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大股东直接收购小股东的股份法律允许吗
允许的。大家可以谈,一般都是大股东出个价,基本上让所有投资者都解套就好了。如果你要更高的价格估计也很难。大股东可以通过要约收购的方式在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你可以行使现金和股票选择权。实际上你一般选现金的,如果选股票,退市后只能按净资产计价了,肯定不合算的。只要小股东同意,并不对任何第三方构成伤害,当然是合法的。 大股东协议价收购小股东股权,收购款可否从公司支出: 不论大股东还是小股东在公司的出资都已转为公司资产。如果要收购应当是大股东另行用自有资金支付给小股东,并经过工商部门登进注册后原小股东的股份才可以转在大股东名下。 必须严格区分股东持股与公司资产。股东的持股只是享有股权,但该部分股份出资属于公司资产,已不属于股东个人财产。
拓展资料:按照《公司法》规定,企业股东同股同权。从理论上讲,只有大股东收购小股东的股份这一说,大股东是没有权利踢走小股东的。再者,如果股东之间没有特别约定,大股东也无权强购小股东股份。
如果说大股东从大局考虑,觉得小股东不合适公司发展,或者是跟小股东之间有不可协调的矛盾,可以变相地剥离小股东权利。公司董事会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比如大股东持有的表决权可以通过股东会的形式,罢免小股东在公司的高管职务,相关的资产业务都转卖出去。这时候小股东基本没有发言权,也无实质利益可图,也不得不走。所以,大股东或许拥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但也是无权将小股东踢出局的,除非该小股东完全不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并且在催缴后仍不缴纳或返还。另外,大股东有权踢走高管,或者将小股东提出董事会。相反地,小股东觉得公司出了问题,想要全身而退,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如果无法正常退股,到了鱼死网破的地步,小股东可以走法律程序,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B. 我们公司三个股东,我想收购其他两个股东的股份我不是法人协议该怎么写
你直接写一个股份转让协议。这上面写清楚这两个人把股份卖给你。然后配合你办理法人变更手续就行了。
C. 公司如何收购股东股份
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与股东达成收购协议,来收购股东的股份。但收购股份必须具有公司减资、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用于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D. 股东让公司回购其股票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