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陕西省企业发行股票、债券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股票是投入股份企业资本金的凭证。股票持有人为股东。股东享有股份企业章程规定的领取股息、参与分红、参加或监督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在股票金额范围内承担企业经营亏损的经济责任和倒闭的风险。第二条股票发行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具备这一条件的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不含全民所有制企?
担梢以向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发行股票。第三条新建股份企业发行股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该股份企业全部股份的百分之三十。
现有企业发行股票,其发行额不得超过本企业自有资产净值。原有的自有资?
恢涤υ在企业全部资本金中占相应份额的股份。第四条企业、事业单位认购的股票为集体股,个人认购的股票为个人股。集体股和个人股均按发行股票的章程规定,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条党政机关、团体、军队和党政干部、现役军人,均不得购买股票。第六条股票可按约定的利率支付股息,并可视企业盈利情况分红。股息与分红的总额,不得超过投资额的百分之十五。股息在成本中列支,分红在企业税后利润提取各种基金后按股支付。第七条股份企业、投资项目同时发行股票和债券的,税后利润的支付顺序是:债券本金、生产发展基金、股票分红。第八条股票都应记名,不能退股。股票可以继承和转让,继承、转让股票要通过原代理发行单位办理手续,股票还可以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第九条股票不得当作货币市场流通。不准以股票进行投机倒把活动。第十条股份企业经营期满或经股东协议解散或倒闭时,在完税、消偿各项债务后,其余财产按股比例对股东进行清偿。
债券第十一条债券是企业发行的有期限的债权证书。债券持有人享有债券规定的按期收回本金和取得利息的权利,没有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不承担企业经营亏损经济责任。第十二条债券发行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具备这一条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都可向社会发行债券。第十三条债券发行额,不得超过发行单位自有资产净值。第十四条债券的利率最高不得比银行同期限定期储蓄存款利率高出百分之三十,其利息在成本中列支。债券本金用税后利润归还。第十五条债券持有人在债券到期还本前需要融通资金时,可以转让债券,或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第十六条债券不能当作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不准以债券从事投机倒把活动。
股票、债券的管理第十七条企业发行股票、债券,向社会集资,必须坚持自愿认购的原则,不得硬行摊派。集资兴办的项目,应符合本省经济建设发展方向,经过可行性研究论证,择优定项目,然后再筹集资金。第十八条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购买股票、债券的资金来源,只限于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自己有权支配的资金,不得挪用国拨流动资金和银行贷款。事业单位购买股票、债券,只限于使用预算外资金。第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及所属分支机构,是陕西省发行股票、债券的管理机关。第二十条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及其分支机构按所分级管理的原则,审查批准股票、债券的发行:
凡符合国家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内部发行股票、债券,其发行额在十万元以下的,可由发行单位自制定办法,按隶属关系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银行备案;发行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按隶属关系报经主管部门同意,由同级人民银行批准。
凡面向社会发行股票、债券,发行额在五百万元以下的(含五百万元),由人民银行地区(市)分行审批,报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备案;发行额在五百万元以上,三千万元以下的(含三千万元),由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审批,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发行额超过三千万元的,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审批。第二十一条凡面向社会发行股票、债券的单位,都必须向人民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发行。
报送申请时,应检附下列文件:
(一)主管部门同意开办企业的批准文件;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确定为经济人的公证文书,金融机构应交验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或所属分支机构颁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三)发行股票、债券的章程、办法,其主要内容应包括现有资产、集资数额、发行范围、分配及亏损清偿办法等;
(四)集资投向的基本概况,包括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等;
(五)凡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交验批准机关准予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书面证明(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按自筹基建对待)。
(六)发行债券单位应提交证明自有资产净值的财务报表或担保单位的担保证书。
2. 中国人民银行股票价Ơ
1、“团乱中国人民银行” 是个政府的银行管理机构,没有发行股票,所以也就没有价格
2、“中国人民银行” 管理的下属的主要银行敏源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塌拿档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等,号称四大银行
3、目前(2014年11月13日)A股的价格:工行3.76元,农行2.64元,中行3.10元,建行4.30元
3. 中国人民银行的股票是中国银行吗
不是,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机构,管印多少钞票,黄金储备之类的
中国银行属于第三产业,中国银行股就是中国银行发行上市的股票
4.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上市吗
中国人民银行不能上市,因为它是中央国家机关!!!
商业银行可以上市(如:工行、建行、农行、中行等)
国有银行能不能上市?
