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募集设立名词解释
发起和提供建立之间的区别如下:
1.发起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的公司。也就是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自设立时起,股份全部由公司发起人认购,不向发起人以外的任何社会公众发行股份。由于不公开发行股票,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新股前,其股份全部由发起人持有,公司全体股东为公司设立的发起人;
2.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也就是说,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公司设立时,除发起人外,还有出资人认购公司应当发行的股份;
3.发起建立的方法的特点是简单。发起人只要足额认购股份,就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但它要求每个发起人都有相对充裕的资金,只有发起人才能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
4.募集设立方式的特点是,发起人只需投入较少的资金,就可以向社会募集更多的资金,使公司迅速聚集起较大数额的资本。但由于公募的设立涉及发起人以外的人,法律对公募的设立规定了更严格的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人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拟发行的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公司。第八十条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未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2. 募集设立的公司可以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吗
可以。
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
3. 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有什么区别
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区别:概念不同;设立程序不同;股份认购方式不同;其他区别。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4. 募集方式创立的股份公司是什么意思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而设立。
从募集设立的定义,不难看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就是除了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都是民间集资。
5. 关于公司的募集设立和上市。我一直不明白公开募集设立和上市的关系,还有就是公开募集和定向募集设立区别
公开募集设立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一种方式,还一种是发起设立。公开募集设立股份公司,需要经证监会核准,设立之后其股票不必然上市,需要上市交易还需要经证券交易所审核。
公开募集就是向社会公开募集。即,向不特定对象募集,或向超过200个特定对象募集,均为公开募集。如前所言,不管你是否上市,只要是公开募集,都需要经证监会核准。定向募集,就是向不超过200个特定对象募集。如果超过200个,则成为公开募集。
公开募集与定向募集的股票并无区别,都需要符合公司法中关于股票的规定。
IPO,意指股份公司第一次公开募集,其并无特别含义。从理论上来说,IPO之后也并不必然上市交易。但是实践中则是,IPO的目的就是股票上市交易。所以现实中IPO与申请上市交易是同时紧密进行的。
上市交易的条件当然比公开募集的条件严苛,所以为准备上市的公开募集,就会依照证券法对上市的要求,安排好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等等。
(5)募集设立是发行股票募集吗扩展阅读
我国《公司法》第77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
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立程序严格限制。如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我国的规定比例是35%。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低于200人的,属于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设立,不包括发起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综合以上条款,可见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设立公司的,肯定是募集式设立。
6. 股份公司的设立有发起与募集两种方式吗
股份公司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同出资认购全部股份,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首期发行的部分股份,其余部分通过向社会公开募集而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7. 股份公司如何募集设立的
法律分析:1、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2、制定招股说明书。3、向国务院递交募股申请。4、募股申请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以后,发起人应该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5、发起人应该同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并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的协议。6、取得验资证明。7、召集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8、由创立大会选举的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有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 第三款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
8. 募集设立就是上市吗
法律分析: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当发行股份的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也就是说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公司成立时,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人不仅有发起人,而且还有发起人以外的投资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9. 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区别
法律分析: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区别是:发起设立是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而募集设立是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股份,剩余部分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10. 什么是募集设立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且发起人认购的股票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五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第九十二条
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公司登记申请书;
(二)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三)公司章程;
(四)验资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六)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公司住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