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是合资企业
合资企业一般指中外合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外国合营者可以是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中国合营者目前只限于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个人和个体企业。经审查机关批准,合营企业是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它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合营企业还不能发行股票,而采用股权形式,按合营各方的投资比例分担盈亏。
合资企业合资企业一般指中外合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外国合营者可以是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中国合营者目前只限于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个人和个体企业。经审查机关批准,合营企业是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它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合营企业还不能发行股票,而采用股权形式,按合营各方的投资比例分担盈亏。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一般是由外商提供工业产权、机器设备和一部分外汇现汇,中方提供现在厂房、设备、劳动力和一部分人民币资金。所需占用的土地按年向中国政府支付使用费或将土地使用权折价作为中方出资的一部分。目前,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
利用合资经营进行融资应重点评估:
(1)要保证是真合资。要防止通过假合资骗取国家优惠等行为;
(2)外汇平衡问题;
(3)价格的评估;
(4)合营各方出资的作价问题;
(5)在利用合资方式进行融资的项目评估中,必须始终站在宏观经济利益的角度,不能仅站在合营企业的角度,钻国家政策的空子,从而使国家受损外商得益。
投资额度不低于100万美元。外方提供资金、产品国际市场销售、技术研究开发支持。中方可以土地、厂房、现有设备、配套设施入股。
本司可根据中方企业自身条件提供对口项目策划:
1、畜牧养殖及产品深加工
2、矿泉水生产、果汁饮料生产
3、果蔬储藏与保鲜
4、玉米、马铃薯、大蒜等农产品深加工
5、高附加值农作物种植基地
6、医药保健产品
7、纺织产品
8、植物降解、环保餐具与包装品、建筑建材与各类化工行业产品
怎样办理中外合资企业?
运作程序说明
一、中方企业向本司咨询,索取手册,了解动作过程对于尚未编制项目建议书的企业,本司可以提供初步调查研究报告、策划书。
二、中方企业将下列书面资料邮寄、送达本司。
1、当地优惠政策;
2、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
3、最近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4、合作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对当地资源、投资环境、土地使用状况、企业历史及现状,针对合资项目拥有的技术、产品、市场等优势,对项目的初步可行性方案等做出详细的陈述;
5、详细联系方式。
三、本司收到项目建议书后,3-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选。发送商务信函邀请中方企业赴本司或投资商驻华机构考察并面洽合作范围、内容,签署备忘录。
四、对项目进行实质论证后,确认中方企业具备合资条件,赴中方企业实地考察。
五、综合评定考察结果,与中方企业一道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立项及中外双方合资签订及相关法律手续,成立合资公司。
Ⅱ 什么叫合营企业什么叫合资企业
合营企业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合伙投资兴办的企业。合资企业是指以法人投资者的身份,由国家、企业、个人的名义进行投资组建的企业。组建企业时,所有者投入的资产,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入帐。
按其合营的方式,有合资经营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两种。合资经营企业,采用股权式合营方式。其主要特点是合资双方都必须以货币计算股权,并按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必须建立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必须共同组成董事会,共同委托经理、副经理,以便于对合营企业进行共同管理与经营。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一般是由外商提供工业产权、机器设备和一部分外汇现汇,中方提供厂房、设备、劳动力和一部分人民币资金。
所需占用的土地按年向中国政府支付使用费或将土地使用权折价作为中方出资的一部分。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
外国投资者可以是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中国合营者目前只限于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个人和个体企业。经审查机关批准,合营企业是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它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合资企业还不能发行股票,而采用股权形式,按合营各方的投资比例分担盈亏。