在这里出现了一个悖论:如果上了市才能成为好银行,那么上市之前就不是好银行,而不是好银行则不应当上市。国有银行上市颠倒了逻辑顺序。应当在银行上市之前提高资本充足率,使得银行成为一个符合国际标准的稳定的金融机构。然后才讨论是否应当上市。
近来,频频出现商业银行要求上市的呼声。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已经上市。招商银行、华夏银行也发布信息,希望在短期内上市。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中国银行上市的呼声最高。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正在进行改组,据说它的海外部分要首先上市。其他的几家国有银行也希望尽快上市。好像金融改革的关键在于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银行上市是否会成为金融改革的突破口?会不会出现“一股就灵”的奇迹?
国有银行能不能上市?也许有人认为,这难道还成问题吗?四大国有银行是“国家所有,国家信誉”,只要国家批准,要上市还不是轻而易举?
事情未必如此简单。企业上市是直接融资行为,上市的前提条件是信息透明化。也就是说,企业为了扩大再生产,拿出一部分股权来换取外部资金。例如,企业自有资本10亿元,年利润1亿元。如果想把经营规模扩大一倍,需要资本20亿元,于是,这家企业通过上市,对外发行相当于10亿元的股票。如果企业的生产效益好,购买股票的人按照投资多少来分享利润。假若股票价格上升,股东们还可以从股票升值得到额外的收益。因此,上市的前提是,第一,企业要有自有资产,第二,要期望盈利。
家当知多少
国有银行上市的第一关就是要弄清楚究竟有多少家当。企业上市时考虑的是净资产。如果企业注册资本是一亿元,但是欠别人的债务有2亿。那么,我们说这家企业资不抵债。别说上市,早就该破产倒闭了。国有银行的自有资产(一级资本)在总资产当中的比例称为资产充足率。按照《巴塞尔协议》,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应当在8%以上,如果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不到这个标准就会影响银行的稳定性。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只有中国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接近8%,其他各家都远远低于这个标准。换句话说,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中最多只有8%是属于自己的。银行拿储户的钱放贷,如果出现了不良贷款,自然应当由银行负责。因此,如果银行要上市,首先要把不良贷款的数字搞清楚。在这里有几笔帐非算不可。
第一,按照官方数字,四大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总额为24%左右。显然,中央银行没有任何理由夸大这个数字,只少不多。
第二,按照官方报导,被“剥离”到四大资产公司的不良贷款有13000亿元。就算四大资产公司讨债的本事很大,按照一般规律,能要回来30%就算很成功了。那么还有将近10000亿的坏帐。这是四大商业银行欠老百姓的钱,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储蓄者都有权把自己的存款要回去。倘若如此,四大商业银行怎么来补这个
窟窿?如果把这10000亿算进去,银行的不良贷款总额要上升多少?
第三,目前,国有银行计算不良贷款数目是采用“一滞二呆”的分类原则计算的。朱总理在1998年的金融工作会议上曾经明确指出,“我们不要盲目在所有领域都照搬国际惯例,但是在贷款分类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采纳国际惯例。”在2002年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他再度强调“商业银行从今年开始要全面实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制度”。按照“一逾两呆”,贷款逾期3年才划为呆滞,借款人走死逃亡才划为呆帐。而“五级分类”只要借款人不能归还本息30至90天就列入不良贷款。假定国有银行认真地采用了“五级分类”,许多现在算为正常的贷款将变成不良贷款,不知道这样一来,银行的不良贷款还要上升多少?
第四,“五级分类”与“一逾两呆”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考虑信贷质量。如果一个企业借了10笔款,按照“五级分类”,只要有一笔贷款不能按时归还,鉴于这个借款者缺乏信用,其他贷款都要列入问题贷款。可是按照“一逾二呆”,只要其他贷款尚未到期就不算。如果按照“五级分类”,信用破产的国有企业有多少?银行的不良贷款还要上升多少?
第五,四大银行的大部分贷款都给了国有企业,特别是目前上市的几千家国 有企业。当计算不良贷款的时候,是按照这些企业的帐面数字来评估的。可是,有人估计至少80%的上市公司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假帐。“银广夏”就是一个例子。前不久还被称为资产质量特别优秀的好企业,说破产就破产了,揭开盖子来,尽是假帐。如果还有更多的上市公司隐瞒了巨额亏损,那么一旦搞清楚了这些公司的帐目,岂不是又要给银行的不良贷款大大增加一笔?
