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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10大股东都是自然人好吗

发布时间: 2022-06-08 04:15:47

‘壹’ 一只股票前十大股东都是个人这样的股好吗

主要看持股比例

‘贰’ 如果一个股票的十大流通股股东里有七个都是个人,而且都是新进的,大概会是什么原因呢

如果一个股票的十大流通股股东里有七个都是个人,而且都是新进的,大概原因是:一个企业的所有股票的前十名持有者称为十大股东,没有主力进驻的股票,等有大资金入驻股票才会上涨。股票十大流通股东都是个人的意思是:一个企业的所有股票的前十名持有者称为十在股东。
对于上市公司,根据证券专法大约总属股本的一半进入流通市场,这一部分就是我们在各营业部所能卖到的,称为流通盘,这里面的前十名持有者被称为十大流通股东,他们是这只股票的市场操纵者。
十大股东是流通的和未流通的都算在一起了。
比如说,中国XX,第一大股东是国家XX局,那么这暂时不能流通的,以前我们叫这个“法人股”,现在股改后,叫受限流通股,在没上市之前,不能算为流通股。所以十大流通股股东里看不到这个股东,但在十大股东里能看到。
如果第二大股东是XX基金,所持有的是流通股,那么这个基金就是十大流通股东第一名。增加来的个人股东也许是公司内自部人员,也许意味着有利好将出现,也可能是机构不看好。最近一个季度里,排列前十的拥有公司股票数(包括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最多的股东;然后是最近一个季度,排列前十名的拥有公司流通股数量最多的股东名称;十大股东就是持有公司股份前十名的股东流通股股东是指所持股份可以在市场上买卖的股份与此相对的就是说还有非流通股东,股东=流通股东+非流通股东非流通股东有几种情况,有的是国家股和法人股,在股改之后承诺几年之内锁定,就是承诺几年内部抛售的,有的是定向增发的股东承诺锁定期的,还有就是新股上市的原始股东和网下申购的机构都有各自的锁定期。

‘叁’ 股票十大流动股东里个人多好,还是机构多好,这些个人会不会是庄家的分号

机构多好,机构多能说明机构的态度,一般对中长线比较看好。不是庄家的分号。
1、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东的区别:
大股东是持有公司有所股票的自然人或者机构的最新排名,十大流通股东是指持有公司所有流通股份的自然人或者机构的所有排名。随便截屏一家上市公司的F10,大家就能够看明白。
如果一支股票没有实现全流通,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东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十大股东,很多手中持有的是非解禁股,就是所谓的大小非。在十大股东里,有的是在上市公司里面占据控股地位,有的属于战略投资者,他们手中的股票是不会随便抛售的。有的是不能抛售,比如没有到解禁期。有的是不愿意抛售,比如实际控制人为了保持对公司控制权,不可能随意抛售股票,失去控制权的。有的属于长线投资者,不在乎股票的价格波动,是为了分享公司成长的收益。
流通股东一般都是财务投资者,既有基金也有个人,成分比较复杂,变化也比较大。基本上每个季度十大流通股东都会发生变化,而十大股东的名单基本保持稳定。
2、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东名单对于投资者有什么意义:
十大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包括公司高管对本企业的增持和减持,往往具有风向标的意义。对于持有比例相近的十大股东,他们之间还会发生排位战,最激烈的情况,是会发生针对公司的控制权发动争夺战。最为经典的就是前海人寿保险公司针对万科发起的争夺战,尽管姚老板没有获得最后的控制权,但是从财务投资的角度来讲,也是暴赚了几百亿!
流通股东的变化,对于股价的变动更加明显。因为非流通的股东,他们的筹码是锁定的稳定的筹码只有流通股东手中的筹码,可以随时砸向市场,因此,从短线的意义上来说,市场上流通的股份,才是一只股票真正的盘子。流通股东的动向对于股票的短期变动具有重要意义。

