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未上市的企业是否有股票
股份公司发行股票跟有没有上市没有关系。只要是股份公司,不管你是否上市,都有股票,股票是股份公司存在的前提条件。如果不是股份公司,也就没有股票,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就没有股票
拓展资料
公司法第八十条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拆分成等额的等分,没一等分都是股票。
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载体就是股票。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这个公司是股份公司的话就可以发行股票和是否上市是没有关系的,股份有限公司应该在发起之日进行设立,注册资本在公司登记的时候,就应该认购股本总额
(二)上市不成功对原始股的影响有哪些?
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
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通过上市获取几倍甚至百倍的高额回报。通过分红取得比银行利息高得多的回报。
1、购买原始股后,该股份公司没上市,这时候的原始股一般只能按照买入价计算,除非企业同意,否则不可以赎回;一旦企业亏损,股票只能折算为企业负债,在企业破产清算时,按照规定,以总负债比例偿付。
2、购买原始股要先知道什么是原始股,看它的发行,也就是看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通过上市获取几倍甚至百倍的高额回报,很多成功人士就是从中得到第一桶金的。通过分红取得比银行利息高得多的回报。
㈡ 我想问一下大家金立集团有没有发行股票
没有,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16日,注册资金2亿元人民币,是一家专业手机研发、加工生产、内外销售同步进行的民营高科技企业。2005年5月获得GSM和CDMA手机生产双牌照,并核准许可年生产手机700万台。金立集团旗下公司包括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金立工业园(东莞市金卓通信有限公司、东莞市金铭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市金众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金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立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欧新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北京金立、深圳市奥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金立(香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金泰(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金立在全球拥有1500名工程师,4大研发中心,并在东莞建立了金立工业园,是亚洲最大的单体智能终端生产基地。金立工业园总投资逾10亿元、占地面积500亩,一、二期工程已经竣工投产,产能达4000万台/年。整个工业园全部建成投产后,产能将达到8000万台/年,成为中国最大最好的手机专业生产基地。金立深圳总部,现有员工1700多人,平均年龄小于30岁,90%以上拥有本科以上文凭,23%的员工拥有硕士以上学历,是一支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员工队伍,崇尚科学和规范化的企业管理模式,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追求可持续发展的敬业精神。
金立在全球建立了强大的销售渠道,已在全球布局40多个国家,在国内拥有42家省级总代理、40个省级客服中心、超过50000家销售网点、超过500家特约服务网点的强大网络。同时,公司秉承“VIP金牌服务”理念,建立了完善高效的客户服务体系,在全国建立了34个省级、400多个地市级客服中心,100余个签约的特约维修网点,售后服务网络覆盖了全国各大中城市和偏远地区,为消费者提供包括售前、售中和售后的全方位专业化服务,将高含金量的服务送到消费者身边。基于此,金立手机产品被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评为“全国通信市场消费者放心购物可信产品”。2007年,金立获得“广东省着名商标”荣誉称号。2011年,金立成为手机行业唯一一个“中国驰名商标”。2013年,据HIS市场调研显示,金立全球排名第11位,全球已有超过1.1亿的金立手机用户。
金立正致力于打造科技的、国际的、跨界的新金立。金立不仅仅只提供手机产品,更会围绕人对信息、金融、社交、娱乐、健康、工作、生活方式等需求,向全世界的人们,以正确的方式提供拥有极致用户体验的智能终端设备和服务。[1]