银行上市要不要算清楚帐目?如果算清楚了帐,国有银行能够拿出来合股的资本究竟有多少?虽然银行的情况和企业不尽相同,但是基本道理是一样的。如果一家银行的自有资本是10亿,但是贷款的坏帐也有10亿之多,事实上,这家银行已经把自己的资本全赔光了。银行的钱都是别人的。凭什么拿别人的钱上市呢?如果不良贷款比银行的一级资本还多得多,那么凭什么上市?倘若某个公司已经是资不抵债了,公之于众,还有人敢买这种股票吗?如果不告诉老百姓真话,靠造假帐上市,今后怎么办?
“家丑不可外扬”,如果国有银行不上市,那么,尽管现存的不良贷款数额巨大,但是还可以慢慢对付。如果一定要急于上市,岂不是马上就要踩响这个大地雷?
上市的逻辑顺序
为什么国有银行如此急于上市?许多企业上市是为了取得发展资金,国有银行缺资金吗?目前金融市场过于单一,民众的积蓄只能存进银行。由于市场疲软、通货紧缩、投资不足,银行里的钱贷不出去。国有银行的战略发展方向不是扩张而是向中心城市收缩。从广义上来讲,银行里的钱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从国有银行自身运行机制来看,没有急于上市的理由。
据说,银行上市的目的就是要筹集资金,使得银行能够达到资本充足率。在这里出现了一个悖论:如果上了市才能成为好银行,那么上市之前就不是好银行,而不是好银行则不应当上市。国有银行上市颠倒了逻辑顺序。应当在银行上市之前提高资本充足率,使得银行成为一个符合国际标准的稳定的金融机构。然后才讨论是否应当上市。
另外,要将国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提高1%,至少需要500亿。要使中国四大国有银行达到所需的资本充足率,至少需要几千亿元。上哪里去找这笔巨款?近年来,上海、深圳股市每年筹集不过几千亿元资金,倘若国有银行上市,一下子吸收了如此巨额资金,还不得把股市压趴下来?
至于说国有银行上市之后能否给股东带来利润,能否建立有效的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董事会的有效监督,能否通过上市提高效率,防范金融风险等等,这些问题
都不是轻易能够回答的。有鉴于此,国有银行上市还是慢点谈为好。
5. 中国股票哪年开始的
1984年8月14日,上海市政府批准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呈批的《关于发行股票的暂行管理办法》。
1984年,全国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与此同时,企业债券也开始出现。
1986年9月26日,上海建立了第一个证券柜台交易点,开始接受委托,办理由其代理发行延中实业和飞乐音响两家股票的代购、代销业务。这是新中国证券正规化交易市场的开端。
1986年,沈阳市信托投资公司开设第一个从事证券转让业务的柜台。
1987年深圳市一些企业开始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进行转让交易。
1990年,国债转让在全国全面放开。随着统一交易网络的形成,国债交易趋于活跃 后,金融机构开始发行金融债务。
1990年12月19日,新中国第一家经批准成立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
1992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
6. 现在买中央银行的股票行吗
中国人民银行就是我们国家的中央银行,可以说是国家的一个机构部门,不同于普通商业银行,不能发行股票。
估计你想说的是中国银行吧?
7. 改革开放后,我国第一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是:
1984年11月18日,上海第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企业上海飞乐音响公司成立。并向社会发行每股面值50元的股票1万股。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发行的第一张上市股票,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公开向社会发行的股票。
8. 股票是哪一年引进中国,哪一年《股票》立法
19世纪60年代,清朝就有洋行大量发行股票,等到1872年轮船招商局建立,大量发行国内的股票。民国股票交易基本没有停止。
新中国1990年在上海,1991年在深圳引入股权制度,股票立法1999年的证券法。
9. 新中国第一股票是什么时候发行的
我是一个有心人,很早就整理中国证券市场大事记,这里面有一段历史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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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8月14日,上海市政府批准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呈批的《关于发行股票的暂行管理办法》。
1984年11月18日,中国第一个公开发行的股票——飞乐音响向社会发行1万股(每股票面50元),在海外引起比国内更大的反响,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信号。
1985年1月, 上海延中实业有限公司成立,并全部以股票形式向社会筹资,成为第一家公开向社会发行全流通股票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1986年9月26日,第一个证券柜台交易点——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分公司。
1987年5月, 深圳市发展银行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成为深圳第一股。
1987年9月27日,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成立。
1988年7月9日,中国 人民银行开了证券市场座谈会,由人行牵头组成证券交易所研究设计小组。
1990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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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1月18日,中国第一个公开发行的股票——飞乐音响(60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