(2)通过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发行股票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营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营者)共同举办合营企业。
第四条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合营者的注册资本如果转让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
Ⅲ 企业资金筹集的渠道有哪些试简述相应筹资渠道的融资工具
筹资渠道解决的是资金来源问题,筹资方式则解决通过何种方式取得资金的问题,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一定的筹资方式可能只适用于某一特定的筹资渠道,但是同一渠道的资金往往可采用不同的方式取得,同一筹资方式又往往适用于不同的筹资渠道。
企业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筹资方式:①吸收直接投资;②发行股票;③利用留存收益;④向银行借款;⑤利用商业信用;⑥发行公司债券;⑦融资租赁;⑧杠杆收购。 其中前三种方式筹措的资金为权益资金,后几种方式筹措的资金是负债资金。
筹资渠道有:1、开展好商品经营,加速资金周转,向市场要资金2、国家财政投入筹资3、银行贷款筹资4、吸收股份,发行股票筹资5、发行企业债券筹资6、企业利用外资筹资如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合作开发7、租赁筹资8、盘活企业内存量资产筹资如合理压缩原材料与中间半成品库存,处理产成品积压,收回被拖欠的应收贷款,提高劳动生产率与资金周转次数,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出租出售闲置资产,盘活级差地租,开展出售专利技术、有偿输出管理、出售独立销售权等无形资产经营9、商业信用筹资如商品赊销、预收货款、预收服务费、汇票贴现、拖后纳税及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等方式。
Ⅳ 合资企业的优缺点
优势:
1、获取合资方的先进管理经验
2、获取合资方的资金,可以用来扩大企业规模
3、获取合资方的无形资产(如品牌等)及市场销售渠道等
劣势:
1、控制权减少,在很多事情上,要受合资对方的干涉
2、文化融合有一定的难度
3、受监管部门增多,汇报对象增多。
拓展资料
一般指中外合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外国投资者可以是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中国合营者只限于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个人和个体企业。经审查机关批准,合营企业是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它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企业还不能发行股票,而采用股权形式,按合营各方的投资比例分担盈亏。
利用合资经营进行融资应重点评估:
(1)要保证是真合资。要防止通过假合资骗取国家优惠等行为;
(2)外汇平衡问题;
(3)价格的评估;
(4)合营各方出资的作价问题;
(5)在利用合资方式进行融资的项目评估中,必须始终站在宏观经济利益的角度,不能仅站在合营企业的角度,钻国家政策的空子,从而使国家受损外商得益。
投资额度不低于100万美元。外方提供资金、产品国际市场销售、技术研究开发支持。中方可以土地、厂房、现有设备、配套设施入股。
本司可根据中方企业自身条件提供对口项目策划:
1、畜牧养殖及产品深加工
2、矿泉水生产、果汁饮料生产
3、果蔬储藏与保鲜
4、玉米、马铃薯、大蒜等农产品深加工
5、高附加值农作物种植基地
6、医药保健产品
7、纺织产品
8、植物降解、环保餐具与包装品、建筑建材与各类化工行业产品
合资企业法条目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营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营者)共同举办合营企业。
Ⅳ 企业筹资渠道与方式包括那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资金来源的途径很多。从目前的情况看,企业的筹资途径主要有:
1.开展好商品经营,加速资金周转,向市场要资金
通过资本循环积累自有资金,让资本最大地增值,这是企业最基础、最根本的筹资渠道。要搞好商品经营的资本循环,必须从市场需求的实际出发,重点抓好从商品资本到货币资本的“惊险的一跳”。
企业通过商品经营的资本循环,可以从生产成本中提取科技发展基金与折旧基金以用于企业的发展,尤其是科技发展基金可达销售额的1%以上,是企业经营良性循环的根本保证,还可以从利润中提取生产发展基金,或用于扩大再生产,或补充流动资金的不足。
2.国家财政投入筹资
对于国家或地方的重点建设项目,可以申请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投资,通过国有资本金的形式投入企业。对于过去“拨改贷”政策时期的国家财政贷款,在符合当前政策的前提下,也可申请实现“贷改投”,转为国有资本金。
根据国家的宏观政策,政府财政中还有种种重点科技项目贷款、支农贷款、扶贫贷款、环境治理贷款等低息或贴息贷款,也是符合项目条件的企业可争取的筹资渠道。
3.银行贷款筹资
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企业。马克思认为银行是买卖钱的特殊的商店,利率是资金的价格,企业以利息为代价向银行购买在有限时间内的资金支配权。银行贷款以贷款是否需要担保为标准,可分为信用贷款与抵押贷款。
信用贷款主要凭借款企业或担保人的信誉,没有实物担保,只能用于真有良好信誉的优秀企业;抵押贷款则是由借款企业提供一定的固定资产抵押、证券抵押来作为抵押品,也有少数情况可用名牌商标的无形资产价值进行抵押,如果借款方违约,不能如期归还贷款,则可拍卖商标权进行还贷。
4.吸收股份,发行股票筹资
