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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资是可以用发行股票的方式

发布时间: 2022-11-28 10:18:55

Ⅰ 募资是什么意思

募资指的是一家私募股权公司为基金寻求有限合伙人资金承诺的过程。

公司通常在募资之初设定一个目标,最终宣布以多少资金认购截止。这可能意味着不再接受额外资金。但是有时公司每次达到一个特定目标就会有中期截止(第一次截止、第二次截止等等)和最终截止。募资的上限是该公司基金能接受的最大资本额。

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在发行证券时,可以选择不同的投资者作为发行对象,由此,可以将证券发行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形式。

(1)募资是可以用发行股票的方式扩展阅读

2018年11月证监会修订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对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作出两项修订,其中一项涉及募集资金用途。明确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监管要求。

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充分论证其合理性。

此次修订是为了进一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鼓励技术创新,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证监会将依法全面从严加强对上市公司融资的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切实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Ⅱ 定增募资 什么意思啊, 会对股票有什么影响呢

定增募资是一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一般是指向特定的投资者增发股票来募集资金。定增募资的影响是:一般来说,股票价格会下跌一段时间,因为固定涨价不能低于发行期第一天前20个交易日平均股票价格的90%。为了利益最大化,大股东肯定希望买入价格越低越好,因此对在固定涨幅前买入股票的投资者不利。如果大股东对固定增长不太热心,他们肯定希望用更少的股份筹集更多的资金。此时,股价将普遍上涨,这对普通投资者有利。如果公司将筹集的资金用于投资更好的项目或扩大产能,为公司创造更多价值,那么此后股价将一路上涨。
拓展资料
一、定增募资的目的
1、当前上市公司的估值处于较低水平时,定向增发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获得更多的股份,这更有利于未来现金流出的减少。
2、对于持股比例相对较低的集团公司,私募可以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它还可以作为一种新的并购手段,通过并购促进高质量领先企业的成长
3、利用上市公司基于市场的估值溢价,通过资本市场放大母公司资产,从而提升母公司资产价值。
4、对于国有上市公司和集团而言,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可以降低管理水平,将大量外部性内部化,降低交易成本,更有效地强化市场价值导向机制。
5、避免母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规避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实现在财务和经营上的完全自主。
二、定增募资的优点
1、可以作为股市并购的重要手段和助推器,如果上市公司想要对其他公司战略持股甚至是控股,可以通过定向增发融资后再去并购。
2、为上市公司输送大量的低成本资金,有利于散户持股的风险。
3、参与定向的最多10名投资人都有明确的锁定期,公司通过定向增发且成功发行通常会有较好的成长性。

Ⅲ 公司怎么募资

企业募资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吸收直接投资、私募基金、发行股票、留存收益、向银行借钱、发行债券等,其中私募基金属于比较常见的一种募资方式。据统计,50%的私募股权都是通过Intralinks平台来完成的,每天有超过245,000名投资者登录平台。已成为全球各大领先企业募资的首要选择。企业通过Intralinks平台可以简化募资流程,从而快捷、高效而且完全合法的募集资金。告别耗时且容易出错的人工对接方式,开启便捷、智能、高效的线上流程,将信息安全高效地分发至投资者和潜在客户,有效管理融资流程。所以对于高效的募资最放心最有效的方式就是选择一家专业的平台助力自己。

