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股权质押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股权质押是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但若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进行质押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且不得为无限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B. 股权质押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吗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股权质押一般需要其他股东同意。质权是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并且股权在质押后,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能擅自进行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C. 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意见吗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有以下情形:
1、向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需要股东会决议;
2、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设质,必须由股东会议决议;
3、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D. 股东质押股权需要经其他股东同意吗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需要其他股东同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股权而不受限制(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E. 股权质押是否需经股东同意,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78条第三款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股权而不受限制(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
在现实生活中,应该大家都有听到过因为急需资金应急而做过汽车、房屋质押等手续。其实,股市当中也拥有“质押”这一东西,那么“股权质押”都包含了哪些内容呢?咱们今天就对其做个了解。将知识面拓宽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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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股权质押”?
1.股权质押的意思
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即为履行债务做担保,债务人(公司)或则是第三人据法合法将其股权出质给债权人(银行等),当出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作为债务人他是有钱享受该股票的优先受偿的。文中所表示的“股权”既是包括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所给出的资金,也是包括了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或者是非上市的股票。
2.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原因
公司进行股权质押,一般说明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关于财务状况无法正常经营了,很着急需要资金来补充现金流。
发生这样的状况之后,需要进行股权质押:
假如企业近期需要资金2000万,采用股权质押的方式进行融资,倘若银行把钱给他,假如采用的是折扣率五折,那么拿到手的是1000万。为了防止他无法偿还银行本金,因此,银行设置了预警线和平仓线,防止自己的利益出现损失,一般两者多为140-160%或130-150%。
另外,对公司的股权质押是有上限规定对其进行限制的,大多数股票质押时的质押率会打五到六折,多数5折,期限多半在半年至2年,质押率水平如何是根据公司的资质来确定的。值得我们花精力关注的是,被冻结的股权是不能够进行质押的。
3.哪里可以查看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
一般的话可以去上市公司的官网或某些金融终端等等这些地方查询。在股市里一定要学会留意公司股权质押信息,当然了,其他信息也要留意。可以把下面的投资日历收藏起来,里面涵盖了这些消息:公司除权除息、新股申购以及停牌复牌等具体信息: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掌握最新一手资讯
二、股权质押是好事还是坏事?对股票有影响吗?
股权质押属于融资工具,可以用它来填补现金流现金流,还可以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现状。
但是,关于潜在的风险还是会有的,比如平仓或爆仓以及为保持股权而丧失控制权。
对股票的影响到底是好还是不好,还是要根据具体问题进行分析。
1、利好股票的情况
若是说公司进行股权质押来获得流动资金,以此为目的希望经营主业或开展新项目的话,可以视为利好,这怎么说都是利于开疆扩土的事。还有,质押的是流通的股票的情况的话,也就是说市场上有的该股的股票数量已经减少了,需求量的情况,基本是无变化的,拉升该股所需要的资金量随之变少,处于市场风口的情况下,还是能容易开启行情的。
2、利空股票的情况
如果说上市公司也只是想要偿还短期债务以及无关公司发展大计的支出,公司财务的窘况也就被暴露了,投资者对该公司的预期和好感度会下降。还有,假如股权进行高质押,倘若导致股票下跌,甚至到达了预警线,证券公司一旦出售质押股票,容易成为反面反馈,影响市场对该股的做多情绪,最终可能会产生股价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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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股权质押一定要股东会决议么
股权质押不需要股东会决议,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3.质权合同;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G.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决议
股权质押如果是质押给其他股东,不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如果是质押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则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但如果股东能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各股东在文件上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H. 股权质押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吗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I.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股东会通过
法律分析:是的。1、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2、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3、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J. 公司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呢
公司股权质押是需经其他股东同意的。但仅限于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许可,且公司股东向公司以外其他人质押股权的情形,若公司内部之间质押股权的,一般不受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