随着社会化的大生产的发展与企业实行多元化产权的改制需要,在进行企业产权重组的同时通过吸收股份筹资,正越来越成为当前企业发展的一种主要方式。
对少数获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股票上市公司,则还可通过股票上市,向社会公众募集股份。在转换企业的体制、机制的同时,通过股份与股票运作也实现了筹资。
发行股票可以筹措社会资金,并分散企业风险,但股票也决不是如某些经营者误认为的“不要还本付息的长期资金”。
发行股票是向社会公众交出一部份企业资产所有权,同时也意味着公众拥有的所有权、收益权与对企业经营的公开监督。如果企业经营不理想,社会小股民虽然没有对经营者的足够的投票否决权,但他们可以抛出股票,“用脚来投票”,使企业的产权价格迅速下跌。
5.发行企业债券筹资
对于市场信誉较好、现有负债比率较低、企业资产控制权又较重要,不可轻易发行股票,而且销售额与盈利情况相对稳定,增加资本可以大幅度增加盈利的企业,可选择申请发行债券来开展社会筹资。
债券发行按偿还期限可分为短期(l年以内)与中长期(l年以上)两种;按照能否转换为本企业股票可分为单纯债券与可转换债券两种;按偿还方式可分为分期偿还式债券、通知偿还式债券与每年提存一部分偿债基金、到期一次偿付式债券三种;按有无担保可分为有担保企业债券与无担保企业债券两种。企业应从实际出发,慎重决策。
6.企业利用外资筹资
企业利用外资筹资不仅指货币资金筹资,也包括设备、原材料等有形资产筹资与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筹资。由于利用外资是一种跨国境的经济行为,受外资政策、国家间政治关系、不同的文化传统及国际金融状况、外汇波动的影响均较大。
利用外资包括利用国际性组织、外国政府、外国社团、外国企业与外国个人的资金。
外资的直接投资方式,主要有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合作开发等方式。合资经营是中外企业双方按股份实行的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合作经营是中外企业双方实行优势互补的投资合资,但不按比例折成股权,凭双方同意的合作合同分配利润与分别承担一定的权利、义务与风险,可以联合经营,也可以委托我方经营,在合作期满后全部财产无条件归中方企业所有;
合作开发是由中外合作者通过合作开发合同来共同进行风险大、投资多的资源开发,例如海上石油资源勘探开发等,一般在勘探阶段由外方投资并承担风险,开发阶段由双方共同投资,中方用开发收入还本付息。
外资的间接投资方式,主要有外国商业银行贷款、发行国际债券、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府间技术经济援助贷款、出口信贷及补偿贸易等方式。
间接利用外资一般不涉及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丧失的问题,但需要用外汇还本付息,故除了一些优惠贷款外,可能有较大的风险。
出口信贷则是由中方进口商品、设备而引进的外资,一种是卖方信贷,是卖方以允许延期付款的方式向买方(中方)提供的信贷,中方除先付一定比例的定金外,其余贷款在全部交货或设备投产后陆续偿还,卖方贷款的利息与管理费也列入货价内;
一种是买方信贷,是卖方(外方)往来银行直接向买方(中方)往来银行提供的信贷,在每次交货时分期支付。
补偿贸易则是中方以赊购的形式引进外方的设备与技术,待项目建成投产后,用该项目所生产的产品来偿付引进费用的本息,或是用中外双方商定的其他商品来还本付息,而不是用现汇来还本付息。
以上各种利用外资的方式各有利弊,各有其适应的情况,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选用适当的方式。
7.租赁筹资
租赁筹资是企业作为承租人,根据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契约,付出一定的租金,来获得在规定时期内租赁物的使用权或经营权的一种筹资方式。
租赁筹资分对生产设备的租赁筹资与对企业的租赁筹资两类。对生产设备的租赁筹资又分为融资租赁方式与服务性租赁方式两种。
融资租赁是一种世界性的现代融资手段,在国外已十分普遍。融资租赁以专业性的租赁公司为出租人,租赁公司按承租企业的要求,由租赁公司向银行贷款,再从国外或国内购入承租企业选定的新设备,并租赁给承租企业使用。
租赁公司一般先收设备价款的15%-20%作定金,其余租金则在设备投产后按月分期收取,承租企业所交的租金内容则包括设备的价款,租赁公司应取的利润及租赁公司贷款所付的利息三部分。一般设备在3-5年内交清,大型设备可10年交清。
在租金交清之前,所租设备的所有权属租赁公司,而所租设备的使用权归承租公司;在租金全部付清后,租赁公司出具产权转移证书,把设备的所有权让渡给承租企业。
这种将“融资”与“融物”结合起来的租赁方式,其形象化的表述就是“借鸡下蛋,以蛋还钱,最终得鸡”。
融资租赁方式使承租企业不必依靠贷款筹资,依托具有直接进口能力与经验的租赁公司便能很方便地获得所需的设备,并减少风险损失。对企业来说,无疑是开拓了一条“小钱办大事,零钱办整事,暂时没钱也能办好事”的融资融物的途径。
例如我国在近15年来,仅民航系统企业就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得了价值120多亿美元的大型民航客机,使我国的民航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中国重汽财务公司自1993年以来,对国内欲购中国重汽集团生产的“斯太尔”及“红岩’牌重型汽车,但无力融资的企业实施了融资租赁,不到4年便累计融资租赁销售16亿元,使生产企业、承租企业与租赁企业均各受益。
融资租赁方式健康发展的关键在于承租企业必须决策正确,所租赁的设备迅见效益,并加强融资租赁业的法律、法规建设,这才能杜绝“欠租”现象,确保租赁信誉。
作为融资租赁的另一种形式,返租式租赁则是承租企业将自己已有的重大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再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回而继续使用。这实质上是以暂时出让设备的所有权而获得一笔急需的资金,同时保留设备的使用权。
