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手炒期货有哪些入门技巧
新手炒期货技巧1:首先是要了解自己的个性。做期货不是光靠技术,做期货需要天赋的,这里的天赋就是指你的个性能不能做期货交易,如果你不合适做,不如趁早另寻他路;同时也要看自己的性格是适合做日内短线,还是做中长线,要尽快的建立适合自己的期货交易系统。 新手炒期货技巧2:要了解适合自己的期货品种。先要知道什么是期货,期货都有哪些品种,然后根据自己的资金大小,去找准合适自己做的品种,如果资金小、抗风险能力差,就暂时不合适去做黄金、铜这样的既大交投又活跃的品种。第三,要尽快掌握看盘技术,也就是技术分析方法。要知道什么是趋势、什么是K线图、压力位和支撑位,还要知道什么时候该入场,什么时候该出场,看盘的技术不需要太多,只要掌握适合自己的几种方法即可。 新手炒期货技巧3:需要多学习,多看几本经典的期货书籍。任何项投资都需学习,炒期货更是如此。没有哪项投资像炒期货那么直接从钱变成钱,连税都不用交,因此更要学习。 新手炒期货技巧4:选个好指导老师是成长的捷径。能找到个既有深厚理论功底,又有实际操作经验的人做你老师是你一生的福气。新手可考虑参加期货培训,通过培训,可快速提高期货知识和交易水平。 新手炒期货技巧5:要勇敢冷静的进场,通过实战来检验自己。如果前面的几步都做到了,而且还通过模拟交易熟悉了交易流程,那么可以开始尝试实盘了,因为模拟交易永远不会让人进步,千万别花太多时间在这上面。心理这关过不去,像学游泳,没进入泳池永远学不会。进场后你唯一要做的就是按照你的交易系统一步一步做,如果做对了趋势,要守得住,如果做反了,要及时止损。
⑵ 我想了解期货的一些常用术语
Abandon 放弃:确认期权失效
Actuals 现货(LME普遍使用physical)
Arbitrage 市场间套利
Assay 检验分析
Ask 要价,喊价
At-the-Money 相等价值:期权履约价与当前期权期货合约的现价完全相同
Backpricing 有效时间定价:生产者常用LME 结算价作为报价基准, 每天公布的结算价到次日中午有效。又称“公认定价”(Pricing on the Known)
Backwardation 现货升水:现货价高于期货价(又称Back),是为逆向市场、倒价市场
Base Metal 贱金属,基金属:除金、银、铂族以外的金属
Bar Chart 条形图
Basis 基差:同一种商品现货价与期货价之差
Basis Price 基本价格,履约价格:期权交易中买卖双方商定,并按此进行交易的价格。又称敲定价格(Strik Price),通常为当前市场价
Bear 卖空者,看跌者:与Bull正相反
Bear Covering 结束空头部位
Bear Market 空头市场,熊市:价格普遍下跌的市场
Bear Position 空头部位:已卖出期货,期望以后能以较低价买进,利润为现在卖出与以后补进价之差额
Best Orders 最佳买卖订单(Buing/Selling “at Best”)
Bid 买方出价
Bond 债券
Bottom 底价:某时间段内的最低价
Borrowing 借入(Borrowing metal from the market):买进近期货的同时,卖出远期货
Break 暴跌,暴升,突破:价格出现较大波动
Broker 经纪行,经纪人
Bull 买空者,看涨者:与Bear相反
Bull Market 多头市场,牛市:价格普遍上涨的市场
Bull Position 多头部位:已买进期货,期望以后能以较高价卖出,其利润为现在买进与以后卖出价之差额
Business Day 交易日
Buying Hedge (Long Hedge)买进套期保值
Buy In 补进:平仓、对冲或关闭一个空头部位
Buy on Close 收市买进:在收市时按收市价买进
Buy on Opening 开市买进:在开市时按开市价买进
Call Option 看涨期权,延买期权:允许购买者按一特定的基价购买一种指定期货合约的权力。预期市价看涨时买“看涨期权”,如购买者判断失误,可以放弃这一购买权力,风险损失只是购买期权的保险费
Call Price 接算价
Cancelling Order 撤消指令:撤消前一个指令的指令
Carrying 借入借出:LEM 对借入借出的总称,也表示一种导致借入者将其持有的金属现货存入LEM 注册仓库的借入作业
Carrying Charge 仓储费用:持有现货商品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保险费、损耗、利息等
Cash 现付,现货:LEM 意为按结算价现货交易成交后第二天的现金交付;其他交易所则常指现货交易
Cash&Carry 贷款借入:期货升水时,远期货溢价常对该期间的仓储、保险、资金成本造成影响。金属过剩时,期货升水趋势扩大,由于交易者买近期货卖远期货所需融资成本低,使银行借贷有吸引力
Cash Commodity 现货商品
Cash Today 次日交割:合约的交割日期为下一个交易日时
CFTC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美国的)期货交易由农业部商品交易所办公室负责管理
Clear,Clearance 清算,结算:对期货合约进行的资金结算
Clearing House 结算所
Clearing Member 结算会员:结算所的会员公司,结算会员必须是交易所成员
Clerk 场内经纪助理:经授权可代理场内经纪人之职
