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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发行股票时规定距前

发布时间: 2022-09-27 18:39:55

① 公司如果能发行股票在发行数量上有什么规定或限制

首先从股票的基础知识讲起:资本市场的构成与类型
(一)股票市场
1、 股票及股票种类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证明其所投入股份及所持股权的一种凭证、是股东借以获得股息收入及管理权力的一种有价证券。
①普通股:在公司经营管理、盈利及财产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票,是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基本形式。
②优先股:公司给予投资者某些优先权的股票。有固定股息并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公司破产清算时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一般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持股人亦无表决权。
③绩优股:业绩优良公司的股票,在我国,投资者衡量绩优股的主要指标是每股税后利润和净资产利润率。
④垃圾股:业绩较差公司的股票,主要表现为萎靡不振,股价走低,交投不活跃,年终分红差。
⑤蓝筹股:在海外股票市场上,投资者把那些在其所属行业内占有重要支配性地位、业绩优良、成交活跃、红利优厚的大公司股票称为蓝筹股。“蓝筹”一词源于西方赌场(三种筹码-蓝、红、白)。
⑥红筹股:香港和国际投资者把在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的带有中国大陆概念的股票称为红筹股。例:中信泰富、上海实业、北京控股等。
⑦存托凭证(DR):指在一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以股票为例,存托凭证是这样产生的:某国的上市公司为使其股票在外国流通,就将一定数额的股票,委托一中间机构(通常为一银行,成为保管银行或受托银行)保管,由保管银行通知外国的存托银行在当地发行代表该股份的存托凭证,之后存托凭证便开始在外国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交易。
⑧美国存托凭证(ADR):面向美国投资人发行并在美国证券市场交易的存托凭证。美国法律为了保护国内投资者利益,规定法人机构以及私人企业的退休基金不能投资美国以外的公司股票,但对于外国企业在美国发行的DR则视同美国的政券,可以投资。
⑨A股: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由我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⑩B股: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它的投资人限于:外国的和港澳台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B股公司的注册地和上市地都在国内。
⑾H股: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Hong Kong)。依次类推,在纽约和新加坡上市的股票分别叫做N股和S股。
⑿国有股: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
⒀法人股: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⒁社会公众股:我国境内个人和机构,以其合法财产向公司可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单个自然人持股数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的千分之五。
⒂公司职工股:本公司职工在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时,按发行价格所认购的股份。公司职工股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股本总额的10%。公司职工股在本公司股票上市6个月后,即可安排上市流通。
2、股票的发行与流通市场
股票市场是股票发行与交易的场所。
①发行市场(一级市场),实现资本职能转化的场所,为需求者提供筹资渠道,为供应者提供投场所。
②流通市场(二级市场),已发行股票转让的市场,为股票持有者提供变现机会,为新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
③股票市场的主要功能:筹集资金 、转换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分散投资风险。
3.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
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②股本结构:发起人认购股本数额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认购数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超过向社会公众发行股本数额的10%。
③经营及财务状况: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最近三年内的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个人定期存款利率。④国家政券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4.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除了应当符合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质量的要求外,还必须具备:
①在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例不得低于30%,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的比例不高于20%。
②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近三年连续盈利。
5.增资发行(发行新股票增加资金)
除应符合首次发行所需条件外,还应符合:
①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②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③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的违法行为。
④国家证券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6.配股发行(原有股东按比例认购配售股份)
①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②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③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每年都在10%以上。
④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⑤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后,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个人定期存款利率。
⑥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普通股总数的30%。
7、衡量投资价值的主要指标
①每股税后利润:又称每股盈利,等于1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公司总股数。每股盈利数额高,表明公司经营业绩好。
④ 每股净资产值:公司净资产除以发行总股数,每股净资产值越大,表明公司每股股票代表的财富越雄厚。
⑤ 净资产收益率: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的百分比,用以衡量公司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
例:某上市公司净资产15亿元,当年税后利润2亿元,公司总股数10亿股。
每股税后利润= 2亿元÷10=0.2元
每股净资产值=15亿元÷10=1.5元
净资产收益率=(2亿元÷15亿元)×100% =13.33%