生产设备的服务性租赁方式则是承租企业向租赁公司临时租用一些短期使用的通用型机械或车辆,用租金换取一定时间内的设备使用权,而由租赁公司承担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及设备的过时风险。其租金一般比融资租赁高,适于临时短期使用情况。
对企业的租赁筹资是对出租企业实现所有权与经营的分离,由承租者通过交纳租金而取得出租企业在一定的时期内的企业资产使用权与经营权的一种筹资方式。
由此筹得的是出租企业的全部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企业的出租与租赁过程一般宜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进行。
通过企业出租,出租方可以盘活经营不善的闲置企业资产,获得租金并解决员工的就业问题;承租方则可以籍此而优化组合社会资源,以较低的资金即可马上实现生产能力的扩大,或实现上下游企业的一体化经营,使自有资本能更好地增值。
8.盘活企业内存量资产筹资
对于经营不善的企业,往往是一方面资金短缺,但另方面又存在着严重的资产闲置与低效率运行,被人称为“捧着金碗要饭吃”。
通过合理压缩原材料与中间半成品库存,处理产成品积压,收回被拖欠的应收贷款,提高劳动生产率与资金周转次数,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出租出售闲置资产,盘活级差地租,开展出售专利技术、有偿输出管理、出售独立销售权等无形资产经营,调整企业经济结构,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等措施,可以盘活企业的存量资产。
这样可以实现结构优化,流动加速,闲置资产变现,低效资产变高效,实际上也是一种有效的筹资渠道。
对于企业集团来说,通过合理调度盘活内部的停滞资金,也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的筹资途径。为此,应充分发挥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作用,利用各项资金的时间差与空间差,做到资金的总体有效利用。
9.商业信用筹资
商业信用是在商品经营活动中的临时短期性借贷融资形式。如商品赊销、预收货款、预收服务费、汇票贴现、拖后纳税及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等方式,这些企业间相互提供的信用都能直接解决资金缺乏的问题。
10.创业风险资金方式筹资
对于高科技企业来说,由于存在高风险、高潜在利润的特点,因而在创业阶段可以通过社会上的创业风险基金实行筹资。
美国着名的苹果电脑公司就是在70年代由风险投资家马克库拉进行创业风险投资而发展起来的,马克库拉当年对苹果公司投资9.1万美元,十几年后便拥有了苹果公司1.54亿美元的股票。
这种高风险、高回报可能性的创业风险投资也正是我国一些有眼光的投资企业目前正在大力开展的事业。
1998年初,上海新黄浦集团投资1亿元与复旦大学合作开发人类基因工程,就是一种创业风险投资。
11.基础设施项目的BOT方式筹资
BOT方式是国际上通行的对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经营——移交”合作方式,即对基础工程项目实施投资招标,中标的投资者承担建设资金,建成后投资方按合同获得一定年限的经营收益权,经营期满后再把工程设施移交回招标建设方。
我国广西的来宾电厂B厂是我国首例BOT项目,已由法国电力公司与通用电气阿尔斯通公司联合中标,总投资6亿多美元,现已启动建设。长沙电厂、成都自来水六厂四期工程的BOT项目也在1998年初启动招标。
BOT方式筹资并非仅限于外资投资,国内投资亦可。北京市宣武区环卫局在1997年对一批公共厕所的建设也应用了BOT方式筹资建设,向社会公开招标投资建厕,通过把公厕的产权与经营权分离来解决公益性基础设施的投资。
结果花市百货商场率先中标,拥有了白广路北口厕所的投资权与5年经营收益权,经营5年后再把公厕移交回宣武区环卫局。
拓展资料
筹资渠道(Financing Channel)是指筹集资金来源的方向与通道,体现了资金的源泉和流量。从筹集资金的来源的角度看,筹资渠道可以分为企业的内部渠道和外部渠道。
筹资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行为,其对企业经营理财业绩的影响,主要是借助资本结构的变动而发生作用的。
Ⅵ 项目资金筹措方式
据总裁学习网讯:
(一)项目资本金
根据出资方的不同,项目资本金分为国家出资、法人出资、个人出资和外商出资。建设项目可通过政府投资、股东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利用外资直接投资等多种方式来筹集资本金。
1. 政府投资
国家根据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调控需要,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并按项目安排政府投资。
2. 股东直接投资
3. 发行股票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放给股东作为已投资入股的证书和索取股息的凭证,是可作为买卖对象或质押品的有价证券。
(1)股票的种类。按股东承担风险和享有权益的大小,股票可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两大类。
1)优先股:在公司利润分配方面较普通股有优先权的股份。优先股的股东按一定比例取得固定股息;企业清算时,能优先得到剩下的可分配给股东的财产。
2)普通股:在公司利润分配方面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普通股股东除能分得股息外,还可在公司盈利较多时再分享红利。且有选举该公司董事、监事的机会,有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股东大会的选举权根据普通股持有额计算。
(2)发行股票筹资的优点:
1)以股票筹资是一种有弹性的融资方式,由于股息或红利不需要按期支付,因而公司融资风险低。
2)股票无到期日。其投资属永久性投资,公司不需为偿还资金而担心。
3)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可降低公司负债比率,提高公司财务信用,增加公司今后的融资能力。
(3)发行股票筹资的缺点:
