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股票资讯 » 上市发行怎么发行股票
扩展阅读
设计总院股票历史股价 2023-08-31 22:08:17
股票开通otc有风险吗 2023-08-31 22:03:12
短线买股票一天最好时间 2023-08-31 22:02:59

上市发行怎么发行股票

发布时间: 2022-02-27 03:49:28

‘壹’ 上市公司是怎样通过发行股票来获得融资的

上市公司通过初级市场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初级市场发行股票,二级市场流通股票。你所说的是二级市场,也就是股票的流通,公司真正融资是是在初级市场,也就是刚发行的时候。你想,从没有股票,到发行股票,股民要去买,钱不就从股民手里通过股票市场进入公司了吗? 而且,这个钱公司是不用还的,当第一次购买的股民不想要的时候,就卖给其他人,也就是你说的。所以说,股票是虚拟资本的创造,股票市场上买卖的,都是虚拟的资本,公司得到的是实际的资本。
股票融资是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直接从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提供方作为所有者(股东)对企业享有控制权的融资方式。
拓展资料:
股票融资的优缺点:
(1)融资风险小。由于普通股没有固定期限,也不必支付固定利息,因此不存在无法偿还债务的风险。
(2)股权融资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为企业带来良好的口碑。股票的发行筹集了主权基金。普通股和留存收益构成了公司借入所有债务的基础。拥有更多的主权基金,可以为债权人提供更大的损失保护。因此,发行股票融资不仅可以提高公司的信用度,而且可以为更多债务资金的使用提供有力的支持。
(3)股票融资募集的资金是永久性的,没有到期日,无需退还。在公司连续经营期内可长期使用,能充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4)无固定利息负担。有盈余且被认为适合分配股利的公司,可以分配给股东,盈余较小,或有盈余但资金短缺或投资机会有利的公司,可以少派发股息或不派发股息。
(5)股权融资有利于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
股票融资劣势:
(1)资金成本较高。首先,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投资普通股的风险更高,相应的要求是更高的投资回报。其次,对于融资而言,普通股股息是从税后利润中支付的,不具有免税效果。此外,发行普通股的成本较高。
(2)股票融资上市时间跨度长,竞争激烈,不能满足企业迫切的融资需求。
(3)易于分散控制。当公司发行新股时,出售新股和引入新股东可能会导致对公司的控制分散。
(4)新股东在公司新股发行前积累的盈余份额会减少普通股的净利润,可能导致股价下跌。

‘贰’ 企业如何条件下才能上市发行股票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叁’ 公司上市,发行股票的问题 求按顺序详细回答,万分感谢!

1、公司还没有上市,什么时候发行原始股,怎么发:股份制公司成立时发行的股票,或一般公司改制为股份制公司时发行的股票,均属于原始股。原始股的形成主要依据的是公司的净资产,公司有多少净资产就发行多少原始股。例如公司净资产为500万元,就发行面值为每股1元的500万股股票。
2、公司发完原始股后,公司是先申请上市,还是先在一级市场发行股票:公司发行完原始股,需要满足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条件才可申请上市,获得证监会上市批准后,才可通过一级市场公开发行股票。一般来说,刚成立的股份制公司,是不可能满足上市条件的,因为股份制公司成立后,必须有三年以上的经营历史才可申请上市。
3、在一级市场发行股票之后,这些股票与原始股的价格是不是一样的:不一样。原始股的票面面值都是人民币1元,而一级市场的发行价都是根据公司近几年经营情况有所溢价、甚至有所想象而制定的价格。目前中国股市有些公司的发行价高得令人匪夷所思。
4、票面价值是不是一样的:第3点已经回答。
5、一个公司从想要上市到上市发行股票整个过程中,到底是怎么发行股票的:这是一个技术性和法理性庞大的话题,简单几句话不可能讲清楚,请登录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查阅有关上市的文件,以及阅读《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规定。

‘肆’ 股份公司究竟是怎么发行股票的

1
发起设立,股票不公开招股,全部是发起人认购了。所以你不是发起人想买也买不到。
募集设立,原来也可以不是股份公司,通过这次成功募集就变股份公司了。(如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2 你是对的。
3 符合二与三,在此区间就行。
4 股本增加到1亿,你的股本还是5000*51%,持股比例变成 5*51%/10

‘伍’ 什么是IPO上市公司怎么发行股票的

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也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募股是指企业透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老虎证券股票学院介绍,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向相应证券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