Ⅳ 股票发行一般可采用什么发行方式

一,股票发行的方式:
(1)公开发行与不公开发行 这是根据发行的对象不同来划分的。公开发行又称公募,是指事先没有特定的发行对象,向社会广大投资者公开推销股票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可以扩大股东的范围,分散持股,防止囤积股票或被少数人操纵,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社会性和知名度,为以后筹集更多的资金打下基础。也可增加股票的适销性和流通性。公开发行可以采用股份公司自己直接发售的方法,也可以支付一定的发行费用通过金融中介机构代理。不公开发行又叫私募,是指发行者只对特定的发行对象推销股票的方式。通常在两种情况下采用:一是股东配股,又称股东分摊, 即股份公司按股票面值向原有股东分配该公司的新股认购权,动员股东认购。这种新股发行价格往往低于市场价格,事实上成为对股东的一种优待,一般股东都乐于认购。如果有的股东不愿认购,他可以自动放弃新股认购权,也可以把这种认购权转让他人,从而形成了认购权的交易。二是私人配股, 又称第三者分摊,即股份公司将新股票分售给股东以外的本公司职工、往来客户等与公司有特殊关系的第三者。采用这种方式往往出于两种考虑:一是为了按优惠价格将新股分摊给特定者,以示照顾;二是当新股票发行遇到困难时,向第三者分摊以求支持,无论是股东还是私人配售,由于发行对象是既定的,因此,不必通过公募方式,这不仅可以节省委托中介机构的手续费,降低发行成本,还可以调动股东和内部的积极性,项固和发展公司的公共关系。但缺点是这种不公开发行的股票流动性差,不能公开在市场上转让出售,而且也会降低股份公司的社会性和知名度,还存在被杀价和控股的危险。
(2)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 这是根据发行者推销出售股票的方式不同来划分的。直接发行又叫直接招股。是指股份公司自己承担股票发行的一切事务和发行风险,直接向认购者推销出售股票的方式。采用直接发行方式时,要求发行者熟悉招股手续,精通招股技术并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果当认购额达不到计划招股额时,新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或现有股份公司的董事会必须自己认购来出售的股票。因此,只适用于有既定发行对象或发行风险少、手续简单的股票。在一般情况下,不公开发行的股票或因公开发行有困难( 如信誉低所致的市场竞争力差、承担不了大额的发行费用等)的股票; 或是实力雄厚,有把握实现巨额私募以节省发行费用的大股份公司股票,才采用直接发行的方式。 间接发行又称间接招股,是指发行者委托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出售股票的方式。这些中介机构作为股票的推销者,办理一切发行事务,承担一定的发行风险并从中提取相应的收益。股票的间接发行有3种方法:一是代销,又称为代理招股,推销者只负责按照发行者的条件推销股票,代理招股业务,而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在约定期限内能销多少算多少,期满仍销不出去的股票退还给发行者。由于全部发行风险和责任都由发行者承担,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只是受委托代为推销,因此,代销手续费较低。二是承销,又称余股承购,股票发行者与证券发行中介机构签订推销合同明确规定,在约定期限内,如果中介机构实际推销的结果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发行数额,其差额部分由中介机构自己承购下来。这种发行方法的特点是能够保证完成股票发行额度,一般较受发行者的欢迎,而中介机构因需承担一定的发行风险,故承销费高于代销的手续费。三是包销,又称包买招股,当发行新股票时,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先用自己的资金一次性地把将要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买下,然后再根据市场行情逐渐卖出,中介机构从中赚取买卖差价。若有滞销股票,中介机构减价出售或自己持有,由于发行者可以快速获得全部所筹资金,而推销者则要全部承担发行风险,因此,包销费更高于代销费和承销费。股票间接发行时究竟采用哪一种方法,发行者和推销者考虑的角度是不同的,需要双方协商确定。一般说来,发行者主要考虑自己在市场上的信誉、用款时间、发行成本和对推销者的信任程度;推销者则主要考虑所承担的风险和所能获得的收益。

(3)有偿增资、无偿增资和搭配增资 这是按照投资者认购股票时是否交纳股金来划分的。有偿增资就是指认购者必须按股票的某种发行价格支付现款,方能获得股票的一种发行方式。一般公开发行的股票和私募中的股东配股、私人配股都采用有偿增资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发行股票,可以直接从外界募集股本,增加股份公司的资本金。无偿增资, 是指认购者不必向股份公司缴纳现金就可获得股票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只限于原股东,采用这种方式发行的股票,不能直接从外办募集股本,而是依靠减少股份公司的公积金或盈余结存来增加资本金,一般只在股票派息分红、股票分割和法定公积金或盈余转作资本配股时采用无偿增资的发行方式,按比例将新股票无偿交付给原股东,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股东分益,以增强股东信心和公司信誉或为了调整资本结构。由于无偿发行要受资金来源的限制,因此,不能经常采用这种方式发行股票。搭配增资,是指股份公司向原股东分摊新股时,仅让股东支付发行价格的一部分就可获得一定数额股票的方式.