㈢ 华为作为世界五百强为什么不发行股票
华为为什么不上市?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有一句老话叫做“鉴古知今”,如果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华为历史上唯一一次吵着嚷着要上市的经过,也许就会对这个问题有了全新的认识。话说2001年,华为在内部专门成立了一个上市筹备小组,并且确定了“先私募引入战略投资者,再整体上市”的总体思路。随后,华为与IBM、摩托罗拉、英特尔、马可尼、NEC等国际大公司进行了广泛的接触,邀请他们入股。其中,华为与“老师”IBM的接触最为深入。2001年5月,华为董事长孙亚芳和具体负责引资工作的高级副总裁徐文伟曾经专程飞赴美国会见当时IBM的首席财务官约翰?乔依斯(John R. Joyce)。随后,乔依斯指派了亚太区企业发展部总监黎广强前往深圳华为总部商谈细节。华为打算通过增发30%新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也就是说老股东不会套现,而是会将私募得来的资金留在华为来发展,这符合任正非看重长远发展的性格。但是,任正非开出的其他条件却非常奇怪:华为总共出让不到30%的股份,却要同时引入五六家战略投资者,每家战略投资者的股份比例不超过5%!这种条件显然是IBM不能接受的,其他大佬同样也都无法接受,他们又不是VC,占这么小的股份没有什么意义,他们大多希望能够独家入股,或者能够和华为组建合资公司。这个私募谈判的过程一直持续了将近一年,来来往往的战略投资者也谈过了五六家,最后却是无果而终。有关华为上市的细节大家可以看看吴建国和我合着的《华为的世界》。任正非又不是不懂资本运作:更早的时候万科发行股票卖不出去的时候华为还曾经友情赞助了一把并大获其利,这些年来卖华为电器、卖华为3Com,无不显示出他对资本市场的精通和对投资时机的良好把握。那么,既然知道这种条件根本不可能引来IBM这样的“金凤凰”,他又为什么要一直坚持到底呢?这个问题我和华为内部人也探讨过好多次,最后还是他恍然大悟,送给我八个字。是哪八个字呢?望梅止渴、画饼充饥。让我们看看2001年的华为都发生了哪些大事:2000年8月任正非开始在华为推动“内部创业”,他的本意是清楚冗员,却不料包括李一男、黄耀旭在内的一班精兵强将纷纷出走,一下子动摇了华为的人心。还是在2001年,纳斯达克股市暴跌,网络泡沫破灭,任正非发出了“华为的冬天已经来临”的呼喊。2001年,华为完成营业额255亿元,年增长率从80%下滑到13.7%,第二年更是出现了历史上的首次负增长。因此,在这样的一种大形势下,大张旗鼓地启动上市,更多地是为了鼓舞士气和稳定人心。到了当年10月,当华为把旗下从事通信电源业务的华为电器以7.5亿美元的高价卖出去之后,任正非果然不再提上市的事情了。前面啰啰嗦嗦说了那么多,说到底华为到底上不上市,关键还是要看任正非。那么,任正非又是如何看待上市的呢?我想,很多企业的创始人的心中都会有一个不能说出来的秘密,那就是企业绝对不能脱离自己的控制。这种想法不只是任正非独有的,其实每一家成功的民营企业创始人都有类似的想法,像好利来的创始人罗红也一直坚持不上市,就是因为怕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有人说我把股权设计得更复杂一些,或者我是大股东,不就没问题了吗?其实那也没法完全保证,因为你要上市就必须引进新的投资人,就必须答应他们的一些条件,没准因为哪个不经意的条款,作为创始人的你可能就失去了实际的控制权。你可能还是名义上的大股东,但是你实际上已经不管事了,我想很多人都明白我说的道理。其实,即使是在欧美也有很多这样的企业家,他们在某个细分市场做得很牛,但是为了不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死活就是不上市,我们把这类公司称作“小巨人”。即使是像福特这样的上市公司,其控制权也一直掌握在福特家族的手中,福特公司的创始人亨利福特直到去世前两年才离开管理者的岗位。也正是为了保证对公司的控制,任正非曾经在华为发动了很多运动,从早期的市场部集体辞职到引入IPD、ISC,这些运动当然能够提升华为的整体管理水平,但是同时也能帮助任正非巩固对华为的控制权。一位华为人和我聊起IPD的时候就突然冒出来一句,“IPD就是权力再分配”,它把原来掌握在李一男手中、能够对华为的未来产生致命影响的技术决策权收回到了任正非的手中。因此,要保证对华为的实际控制权,整体上市对于任正非来说就不是一个好主意,这是因为华为实行的是全员持股,股权非常分散,据说任正非在华为的股权比例也只有1.1%,剩下98.9%的股份则属于华为员工持股会。如果不上市的话,任正非就能够通过某种制度安排,以员工持股会的方式对华为进行控制。而要上市的话,就必须对这个员工持股会进行彻底的梳理和披露,他就有失去控制权的可能。理解了这一点,大家也就能够理解海尔为什么不上市了。有人会说你糊涂呀,海尔不是早就在上交所上市了吗,海尔不是还在有一家香港上市公司海尔电器吗?可是我要反过来问你,这两家上市公司就能够代表整个海尔集团吗?你把这两家上市公司的营收加起来,能够得出海尔集团2008年1220亿元的全球营业额吗?海尔集团是什么企业?集体企业,这是概念最为模糊的一种企业类型,他的股东不是青岛国资委,也不是张瑞敏,而是“集体”。因此,在这个“集体”问题没有解决之前,估计海尔集团是不会整体上市的。相反,股权已经明晰到个人,而且能够保证创始人对公司控制权的公司往往急吼吼地争着整体上市,比如东软集团。对于企业来说,创始人的这种控制欲到底好还是不好?我觉得关键还是要看创始人本身的能力。如果这位创始人能够像任正非这样,到了60多岁还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还能够发出“让听到炮声的人呼唤炮火!让一线直接决策!”的呐喊,那么对于这家企业来说就是幸事。