‘陆’ 公司上市发行股票是怎样一个流程

股份公司发行股票经关部门批准股票市场(证券交易所)公挂牌进行市交易股票要市交易必须具备定条件并按定原则程序进行操作与运转 股票交易效保护投资者利益损害公共利益股票市程般要遵循几原则: (1)公性原则 公性原则股票市应遵循基本原则要求股票必须公发行且市公司需连续、及公公司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及其相关资料与信息使投资者能够获足够信息进行析选择维护投资者利益 (2)公性原则 指参与证券交易每、每机构或部门均需站公、客观立场反映情况隐瞒、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致于误境行 (3)公平性原则 指股票市交易各包括各证券商、经纪投资者买卖交易条件机应该均等 (4)自愿性原则 指股票交易各种形式必须自愿前提能硬性摊派、横加阻拦能附加任何条件 各证券交易所规定股票市条件各相同都包括项目: (1)资本额 般规定市公司实收资本额低于某数值 (2)获能力 般用税净收益占资本总额比率反映获利能力比率般低于某数值 (3)基本结构 般用近财产净值占资产总额比率反映资本结构比率般低于某数值 (4)偿债能力 般用近流资产占流负债比率(即流比率)反映偿债能力比率般低于某数值 (5)股权散情况 般规定市公司股东数低于某数值 美纽约证券交易所关于证券市条件家公司要使其股票该交易所挂牌市必须满足几面条件:(1)公司前完全竞争条件税前收益250万美元前两每税前收益低于200美元; (2)公司净形资产低于1600万美元; (3)公众所持普通股价值总计1600万美元; (4)少100万股股票公众持; (5)100股股东至少2000; <6>经并及公布公司切财务报告 东京股票交易所市标准:(1)市股本及资本额东京附近公司股份应1000万股 资本额5 亿元; 东京附近外公司股份应2000万股 资本额10亿元; (2)股东数应2000; (3)设限5; (4)资本净值15亿元每股100元; (5)近3税前纯利润: 每2亿元 第二3亿元第三4亿元; (6)配股息 近3每每股5元市预期仍维持水平. 般股票申请市应向交易所提交文件: (1)市申请书; (2)市报告书应载明主要业务状况、 主要财务状况、股票发行及转让状况、能影响股票价格波避免现市况事项: (3)批准发行股票文件; (4)公司章程; (5)申请市董事决议; (6)公司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7)股东名册; (8)经计师事务所注册计师鉴证公司近2及1月至申请前1月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 (9)交易所员书面推荐证明; (10)股票户事项说明; (11)经营状况公告事项说明 市公司证券市若现列情形者由证券交易所呈报主管机关──证券管理委员核准交易所停止某种市证券买卖甚至终止其市: (1)市公司发重改组或市公司经营范围重变更符合市标准者 (2)市公司覆行定公义务或财务报告及呈报证券交易所其文件实记载 (3)市公司董事、监事、 经纪员持占市公司实发股本额5%股份股东行损害公众利益 (4)市公司股票交易近内其月平均交易量足100股或近三月没交记录 (5)市公司经营状况欠佳近两连续亏损或市公司现面临破产局面 (6)市公司其信用问题停止与银行业务往 (7)市公司连续季度交纳市费 (8)其原致使市公司必须暂停市 外市公司股票其增发或发放股票、红利期间其股票亦自暂停市 市公司问题较严重或列情况证券交易所报经关证券主管机关核准问题公司作终止其市资格决定: (1)市公司暂停市所列情况已造严重 (2)市公司暂停市期间未能效消除暂停市原 (3)市公司解散进行破产清算 (4)市公司其原必须终止市

‘柒’ 股票是如何发行的

股票如何发行?

一、发行前的准备

企业在申请发行股票时,应先将企业改组成符合上市规则的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改组企业应完成以下规定及程序。

(一)、不符合上市规范的企业首先应提出改组申请当前我国企业申请改组为上市公司的实际过程是:

1)企业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改组的批复;

2)经省级人民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取得向中国证监会推荐成为发行上市预选企业的资格;

3)向省级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申请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

4)完成清产核资;有明确的发起人;经占出资额2/3以上的出资者同意;净资产不得低于总资产的30%;发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35%;流通资本不低于总股本的25%,总股本高于4亿元,可不低于1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连续三年盈利,无违规行为记录。

(二)、国有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

(4)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拟发行股本超过4亿元的,中国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15%。

(6)发起人在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7)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20%。

(8)近三年连续盈利。

制定并实施企业改制、公司重组的总体方案

总体方案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即由政府明确的政策性问题;资产重组的方案;股票发行的设想。