现在在给你买卖股票的程序及操作过程:
买卖股票,我从办理开始给你讲吧。
要办理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要去券商的营业厅办理。办理时间一般是在交易时间,也就是周一到周五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带上身份证,如果只做上海、深圳的普通股票(A股交易)费用应该是100块钱。 记得,最好是开通网上交易(开通不用钱的),这样交易起来比较方便,否则要打电话或者去营业厅刷卡,就比较麻烦了。
券商的营业厅你应该知道吧。一般会写着XX证券XX营业部,进去问问就可以了。尽量找一个你们当地名气大一点的券商。
好了,办完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就算开户了。等第二天一早,营业厅的人员会帮你做指定交易的,到时候你就能买卖股票了(指定交易是什么你也不用管,就注意一点,当天开户,一般要到第二天<第二个交易日>才能买卖股票)现在,我们去办理银证转账(能方便的把你银行存折里的钱划到股票交易的资金账户卡里)。到你开户的营业厅指定的银行(比如说工商银行),用你原来的存折(储蓄卡)或者新办一张,与你的资金卡关联起来,这个手续就是办理银证转账(注意:也只有在交易时间段才能办,而不是银行上班时间)那样,你平时只要往你对应的银行卡打钱,然后在网上或者去银行转一下,就能把钱汇进你股票交易的资金账户卡里了。
最后一步,你开通了网上交易,到指定的网站上去下载一个交易软件,然后安装上,通过你的账户密码,就能登录和做交易了。
到此为止,交易前的开户、银证转账、网上交易软件安装工作都已经完成,就可以开始股票的买卖了。
我们再来谈谈股票的交易方式,也就是怎么样买进,怎么样卖出。
这里,我们就不谈集合竞价了(这个一般刚开始做,不用参与)直接说股票日常交易。
平时买卖一支股票,成交的价格是由交易所撮合的。所谓的撮合,就是,想买股票的人报一个价格,比如说:
甲 600000(这是股票代码) 5块钱想买1000股
乙 600000 4块5 想买50000股
丙 600000 5块钱 我卖掉2000股
那么,由于买卖双方甲愿意5块买,丙愿意5块卖,就算成交了。 丙把1000股的600000 5块钱一股卖给了甲。成交以后,这个股票的当前价格就成了5块钱。
这是一个简单的买卖成交的例子。
所谓的套牢,也就是比如一个股票,你是5块钱1股买进来的,可以现在,这个股票的市场价格就只剩4块钱1股了,那你就亏了,就叫做被套牢了。如果市场上现在这个股票卖6块钱一股了,那你就算是赚了,卖掉的话,就能每1股赚1块钱。
而买卖过程,其实很简单。不管你是网上交易,电话委托,还是到营业厅去做,都一样。有几个要素,就是股票代码,价格,数量,买卖方向。
也就是说,只要你说明了什么股票,多少钱,我买进或者卖出多上股数,就叫做一个委托。这样,就算是买卖股票了。
至于说制约,就是你买入也好卖出也好,必须要有人卖给你或者有人愿意买才可以。也就是说你的价格要合理。否则,市场上那么多人,你很高的价格想卖掉,别人有比你低的价格也在卖,那当然愿意买别人的股票,而不是你的。同样道理,要买入一个股票,别人出了很高的价格愿意买入,你出的价格很低,当然你也买不到了。其实,和平时我们去菜场买卖青菜萝卜一个道理。呵呵......
对了,交易所规定了最小单位,你是必须遵守的。比如说股票买卖,买入最少要100股,且必须是100的整数倍。股票价格是两位小数,到分为止。卖出最小单位是1股,价格也是到分。
至于投入的资金,就看你自己了。如果你只是想玩玩,小做做,投个5000块到1万块就可以了。稍微多一点也行。记住: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二,选股
将股票投资分析过程分为八个步骤进行。在`分析汇总`栏目中对各项分析进行综合,形成比较全面的分析结果。以下为"八步看股模型"的主要内容:
现在新上市的公司,通常都是拿出公司的大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上市前要经过证监会批准,上市的价格,要根据自己公司的净资产值,对比同行业的其它类似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定出一个发行价。然后进行新股的申购,普通股民都可以参与新股申购。由于申购的人多,所以要抽签,中签的人,就以发行价买入股票。因此,公司在申购过程结束时,确定要发行的股票就都已经被股民们认购一空。(由于上市有证券公司承销,万一没认购完,它要负责买下剩余的股票)这时候,上市的股票就转移到了中签的股民手里。也就是说,公司的大部分股份,已经变成了这些股民的了。这些股民成为公司的股东。这个股份申购的地方,称为一级市场。
2. 在上述过程之后,公司到二级市场上市流通。上市第一天起,公司的股价由市场自由决定,众多股民也可以自由买卖它的股票,在咱们国家,多数股票上市的第一天股价会高于发行价,因此多数申购到的股民就在第一天抛出。从这天起,这些股票就在股民手中转卖来转卖去。因此,如果你买入股票,就是某人卖出的。因此,你买入的股票并非从证券公司买的,而是从另一个股民那里买的。证券公司只是帮你完成买卖,它只是一个交易的场所,它自己不是交易者。
3. 股票涨,是因为买的人多,大家把股价推高了。如果你非要买入某只股票不可,那么它涨了之后,你就只好委托更高的价格去买它,就这样把股价抬起来了,物以稀为贵。只要你出价足够高,就会有人卖给你。同样,只要你出价足够低,就会有人买你手中的股票。
4. 但是,由于我国股市采取涨跌停的限制,你出价再高,也不许高于昨天收盘价的 110%,由于限制了你的出价,因此有可能你出了这样的价格也买不到,因为可能没人愿意卖。因此,在涨停的情况下,你可能会买不到,同理,在跌停的情况下,你可能会卖不出。
5. 由于股票上市之后,股票的总数是不变的,所以不会有什么稀释的情况。股票的总数也是可能增加的,这就是公司股东大会决定要增发股票,不过这要经过证监会的批准。此外,还可以送股,例如每10股送5股,这样股份就会稀释,这种稀释,是持有该股所有股民一起进行的,因此不会损害你的权益。但是稀释后的股价自然会“下跌”,其实背着抱着一般重。
怎样申购新股