1)资金成本高。债券利息可在税前扣除,而股息和红利须在税后利润中支付,这样就使股票筹资的资金成本大大高于债券筹资的资金成本。
2)增发普通股须给新股东投票权和控制权,从而降低原有股东的控制权。
3)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必须公开披露信息,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4. 吸收国外资本直接投资
(1)投资方式。国外资本直接投资方式的特点是:不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但要让出一部分管理权,并且要支付一部分利润。
1)合资经营(股权式经营)。合营各方按照其出资比例对企业实施控制权、分享收益和承担风险。
2)合作经营(契约式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双方权利、责任、义务由双方协商并用协议或合同加以规定。
3)合作开发。
4)外资独营。
Ⅶ 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直接融资是指不经过任何金融中介机构,而由资金短缺的单位直接与资金盈余的单位协商进行借贷,或通过有价证券及合资等方式进行的资金融通,如企业债券、股票、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内部融资等。
间接融资是指通过金融机构为媒介进行的融资活动,如银行信贷、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委托贷款、融资租赁、项目融资贷款等。
拓展资料:
间接融资是指资金盈余单位与资金短缺单位之间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分别与金融机构发生一笔独立的交易,即资金盈余单位通过存款,或者购买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先行提供给这些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等形式,或通过购买需要资金的单位发行的有价证券,把资金提供给这些单位使用,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
间接融资的优点在于:
①银行等金融机构网点多,吸收存款的起点低,能够广泛筹集社会各方面闲散资金,积少成多,形成巨额资金。
②在直接融资中,融资的风险由债权人独自承担。而在间接融资中,由于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是多样化的,融资风险便可由多样化的资产和负债结构分散承担,从而安全性较高。
③降低融资成本。因为金融机构的出现是专业化分工协作的结果,它具有了解和掌握借款者有关信息的专长,而不需要每个资金盈余者自己去搜集资金赤字者的有关信息,因而降低了整个社会的融资成本。
④有助于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间接融资的局限性,主要是由于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加入金融机构为中介,隔断了资金供求双方的直接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投资者对投资对象经营状况的关注和筹资者在资金使用方面的压力。
直接融资是不经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政府、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直接以最后借款人的身份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其融通的资金直接用于生产、投资和消费,最典型的直接融资就是公司上市。
间接融资是通过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最后借款人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如企业向银行、信托公司进行融资等等。
直接融资是间接融资的对称。没有金融中介机构介入的资金融通方式。在这种融资方式下,在一定时期内,资金盈余单位通过直接与资金需求单位协议,或在金融市场上购买资金需求单位所发行的有价证券,将货币资金提供给需求单位使用。
商业信用、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企业之间、个人之间的直接借贷,均属于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资金直供方式,与间接金融相比,投融资双方都有较多的选择自由。而且,对投资者来说收益较高,对筹资者来说成本却又比较低。但由于筹资人资信程度很不一样,造成了债权人承担的风险程度很不相同,且部分直接金融资金具有不可逆性。
Ⅷ 公路造价师管理知识:项目资金筹措渠道
2017公路造价师管理知识:项目资金筹措渠道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项目资本金筹措的渠道、负债筹资的渠道以及资金成本的含义与计算的掌握程度,考察了应考人员对项目资金筹措的基本要求、资本金制度的熟悉程度,重点考察应考人员对项目资金筹措的要求、资本金的定义、资本金制度的规定、资本金的来源、资本金筹资与负债筹资的渠道,各种筹资方式的优缺点以及不同筹资方式资金成本的计算等基本内容的熟悉和掌握程度。
一、项目筹资的基本要求
1.合理确定资金需要量,力求提高筹资效果
2.认真选择资金来源,力求降低资金成本
3.适时取得资金,保证资金投放的需要
4.适当维持自有资金比例,正确安排举债经营
1.合理确定资金需要量,力求提高筹资效果
无论通过什么渠道,采取什么方式筹集资金,都应首先确定资金的需要量。在确定资金需要量的时候既要避免资金不足影响项目的牛产经营和分展:又要避免因为资金的过剩造成浪费,影响了资金使用的效果。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必须预测与确定未来资金的需要量,以便于选择合适的渠道与方式,筹集所需的资金,防止筹资不足或筹资过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2.认真选择资金来源,力求降低资金成本
