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以发行股票与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另一企业70%股权属于什么性质的企业合并
.吸收和合并。吸收合并,也称为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支付现金或发行债券获得一个或几个其他企业。合并完成后,只有合并方仍保持原有的法律地位,被合并企业失去原有的法人地位,作为被合并企业的一部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成立和合并。创始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联合成立一个新企业,并以新企业的股份交换原公司的股份的合并。设立和合并后,原有企业全部丧失法人资格,新设立的企业统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控股合并。控股合并,也称为控股股权收购,是指一个企业通过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债券,收购另一个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有表决权的股份。获得控股权后,原企业仍以自己独立的法人实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B. 如何理解以发行股票的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Long-term investment on stocks)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股票发行(share issuance)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
发行方式:
综述
股票在上市发行前,上市公司与股票的代理发行证券商签定代理发行合同,确定股票发行的方式,明确各方面的责任。股票代理发行的方式按发行承担的风险不同,一般分为包销发行方式和代理发行方式两种。
包销发行
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代销发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C. 如何理解A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换取对B公司的控制权
简言之就是:A公司通过发行股票获得资金,支付给B公司,从而买下B公司。
既然买下了整个B公司,当然就获得了其控制权。
D. 请问为什么发行股票,也能进行吸收合并企业通俗举例子解释下。
首先需要了解资本市场上最常用的两种收购方式就是现金收购和股权收购。
现金收购简单明了,就不说了。股权收购主要又有增发新股和换股两种手段。看一个国内比较着名的平安收购深发展案例就可以大致明白
2010年前,平安集团持有深发展4.68%股份
2010年5月,平安集团向当时的深发展大股东新桥定向增发约3亿股,新桥以其所持有的约5.2亿股深发展股份作为支付对价,交易完成后,平安集团持有深发展21.4%股份
2010年7月,深发展向平安人寿定向增发约3.8亿股,平安人寿出资约70亿认购。由于平安人寿是平安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交易完成后,平安集团共持有深发展29.99%股份
2010年9月,平安集团宣布,以平安银行90.75%的股权以及26.9亿现金交换深发展16.39亿股份。交易完成后,平安集团拥有深发展52.38%股份,深发展成为其控股子公司。而深发展拥有原平安银行90.75%股份,成为平安银行母公司。即,平安集团控股深发展,深发展控股平安银行。
这次经典的收购案例中有现金收购、有被收购方发行股票,有收购方发行股票,有股权交换,最终都是为完成收购目的服务的
E.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收购方式有哪些
公司收购是一种有效的资源再分配手段,是企业扩大的最迅速,最有效的途径。 在公司收购过程中,确定目标公司时,买方将面临的最重要问题是采用哪种收购方法。 收购方式的确定可能直接影响下一个环节的决策,例如支付方式,融资渠道,甚至直接关系到收购的成败。公司收购包括了直接购买公司资产(绝对的所有权)或者间接收购股权在内的所有取得控制权的情况。公司的收购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最后,全面的证券收购意味着收购公司的投资不仅包括现金和股票,还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和公司债券。这样,可以将各种付款方式组合在一起。如果正确匹配,则可以避免这两种方法的缺点,即购买者可以避免支付更多现金,并防止股权稀释和收购企业原股东的控制权转移;同时,债券融资利息的税收抵免效应可以用来避免过度的财务风险。尽管采用全面证券收购将使收购交易的程序变得复杂,但也增加了风险套利的难度。因此,这种获取方式也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F. 上市公司为什么发行股票,靠什么赚钱我实在不明白
一、上市公司一般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从股市获取资金:
1、股票质押
上市公司向一些金融公司进行股票质押操作,获取一定的现金流,股票质押一般用于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的上市公司。一家商业银行接受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证券公司接受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2、减持
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二级市场上进行减持操作,上市公司大股东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3、增发
上市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股票,来获得一定的现金,其中定向增发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日市价均价的80%。