㈣ 今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有那些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比较多,看是那个时间段啦。从F10资料上就可以查找,最近的可以看公告。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2)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
(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最近1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㈤ 华为这么大的一个公司,为什么不上市发行股票呢
㈥ 没有上市的公司发行股票有什么用
首先没有上市,那么一定没有股票,你说的应该是股权,股权当然有用,而且有大用了。比股票强一万倍,简单比如你有一个公司,我占50%股权,当你上市的时候,国家许可你发行1千万股股票,而每股发行是10元,也就是公司值得1000万,等于我50%的股票。相当于5千万。也许我当初在你公司很小的时候只借个了你5万元入股的
㈦ 没有发行股票的公司是不是不能强行收购的
没有发行股票的公司是不能被强行收购的
强行收购也叫公开收购,指的是收购方与被收购方并非在谈判桌上将收购金额谈定,而是以收购方强行在股票市场上大量买进被收购方公司股份,直到收购方能取得被收购方的足够股份来召开股东大会来重新选举董事,并以收购方人员进驻被收购方董事会(并且过半)来重新选举董事长,之后进行新管理层的清洗或收拢,进而取得被收购方的公司。
但是,有些未上市的公司并不意味着不能被强行获得所有权及经营权。债权人以所谓的“债务重组”名义获得私营企业所有权的事件也屡见不鲜。
㈧ 公司不发行股票代表什么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支股票的背后都会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㈨ 中国有没有不上市的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很多都没有上市。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公司,但是并不是所有股份公司都能上市。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㈩ 没有改革成功,没有完成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公司是哪家
由于我国股市形成的历史条件比较特殊,我国形成的股票的类型和国外有所不同。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中,一般可将其分为流通股及非流通股两大类。
可流通股股票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北京两个法人股系统STAQ、NET上流通的股票。由于中国证监会在1992年10月成立,所以在此之前的股票上市都是由各证券交易系统自己审批的。而在此之后,所有股票的上市流通都统一归口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
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场属性的不同可分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中,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其中国家股是在股份公司改制时由国有资产折成的股份,而法人股一部分是成立股份公司之初由公司的发起人出资认购的股份,另一部分是在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专门向其他法人机构募集而成的。这一部分股票未上市流通的原因一是国家股的代表人尚未确定,其上市转让难以操作;其二是在发行股票时,部分法人股的募集和社会公众股条件有所不同;其三是国家股和法人股在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中所占比例高达2/3,其上市流通会对现在的二级市场形成较大的冲击。随着我国股份制改革的深入、股市的成熟和发展,这一部分股票必然将会进入沪深股市的二级流通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