Client Contract 委托合同: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与其他交易者之间的合同
Client Option 委托期权:期权买卖的任一方均非结算会员的交易
Close 收市
Closing Range 收市价幅
COMEX (The New York Commodity Exchange) 纽约商品交易所
Commission 佣金
Commitment 承诺(或未结清权益)
Commodities Exchange Center (CEC) 纽约商品交易中心:纽约商品交易所、纽约商业交易所 (NYMEX)、纽约棉花交易所、咖啡糖可可交易所的所在地
Commission House (Futures Commission House 或 Wire House)经纪商行 代办行
Contango 期货升水:金属近期供货充足时, 远期价高于现货价。是为正向市场,顺价市场
Contract 合约
Contract Month 合约月份:期货合约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
Coner 囤积居奇
Cost of Carry 置存成本:期货商品交割之前,所发生的利息、仓储和装卸搬运费用
Counterparty 合约对方
Cover 平仓,补进:在市场上通过补进(如原有部位在空头)或回抛(如原有部位是多头)结清空盘部位
Cross(Close hedge)买空卖空:同一个结算会员的套购套售,交叉保值
Current Yied 当期收益:债券利息与当时的债券市价之比
Day Order(G.F.D)当日有效订单:当日未执行则自动失效。如要在当日全部时间(含正式交易、场外交易、场前交易、午餐时间与傍晚),应注明“全部市场时间”(All Market)
Day Trading 当日交易:当天交易中买进和卖出相同部位
Daily Limit 每日价格波动幅度的限制
Dealer 交易代表
Declarartion Date 宣告期(履约期或有效期):期权购买者必须宣告其权力是否履行的最后日期,否则,期权将失效。LEM 的宣告期是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三
Default Notice 违约通告
Defaulter 违约者
Deferred Futures 远期:离交割期相对最远的期货合约月份
Delivery 交割:期货合约买、卖双方到期以仓单形式体现的商品实物所有权的转移
Delivery Date or Prompt Date 交割日期
Delivery Month 交割月份(与合约月份相同)
Delivery Notice 交割通知:一方提交通知,表示同意在指定日期交割以结束其未平仓的空头期货部位
Delivery Point 交割地点
Deposit 初始保证金(见Initial Margin)
Differentials 差价(与Basis同义)
Discretionary Account 委托帐户
Double Option 双向期权:期权拥有者同时拥有按基本价卖出或买进权利的期权
Equity 资金净值:按当时市价清算后,期货交易帐户剩余的资金净值
Evening Up 对冲:通过买或卖对冲掉现有的市场部位
Event of Default 违约事件
Exchange Contract 交易所合约:交易双方都是结算会员的合约
Exchange Option 交易所期权:期权买卖方都是结算会员的期权交易
Exercise 执行,履约:期权有效期内,期权购买者宣布将实行其权力按履约价买进或卖出期货合约
Expiration Date 到期日:期权买方可能执行期权权利的日期或最后一日
Exchanger 交易所
Fill 执行价
Fill-or-Kill Order 成交或取消指令:一般指出价三次后未成交则立即取消
First Notice Day 第一通知日:同意以现货商品交割履行期货合约,发出通知的第一天
Floor Broker 场内经纪人
Floor Trader (又叫Local)场内交易人:通常只为自己的账户(或由其控制的)进行交易的人
Force Majeure 不可抗力:LME 的合约中没有此条款,遇不可抗力时,LME缓冲
Forward 远期货,期货
FSA 英国金融管理法案:1986年通过,随时修正
Fundamental Analysis 基本分析法:用商品供需理论与信息进行价格分析与预测
Futures 期货
Futures Contract 期货合约:经批准在交易所交易大厅内签定的,商品质量、交割地、交割期等均已标准化的交易契约
Futures Commition Merchant 期货代理商
G.O.B.(Good Ordinary Brard)优质级:LME 用,现改用“高级”(High Grade)代替
Good Till Cancelled Order(G.T.C.)除非客户撤消,否则一直有效的订单
Granter 转让者:期权的卖方
Hedge,Hedging 套期保值:通过在期货市场取得一个与现货交易相反部位期货合约的方法,来回避因价格波动对现货买、卖造成的损失,起到经济保险的作用
Hedger 套期保值者
Horizontal Spread 水平套期图利:在买进看涨或看跌期权的同时,按相同的履约价但不同的到期日,卖出同一商品种类的期权
Initial Margin 初始保证金:取得一个期货部位所交纳的初始费用。通常为合约价值的5~10%