二、上市公司是实体经济,实体经济的存在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的,比如说:解决就业、提高行业的创造力,等等。也就是说资本只是手段,而解决资本背后的问题才是目的。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目的在于,绕过银行直接向公众融资,简单来说就是筹钱。小李以前是在成都开火锅店的,开了好几个,现在他想走出成都,走向全国。所以他自己的钱不够,那么他现在有两个筹钱的方法
① 找银行借钱,由于小李的火锅店生意好,是比较容易获得银行贷款的,这是第一种方法。
② 通过股市,出让部分股权,来获得资金。
方法①需要向银行支付利息,这无疑增加了小李开火锅店的成本,降低了小李火锅店扩张成功的可能性。方法②的资金是无息资金,这对于小李的火锅店来说无疑是降低了一部分的成本。
小李开火锅店有破产的可能性,如果小李是找银行贷款开的火锅店,那么就会形成银行的坏账。如果小李是从股市上融资开的火锅店,那么就是小李火锅店公司退市或者和被别的公司收购了。
找银行借钱,和银行形成直接的债务关系,一旦出事,银行是直接面临坏账的危险。而在股市借钱,是直接面对股民,并且这其中并没有和股民形成直接的债务关系,银行也被保护起来了。
股市或者直接融资的作用在于,绕开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股市和银行相比,银行的重要性更大。银行的风险要得到保护,实体经济要发展,所以就产生了股市。没了股市社会能运转下去,没了银行不行。
G. 管理层收购的代理问题是什么
摘要:管理层收购是指被收购公司的管理层通过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改变本公司所有权结构和资产结构,从而达到重组目的的一种收购行为。20世纪90年代末,MBO随着中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脚步登陆中国。作为企业并购的新方式和制度的创新,管理层收购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本文从管理层收购的理论出发,对我国上市公司实施MBO的现状和效果进行分析,揭示了我国上市公司实施管理层收购所面临的难题;最后针对这些难点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 管理层收购 政策建议
一、管理层收购的基本理论
(一)管理层收购的概念、特征
管理层收购(MBO)作为杠杆收购(LBO)的一种发展形式,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本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活动。简单的说就是属于企业管理地位的人“收购企业”,也就是实现从经营者向所有者的转变。
从定义不难看出,MBO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MBO的主要投资者是目标公司内部的经理和管理人员;主要是通过借贷融资来完成的;被收购的目标公司往往是具有巨大资产潜力或存在“潜在的管理效率空间”的企业;MBO完成后,目标公司可能由一个公众上市公司变为一个非上市公司(私人公司)。一般来说,这类公司在经营了一定的时间以后,又会寻求成为一个新的公众公司并上市套现。
(二)管理层收购的经济学与管理学理论
从经济学上讲,管理层收购是为了解决“代理人问题”,代理理论是管理层收购的主要理论基础。这种理论认为公众公司的特点在于存在一定的代理成本,产生这种成本的原因在于股东或者说公司所有者依赖代理人,也即实际上由经理管理公司,以实现自己收益最大化,但经理有自己的利益目标函数,这种目标函数不可能与股东的目标函数完全相同,于是就出现了管理人的“道德风险”即代理人问题。实施MBO之后,企业的特定控制权和剩余控制权便统一在管理者手中,这在降低企业代理成本的同时,也通过股权结构的改革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从管理学上讲,以下的理论与管理层收购息息相关。(1)科斯的产权理论:以科斯为代表的产权学派的研究结果表明,一种产权结构是否有效率,主要视其能否为其支配下的人们提供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共有产权和国有产权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而私有产权却能产生更为有效地利用资源的激励,换言之,私有产权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等方面所起的激励作用是一切传统手段无法与之相比的。管理层收购(MBO)就是提供了这样一种激励机制,即充分尊重和理解人的价值,将人及附加在人身上的管理要素、技术要素与企业分配的问题制度化;(2)公司治理结构理论:实施MBO,能使高管们自己为自己干得更带劲,在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自觉与不自觉地、内在而长期地为小股东带来利益的最大化。只有理顺了利益关系,规范了公司的行为动机,才能从根本上规范公司的行为,使其信息披露行为规范、透明,否则光靠事后加强监管和处罚及依赖公司的道德约束都是不力和短视的。
二、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分析
(一)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现状
管理层收购在我国的发展与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息息相关。自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由浅入深地进行了一系列改革。80年代后期政府明确提出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主张,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国有企业产权的有偿出售。MBO正是在这种大环境下,随着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登陆中国。从1997年3月上市公司大众科创的管理层借助职工持股间接实现对企业的控制,到今年的一些上市公司(如栖霞建设、张裕股份等)掀起的一轮多种形式的“曲线MBO”浪潮,在短短的几年间,中国MBO之路可谓一波三折。从刚开始只说不做的“探索期”到2001、2002年的“火爆期”,再到2003年财政部叫停MBO,2004年中国MBO试验进入第七个年头,MBO在运用中暴露的问题充分显现出来,中国MBO之路进入“瓶颈”。2004年12月,中央高层表示允许中小企业可以探索管理层收购,管理层收购面临转机。从七年的MBO试验历程可以总结出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以下特征:
1.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主体一般都是为企业发展壮大立下汗马功劳的创业者,对公司的控制力较强,如粤美的何享健、杉杉股份郑永刚、鄂尔多斯王林祥等;也有部分管理人员最初就是企业的实际所有者,如深方大的熊建明;近几年,参与主体更是多元化,参与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有原公司创始人、高层管理人员、公司业务骨干和公司员工;既有个人直接投资者,也有职工通过持股会或工会共同投资的。
2. 转让形式仍以壳公司为主。从已实施MBO的上市公司案例看,管理层个人通常不直接出面受让上市公司股权,通过收购主体先设立有限公司实现对上市公司股权的间接控制。
3. 从实施的效果来看,上市的民营企业和对管理层的知识密集度、知识依赖程度比较高,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新兴行业的上市公司运用管理层收购比较成功。
4. 从国内实施管理层收购的案例看,上市公司实施管理层收购的出发点通常有两个:一是明晰产权,多用于民营上市公司;二是完善公司治理。
(二)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效果分析
在中国企业改革的舞台上,MBO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在短短的几年间,为中国企业带来的积极效果已得到认可;同时由于MBO在中国还处于探索阶段,所以在实施MBO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消极方面的影响。下面将从理论层面上分析总结MBO为上市公司带来的积极意义和负面影响。MBO对上市公司的积极意义主要包括:
1.MBO有助于降低上市公司代理成本。
我国目前的上市公司大多数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的,股本结构很不合理。集中表现为国有股所占比例过高,即所谓国有股“一股独大”。另外,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也较为复杂,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内部职工股、流通股等多种股权形式并存,导致国家股东存在较严重的代理问题,国有资产所有权虚置,“一股独大”实际上成为“内部人控制”的产权基础,极易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通过MBO将上市公司过于集中的股权有偿转让给公司管理者,引起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使上市公司管理者通过产权制度的这一重新安排,获得所管理公司由于经营业绩提高使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升值的好处和参与公司剩余分配的权利,有助于公司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平衡,有助于降低公司运作的委托代理成本。 [page]
2. MBO有助于优化上市公司产权结构。
通过管理层收购,将上市公司过于集中的股权有偿转让给公司管理者,引起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使上市公司管理者通过产权制度的重新安排,参与到公司的剩余分配。一方面平衡了公司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改变了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局面,从而优化了上市公司的产权结构。
3.MBO有利于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管理层收购作为企业并购的一种形式,其发展与资本市场的发展息息相关。在我国管理层收购又是产权改革的一种途径,在中国发展资本市场的核心是使资本市场的行为主体由国家或所谓的“法人”,转变为真正承担风险与责任的自然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缩短代理链条,才能真正明晰产权,使资本市场有效运行。通过MBO不但可以厘清企业产权上遗留的历史问题,而且可以赋予企业产权具有活力的行为主体,从而从源头上解决企业的产权不清的问题,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当然,我们应该看到,MBO的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像国有资产流失、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利益等问题,这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所有者缺位和缺乏有效的监控有很大的关系。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注意和防范,以利于企业更好的发展。
三、 中国上市公司实施MBO的难点
由于MBO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的运用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难点,其中主要有法律障碍、融资障碍、信息披露等。
(一)法律环境障碍
相对于欧美发育时间较长和相对完善的证券法律体系,我国的证券资本市场发育仅仅有十几年的时间,各种法律法规都不完善。何况MBO在中国还是一个新兴事物,关于MBO的法律目前已经实施的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管理办法》,但是专门针对MBO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在操作过程中缺乏具体的法规指引。