目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的新股发行大多数均采取上网发行方式。这一发行方式的具体申购办法和程序如下: (1)投资者每次认购新股前,要认真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上的"股票发行公告",了解发行时间、价格、申报上限、资金结算办法等情况。
(2)投资者要在新股发行的前一天,保证资金账户里有拟申购数量所需的足够资金。如果不足须及时补足。 (3)新股发行当天,投资者可在交易时间到各证券营业部填写买入委托单或通过自助委托系统进行购买申报。
(4)新股发行当天(T+0)传送申购资金的清算数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记买入740* * *,成交编号这一栏首位冠以"-"符号,以区别正常的交易编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记买入该新股代码。 (5)新股发行后第一个工作日(T+1)划拨新股申购资金。 (6)新股发行后第二个工作日(T+2)审核新股申购资金,传送有效申购配号。 (7)新股发行后第三个工作日(T+3)传送中签成交数据或申购资金的解冻清算数据。(8)新股发行后第四个工作日(T+4)投资者资金账户被冻结的未中签的申购资金解冻,至此,整个新股申购过程结束,投资者即日便可利用账户里被解冻的资金进行新的证券交易
申购技巧
沪深股市的历史上,参与新股申购,往往能够获得暴利。根据海通证券的一份研究指出,假设把资金完全用在申购新股上,一年的收益率远远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1997年,申购新股的年收益率为95%,1998年为40%,2000年为20.67%,至2001年,虽然下降至9.79%,但仍是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数倍。在新股零风险的情况下,上千亿资金专吃"新股饭"。
资金申购新股属于无风险套利,特别是对于大资金而言,年收益率将非常稳定,因此,预计新股发行将给一级市场带来巨大的新增资金,并成为二级市场的蓄水池。
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如果有闲散资金,完全也可以参与新股申购,目前,市场处于高位震荡中,风险已经远远高于前一个阶段,因此,从二级市场主动退出一部分资金,来进行新股申购。中小股民的资金少,虽然不能获得大资金一样的稳定收益率,但通过一些技巧,同样可以获得较高的回报。掌握以下几个技巧,将助你申购新股成功。
一、熟记申购规则
一个账户不能重复申购;沪市新股必须以1000股的整数倍申购,深市为500股的整数倍;不能超过申购规定的上限。
二、选择下单时间很重要
根据历史经验,刚开盘或收盘时下单申购中签的概率小,最好选择中间时间段申购,如选择10:30~11:30和13:00~14:00之间的时间段下单。
三、全仓出击一只新股
由于参与新股申购,资金将被锁定一段时间,如果未来出现一周同时发行几只新股,那么,就要选准一只,并全仓进行申购,以提高中签率。
首先,优先申购流通市值最大的一只个股,中签的可能将更大。
其次,由于大家都会盯着好的公司申购,而一些基本面相对较差的股票,则可能被冷落,此时,中小资金主动申购这类行业较不受欢迎的、预计上市后涨幅较低的品种,中签率则会更高。
第三,选择申购时间相对较晚的品种,比如今天、明天、后天各有一只新股发行,此时,则应该申购最后一只新股,因为大家一般都会把钱用在申购第一和第二天的新股,而第三天时,很多资金已经用完,此时申购第三天的新股,中签率更高。
申购流程
☆ 投资者申购(T日):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
☆ 资金冻结(T+1日):由中国结算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
☆ 验资及配号(T+2日):交易所将根据最终的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深圳500股)股配一个号的规则,由交易主机自动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
☆ 摇号抽签(T+3日):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次日公布中签结果。
☆ 资金解冻(T+4日):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申购新股需注意的问题
● 申购新股必须在发行日之前办好上海证交所或深圳证交所证券帐户。
● 投资者可以使用其所持的账户在申购日(以下简称T日)申购发行的新股,申购时间为T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 每个帐户申购同一只新股只能申购一次(不包括基金、转债)。重复申购,只有第一次申购有效。
● 沪市规定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数量或者9999.9万股。深市规定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且不超过999,999,500股。
● 申购新股的委托不能撤单,新股申购期间内不能撤销指定交易。
● 申购新股每1000(或500)股配一个申购配号,同一笔申购所配号码是连续的。
● 投资者发生透支申购(即申购总额超过结算备付金余额)的情况,则透支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不予配号。
● 每个中签号只能认购1000(或500股)股。
● 新股上市日期由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指定证券报上刊登。
● 申购上网定价发行新股须全额预缴申购股款。
● 新股发行的具体内容请详细阅读其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实战操作:手把手教你如何打新股
资金打新股流程

