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股票资讯 » 发行股票成功案例
扩展阅读
设计总院股票历史股价 2023-08-31 22:08:17
股票开通otc有风险吗 2023-08-31 22:03:12
短线买股票一天最好时间 2023-08-31 22:02:59

发行股票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 2023-02-18 17:25:27

A. 定向增发成功与失败案例

定向增发则因其低门槛、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受到了广大企业的青睐,自2006年中国证监会出台《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来,定向增发己成为上市公司进行外部融资的首选,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定向增发成功案例,欢迎阅读!

一、什么是定向增发?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

1.人数限制:规定要求发行物件不得超过10人

2.折价发行:发行价不得低于董事会预案公告日前20日均价的90%

3.锁定期:发行股份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4.高门槛:单个专案一般需要几千万甚至几亿资金。2013年定增专案平均参与起点1.31亿元。

二、定增市场新趋势

定向增发作为融资方式的一种,在资本市场的重要程度正逐渐增强。Wind资料统计显示,2006-2013年,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规模、家数、实际定增数量及规模均呈现快速上升。2014年,两市定增募资金额超过6000亿元,接近2013年3463亿元的一倍。

让我们再深入一些……

定向增发的收益来源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即折价率、市场波动收益β、个股成长性收益α,可以用如下公式来表示:

定向增发收益=折价率+市场波动收益β+个股成长性收益α

折价率:定增参与价格较二级市场一般有10%-30%的折价,具有一定的“安全垫”作用。

市场波动收益β:目前A股市场整体估值较低,各大机构预期未来市场上涨概率较大。根据历史资料统计,在市场低位参与定增投资,可分享市场上涨带来的β收益,定增盈利概率较大。

个股成长性收益α:从定向增发的成功案例来看,定向增发后公司股价上涨与其定增资金用途、对公司当前经营状况的改善程度盈利增厚、单位盈利能力提升、财务健康等等息息相关。定向增发股的上涨逻辑,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1新入资产/新投专案改变了公司原有估值;2新入资产/新投专案提升公司单位盈利能力;3定向增发专案公布吸引市场关注。

定向增发成功案例:

东、西大众定向发股。两大众公司初上市时,由上海国资控股西大众大众交通,再由西大众控股东大众大众科创。后来,大众公司职工持股会受让了西大众持有的东大众股份,东大众“国退民进”,而西大众还是国有控股。为了改变西大众的实际控制人身份,1999年西大众向东大众定向发行1.4亿股法人股,东大众则用1000辆营运车的实物资产认购增发股份,增发后,东大众成为西大众的第一大股东。这是通过定向增发引进新股东,且不动用一分钱现金的成功案例。

定向增发失败案例:

万科向华润定向增发B股。2000年底,万科拟向香港华润集团定向增发4.5亿股B股,希望以此引进控股股东,同时又可募集近20亿资金。但终因B股价格过低、遭到A股股东的反对而作罢,这是定向增发流通股失败的又一个经典案例。

定向增发——高阶投资者的吸金石

在市场的大环境下,定向增发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都被视为利好行为,受到资金密集关注。为什么定向增发如此受欢迎?主要是增发募集的资金往往被投入到新专案中,用于改善上市公司基本面,先不论新专案在A股往往是题材炒作的主线之一,统计资料表明,2009-2014年定增上市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均值为805.54%,远高于整体的166.16%,超越4倍有木有!