项目筹集资金可以采用的渠道和方式多种多样,不同渠道和方式筹资的难易程度、资金成本和风险各不一样。综合考虑筹资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资金占用费(利息等)和资金筹集费(发行费等),选择最经济方便的渠道和方式,以使综合的资金成本最低。
3.适时取得资金,保证资金投放的需要
资金筹集必须有时间上的安排,这取决于投资过程中资金需要的数量和时间。资金占用时间的长短直接影响到资金的成本。合理安排筹资与投资,使资金在时间上互相衔接,避免因取得资金过早而造成使用前的闲置而多支付的资金成本或由于取得资金时间的滞后而耽误投资的有利时机。
4.适当维持自有资金比例,正确安排举债经营
举债经营即项目通过负债筹措资金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举债经营可以给项目带来一定的好处,因为借款利息可在所得税前列人成本费用,对项目净利润影响较小,能够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果;并且当项目的净利润大于筹集资金的成本时,负债比例的提高可以项目的净利润。但负债的多少必须与自有资金和偿债能力的要求相适应。如负债过多,会发生较大的财务风险,降低项目的信用程度,甚至会由于丧失偿债能力而面临破产。因此,项目法人在考虑自有资金与负债的比例时既要充分利用举债经营的积极作用,又要避免可能产生的债务风险。
二、项目资本金制度
199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固定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的规定,各种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实行资本金制度。
资本金定义:所谓投资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属于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以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1.项目资本金制度的实施范围
主要用财政预算内资金投资建设的公益性项目不实行资本金制度。
对于各种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中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都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
实行资本金制度的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就资本金筹措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包括出资方、出资方式、资本金来源及数额、资本金认缴进度等有关内容。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需附有各出资方承诺出资的文件,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还需附有资产评估证明等有关材料。
计算资本金基数是总投资,是指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与铺底流动资金之和。投资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根据不同行业和项目的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1)交通运输、煤炭项目,资本金比例为35%及以上;
(2)钢铁、邮电、化肥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5%及以上;
(3)电力、机电、建材、化工、石油加工、有色、轻工、纺织、商贸及其他行业的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及以上。
经国务院批准,对个别情况特殊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可以适当降低资本比例。
2.项目资本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但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评估作价。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投资者以货币方式缴纳的资本金,其资金来源有:
(1)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国家批准的各种专项建设基金、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回收的本息、土地批租收人、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人、地方人民政府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各种规费及其他预算外资金;主要指政府这一块;
(2)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及企业法人的所有者权益、企业折旧资金以及投资者按照国家规定从资金市场上筹措的资金;
(3)社会个人合法所有的'资金;
(4)国家规定的其他可以用作投资项目资本金的资金。
对某些投资回报率稳定、收益可靠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投资项目以及经济效益好的竞争性投资项目,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试行通过可转换债券或组建股份制公司发行股票方式筹措资本金。
为扶持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国家主要通过在投资项目资本金中适当增加国家投资比重,在信贷资金中适当增加政策性贷款比重以及适当延长政策性贷款的还款期等措施增强其投融资能力。