二、选聘中介机构

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在上市前实行中介机构辅导制度。即由中介机构参与、辅导企业在首次发行、配售新股前的相关准备活动。

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必须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其主要任务是:

1)主承销商。负责股票的承销,编写招股说明书,并可担任上市推荐人和上市辅导机构。

2)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机构和会计师。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盈利预测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书。

3)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对改组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4)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三、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及相关法律程序

企业在上市前,须由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和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律师及其事务所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土地、全部资产、国有资产、财务、生产、投资、债务、经营业绩、盈利预测、募集资金的运用、股本结构及其它相关资信状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件。

四、募股文件的准备

(一)、招股说明书

招股(配股)说明书是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特定或非特定投资人提出购买或销售其股票的要约或要约邀请的法律文件。

(二)、招股说明书概要

招股说明书概要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1、绪言

2、新股发售有关当事人

3、发行情况

4、风险因素与对策

5、募集资金的运用

6、股利分配

7、发行人情况

8、发行人主要成员情况

9、经营业绩

10、资产评估主要情况

11、主要会计资料

12、盈利预测

13、重要合同及重大法律诉讼事项

14、公司发展规划

(三)、资产评估报告

(四)、审计报告

(五)、发行人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六)、由主承销商律师对招股说明书所述内容进行验证的验证笔录。

五、发行公告

在股票发行获得批准后,承销商应当在公开发行前2-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公告刊登,并于承销期内将公告在各发售网点全文张贴。

发行公告应披露以下基本内容:

(1)获准发行的批文

(2)发行额度、面值与价格

(3)发行方式

(4)发行对象

(5)发行时间和范围

(6)认购股数的规定

(7)认购原则

(8)认购程序

(9)承销机构

六、上市公告书是发行人于股票上市前,向公众公告发行与上市有关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

上市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的要求编制。通常包括13个部分,即要览、绪言、发行企业概况、股票发行与承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公司设立、关联企业及关联交易、股本结构及大股东持股情况、公司财务会计资料、董事会上市承诺、主要事项揭示、上市推荐意见、备查文件目录。

七、配股程序及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的配股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应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公司向交易所提交有关配股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经交易所审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告;

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告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有关配股方案的决议;

3、公司按要求准备配股申报材料,经当地证券管理部门报中国证监会审批;

4、公司在其配股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披露这一信息;

5、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第四号的要求编制并由交易所安排在指定报刊上刊登配股说明书;

6、配股说明书公布后,公司应将经交易所确认的配股说明书文本一式二份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7、配股缴款结束后,公司应进行新增股份的登记工作和验资工作,按《准则》第五号的规定编制股份变动报告并公告,并将股本变动报告和验资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备案;

8、配股承销结束后,承销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承销情况的书面报告配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参照《准则》第四号执行,中国证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进一步的要求。配股说明书是上市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配股申报材料的必备部分。包括:封面、正文、附录、备查文件。

八、股票发行的申报与审核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与审核

1、企业申报材料在经地方政府或国务院有关产业部门的推荐后进入股票发行的预选阶段。

2、如通过预选阶段,企业申报材料将由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审核,合格后提交给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议。

3、发审委在经过对企业、承销机构、注册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等专业性中介机构和人员为发行所编制和出具有关材料及意见书的审核后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发行审核决议。

(二)配股审核程序

1、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有关配股的决议后,须聘请中介机构按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报材料,报公司所在地的证监会派出机构初审。

2、由中国证监会受理申报材料及初审意见并进行复审。

3、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后的申报材料及意见提交配股审核委员会审议。

九、转配股

由于目前国家股和法人股尚不能上市流通,各上市公司的国家股和法人股由于资金等方面的原因在配股时放弃配股权利或转让配股权利。前几年,国家股和法人股的配股权利一般采取权证方式转让给法人机构或社会公众。

十、分红派息

分红派息是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的过程,也是股东实现自已权益的过程。在我国分红派息的形式主要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上市公司分红派息工作须在结算之后进行,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股息政策确定分红派息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和主管机关审议。随后董事会根据审议结果向社会公告分红派息方案,并规定股权登记日。

一、发行前的准备

企业在申请发行股票时,应先将企业改组成符合上市规则的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改组企业应完成以下规定及程序。

(一)、不符合上市规范的企业首先应提出改组申请当前我国企业申请改组为上市公司的实际过程是:

1)企业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改组的批复;

2)经省级人民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取得向中国证监会推荐成为发行上市预选企业的资格;

3)向省级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申请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