当然,从定向增发的成功案例来看,定向增发后公司股价上涨与其定增资金用途、对公司当前经营状况的改善程度盈利增厚、单位盈利能力提升、财务健康等等息息相关。定向增发股的上涨逻辑,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1新入资产/新投专案改变了公司原有估值;2新入资产/新投专案提升公司单位盈利能力;3定向增发专案公布吸引市场关注。

但是普通投资者却无法直接参与到定向增发中。

“定向”两字表明增发是面向特定物件不超过10个人发行股票,具有高门槛 2014年近500个定增专案平均参与起点为1.4亿元的特点。另外,定向增发参与价格较二级市场一般有20-40%的折价,具有一定的安全边际,因此也一直是机构投资者角逐的热点。根据申万巨集源的报告,2月12日当周增发一年期专案有9宗,平均发行折价率达19.52%,当周有12个定增专案解禁,解禁资金规模达205.22亿元,解禁绝对收益率均值为84.56%。

后定增专案呈现集中爆发

资料显示,2016年春节前定增预案修订曾出现集中爆发的现象。面对年初震荡的市场行情,定增预案多修改为下调预案价或募资额、延长有效期、或直接改变定价方式定价发行改为竞价,反映上市公司较为谨慎的态度。

节后2月12日当周增发日共有24宗定增专案,募资总额为394.02亿元,相比之前一周翻了两倍有余。其中一年期专案有9宗,募资总额为187.16亿元,平均发行折价率19.52%,三年期专案募资总额为394.02亿元,平均发行折价率为30.75%。

定增也有投资风险,但相对可控

定增市场目前的风险主要来源于三方面: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个股风险。

首先,从市场风险角度看,应尽量选取合适的投资时点,避免在市场高估值的水平下参与。

其次,因参与增发获配股票数量较多,可能造成解禁后短期内无法抛售,给定向增发资金带来流动性压力。参与机构应评估整体增发股份占流通股本比例过高的增发专案,同时分批选择合理价位出售,以规避相应的流动性风险;

最后,定增个股有可能出现“黑天鹅”事件,对于只有几个亿的机构而言,一般只能参与一两家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但这样过度集中投资,存在较大的“踩雷”风险,规模较大的基金平台能帮助投资者进行组合投资,使得本来只能参与1个定增专案的有限资金参与到10-15个定增专案,降低定增参与门槛,有效平滑个股风险。

借道定增基金 普通投资者也能成“玩家”

门槛那么高,那么是不是普通投资者就与定增彻底无缘了呢?NoNoNo,目前市场就有专做定增专案的公募基金产品,门槛较低一般1000元起投,能帮助投资者获取上市公司定增专案的丰厚收益。需要提醒的是,定增类公募基金产品一般设有18个月的封闭期,投资者需要注意开放认购时间进行积极参与,若错过开放时间,就需要等下一个开放周期。

B. 请问有没有这样的上市公司融资案例:发行债券与发行股票同时进行。谢谢!

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是企业直接融资的两种方式,在国际成熟的资本市场上,债券融资往往更受企业的青睐,企业的债券融资额通常是股权融资的3~10倍。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企业债券融资同股票融资相比,在财务上具有许多优势。

1.债券融资的税盾作用。债券的税盾作用来自于债务利息和股利的支出顺序不同,世界各国税法基本上都准予利息支出在税前列支,而股息则在税后支付。这对企业而言相当于债券筹资成本中的相当一部分是由国家负担的,因而负债经营能为企业带来税收节约价值。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也就意味着企业举债成本中有将近1/3是由国家承担,因此,企业举债可以合理地避税,从而使企业的每股税后利润增加。

2.债券融资的财务杠杆作用。所谓财务杠杆是指企业负债对经营成果具有放大作用。股票融资可以增加企业的资本金和抗风险能力,但股票融资同时也使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增加,其结果是通过股票发行筹集资金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会被全体股东所均摊。

债券融资则不然,企业发行债券除了按事先确定的票面利率支付利息外(衍生品种除外),其余的经营成果将为原来的股东所分享。如果纳税付息前利润率高于利率,负债经营就可以增加税后利润,从而形成财富从债权人到股东之间的转移,使股东收益增加。