两个交易所公布的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发行的流程基本一致。申购当日,投资者要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和有效申购数量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如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不足,证券交易网点不得接受相关申购委托。假设张三账户上有50万元现金,他想参与名为“××××”的新股的申购。申购程序如下:
1、申购
XX股票将于6月1日在上证所发行,发行价为5元/股。张三可在6月1日(T日)上午9 :30~11:30或下午1时~3时,通过委托系统用这50万元最多申购10万股XX股票。参与 申购的资金将被冻结。
2、配号
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上证所将根据有效申购总量,配售新股: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上网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 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申购数量大于本次上网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 ,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申购数量往往都会超过发行量。
3、中签
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将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摇号抽签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4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每一个中签号可以认购1000股新股。
4、资金解冻
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进行解冻。张三如果中了 1000股,那么,将有49.5万元的资金回到账户中,若未能中签,则50万元资金将全部回笼。投资者还应注意到,发行人可以根据申购情况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与网下发行数量的回拨,最终确定对机构投资者和对公众投资者的股票分配量。买卖股票收取的费用。
a.印花税:成交金额×1‰
b.手续费(佣金):成交金额×券商设置的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c.上交所手续费:成交金额×0.018‰
d.深交所手续费:成交金额×0.0207‰
e.过户费:成交金额×0.013‰(上海收取,深圳不收。不足一元的按一元收取)