4)完成清产核资;有明确的发起人;经占出资额2/3以上的出资者同意;净资产不得低于总资产的30%;发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35%;流通资本不低于总股本的25%,总股本高于4亿元,可不低于1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连续三年盈利,无违规行为记录。

(二)、国有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

(4)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拟发行股本超过4亿元的,中国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15%。

(6)发起人在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7)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20%。

(8)近三年连续盈利。

制定并实施企业改制、公司重组的总体方案

总体方案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即由政府明确的政策性问题;资产重组的方案;股票发行的设想。

二、选聘中介机构

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在上市前实行中介机构辅导制度。即由中介机构参与、辅导企业在首次发行、配售新股前的相关准备活动。

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必须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其主要任务是:

1)主承销商。负责股票的承销,编写招股说明书,并可担任上市推荐人和上市辅导机构。

2)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机构和会计师。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盈利预测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书。

3)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对改组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4)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三、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及相关法律程序

企业在上市前,须由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和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律师及其事务所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土地、全部资产、国有资产、财务、生产、投资、债务、经营业绩、盈利预测、募集资金的运用、股本结构及其它相关资信状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件。

四、募股文件的准备

(一)、招股说明书

招股(配股)说明书是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特定或非特定投资人提出购买或销售其股票的要约或要约邀请的法律文件。

(二)、招股说明书概要

招股说明书概要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1、绪言

2、新股发售有关当事人

3、发行情况

4、风险因素与对策

5、募集资金的运用

6、股利分配

7、发行人情况

8、发行人主要成员情况

9、经营业绩

10、资产评估主要情况

11、主要会计资料

12、盈利预测

13、重要合同及重大法律诉讼事项

14、公司发展规划

(三)、资产评估报告

(四)、审计报告

(五)、发行人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六)、由主承销商律师对招股说明书所述内容进行验证的验证笔录。

五、发行公告

在股票发行获得批准后,承销商应当在公开发行前2-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公告刊登,并于承销期内将公告在各发售网点全文张贴。

发行公告应披露以下基本内容:

(1)获准发行的批文

(2)发行额度、面值与价格

(3)发行方式

(4)发行对象

(5)发行时间和范围

(6)认购股数的规定

(7)认购原则

(8)认购程序

(9)承销机构

六、上市公告书是发行人于股票上市前,向公众公告发行与上市有关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

上市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的要求编制。通常包括13个部分,即要览、绪言、发行企业概况、股票发行与承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公司设立、关联企业及关联交易、股本结构及大股东持股情况、公司财务会计资料、董事会上市承诺、主要事项揭示、上市推荐意见、备查文件目录。

七、配股程序及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的配股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应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公司向交易所提交有关配股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经交易所审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告;

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告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有关配股方案的决议;

3、公司按要求准备配股申报材料,经当地证券管理部门报中国证监会审批;

4、公司在其配股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披露这一信息;

5、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第四号的要求编制并由交易所安排在指定报刊上刊登配股说明书;

6、配股说明书公布后,公司应将经交易所确认的配股说明书文本一式二份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7、配股缴款结束后,公司应进行新增股份的登记工作和验资工作,按《准则》第五号的规定编制股份变动报告并公告,并将股本变动报告和验资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备案;

8、配股承销结束后,承销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承销情况的书面报告配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参照《准则》第四号执行,中国证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进一步的要求。配股说明书是上市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配股申报材料的必备部分。包括:封面、正文、附录、备查文件。

八、股票发行的申报与审核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与审核

1、企业申报材料在经地方政府或国务院有关产业部门的推荐后进入股票发行的预选阶段。

2、如通过预选阶段,企业申报材料将由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审核,合格后提交给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议。

3、发审委在经过对企业、承销机构、注册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等专业性中介机构和人员为发行所编制和出具有关材料及意见书的审核后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发行审核决议。

(二)配股审核程序

1、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有关配股的决议后,须聘请中介机构按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报材料,报公司所在地的证监会派出机构初审。

2、由中国证监会受理申报材料及初审意见并进行复审。

3、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后的申报材料及意见提交配股审核委员会审议。

九、转配股

由于目前国家股和法人股尚不能上市流通,各上市公司的国家股和法人股由于资金等方面的原因在配股时放弃配股权利或转让配股权利。前几年,国家股和法人股的配股权利一般采取权证方式转让给法人机构或社会公众。

十、分红派息

分红派息是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的过程,也是股东实现自已权益的过程。在我国分红派息的形式主要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上市公司分红派息工作须在结算之后进行,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股息政策确定分红派息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和主管机关审议。随后董事会根据审议结果向社会公告分红派息方案,并规定股权登记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