3.债券融资的资本结构优化作用。罗斯的信号传递理论认为,企业的价值与负债率正相关,越是高质量的企业,负债率越高。迈尔斯和麦吉勒夫的强弱顺势理论也认为,企业发行新股,市场价值将下降。R·W·Masulis的实证研究表明,当企业发行债券回购股份时,股票价格上升,而当发行股票来还债时,股票价格下降。由此可见,企业发行债券不能仅仅看作企业单纯的融资行为,更为重要的是企业对自身资本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是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一种资本结构决策。

4.债券融资的激励作用。债务的存在类似一项担保机制,由于存在无法偿还债务的财务危机风险甚至破产风险,经理人员必须努力做好投资决策,并带领员工努力工作以降低风险。相反,如果不发行债券,企业就不会有破产风险,经理人员也丧失了扩大利润的积极性,市场对企业的评价也相应降低。债务融资还能避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从而改善公司治理。

5.债券融资有利于股权控制。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只要企业按合同归还本息,控制权仍掌握在原来的股东手中,企业股东并不会因为发行债券而使其地位受到挑战。对于债券的投资者,它只享有按期收回投资本息的权利而不能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管理,因而不会导致股权的分散,有利于股东对公司经营权和管理决策的控制。只有在企业无法如期归还本息时,控制权才会受到影响。

以上分析表明,企业债券较股票融资而言,存在诸多优势。因而就资本市场而言,一国应优先发展其企业债券市场。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企业从股票市场赎回了6000亿美元的股票,同时在债券市场增加了10000亿美元的债券,发行债券已成为大多数美国企业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股票市场已成为次要的资金来源了。

C. 案例分析

你好:
有下列原因:
1 三方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应该是有限责任。
2 二名监事,不能是2名。
3 以董事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为权力机构,
4 协议还规定公司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D. 中国互联网第一股网盛科技发行上市是什么时候

白志林

案情简介

(一)中国互联网第一股上市

2006年12月15日,中国A股市场第一只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络股——网盛科技(002095)在深圳中小企业板成功上市。

网盛科技的全称为浙江网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次发行价14.09元,发行市盈率29.98倍,为近期新股发行以来最高。首日上市的开盘价为68.10元,全天大幅震荡,盘中最高至78.00元,最低至53.05元,报收于62.8元,较发行价14.09元涨345.71%。

网盛科技专业从事互联网业务,旗下包括中国化工网、中国纺织网、中国医药网等垂直B2B电子商务网站,其中中国化工网成立于1997年,1998年就开始盈利,目前各网站年总体盈利接近3000万元。

(二)网盛科技的改制

网盛科技自成立以来,与中国许多民营企业一样,并未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当网盛科技启动改制后,参与改制的中介机构便着手进行相应的股权结构调整。一方面,对网盛科技及其关联企业的业务进行整合,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另一方面,对网盛科技及其关联方的股权进行调整,理顺股权关系,同时对管理层进行激励。基本方案确定后,中介机构又对网盛科技改制中所涉及的税收成本、资金运转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论证,最后制定出一套操之可行的改制方案。

作为网盛科技改制的律师,我们主要从公司的历史沿革、历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公司的业务、税收、重大合同等方面进行了尽职调查,对调查中所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解决方案。由于网盛科技属民营企业,未涉及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其产权结构尚属清晰,不存在产权不明或潜在的纠纷问题。因此,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在理清网盛科技的整个股权结构的基础上,制作各种法律文本,并对改制过程中新产生和发现的问题,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判断,提出解决的方案和办法。

由于网盛科技改制时,当时的《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公司,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而且根据政府的相关要求,律师要对股份公司的设立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以,律师要配合其他中介机构制作审批所需要的各种文本及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主要对改制成股份公司的主体、其历史沿革、股东、关联企业、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资产、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重大诉讼和仲裁、行政处罚等问题发表意见,对改制主体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出具明确的意见,对改制主体的整个改制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发表意见。

政府的相关批复文件下来后,发起人出资到位,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改制主体便需召开创立大会,就股份公司的设立事宜进行讨论。