三、项目资本金的筹措渠道
项目的资金来源可分为投人资金和借人资金,前者形成项目的资本金,后者形成项目的负债。
项目资本金是指投资项目总投资中必须包含一定比例的、由出资方实缴的资金,这部分资金对项目的法人而言属非负债金。除了主要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用财政预算投资建设的公益性项目外,大部分项目都应实行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可以包括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无形资产要有比例的要求。
根据出资方的不同项目资本金分为国家出资、法人出资和个出资。
项目出资可以是通过争取国家财政预算内投资、发行股票、自筹资金和利用外资直接投资。
1.国家预算内投资
国家预算内投资,简称“国家投资”,是指以国家预算资金为来源并列人国家计划的固定资产投资。目前包括:国家预算、地方财政、主管部门和国家专业投资拨给或委托银行贷给建设单位的基本建设拨款及中央基本建设基金、拨给企业单位的更新改造拨款,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拨款中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
国家预算内投资目前虽然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的比重较低,但它是能源、交通、原材里料以及国防科研、文教卫生、行政事业建设项目投资的主要来源,对于整个投资结构的调整起(着主导性的作用。
2.自筹投资
自筹投资指建设单位报告期收到的用于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上级主管部门、地方和单位、城乡个人的自筹资金组成。目前,自筹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一半,已成为筹集建退项目资金的主要渠道。建设项目自筹资金来源必须正当。应上交财政的各项资金和国家有指定用途的专款,以及银行贷款、信托投资、流动资金不可用于自筹投资。自筹投资必须纳人国家计划,并控制在国家确定的投资总规模以内;自筹投资要符合一定时期国家确定的投资使映用方向,投资结构趋向应合理,以提高自筹投资的经济效益。
3.发行股票
(1)股票的种类
按股东承担风险和享有权益的大小,股票可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两类。
①优先股:在公司利润分配方面较普通股有优先权的股份。优先股的股东按一定的比例取得固定股息;企业倒闭时,能优先得到剩下的可分配给股东的部分财产。
②普通股:在公司利润分配方面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普通股股东除能分得股息外,还可在公司盈利较多时再分享红利。所以普通股获利水平与公司盈亏息息相关。股票持有人不仅可据此分摊股息和获得股票涨价时的利益,还有选举该公司董事、监事的机会,有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
(2)发行股票筹资的优点
①以股票筹资是一种有弹性的融资方式。由于股息或红利不像利息那样必须按期支付,当公司经营不佳或现金短缺时,董事会有权决定不发股息或红利,因而公司融资风险低。
②股票无到期日。其投资属永久性投资,公司不需为偿还资金而担心。
③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可降低公司负债比率,提高公司财务信用,增加公司今后的融资能力。
(3)发行股票筹资的缺点
①资金成本高。购买股票承担的风险比购买债券高,投资者只有在股票的投资报酬高于债券的利息收人时,才愿意投资于股票。另外债券利息可在税前扣除,而股息和红利须在税后利润中支付,这样就使股票筹资的资金成本大大高于债券筹资的资金成本。
②增发普通股须给新股东投票权和控制权,降低原有股东的控制权。
4.吸收国外资本直接投资
吸引国外资本直接投资主要包括与外商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合作开发及外商独资经营等形式,国外资本直接投资方式的特点是:不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但要让出一部分管理权,并且要支付一部分利润。
(1)合资经营(股权式经营)。合资经营是外国公司、企业或个人经我国政府批准,同我国的公司、企业在我国境内举办合营企业。合资经营企业由合营各方出资认股组成,各方出资多寡,由双方协商确定,但外方出资不得低于一定比例。合资企业各方的出资方式可以是现金、实物,也可以是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但不能超出其出资额的一定比例,合营各方按照其出资比例对企业实施控制权、分享收益和承担风险。
(2)合作经营(契约式经营)。这种经营方式是一种无股权的契约式经济组织,是由我方提供土地、厂房、劳动力,由国外合作方提供资金、技术或设备,共同兴办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双方权利、责任、义务由双方协商并用“协议”或“合同”加以规定。
(3)合作开发。主要指对海上石油和其他资源的合作勘探开发,合作的方式与合作经营类似。合作勘探开发,双方应按合同规定分享产品或利润。
(4)外资独营。外资独营是由外国投资者独自投资和经营的企业形式。按我国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在经济特区、开发区及其他经我国政府批准的地区开办独资企业,企业的产、供、销由外国投资者自行规定。外资独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我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并照章纳税。纳税后的利润,可通过中国银行按外汇管理条例汇往国外。
四、负债筹资渠道
