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理解股票的代销当证券公司采用代销为发行人发行股票的,如果发行失败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股票的发行采用代销方式,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行股票,在代销期限届满时,将未售出的股票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可以看出,在代销方式下,证券公司与股票发行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承销期间届满,尚未出售的股票全部退还发行人,证券公司承担的风险较小,因此一般收取的费用也较少。代销方式销售股票的方式一般适合信誉好、知名度高的股票。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的,为发行失败。
发行失败产生的后果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考虑:
(1)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筹资计划的落空,另外还要按照规定将股票认购款以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2)承担代销业务的证券公司: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有权向证券公司按照协议收取代销收入。
(3)投资者:未实现预期的营利计划。
Ⅱ 股票的发行价格有几种定价方式有几种定价方法有几种
股票发行价格有面额发行和溢价发行。定价方式有协商定价方式、一般询价方式、累计投标询价方式、上网竞价方式等。定价方法有市盈率法、可比公司竞价法、市价折扣法、贴现现金流定价法。
Ⅲ 股票的发行方式有哪些
1、包销发行方式。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2、代销发行方式。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另外,为了股票一上市就给公众一个大有潜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选择股票上市的时机时,经常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在筹备的当时及可预计的未来一段时间内, 股市行情看好。
要在为未来一年的业务做好充分铺垫,使公众普遍能预计到企业来年比今年会更好的情况下上市;不要在公司达到顶峰,又看不出未来会有大的发展变化的情况下上市,或给公众一个成长公司的印象。
要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红制度,职工内部分配制度已确定,未来发展大政方针已明确以后上市,这样会给交易所及公众一个稳定的感觉,否则,上市后的变动不仅会影响股市,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暂停上市。
投资者在考察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时,看一看并分析一下它的发行方式以及上市时间的成熟与否,有时也能让我们看出一些比读它的上市公告书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层的信息。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件》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Ⅳ 请对股票有了解的朋友们帮助解释一下
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
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人的承销方式
行人应当就下列事项聘请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二)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应依照本办法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保荐机构资格。
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应当指定依照本办法规定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个人具体负责保荐工作。
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保荐业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不得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保荐代表人应当维护发行人的合法利益,对从事保荐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发行人信息保密。保荐代表人应当恪守独立履行职责的原则,不因迎合发行人或者满足发行人的不当要求而丧失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得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发行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实施非法的或者具有欺诈性的行为。
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不得以任何名义或者方式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同次发行的证券,其发行保荐和上市保荐应当由同一保荐机构承担。保荐机构依法对发行人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出具保荐意见。保荐机构应当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证券发行规模达到一定数量的,可以采用联合保荐,但参与联合保荐的保荐机构不得超过2家。
证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可以由该保荐机构担任,也可以由其他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与该保荐机构共同担任。
第三章 保荐职责
第二十三条 保荐机构应当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
发行人证券上市后,保荐机构应当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第二十四条 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的要求,对发行人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
第五章 保荐业务协调
第五十四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可对发行人行使下列权利:
(一)要求发行人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保荐协议约定的方式,及时通报信息;
(二)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查阅保荐工作需要的发行人材料;
(三)列席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四)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五)对有关部门关注的发行人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必要时可聘请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配合;
(六)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者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是的,破发就是说的低于承销价
Ⅳ 资金成本高,财务风险低的筹资方式( )
发行股票
股权性筹资,股权性筹资都是资本成本很高,因为要用净利润分红;而财务风险低,因为无到期还本付息风险。
股票发行方式有包销和代销两种。
1.包销发行:发行公司和证券机构达成协议,如果证券机构不能完成股票发售的,由证券机构承购的股票发行方式。
2.代销发行:公司委托证券承销商代办销售公司证券的发行方式。在所约定的代销期届满后,对于约定代销的公司债未能全数销售出去时,其剩余余额的公司债,可以退还给公司。承销商收取一定的代销费。
关于股票发行条件可以参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一条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第二条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四条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五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六条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发行股票就是股份有限公司为了筹集资本,向出资人发出股份凭证。代表着持有者(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如收取股息和分享红利,还有,若持有一定数量该公司股票时,就可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等。
Ⅵ 一个机构要承销或代销股改后新发行的股票需要什么条件之后如何运行
如果一个机构要承销或代销股改后新发行的股票,需要的基本条件是:券商必须是该家公司的保举商,而且有相当的资金支付能力,不论发行的情况如何有包销股份的承诺,同时也是帮助上市公司完成发行股份所有程序的主要咨询方和服务方,才有优先获得所发行的股份和包销股份的特权。
Ⅶ 股票发行的程序具体是什么
股票发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过程。新股票一经发行,经中间人或迳自进入应募人之手,应募人认购,持有股票,即成为股东。这一过程一般没有固定集中的场所,或由公司自己发行,较普通的是由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经纪人等承销经营。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
股票在上市发行前,上市公司与股票的代理发行证券商签定代理发行合同,确定股票发行的方式,明确各方面的责任。
1、包销发行:
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2、代销发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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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证券发行的法律规定
详细说明就太麻烦了
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其他还有很多细则
证监会主要出台5个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及正在修订的《保荐制度管理办法》
Ⅸ 为什么上市公司配股,只能采取代销方式这不是公开发行吗
上市公司配股,虽然属于公开发行;但因为认股的对象只能是上市公司的原股东,所以不能包销。
因为如果包销,那么承销的证券公司就可能因为购入剩余股票而成为本次发行的投资者,这与“向上市公司原股东”配售的相违背了。
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工具主要包括配股、公开增发、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股、公司债券、企业资产证券化等。关于其中的股权性质及混合性质再融资方式概况性的解读可参见。
对于股权再融资而言,由于要吸引投资者认购,通常发行价格都会相对市价有一定折扣,从而对老股东利益有所影响。
但配股仅向老股东发行,如果老股东全额参与配股,折价发股就不会影响老股东利益,而且持股比例也不会被摊薄。
(9)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可以代销吗扩展阅读:
配股参与须知:
社会公众股东可在认购期间,凭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沪市到各自指定交易的券商处,深市到托管券商处申报认购配股,同时要保证资金帐户内有足够的资金。
投资者可通过当面委托的方式,也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等多种方式认购,其委托方式和买卖股票一样。
投资者可多次申报认购,但每个申报人申请认购的配股总数最多不超过其可配股数量。当然,投资者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认购配售部分或全部。
沪市规定,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社会公众配售比例后取整数,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取整。深市则规定,配股不足一股部分不予配售。
由于认购配股时间是有限制的,逾期未缴款者,作自动放弃配股权处理。因此,在配股后对认购是否得到确认十分重要。
配股投资者可在第二天到券商处打印交割单,查看资金帐户上现金是否少了,以确定认购是否有效。在此,也提醒投资者,参与配股最好不要赶末班车,以免万一操作失误,没有时间补救。
Ⅹ 股票发行包销和代销
法律分析:股票代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达成协议,由后者代理发行公司发行股票的方式;股票包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机构达成协议,如果证券机构不能完成股票发售的,由证券机构承购的股票发行方式,股票包销又分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二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