律师在创立大会的召开过程中所要做的事情包括:制作创立大会所需要的各种文件,如会议通知、各种议案、表决票等;协助企业做好创立大会的整个召开程序,如出席会议的股东身份的合法性、会议召开的程序、表决的方式和程序、会议的记录等;最后是对整个创立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监督,保证创立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创立大会作出同意设立股份公司后,律师应指导和协助企业进行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当然,如果是新设股份公司,就不存在变更登记的问题。

(三)网盛科技的上市辅导

依照证监会原来的要求,股份公司上市前要进行最少为期一年的辅导,由中介机构对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司规范运作、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方面的培训,律师主要从《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发,对公司进行培训,明确董事、监事和高管的义务,保证其知晓在公司股票上市后所应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会计师主要从财务角度,保荐机构主要从整个上市的角度,对公司进行相关的培训辅导。

在对网盛科技进行了为期一年的上市辅导后,浙江监管局进行了验收,认为网盛科技的辅导合格,已符合申报上市的要求。于是,中介机构便开始着手上市申报材料的制作。

(四)网盛科技的上市申报

在上市申报阶段,中介机构一般都会派驻人员进行现场办公。在该阶段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收集整理制作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材料,制作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核查企业的各项经营运作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企业在此过程中所需制作的其他法律文书进行起草和审查等。

由于股票发行上市对一个企业来讲,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此,律师要对公司相关的决议性文件进行严格的审查,对其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判断。必要时,律师应直接参与该法律文件的制作,并对整个决策过程进行监督。

当整套的申报材料上报证监会后,证监会有一到两次的反馈,主要是针对申报材料中描述不清或需进一步澄清的内容进行补充,对某些问题发表更加明确的意见。律师在这个时段的主要任务是针对证监会的反馈意见收集资料,从法律角度对某个问题发表意见。

(五)网盛科技的发行和上市

2006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6年第54次会议审核同意网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06年11月12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行字[2006]133号文核准网盛科技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新股。

至此,网盛科技公开发行的全部核准程序已经走完。

2006年11月24日,网盛科技在规定的报纸和互联网站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等文件,向社会公众公开推介。

2006年12月1日,网盛科技向社会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确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2006年12月7日、8日,网盛科技向社会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网盛科技的公开发行股票过程已经完成。

2006年12月14日,网盛科技向社会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股票上市保荐书》等文件,网盛科技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2006年12月15日,网盛科技的股票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成为我国A股市场第一只纯网络股票。

法律意见

(一)改制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在整个改制过程中,律师所要做的工作主要是:(1)尽职调查;(2)与企业沟通,找出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3)与其他中介进行沟通协调,对整个改制方案从法律角度提出建议和方案;(4)根据方案确定的时间和程序,制作各种法律文本,包括各种协议和公司章程等。

由于改制是公司上市的必经阶段(特指有限责任公司),改制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司将来的发行上市。所以,在改制前期的尽职调查及方案的制订上,应倾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尽职调查应重点关注公司的历史沿革、重要资产、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税收等方面的问题。在方案的设计中,应做到公司具有独立性、主业突出、关联交易规范和避免同业竞争等。

(二)辅导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由于证监会对公司上市前的辅导期限不作强制性的规定,根据一般的惯例辅导期定为三个月。在辅导期间,律师应为公司制作各种内控制度,完善公司的各项治理结构,并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上市所需的法律知识,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在此期间,公司更加规范运作。公司管理层熟知上市的各种规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公司的各种事务。公司的财务制度更加完善。公司的各项操作已符合上市公司的要求。

(三)上市申报阶段的法律问题

律师最终的成果体现在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上,所以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成为律师在本阶段所主要制作的法律文书。制作上述法律文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批准与授权;(2)发行人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3)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4)发行人的设立;(5)发行人的独立性;(6)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7)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8)发行人的业务;(9)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10)发行人的主要财产;(11)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12)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兼并收购;(13)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及修改;(14)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规范运作;(15)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16)发行人的税务;(17)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18)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19)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20)发行人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21)发行人招股意向书的法律风险及其评价;(22)发行人的其他问题。