(二) 资金来源问题
MBO是杠杆收购的一种,它需要借助于融资手段来完成这一收购过程。从我国上市公司实施MBO情况来看,关于MBO融资的主要问题有:1.融资方式与现行法律的冲突。目前市场上存在的直接融资方式有发行股票、企业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由于我国证券发行实行核准制或审批制,企图获得主管部门的认可并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进行MBO融资有较大行政风险。从已实施管理层收购的案例中,国内尚没有一家上市公司实施MBO是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进行融资的。间接融资方面,商业银行对具有较大风险的MBO要有充足的资产作抵押,而法律禁止企业以股权或资产为抵押向银行担保,再把所融资金转让给个人,同时法律还禁止个人以股票为质押向银行贷款收购股权。2.管理者收购的还款渠道单一。在国内的实践中,由于企业产权转让市场还不活跃,管理者收购融资的还款来源主要依靠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但在国外,融资的还款来源主要是企业部分资产的变卖、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企业转卖或(非上市公司的)发行上市。
(三)管理层“一股独大”问题
在实施MBO后,管理层变成了公司股东,问题反而可能变得复杂起来。上市公司是现代公司制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这种企业的典型特征。由于我国上市公司MBO完成后只是相对控股,股票仍然是挂牌交易,因而不仅没有像业主制或合伙制企业那样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统一,获得减少代理成本的好处,反而有可能形成新的“一股独大”,产生新的委托代理隐患,另外上市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超强控制力将加剧内部人控制,可能成为滋生“道德风险”的温床,使管理层有条件做出更不利于广大中小投资者的行为,而且侵吞中小股东利益将更为便捷。
(四) 信息披露
我国正处于资本市场发育的初期,各方面的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在信息披露和监管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尤其是信息披露缺乏及时性和有效性。多数MBO特别是“曲线”和“变形”MBO收购实质、定价依据、资金来源、后续计划、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等重要信息没有及时、真实披露,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损。
四、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实施MBO的政策建议
综观上述我国上市公司实施MBO中存在的难点,不难看出其原因主要有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转让过程的监管不到位、金融体制的创新不够等几个方面。下文就此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和健全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
尽管《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贷款通则》等几部法律法规似乎涉及到对上市MBO行为的约束与管理,但是没有专门针对MBO的法律和法规,不能对上市公司的MBO进行有效的监督。因此我国应首先明确这些法律条款有多少适应MBO,需要在《上市公司收购办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相关法律法规。比如确定上市公司实施管理层收购的条件,对实施收购的资金来源做出规范,对收购价格予以指导,对管理层收购实施过程中一些创新做法予以前瞻性考虑等,明确实施MBO的合法性。其次逐步完善和细化证券市场监管的法律,使之形成连贯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体系。
(二)开展金融创新,拓宽收购资金来源渠道
上市公司MBO配套的宽松的金融法律制度对于管理层收购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所以健全和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法律制度,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对MBO融资也是非常重要的。首先,针对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融资工具单一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相对于管理层自身出资能力显得庞大的MBO资金需要,可以由经过选择的战略投资者分担。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发展尚不十分成熟,因此在引入战略投资者时,可考虑多种选择。一是与本企业业务往来较多、具有合作关系的企业。选择这类企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管理层与战略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因为在收购前,企业与战略投资者就具有一定的共同利益,谈判过程中更易达成一致,合作容易实现。二是愿意参与企业MBO的其他企业。目前国内外许多企业都对参与其他企业的MBO计划抱有很大兴趣,可以说,这一类型的战略投资者并不难找到。由资金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充当MBO战略投资者,解决融资问题,能够大大加快管理者收购的步伐。其次,随着《信托法》的出台,中国信托行业已经重新解禁,信托不仅避免了MBO融资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拓宽融资来源渠道,通过引入信托机制实施MBO收购计划,可以解决MBO中主体资格、主体变更和集中管理等问题,尤其是在收购资金合法性、资产定价合理性、股权管理有效性等方面,由于引入金融机构的运作,增强了管理者收购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并真正发挥管理者收购所具有的“杠杆收购”特性。 [page]
