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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行股票股权变动

发布时间: 2022-12-26 11:38:08

Ⅰ 股权变动

法律分析:股权变动在公司法领域,是指股权归属发生转移的事实状态。任何财产的转让需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股权这一财产权的转让莫不能外。股权法律关系的变动首先需要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即需要签订股权转让的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的,也可以为无记名的。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第一百四十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一百四十一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看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多数合同应当采取成立生效主义的原则,股权转让合同亦是。

Ⅱ 股份变动有哪些形式

股份变动形式如下:
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股份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股份转让的限制如下: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Ⅲ 股份变动有哪些形式

一、股份变动有哪些形式
1、股份变动形式如下:
(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份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股份转让的限制如下: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Ⅳ 公司上市后其流通股份怎么来的其原来股权结构如何变化

当公司上市后,公司为了保证国有企业的本质企业性质不发生变化,即保证他上市仍为国有或集体控股,就有公司流通股非流通股的划分,国有企业上市以后,上市融资的那个部分股份都是流通股。
拓展资料
在A股上市,企业一般都是增发25%的股份,比如原来有1亿股份,那么上市后就发行3333.33万股,总共就是1.3333亿股,这个就是增发的股份,也就是公众股份,也就是可用于打新的股份数量,那么原来的股东的持股比例会同比例稀释,比如题主的情况,持股比例会从20%下降到15%。上市的本质是增资扩股,资金当然是进入公司的账户,只有公司原来的股东减持的时候,那么这个时候的资金是可以进入个人股东账户的。A股一般都是有禁售期的,这个期限结束后,那么原来的股东就可以减持变现。股份的金额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即股份是一定价值的反映,并可以用货币加以度量;股份的平等性,即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股份的不可分性,即股份是公司资本最基本的构成单位,每个股份不可再分股,股份的可转让性,即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如《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l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此外,《公司法》允许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股份的分派是指公司根据发起人和(或)其他股份认购人认购股份的情况,将股份按照一定分派方法分配给认购人。如果认购的总额超过发行的总额,还应根据一定的原则确定分派的方式。缴付股款和股份分派是同一活动的两个方面。在股份分派以后,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记载在股东名册上.

Ⅳ 公司上市后持股如何股份变化

1、 上市的股票,挂牌满一年以后或者两年以后是可以转让其中原始股的三分之一的,想要变成股票,只需要将其挂牌在交易所进行交易就好,并且所持股份也是可以转让或者赠送给他人的,要变成股票也是有要求的。
2、 公司内部相关股东离职半年,股票不得转让。同时主板上市公司实际控股人持有的股票应当要三十六个月以后再参与买卖交易;本公司的股份股票在上市不满一年期间也不得转让,除上述这些之外,其余的不受限制。
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如果已经持股一年,那么只要股票上市就可以自由转让。
拓展资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行为,监督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以下简称持股变动),是指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投资者持有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形;或者持股数量虽未发生变化,但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途径,投资者控制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形。
第三条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他知情人员,在有关持股变动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相关信息。

Ⅵ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变更流程

法律分析: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Ⅶ 公司股权的变更流程

公司股权的变更流程是: 1、订立 股权转让协议 ; 2、股东与受让人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转让,或者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3、给新股东发放股权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