律师在该阶段,还应为公司发行上市召开的股东大会制作各种法律文件,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等法律文本。同时,律师还应配合其他中介机构,随时为公司解答各种法律问题,或者向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法律意见。

经典评析

公司上市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涉及公司的方方面面,也涉及多个中介机构以及相关的政府部门。律师在其中起着重要的沟通、解释和协调的功能。律师的作用不仅仅在于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和起草各种法律文件,还表现为及时解答公司及其他机构提出的法律问题,处理上市期间遇到的各种与法律有关的问题。因此,律师的业务知识就不仅仅限制于《公司法》、《证券法》等与公司上市有直接关系的法律法规上,律师对拟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所做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亦应知晓,甚至应十分精通。同时,由于公司上市涉及公司的各个方面,与公司运作有关的合同、税务、环保、劳动用工、诉讼仲裁等法律知识亦要求一个证券律师必须具备。否则,律师所制作的法律文书必然会存在某种法律漏洞,在证券市场越来越规范、证券法规越来越严格的形势下,律师所承担的风险也会越来越大。

E. 某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5元。股票发行成功

借:银行存款149000000

贷:股本100000000
资本公积49000000

F. 中国历史上有哪些被借壳的股票

兰陵集团 借壳上市,很经典的一个案例,具体请到网络搜索兰陵集团借壳上市

我把其中一个结果给您,希望对您有用】

案例2、 兰陵借壳上市
山东环宇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批发零售业务为主的商业公司。该公司于1998年10月被批准发行股票4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20万股。1992年7月26日,该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社会公众股为2808.15万股。1994年该公司利润为1678万元, 1995年为783万元,1996年仅为106万元,而到1997年中期其亏损额高达441万元,净资产收益率为负3.2%元。至此, 环宇股份也就失去了通过配股而为企业振兴输血的基本资格,面临破产的边缘。
兰陵美酒,中外驰名。兰陵集团是国家大型企业,以酒业为龙头的集科、工、贸于一身的大型经济联合体。兰陵集团的经济效益连续六年居中国500家最好工业企业之列,并连续六年居山东省同行业第一。与环宇同处一地的兰陵集团,为谋求企业的更大发展,想方设法寻求上市。为了保证环宇的壳资源不流失,又避免兰陵直接申请上市的巨额费用,当地政府积极撮合。事情进行得很顺利,两家公司的老总一谈即合,迅速达成了共识。
经对环宇进行的资产评估确认,其全部经营性资产人民商场、鲁南大厦、国贸公司等,资产净值作价14512万元转让给兰陵集团。兰陵集团则以所属的两家全资公司平邑酒厂和郯城酒厂以及其控股的兰陵美酒股份公司20. 6%股份共计14512万元优质资产进行等价置换。1997年12月30日,环宇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就资产重组、变更公司经营范围、董事监事改选、公司章程修改等发布公告。新的董事会7名成员中有6名来自兰陵集团。这就标志着兰陵借环宇之壳而上市成功。
兰陵通过资产的彻底置换,得到了求之不得的宝贵的壳资源,实现了借壳上市、借船出海的目的,从而直接置身于资本市场,为盘活企业的巨额资产,保持企业的持续发展赢得了重大的机遇。
(资料来源:《借壳上市》第100页至106页,卢阿青主编,企业管理出版社,1998年7月第一版。)

