先股之后,并依据公司盈利情况而定。3)公司解散清算时,普通股东对剩余财产的请求权位于优先股之后。4)公司增发新股时,普通股股东具有优先认购权,可以优先认购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优先股可以在公司设立时发行,也可以在公司增发新股时发行。但有些国家的法律则规定,优先股只能在特殊情况下,如公司增发新股或清理债务时才可以发行。股票按是否计入股东名册分类。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为记名股票,记名股票一律用股东本名,其转让股东以背书的方式进行。无记名股票,是公司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交付非受让人后即生效。股票按照发行时间的先后,分为始发股和新股。始发股是设立时发行的股票。新股是公司增资时发行的股票。始发股和新股发行的条件和价格不尽相同,但同类股东的权利、义务是相同的。股票按照发行对象的不同和上市地区的不同,分为A股,B股和H股。A股是供我国个人或法人买卖的、以人民币表明票面价值并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B股和H股是专供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投资者买卖的,以人民币表明面值但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2001年起,也允许境内居民以合法取得的外币买卖)。B股在深圳、上海上市,H股在香港上市。 希望答案令你满意,谢谢采纳!
㈤ 公众公司,上市公司指的是什么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为不上市公司,但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其投资者由成千上万的社会公众所构成,因此,上市公司又被称为公众公司。
公众公司是指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股东人数超过200的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主要规定了两种类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对公众公司下定义。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比公众公司要广,公众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是公众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众公司的途径主要是: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如果出现下列情况,股份公司也可能成为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得股东人数超过200人,或者因继承、赠与、转让等原因使得股东人数超过200人。
从上述看,“上市公司”与“公众公司”都是股份有限公司。“公众公司”包括“上市公司”?没有定义不好说,但所有上市公司几乎都是公众公司。
㈥ 上市公司为什么可以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没上市也可以向社会筹集资金.
股份公司可以直接发行股票,和是否上市无关.不过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流动性较好相对风险较低,比较受投资者欢迎,所以融资数量较多;未上市的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融资数量较低.
股权融资按融资的渠道来划分,主要有两大类,公开市场发售和私募发售。所谓公开市场发售就是通过股票市场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企业的股票来募集资金,包括我们常说的企业的上市、上市企业的增发和配股都是利用公开市场进行股权融资的具体形式。所谓私募发售,是指企业自行寻找特定的投资人,吸引其通过增资入股企业的融资方式。因为绝大多数股票市场对于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都有一定的条件要求,例如我国对公司上市除了要求连续3年赢利之外,还要企业有5000万的资产规模,因此对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较难达到上市发行股票的门槛,私募成为民营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
㈦ 非上市公司在哪里发行股票别人怎么认购该公司的股票
非上市公司采用定向转让的方法发行股票,认购该公司的股票的对象只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股东一旦取得股份,便失去了对入股资金的经济支配权,拥有的只是股权以及与股权相关的公益权和收益权。股份转让,是股东根据自身利益和预期心理决定对持有股份转让与否的权利。
通常理解股权数额和股份数额在意义上是一样的,只不过股权数额一般是用百分数表明。
(7)公众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扩展阅读:
非上市公司股份出质登记问题:
在托管制度建立后,工商机关成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的股权托管机构。工商机关对公司设立后的股东和股份的登记、变更等事项均进行详细记载并具备法律上的公示效力。
且股东名册保存于工商机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登记应在工商机关办理,即股份出质记载于保存在工商机关的公司股东名册后,股份质押合同生效。
另一方面,如果直接修改现行股份出质记载方式,而是迳行规定股份出质应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
在工商机关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有详细的、具有法律意义上登记备案的基础上,该规定同样达到解决问题的效果。
㈧ 公司法规定社会公众股有什么内容
公司法中对市场上所有的公司类型都作了非常详尽的规定,尤其是对于那些比较特殊的社会公众股部分更加明确地确立了保护公民的权利的态度,因为公司如果面向社会征集资金肯定会大规模的涉及到公民的财产。那么,公司法规定社会公众股有什么内容?
一、公司法规定社会公众股有什么内容?
社会公众股是指股份公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设立时向社会公众(非公司内部职工)募集的股份,也是指社会公众依法以其拥有的财产投入公司时形成的可上市流通的股份。
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认购主体和上市场所的差异,可以将社会公众股分成A股、B股、H股及ADR。
在社会募集方式下,股份公司发行的股份,除了由发起人认购的一部分外,其余部分应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我国规定,公司申请股份上市的条件之一是: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公众持股低于25%后,将会暂停上市。社会公众持股低于总股本25%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低于10%的上市公司,如连续20个交易日不高于以上条件,上证所将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12个月内仍不达标的,上证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上证所今日发布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布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10%。其中,社会公众不包括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通知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连续20个交易日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上证所将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自暂停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的,上证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被暂停上市的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可以在上述期间提出改正计划,并在报上证所同意后恢复上市交易。
综上所述,对于公司决定把自己的股权让渡给公民的时候就相当于是吸纳了公众的钱财,而如果没有公司法的明确规定就会让这些公司肆无忌惮地将自己的合法集资行为变成了侵害市场和公民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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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是从总股本里拿出来的,还是发行新股票如果发行新股票,岂不是越多越好
摘要 您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发行股票需要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