a+b+c+d+e = 实收的所有费用!
最后奉劝一句,任何投资、每一次、每一笔的投资
一定、务必、千万要设停损
切记!切记

影响股价的基本因素
-、基本因素
二、政治因素对股价的影响
三、公司所属行业的性质对股价的影响
四、公司经营业绩是判断股价的关键

② 一个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多少股票

: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股份公司股本总数是由公司改为股份公司时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共估值多少钱,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净资产,按每股一元的面额确实总股本数。
具体的股票发行量则由几个因素共同来决定:
一是公司原始股东愿意出售的数量,比如原股东长期看好本企业,那么发行的数量可能不会太多,因为发行太多可能会影响控股权;
二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额度,主要是根据企业的融资目的和规模来确定发行数量;
三是看市场的实际情况,包括一级市场上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承销团的建议以及二级市场上股市的实际走势,比如市场行情火爆,发行市盈率很高时,那么就会选择多发一些,多赚回一些发行溢价,反之则少发一些或者干脆放弃发行。
上市公司增资发行的规定
增资发行的规定如下:(并未规定发行数量)增资发行(发行新股票增加资金)除应符合首次发行所需条件外,还应符合:①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果良好。②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③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的违法行为。大多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对上市公司在拥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数量的股东人数方面有着硬性规定总股本是指上市公司的所有股本数量,包括已上市流通的股本和未上市流通的股本。股本的数量没什么规定,也就是说,因为公司规模不同,净资产是一定的,发行的股份数量越多,每股净资产就越少。价格由市场决定,我们可以通过可以参考当时同行业类型股票的价格来分析。
确定一个公司发行股票数量的方法
根据注册资本,确定发行下限.根据融资量,公司估值等和承销商,确定具体发行数量;注册资本就是股本,1亿的注册资本,就代表1亿总股本。发行数量规定是不低于发行后股本总数的25%.1亿股本,发行量基本在3500万股以上;发行的部分是新增部分,不是公司出售原有股份.当然原来的控股权会被稀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③ 一个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多少股票

: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股份公司股本总数是由公司改为股份公司时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共估值多少钱,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净资产,按每股一元的面额确实总股本数。
具体的股票发行量则由几个因素共同来决定:
一是公司原始股东愿意出售的数量,比如原股东长期看好本企业,那么发行的数量可能不会太多,因为发行太多可能会影响控股权;
二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额度,主要是根据企业的融资目的和规模来确定发行数量;
三是看市场的实际情况,包括一级市场上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承销团的建议以及二级市场上股市的实际走势,比如市场行情火爆,发行市盈率很高时,那么就会选择多发一些,多赚回一些发行溢价,反之则少发一些或者干脆放弃发行。
上市公司增资发行的规定
增资发行的规定如下:(并未规定发行数量)增资发行(发行新股票增加资金)除应符合首次发行所需条件外,还应符合:①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果良好。②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③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的违法行为。大多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对上市公司在拥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数量的股东人数方面有着硬性规定总股本是指上市公司的所有股本数量,包括已上市流通的股本和未上市流通的股本。股本的数量没什么规定,也就是说,因为公司规模不同,净资产是一定的,发行的股份数量越多,每股净资产就越少。价格由市场决定,我们可以通过可以参考当时同行业类型股票的价格来分析。
确定一个公司发行股票数量的方法
根据注册资本,确定发行下限.根据融资量,公司估值等和承销商,确定具体发行数量;注册资本就是股本,1亿的注册资本,就代表1亿总股本。发行数量规定是不低于发行后股本总数的25%.1亿股本,发行量基本在3500万股以上;发行的部分是新增部分,不是公司出售原有股份.当然原来的控股权会被稀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④ 企业增资发行股票的条件

