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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有效期延长

发布时间: 2022-10-30 01:01:04

A.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延迟是好吗延期是好吗

1.无论是普通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累计超过200人而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还是已经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都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而且发行对象必须只能是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

2.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办法》,特定对象的范围包括下列机构或者自然人:

(1)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3)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司确定发行对象时,符合第(2)项、第(3)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名。

3.核心员工的认定,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对投资者适当性进行了规定。

5.发行人应当对发行对象的身份进行确认,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对象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办法》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应当与发行对象签订包含风险揭示条款的认购协议。

6.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中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

(2)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

(3)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情况报告书、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内容。

8.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依法对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以及发行对象情况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9.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之日起,公司应当在3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超过核准文件限定的有效期未发行的,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每期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0.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但发行对象应当符合对特定对象范围的规定。

B. 延长股票的增发时间,是利好还是利空啊

要看增发的项目和参与增发的是机构还是股东全包,这些东西涉及到大佬们的利益,所以一般是向他们倾斜的。一般延长是偏利好一些的,至少不是放弃了。
一、股票增发的意思是股票增发是上市公司为了融资,而选择再次发行股票的一种行为。可以浅显的理解为,让股票的发行量变得多起来,扩大融资,获取更多的资金。将会有诸多利好带给企业,对市场存量资金是很不友好的,不利于股市的健康发展。股票增发的形式大致有三种,公开增发、配股、非公开增发也就是定向增发。
二、股票增发对股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
1、从股票增发的用途来看相对来说,那些被用来企业并购的增发,对于企业整体实力的增强,业绩的增长,是有很大帮助的,极少跌破增发价格;而那些用于企业转型的增发募集,其实具有非常高的风险不确定性;出现上市公司把增发股票取得的资金,投资非主营项目,而是高风险的行业,会造成市场上的投资人的焦虑,卖出手中的股票,可以让股价下跌,这是一种利空行为。
2、从股票增发的方式来看一般上市公司的股票增发,通常采取定向增发的形式,一般面向的是大股东和投资机构,战略投资者、优质资产如果真的可以引进的话,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吸引市场上的投资者买入,使股价得到上涨。部分企业想做的项目是没有吸引力的,关于定增发是做不了的,通常会采用配股的方式强制销售。往往这种方案刚抛出来,股票就开始下跌,由于公然向市场抽血。
三、股票增发定价的影响我们都了解,股票要增发,必须具备股份数量和增发定价。增发融资的股票价格就是增发定价。需要提防的是,为了提高增发的定价,在股票增发实施以前,有公司与机构串通抬高股价的可能性。当发行价格得以固定时,不会使其股价涨起来:如果是定增,也有可能一些主力为了获得较低的价格买入,股价打压一般会在定增之前进行,便是在定增之前,售出一些筹码,招致股票下跌,在定增的时候,再用稍低的价格购入,提升股价,并且,在进行股票定增时,市场商情不好,也可能会导致股价下跌。要是增发的价格与当下的股价比较是更高的那一方,那么股价大概率会涨。(情况极少,很可能增发失败)如果低于目前的股价,那可以说是很难带动股价的。把增发的价格单纯地当作是投资者入场的成本价也是没问题的。短期之内,往往股价的最低保底线是增发价,进行一轮上涨。有些个股,也不会上涨,但一般情况下,股票下跌是不会低于增发价格的。

C.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延迟是好吗延期是好吗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6

D. 建议股票发行注册制授权决定期限延长二年是否是利好

法律分析:建议股票发行注册制授权决定期限延长二年对于市场来说是利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E. 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是利好还是利空