Ⅳ 企业是如何完成募资的

企业募资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吸收直接投资、私募基金、发行股票、留存收益、向银行借钱、发行债券等,其中私募基金属于比较常见的一种募资方式。Intralinks作为资金募集领域的市场领导者, 50%的私募股权通过Intralinks完成募资,企业通过平台可以简化募资流程,从而快捷、高效而且完全合法的募集资金,已成为全球各大领先企业募资的首要选择。Intralinks平台可以提供企业和投资人所需的工具,告别耗时且容易出错的人工对接方式,开启便捷、智能、高效的线上流程,将信息安全高效地分发至投资者和潜在客户,有效管理融资流程,强化企业私募基金募资能力。网络能查到相关资料的。

Ⅵ 股票发行的方式有哪些

股票的发行方式可分为如下两类:

1、公开间接发行。指通过中介机构,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须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的做法,就属于股票的公开间接发行。

这种发行方式的发行范围广、发行对象多,易于足额募集资本;股票的变现性强,流通性好;股票的公开发行还有助于提高发行公司的知名度和扩大其影响力。但这种发行方式也有不足,主要是手续繁杂,发行成本高。

2、不公开直接发行。指不公开对外发行股票,只向少数特定的对象直接发行,因而不需经中介机构承销。我国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发起设立方式和以不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发行新股的做法,即属于股票的不公开直接发行。这种发行方式弹性较大,发行成本低;但发行范围小,股票变现性差。

(6)募资是可以用发行股票的方式扩展阅读

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

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Ⅶ 发行股票,为什么是企业筹集资金的一种形式

传统的方式是向国家,个人借钱,向银行货款等。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就会有很多人来买这个企业的未来,成为它的股东。很多中小企业因为没有资金来源,所以很难有发展。因为银行没有信用担保是货不了款的。国家也不会给它投资。而个人谁也没有能力拿出那么大的一笔钱。所以有了股票以后,企业可以从资本市场上筹集到相当大的一笔资金。有利于企业加大规模,进行产业升级等。国外这种融资模式已经发展得很健全了。而在中国,却成为了许多公司圈钱的一个办法。他们其实并不缺钱,但看到发行股票能够在短时间内得到大笔资金,便要求上市,使广大投资者为其买单。总之,发行股票确实是一个非常好的筹资方法!

Ⅷ 股票发行的方式有哪些

股票发行的方式按照募集对象的不同,分为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

(1)公募发行。

公募发行也称公开发行,是指发行人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证券的发行方式。

在公募发行的情况下,任何合法的投资者都可以认购。

公募发行的优点是面向公众投资者,发行面广,投资者众多,筹集的资金量大,股权分散,不易被少数大股东控制,发行后上市交易也很方便,流动性强。

但是公募发行的要求较高,手续复杂,需要承销商参与,发行时间长,费用较私募发行高。

(2)私募发行。

私募发行也称不公开发行,是指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行股票。

私募发行手续简便、发行时间短、效率高、费用相对低,投资者往往已事先确定,不用担心发行失败,但是股票的流动性差。

Ⅸ 募集资金对于企业战略实施的意义何在

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拓展资料:
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是指为组建股份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而进行的循序、连续完成的各种准备行为。其方式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
我国《公司法》第77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立程序严格限制。如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我国的规定比例是35%。《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Ⅹ 什么是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存放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应当在银行设立专用帐户存储募集资金,并与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用帐户管理协议。
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过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08年6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08年1月)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1、募集资金专户数量
一个专户(存放于专户) 专户数量 ≤ 募投项目个数 原则:专户数量 ≤ 募投项目个数
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经交易所同意可以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量 原则:专户数量 ≤ 募投项目个数
超募资金也应存放于专户。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到账后签订三方协议时限
两周内(期满或变更终止后新协议也要在两周内签署) 一个月内(沪深中小创业期满或变更终止后新协议也要在一个月内签署)
3、三方协议至少要包括的内容(协议签订后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1)上市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2)专户账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和期限;
(3)商业银行每月向上市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5)上市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