G. 证券发行与承销案例

证券发行与承销案例 成功的有很多,我觉得现阶段股市主板市场和中小板以及创业板中的上市交易的股票都可以称作证券发行与承销的成功案例

H. 请问为什么发行股票,也能进行吸收合并企业通俗举例子解释下。

首先需要了解资本市场上最常用的两种收购方式就是现金收购和股权收购。
现金收购简单明了,就不说了。股权收购主要又有增发新股和换股两种手段。看一个国内比较着名的平安收购深发展案例就可以大致明白
2010年前,平安集团持有深发展4.68%股份
2010年5月,平安集团向当时的深发展大股东新桥定向增发约3亿股,新桥以其所持有的约5.2亿股深发展股份作为支付对价,交易完成后,平安集团持有深发展21.4%股份
2010年7月,深发展向平安人寿定向增发约3.8亿股,平安人寿出资约70亿认购。由于平安人寿是平安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交易完成后,平安集团共持有深发展29.99%股份
2010年9月,平安集团宣布,以平安银行90.75%的股权以及26.9亿现金交换深发展16.39亿股份。交易完成后,平安集团拥有深发展52.38%股份,深发展成为其控股子公司。而深发展拥有原平安银行90.75%股份,成为平安银行母公司。即,平安集团控股深发展,深发展控股平安银行。
这次经典的收购案例中有现金收购、有被收购方发行股票,有收购方发行股票,有股权交换,最终都是为完成收购目的服务的

I. 发行股票和增资的区别

一、发行股票融资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太简单了,发行股票的好处:不用还钱,亏了的话所有入股的人一块认栽坏处:大赚的话,也是所有入股的人按股份比例分享,如果是贷款就只把借的钱+利息换了,剩下赚的全是自己的。
这个叫做股份稀释,本来赚的全是你的,现在被入股的资金占了股份,你就只占一部分了。
“借资生财”存在什么缺点:不知道你说的借资是贷款融资还是发行股票融资,其各自的缺点就像前面说的,一个是亏了还得还钱,一个是赚了不能通吃。
发行股票融资成功的例子:比如微软、Google、沃儿马,都是因为股票融资,能很快拿出大笔资金扩大经营,抢占市场,要是不发行股票的话市场早给别人占了,就算整个微软都是比尔盖子一个人的,他也没这么富。
所以要懂得与股东合作,懂得分享和共赢。
失败的例子:简直太多了,融了资但是经营不善,最后谁也没赚到钱,退市的股票不都是例子吗?还有像安然、世通,违规操作,最后股东被坑惨了,老总也进监狱了,够失败够经典吧?

二、通过股权转让和增资两种方式引进投资人的区别
1、交易的主体不一样:股权转让是原股东将部分或者全部股权转让新的股东,是新老股东之间的交易,而增资是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交易;
2、支付对价的方式不同:股权交易是将转让款支付给老股东;
而增资是将款项支付给公司;
3、是否缴纳税款不同:老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有溢价需要缴纳溢价部分20%的所得税;
而增资不需要缴税。
4、使用条件不同:如果公司运营需要资金,需要通过增资解决。
股权转让不能解决,公司资金的问题;
5、程序不同:股权转让需要买卖双方签订协议,告知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增资需要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等程序,修改公司章程等。

三、增资和注资的区别在哪里
增资是指现在的企业为了扩大经营或者展现实力,用经过评估确定价值的知识产权来增加企业的注册资本。
注资是直接用现金来给企业注入资本金,然后将注册资本做一个变化.

四、股票增发 与公开发行股票(已上市了的)有什么区别?
股票增发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过指定投资者(如大股东或机构投资者)或全部投资者额外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发行价格一般为发行前某一阶段的平均价的某一比例。
简单的讲,增加股票的发行量,更多的融资,“圈”更多的钱。
对企业是有很大的好处的,但是对市场存量资金是有压力的,是在给股市抽血。
公开发行是指没有特定的发行对象,面向广大投资者分开推销的发行方式。
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广泛地发售证券。
在公募发行情况下。
所有合法的社会投资者都可以参加认购。
公开发行的股票不一定要求上市。
但是上市必须要求公开发行股票。

J. 山东玲珑 轮胎发行股票 案例,发行程 序是什么 介起什么作用

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相结合。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有提到这么一点: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中国金都招远市,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的技术型轮胎生产企业,现有职工17000人,其中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超过2000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