(三)加强制度建设来防止新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活动完成之后,企业的管理者集所有权与经营权于一身,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统一。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对大股东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和监管,防止出现管理人员利用自身的特殊地位,损害国家、集体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就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同时还应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按照中国证监会近期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建立起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真正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中制约大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做出不利于公司和外部股东行为的作用,独立监督公司管理阶层,减轻内部人控股带来的问题。
尽管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面临一些难题,国家还没有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完全解禁,但是MBO作为解决国有企业产权虚位和对经营者进行有效激励的一种工具,不失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有效途径。面临管理层收购这一新鲜事物,我们只有在探索中完善,在发展中规范。随着我国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以及法律法规体系的日臻完善,我们相信我国上市公司实施管理层收购的运作必将日趋规范,也必将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H. 发行股份方式收购是如何的
法律分析:发行股份方式收购:1、以股票购买资产式兼并在这类兼并中,兼并方(上市公司)向被兼并方发行自己的股票或转让发起人的部分股份以交换被兼并方的债务。2、收购公司同意去承担目标公司的责任,但某些情况下,收购公司只在选择的基础上承担目标公司的一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I. 什么叫发行股份购买股权
发行股份购买股权指的就是发行新的股票来进行融资,然后购买别的公司的股票或者自己公司的股票,当股票持有的多了的时候,就有话语权了,就可以参与管理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指的就是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给大股东或者其他公司购买他们的资产,完成以后,上市公司就将拥有这些资产,而大股东或者其他公司将不再拥有这些资产,只能够获得上市公司的股票。购股权指的就是PE在未来确定的时间内按照一定的价格来购买一定数量的目标企业股份的权利。购股权实际上就是一种期权。
申购时间
待上市公司的招股的具体时间不会提前公布,通常是在公司通过港交所聆讯后的某天突然宣布可以认购股票的。并且供大众认购的时间通常持续3到5天,在此期间24小时开放,说明白天晚上都可以进行申购。
中签
香港证券交易所会对新股进行随机分配,但是并不一定每个人都能成功认购到新股份额,如果分到了,那么就叫做“中签”。中签的结果会在新股正式上市的前1个交易日的上午进行公布。投资者可以在自己的持仓里查看,同时证券公司也会发短信和邮件通知。港股的中签率对散户是非常友好的,因为港股实施的是优先保证一户一签的分配政策,尽量保证每个申购者都能抽到一手,然后剩余的股票再根据递减原则进行分配的公平分配机制。而对于散户来说,打新中绝大部分的股票,散户申购超过一手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从第二手开始中签率会变得极低。但是也有少数股票值得多申购,所以最好的策略是每支都申购一手,因为港股打新中一手中签率是比较高的,平均中签率超过了50%。
J. 股票发行股份收购资产是什么意思
简单点说,就是发行股票收购其它公司或股权之类的。属于利好。
1、以股票购买资产式兼并在这类兼并中,兼并方(上市公司)向被兼并方发行自己的股票或转让发起人的部分股份以交换被兼并方的债务。这种兼并方式的优点在于被兼并方资产所有者通过把自己的资产与规模大、效益好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交换,可以脱离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可获取稳定投资收益。兼并方通过以股票换资产,可以使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得到较快的调整。
2、通常来说,收购公司同意去承担目标公司的责任,但某些情况下,收购公司只在选择的基础上承担目标公司的一部分责任。在这种收购中,目标公司如果不能继续经营下去,则自行解散,目标公司要把拥有收购公司的股票分配给其他股东,因为收购公司不希望自己的大量股票集中在极少数人手中,另外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一般还会再目标公司的管理人员和职工安置问题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