‘肆’ 十大流通股东新进是利好么

Q1:前十流通股东都是自然人意味者什么
一般来说,十大股东中自然人多,意味着大户对该股票强烈看好。自然人因为是用自己的钱投资,所以他们选择投资标的,远比机构用心的多(机构损失的是客户和投资者的钱,甚至可以拿来和其他人做内幕交易),所以大股东自然人多的股票,往往会走出较好的行情。
Q2:如果一个股票的十大流通股股东里有七个都是个人,而且都是新进的,大概会是什么原因呢?
筹码集中在个人手中就是庄家绝对控股,股票走势会剧烈波动,将图形放大到周线图看可以过滤看真实走势
Q3:A股中十大流通股东全是B股持有者是怎么回事啊
你持有的股票AB股都发行了,其中流通股东里B股持有者持有比例大,排在前十名了。
Q4:股票十大流动股东里个人多好,还是机构多好
小盘股里面十大股东很多都是个人,蓝筹里面大部分都是机构。这个没什么好与不好的。很多小盘股行情起来的时候全是散户做起来的。机构进驻的话只能说明在机构的投资组合里面有这只股票而已,不一定是有机构进驻的股票就有行情起来,因为有时候后机构进驻的时间会比较长。
Q5:主力就是前十大流通股东吗
不一定。股价运作的高度和力度,决定主力介入的程度。拉一把就跑,用不着进到十大股东。如果长期波段运作,就需要进入十大股东,影响企业经营,利于股价上涨。
Q6:股票软件中,F10可在“股东研究”栏中看出十大流通股东,那些信息真实吗?可否认为这就是主力庄家?谢谢
当然真实,这些一般不是主力庄家

‘伍’ 自然人股东有什么好处

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他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股东是股份制企业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中文名
自然人股东
别名
个人股东
作用
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外文名
Natural person shareholder
性质
经济学名词


1概念
2股东
3区别
4操作指南
1概念编辑
①“法人”的对称。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在我国,公民在民事法律地位上和自然人同义。

②与“社会人”相对。在社会学中指脱离母体后,还没有经历社会化过程的人。只具有人的自然属性,而不具有人的社会属性。

基于出生而为民事权利和义务主体的人。在中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称为公民。但公民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而自然人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2股东编辑

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他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股东是股份制企业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1]

3区别编辑
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4操作指南编辑
2009年5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在文件中明确,个人股权转让完成交易以后,负有纳税义务的转让方或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受让方,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并取得完税证明之后,才能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本文拟就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予以剖析,切实防范中小企业自然人股东在转让股权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一、股权转让完毕,因未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而没有变更工商登记的法律风险。

二、工商机关对变更登记申请材料只进行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的法律风险。

三、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程序。

四、股权转让需要准备的文件。

五、《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股权转让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行为。

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

1、公司股东内部之间转让

公司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且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①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②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自然人股东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是股东工商变更登记的前置性程序。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股权转让完毕,因未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而没有变更工商登记的法律风险。

依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工商变更登记只是股东变更的对抗性要件,而并非生效要件。故得出以下结论:

1、转让双方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完毕后,股权受让方即依法取得股东资格,即使因未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而没有变更工商登记。

2、股权转让后未依法变更工商登记的,已经转让股权的原股东不能以股权已经转让来对抗第三人。即对于第三人来讲,转让方还是“股东”,应当对第三人承担股东责任。即使股权已经依据协议转让。

但在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转让方已经丧失股东资格,而受让方取得股东资格,不因是否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而有所影响。

3、股权转让后依法进行变更工商登记的,转让方无论对于受让方还是第三人来讲,都不再具有股东资格。

四、工商机关对变更登记申请材料只进行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的法律风险。

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工商企字(2001)第67号《关于登记主管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是否承担相应责任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总局《答复》)的规定,即“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是否真实的责任应由申请人承担。

登记主管机关的责任是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是否齐全,以及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及其所记载的事项是否符合有关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因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不真实所引起的后果,登记主管机关不承担相应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不法股东为了达到非法目的,伪造其他股东的签名及其他文件,使申请文件在形式上符合法律的要求,以欺诈手段骗取工商登记。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真实案例如下:

2008年底,自然人李某向某工商局递交了变更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申请书,同时提供了某个人独资企业原投资人程某同意将其个人独资企业转让给李某的转让协议书,程某、李某的身份证复印件,程某委托李某申请变更登记的委托书等有关材料。某工商局工作人员当场受理审查了李某提供的上述材料,向李某核发了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原投资人程某提出:自己根本没有与李某签订过转让协议,也未曾委托他人代签;某工商局未对申请变更登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错误地作出核准变更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行政许可,致使其丧失对该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权。

某工商局得知后立即调查,发现在上述投资人转让协议书上,原投资人程某的签名是李某伪造。

故股权受让方应当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对有关申请文件主动进行必要的“实质性”审查(包括确认转让股东身份),以防止因无效的股权转让而造成的财产经济损失。

五、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程序

1、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并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4、公司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拓展资料】
六、股权转让需要准备的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2]

‘陆’ 股票十大流动股东里个人多好,还是机构多好

1.十 大流通股东名单。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要求刊登公司前10名流通股股东的名称全称、年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和种类(A、B、H股或 其它),如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应予以说明。这将为投资者带来全新的分析视角,增加市场透明度,有利 于投资者了解真正影响股价走势的大流通股股东的市场动向。