股票增资发行是这样定义的,增资发行是指已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经过一定的时期后,为了扩充股本而发行新股票。增资发行分有偿增资和无偿增资。有偿增资可分为配股与按一定价格向社会增发新股票。无偿增资就是指所谓的送股。无偿增资可分为积累转增资和红利转增资。
如果上市公司增资发行股票,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票已经募足,并间隔1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逾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5、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第2项规定的限制。
上市公司为扩充股本而增资发行股票一定要满足上述五项条件,满足条件后就可以申请增发股票。

希望能帮到你。

⑤ 公司发行股票后是否必须相应增加注册资本,有无法律依据谢谢

增资发行必须相应增加注册资本,以下是公司法规定:

股票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票以筹集资本的过程。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而有
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必须符合一
定的条件,还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同时,在股票发行工作开始
前,还要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选择一定的发行方式。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股票发行与交
易管理暂行条件》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
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
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
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
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
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
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
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
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
十五;
(六)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发行股票,除了要
符合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要符合
下列条件:
(一)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
分之三十,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重不高于百分之二十,但
是证券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近三年连续盈利。
三、关于增资发行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申请公开发行
股票,除了要满足前面所列的条件外,还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
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二)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
行为;
(四)证券委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
和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
条件:
(一)定向募集所得资金的使用同招股说明书所述内容相符,
并资金使用效益好;
(二)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从最后一次定向募集到本次公开发行期间没有重大违
法行为;
(四)内部职工股权证按照规定发放,并且已交国家指定的
证券机构集中托管;
(五)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1994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公司法》对公司发行新股的
条件又重新进行了规定:
(一)前一次的股份已经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二)项限制。

⑥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多少有什么规定吗

上市公司如何确定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依法应遵循以下几点:
1、公开发行:
发起人认购股本数额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认购数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超过向社会公众发行股本数额的10%。
2、配股发行:
(原有股东按比例认购配售股份)
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普通股总数的30%。
另外增资发行的规定如下:(并未规定发行数量)
增资发行(发行新股票增加资金)
除应符合首次发行所需条件外,还应符合:
①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用途相符,
并且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②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③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的违法行为。
大多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对上市公司在拥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数量的股东人数方面有着硬性规定。总股本是指上市公司的所有股本数量,包括已上市流通的股本和未上市流通的股本。
股本的数量没什么规定,也就是说因为公司规模不同净资产是一定的发行的股份数量越多每股净资产就越少相对的把一个蛋糕分成若干份分得越多每份含量也就越少。
确定一个将上市的公司的股本是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核算出来的公司总资产决定(就是)总股本。
新上市股票发行价格平常是这样演算的(以至今的中小企业板为例):
P=A×40%+B×20%+C× 20%+D×20%
式中:P=发行价格,A=公司每股税后纯收益×同类公司最近3年均匀本益比(市盈率),B=公司每股股利/同类公司最近3年均匀每股股利,C=近期每股净资产值,D=预估每股股利/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⑦ 股份公司发行股票时是不是随便发行多少股票到一级市场

1、股份公司发行股票时不是随便发行多少股票到一级市场的,而是有一定的数量规定的。每个股份公司的总市值不一样,所以发行股票的上限也不一样。
2、在金融市场方面的一级市场是筹集资金的公司或政府机构将其新发行的股票和债券等证券销售给最初购买者的金融市场。股票一级市场指股票的初级市场也即发行市场,在这个市场上投资者可以认购公司发行的股票。通过一级市场,发行人筹措到了公司所需资金,而投资人则购买了公司的股票成为公司的股东,实现了储蓄转化为资本的过程。

⑧ 上市公司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发行新股

如果是上市公司,那他一般都已经发行股票了呀!你问的是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吧?