项目的负债是指项目承担的能够以货币计量且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它是项目筹资的重要方式,一般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设备租赁和借入国外资金等筹资渠道。
1.银行货款
项目银行贷款是银行利用信贷资金所发放的投资性贷款。银行信贷成为了建设项目投资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2.发行债券
我国发行的债券又分为国家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
(1)债券筹资的优点
①支出固定。不论企业将来盈利如何,它只需付给持券人固定的债券利息。
②企业控制权不变。债券持有者无权参与企业管理,因此公司原有投资者控制权不因发行债券而受到影响。
③少纳所得税。合理的债券利息可计人成本,实际上等于政府为企业负担了部分债券的利息。
④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利润率。如果说企业投资报酬率大于利息率,由于财务杠杆的作用,发行债券可提高股东投资报酬率。
(2)债券筹资的缺点
①固定利息支出会使企业承受一定的风险。特别是在企业盈利波动较大时,按期偿还本较为困难。
②发行债券会提高企业负债比率,增加企业风险,降低企业的财务信誉。
③债券合约的条款,常常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有较多的限制,如限制企业在偿还期内再向别户借款、未按时支付到期债券利息不得发行新债券、限制分发股息等,所以企业发行债券在一程度上约束了企业从外部筹资的扩展能力。
一般来讲,当企业预测未来市场销售情况良好,盈利稳定,预计未来物价上涨较快,企业负债率不高时可以考虑以发行股票的形式进行筹资。
3.设备租赁
设备租赁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订立契约,由出租人购买设备,承租人在一定的时期内使用,并按期交纳租金。租赁期间设备的产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有使用权,中途不得解约。期满后,承租人可以从以下的处理方法中选择:将所租设备退还出租人、延长租期、作价购进所租设备、要求出租人更新设备,另订租约。
设备租赁的方式可分为:
(1)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设备租赁的重要形式,它实际上属于前面所介绍的狭义项目融资的范畴。其出租过程为:先由承租人选定制造厂家,并就点的型号、技术、价格、交货期等与制造厂家商定;再与租赁公司就租金、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缈协议,签订租赁合同;然后由租赁公司通过向银行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按照承租人与生产厂家商定的条件将设备买下;最后根据合同出租给承租人。融资租赁是一种融资的筹资方式。融资租赁还有利于及时引进设备,加速技术改造。但融资租赁的成本相对较高,一般情况下,融资租赁的资金成本率比其他筹资方式(如债券和银行贷款)的资金成本率高。
(2)经营租赁
出租人将自己经营的出租设备进行反复出租,直至设备报废或淘汰为止的租赁业务。
(3)服务租赁
主要用于车辆的租赁,即租赁公司向用户出租车辆时,还提供保养、维修、检车、事故处理业务。
(4)借用国外资金
借用国外资金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途径。
(l)外国政府贷款
是指外国政府通过财政预算每年拨出一定款项,直接向我国政府提供的贷款。这种贷款的龚是利率低,期限较长),但数额有限。所以这种贷款比较适合用于建设周期长、金额较大的工程建设项目(如发电站、港口、铁路及能源开发等项目)。
(2)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主要是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亚洲开发银行等组织提供的贷款。近年来,我国利用大量世界银行贷款进行项目建设。这类贷款由我国财政部负责谈判并签订协议。各种大型项目由世界银行直接贷款,各中小工业项目由中国投资银行负责转贷,各中小农业项目由中国农业银行负责转贷。
(3)国外商业银行贷款
包括国外开发银行、投资银行、长期信用银行以及开发金融公司对我国提供的贷款。建设项目投资贷款主要是向国外银行筹措中长期资金,一般通过中国银行、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中国投资银行办理。这种贷款的特点是可以较快筹集大额资金,借得资金可由借款人自由支配,但利息和费用负担较重。
(4)在国外金融市场上发行债券
债券的偿付期限较长,筹得的款项可以自由运用。但债券发行手续比较繁琐,且发行费用较高,同时还要求发行人有较高的信誉,精通国际金融业务。所以这种筹资方式适用于资金运用要求自由且投资回报率较高的项目。
(5)吸收外国银行、企业和个人存款
吸收国外的存款主要是通过我国的金融机构(主要是中国银行),特别是设在经济特区、开发区和海外的金融机构,广泛吸收包括私人客户外汇存款、同业银行存款、企业外汇存款在内的各类外汇存款。这类存款的特点是分散、流动性大,但成本低、风险小。若安排得当,不失为利用外资的一种好方式。
(6)利用出口信贷
出口信贷是西方国家政府为鼓励资本和商品输出而设置的专门信贷。这种贷款的特点是利息率较低,期限一般为10-15年,借方所借款项只能用于购买出口信贷国的设备。出口信贷可根据贷款对象的不同分为买方信贷与卖方信贷。买方信贷是指发放出口信贷的银行将贷款直接贷给国外进口者(即买方);卖方信贷是指发放出口信贷的银行将资金贷给本国的出口者(即卖方)以便卖方将产品赊卖给国外进口者(即买方),而不致发生资金周转困难。
;Ⅸ 为什么合资企业在中国不能发行股票上市
合资企业在中国发行股票是可以上市的
2、在中国上市的外资(合资)企业很多,如联合利华、康佳、惠普、联想、理光、摩托罗拉、哈飞汽车、一汽大众、三菱、江西铜业、振华港机、青岛海尔、玖龙纸业等等,很多很多,都有外资投资。有部分是在a股上市,有部分是在香港上市。企业所得税缴纳基本上是最后才计算的,因该就是对应缴税金,未交税金,净利润这部分产生影响。
3、创业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