2.市场已经从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中获得了很多,比如有几家基金入驻,有哪家券商重仓,是否有QFII感兴趣等等,但似乎还没 有注意到通过十大流通股东我们还可以找到主力的株丝蚂迹。如果十大股东中全部都是筹码不太多的个人帐户,一般情况下这 种股票被认为是散股,也就是无主力的个股。但如果满足某种条件,那么这些散股中仍然很有可能是有主力隐藏其中的。

3.假如我们孤立的分析当期十大股东,如果都是持股不足30万股的个人帐户,确实无法判定其中是否有主力。但如果我们进行动 态地分析就不一样了。现在上市公司必须每一个季度都要公布十大流通股东,这样一来我们的手头上就有壹份每三个月变化一 次的十大流通股东名单。

4. 将连续几个季度的十大流通股东名单进行对照,如果有三个或以上的帐户持股数量频繁变动,哪怕每次变动的数量小到1 股,我们就可以基本断定,这家股票有主力。其理论依据在于只要是主力就不可能在一个季度的交易中一点也不动。一旦大盘 拉出阳线,即使是半死的主力也很难抵挡拉升的强烈冲动欲望。在这种小规模拉升过程中一般都会选择筹码较多的帐号,这样 更便于操作,所以这些排在前十位的帐号就被动过,持股数量就会改变。
这种方法唯一的反对意见就是认为这些变动的帐号依然是散户。一个散户如果在一个帐号中持有二十几万股筹码并且数量上有 变化的话就表明在三个月内进行过买卖,根据经验这种概率非常小,即使出现也不会超过一个帐户,而我们分析的条件是三个 或以上的帐户。 通过十大股东的名单我们可以找出一些隐藏着的主力,但并不是所有的主力都是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找到的,所以这是一个在 数学上来说属于充分但不是必要的条件。

‘柒’ 股票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东有什么区别

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区别在于上市公司有没有禁售流通股。
如果上市公司有禁售流通股,那么十大流通股股东的持股量、影响力以及话语权则都不是最大的,其只代表在二级市场中流通股最多持股量的股东,发生变化时会对短中期流通股市场价格有部分的影响力;
而十大股东在上市公司是有全面的最大的话语权,出现变化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力是较大的。
但是如果上市公司没有禁售流通股,那么十大流通股股东和十大股东就会是一样的。
拓展资料: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_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
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主要分类
按不同的标准,公司股东可以分类如下:
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
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
二、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
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三、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
创始股东也叫原始股东。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四、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又分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或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另外,公司股东还可以分为大股东和小股东,当然,这是一组相对的概念。

‘捌’ “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东”有什么区别

这两者的区别就在于上市公司有没有禁售流通股。
一、 区别
十大流通股股东是指前十名持有流通股最多持股量的股东,流通股指的是上市公司上市的股份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而十大股东指的是总股本中所持有最多持股量的前十股东。这两者的区别就在于上市公司有没有禁售流通股。
二、 细微区别
如果上市公司有禁售流通股,那么十大流通股股东并不是全面的。它只代表在二级市场中流通股最多持股量的股东,发生变化时会对短中期流通股市场价格有部分的影响力。十大股东在上市公司是有全面的最大的话语权,出现变化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力是较大的。但是如果上市公司没有禁售流通股,那么十大流通股股东和十大股东就会是一样的。
拓展资料: 十大股东是持有公司有所股票的自然人或者机司所有流通股份的自然人或者机构的所有排会能够看明白。
1、股票
如果一支股票没有实现全流通,十大股东和一十大股东,很多手中持有的是非解禁股,就是上市公司里面占据控股地位,有的属于战略书的。有的是不能抛售,比如没有到解禁期。有持对公司控制权,不可能随意抛售股票,失股票的价格波动,是为了分享公司成长的收主年刘元生投资万科的360万元股票,30年的时股市的传奇。 流通股东一般都是财务投资者,既有基金也本上每个季度十大流通股东都会发生变化,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东名单对于投资者有个十大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包括公司高管对义。对于持有比例相近的十大股东,他们之生针对公司的控制权发动争夺战。
2、股市设计
在A、B股股权设计机制里,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东,虽然股东按股份数量占比排名,与同股同权机制是一样的,但在享有股东权利方面是有根本区别的。比如 阿里,京东,小米等就是这种A、B股设计机制。 在二级交易市场,我们散户的对手(机构)盘,通常就是十大流通股东里面的积极参与交易的部分机构。由于股价的上涨,需要资金主动推动。因而,十大流通股东中的机构力量,往往在实盘交易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股价运行的方向趋。

‘玖’ 十大自然人股东是不是很有钱啊 他们可以拉升股价

或者是降到一个别人愿意买的价格再卖给别人.所以即便你很有钱,如果你想炒...主力拉升股价,实际上已经到了行情快结束的时候了.拉升股价,自然是为了出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