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延后有可能是利好,也有可能是利空。
利好的话,公司得到了现金,可以扩大经营,增加流动资金,增加了公司的活力;另一方面有人(往往是大股东或者有实力的财团)愿意买公司的股票,说明他们看好公司的未来,可增加全体股东(包括持有公司股票的小散户)的信心,对二级市场的股票也有利好刺激。 但到底影响有多大,还得看当时的大势,大势向好,利好效应明显,股价上涨多;大势不好,可能影响甚微。
利空的话,可能是公司遇见什么事情需要进行调整,重组有困难,资金紧张等,不过调整后一般也会按利好方向发展的。
拓展资料: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公司为内部职工参股所发行的股票,也包含一些相当于“股权式合营”的公司发给入股人的股票。相对于股份公司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可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其特点在于:对股东范围有较严格限制,不在社会上进行公开发行,不能在证券交易机构上市买卖,流动性较差。
一、在我国股票市场处于始创的阶段,它有如下作用:
1、提高公众的投资意识。就全国而言,人们的金融意识、投资意识还不高,对股票这种既不确定还本、收益又无一定,风险较大的证券认识不够深刻,有的甚至将股票与债券混淆。实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做法,投资者对投资效果看得见,摸得到,有利于扩大股票和股票市场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培养公众的投资意识,为股票市场的发展莫定有益的基础。
2、充实企业自有资本金。现在,企业自有资本金不足以支撑技术改造,设备老化、工艺落后的现象不等得到迅速的改变,大大限制了企业自我发展。发行股票就可以迅速的集聚大量的资金,既能充实企业自有的资本金,又能有效地节省财政资金。在目前大规模公开发行股票还存在有一定难度的情况下,有计划发展非公开发行股票无疑是一个有利的选择。
3、增加职工的责任感。让内部职工参股几乎适合于各类的公司,而职工参股后,其所获得的红利与公司的效益相互关联,风险共担,利益同享,并能通过股东代表参与对公司管理,可以使职工更加关心公司的生产和发展情况,与公司同甘共苦,提高劳动生产率;也使公司的管理多了一种经济手段,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调动职工积极性。
4、有利于社会稳定。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能在社会上的证券交易机构上市买卖,只能在其公司内部有限度地进行转让,价格波动小,风险小,适合于公众的心理因素。如果不是这样,而是一下子在社会上推出大量的公开上市股票,那么,股民们在心理准备不足屯认识不高的情形下,会很容易出现反常的行为,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性。
二、公司延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一般是存在下列的原因:
1、第一方面是,股市行情低迷,导致没有投资者参与认购,从而会造成发行失败。
2、 第二方面是,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高于目前的市场价格。这样就造成非公开发行无法进行。
3、第三方面是,监管层的指导意见,提示公司不能发行。 第四方面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不想这么快公开发行股票,准备开展的一些项目,向后延期进行。
4、整体而言,延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对上市公司的长期基本面形成重大影响,就算是利空消息或者利好消息,都只是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短期波动,从长期而言,需要关注的是公司的业绩和业绩成长的确定性,以及公司在行业里的地位和发展空间。

F.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

一、修改背景
按照现行《首发办法》规定,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按照这一规定,每年2月1日起、8月1日起都会出现审核过程中财务报表集中过期现象,导致发行审核进度受到影响,而每年3月份、9月份新的财务报表编制后,又会出现企业集中提交补充材料恢复审核的情况,对发行审核平稳有序推进及新股发行常态化带来了一定影响,亟需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完善相关规则,使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二、修改的主要内容
为保障发行审核工作的连续性,确保新股发行常态化,使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本次拟对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有效期条款进行修改,将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财务报表有效期至多1个月修改为至多3个月。具体条文修改如下:
将第四十四条由“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修改为“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3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三、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4条。社会各界均表示支持延长财务报表有效期的改革,认为此项改革有利于新股发行常态化以及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有意见提出,建议强化审计截止日后审阅信息和下一报告期业绩预告信息的披露要求。经研究,已采纳该意见,通过同步修订《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明确了上述要求。
特此说明。

G. 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延期是利好利空

申请延期,有可能是利好,也有可能是利空,需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才能做出专业的判断。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向后延期,是利空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上市公司要做非公开发行股票,本身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已经做好充分的准备和沟通,才会宣布此事,但是在宣布之后,又进行延期,说明肯定是遇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不太方便公布。

公司延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一般是存在下列的原因:

第一方面是,股市行情低迷,导致没有投资者参与认购,从而会造成发行失败。

第二方面是,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高于目前的市场价格。这样就造成非公开发行无法进行。

第三方面是,监管层的指导意见,提示公司不能发行。

第四方面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不想这么快公开发行股票,准备开展的一些项目,向后延期进行。

整体而言,延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对上市公司的长期基本面形成重大影响,就算是利空消息或者利好消息,都只是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短期波动,从长期而言,需要关注的是公司的业绩和业绩成长的确定性,以及公司在行业里的地位和发展空间。

H.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长一年是什么意思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长一年是什么意思?股票授权有效期延长一年的意思为:
该股票定向增发购买资产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一般股东大会通过定向增发后是有期限限制的,现在期限快到了仍没完成,所以需要延长一年的期限。
补充说明:
定向增发:
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增发,实际上就是海外常见的私募,中国股市早已有之;
但是,作为两大背景下——即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和股改后股份全流通——率先推出的一项新政,非公开发行同以前的定向增发相比,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通常来说定向增发在市场上是当成利好来看待的。这是指定向增发购买资产估计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一般股东大会通过后是有期限的,现在期限快到了,所以延长一年的期限,通常来说定向增发在市场上是当成利好来看待的.

I. 建议证券股票发行许可证延期是利好吗

建议股票发行注册制授权决定期限延长二年是利好。通过两年的努力,证监会在完善市场制度、健全市场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增强市场诚信、强化市场监管等方面,为稳步实施注册制改革创造了较为有利的条件和环境。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十条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保荐人。
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保荐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