股票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票以筹集资本的过程。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而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还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同时,在股票发行工作开始前,还要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选择一定的发行方式。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件》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六)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重不高于百分之二十,但是证券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近三年连续盈利。
三、关于增资发行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满足前面所列的条件外,还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二)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证券委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
和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定向募集所得资金的使用同招股说明书所述内容相符,并资金使用效益好;
(二)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从最后一次定向募集到本次公开发行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内部职工股权证按照规定发放,并且已交国家指定的证券机构集中托管;
(五)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1994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公司法》对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又重新进行了规定:
(一)前一次的股份已经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二)项限制。

⑨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和发展全国统一、高效的股票市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股票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关于股票的规定适用于具有股票性质、功能的证券。第三条股票的发行与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股票的发行与交易,应当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保障国有资产不受侵害。第五条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以下简称“证券委”)是全国证券市场的主管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管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是证券委的监督管理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证券发行与交易的具体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第六条人民币特种股票发行与交易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将其股票在境外交易,必须经证券委审批,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二章股票的发行第七条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
前款所称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已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经批准拟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六)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八条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百分之二十,但是证券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近三年连续盈利。
国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国家拥有的股份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所占的比例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规定。第十条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八条和第九条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二)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十二个月;
(三)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定向募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八条和第九条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定向募集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二)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时间不少于十二个月;
(三)从最近一次定向募集到本次公开发行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内部职工股权证按照规定范围发放,并且已交国家指定的证券机构集中托管;
(五)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对其资信、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审定、评估和就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按照隶属关系,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二)在国家下达的发行规模内,地方政府对地方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在与申请人所在地地方政府协商后对中央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地方政府、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发行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抄报证券委;
(三)被批准的发行申请,送证监会复审;证监会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复审意见书,并将复审意见书抄报证券委;经证监会复审同意的,申请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上市委员会同意接受上市,方可发行股票。

⑩ 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以向社会公开募集方式增资发行股份(以下简称“公募增发”)的行为,建立市场约束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上市公司公募增发必须依法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第三条申请公募增发的上市公司原则上限于以下范围:
(一)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规定的公司;
(二)具有自主开发核心技术能力、在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未来发展有潜力的公司;
(三)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小于总股本25%或15%(总股本为4亿股以上时)的公司;
(四)既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又发行境内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第四条上市公司公募增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上市公司必须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
(二)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或配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或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已履行法定程序,资金使用效果良好,本次发行距前次发行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少于《公司法》的相应规定。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本次发行完成当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且预测本次发行当年加权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配股规定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水平,或与增发前基本相当。
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重组前的业绩可以模拟计算,重组后一般应运营12个月以上。
(四)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五)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七)公司申报材料无虚假陈述,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的公司应保证重组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
(八)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或有明显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第五条上市公司申请公募增发,必须由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推荐意见,并同时抄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证券公司内核小组应按规定对该发行项目进行评审,并同意推荐。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负责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公募增发申报材料。第六条上市公司应按下列程序申请核准公募增发:
(一)上市公司的发行申请及证券公司的推荐意见自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后,中国证监会未提出异议的,董事会可就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作出决议,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涉及股东利益协调问题,须提请股东大会表决。有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应与股东大会通知一并公告。
(二)股东大会须就本次发行的数量、发行定价方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等事项进行逐项表决,上市公司应当按规定公布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后,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三)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上市公司择定时间刊登招股意向书及发售办法。核准后的招股意向书有修改时,应事先征得中国证监会同意。
(四)发行价格确定后,上市公司应编制招股说明书,并刊登发行公告,其中注明招股说明书的放置地点及互联网网址,供投资者查询,招股说明书应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募集资金转入上市公司帐户,经注册会计师验资后,上市公司发布股份变动公告,并公布新股上市时间。第七条上市公司应审慎地作出发行当年的盈利预测,并经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审核,如存在影响盈利预测的不确定因素,应作出敏感性分析与说明。如果上市公司不能作出预测,则应在招股意向书、发行公告和招股说明书的显要位置作出风险警示。第八条上市公司公募增发应按照《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操作指引(试行)》的有关规定实施。第九条担任本次发行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参照《证券公司承销配股尽职调查报告指引(试行)》编制尽职调查报告。
主承销商及上市公司应保证在有关本次发行的信息公开前保守秘密,不向参加配售的机构提供任何财务资助和补偿,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