Inverted Market 倒转市场:近期月份的价格高于远期月份价格的期货市场
In Warehouse 交割仓库:LME合约中的出售地点
Intercommodity Spread 跨商品套期图利:买进(或卖出)某种商品的期货合约,同时又卖出(或买进)相同交割月份的与买进(或卖出)商品相关的另一种商品的期货合约,日后分别进行对冲,以期获利
Interdelivery Spread 跨月套期图利:买进(或卖出)某种商品某月的期货合约,同时又卖出(或买进)同种商品但不同月份的期货合约,日后分别进行对冲,以期获利
Intermarket Spread 跨市套期图利:在某一个交易所买进(或卖出)某种商品的期货合约,同时又在另一个交易所卖出(或买进)相同商品相同月份的期货合约,日后分别进行对冲,以期获利
International Commodities Clearing House(I.C.C.H.)国际商品结算所:LME委托的结算所
Inter-Market 跨交易所:LME上下午间的闭市之间,会员们用电话进行办公室间的交易
In-the-Money 有利价值,内在价值:按当时市价如执行期权可以实现的增加价值。看跌期权,履约价高于当前公布价;看涨期权,履约价低于当前公布的结
算价
In-the-Money Option 实值期权:具有有利价值(内在价值)的期权
Intrinsic Value 内含价值:基本同“有利价值”。实值期权所含内在价值的金额,是权利金的构成成分
Inverted Market 逆向市场,倒挂市场:同一商品的现货或近期期货价格高于远期期货价格的市况
Kerb Trading 场外交易:每场正式交易结束后,有15至25分钟,所有的金属同时在交易圈进行交易
Last Trading Day 最后交易日:期货合约交割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尚未清算的期货合约,须通过相关现货商品或现金结算方式平仓
Late Night Trading (Lates)晚场交易:自下午场场外交易结束到相关美国市场闭市,LME 非正式交易时间
Lending 借出:通过卖出近期货同时补进远期货来扩展多头部位
Limit 停板限额
Limit Up 涨停板
Limit Down 跌停板
Limit Order 限价指令
Liquid 流动性:期货买、卖与对冲交易的活跃程度与成交量的大小。交易量大而又不引起价格剧烈波动,即是流动性大
Liquid Market 流动性市场:买卖均能较易实现的市场
Liquidate 平仓,对冲:通过买进(或卖出)相同交割月份的同样商品期货合约来了结先前已卖出(或买进)的期货合约,或到期收、交现货商品
LME 伦敦金属交易所
Long 多头,买空:“做多头”即为通过买进期货合约开始一个交易;或是买进多于卖出
Long Position 多头头寸,多头部位:未结算的买进期货部位
Lot 批:“一批”在LME常叫“一张仓单”、“一张合约”
Major Currency 做价货币
Margin 保证金
Margin Call 追加保证金要求,追加保证金通知
Mark to the Market 空盘评估:以当前市场价(当日结算价)为基础对尚未结算的空盘部位评估,计算其账面盈亏,以确定是否要追加保证金
Market Order 市价订单:按市场当时最优价或市价立即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期货合约的指令
Market if Touched(M.I.T.)触价成市价订单:价格达到高于(低于)当前市价的一定水平即卖出(买进)的指令
Matching Period 对应结算时间段
Matching System 对应结算系统
Maximum Price Fluctuation 最大价格波幅:在一场交易中合约价格可以上下波动的最大值
Merchant 贸易商
Minimum Price Fluctuation 最小价格波幅
Nominal Price 名义价格:对一个期货月份日期的估计价,当该日期有行无市时指定该价为收盘价。当现货交易处于类似情况时,也用该价作为当前价指标
Notice Day 通知日:易所规定的、对本月到期要准备交割期货合约的持有者发出交割书面通知的日期
Offer 卖方出价
Official Prices 正式价格:由LME报价委员会(Quotations Commitee)提出,每交易日13:10公布现货、三月和十五月期货的正式价
Omnibus Account 综合账户:在国外,一期货经纪公司与另外的经纪公司共同使用的账户,交易以原经纪人的名义混合使用
One Cancels Other(O.C.O.)非此即彼订单:由两个订单结合的交易指令,其中含一附加指令,当一个订单执行后即取消另一个订单
Open Contracts 未平仓合约:已买卖期货合约但未进行对冲处理或实物交割
Open Interest(op.int)空盘量,未平仓量,未结清权益:期货市场上交易的某种商品尚未结清(对冲或交割)的全部期货合约数量
Open Order 开口定单(同Good Till Canaelled Order)
Open Outcry 公开喊价
Open Position 空盘部位:尚未结清的期货合约市场部位
Opening, The 开市
Opening Price 开市价,开盘价
Opening Range 开市价幅:开市后第一个交易完成时的买卖价波动范围
Option 期权,期货合约选择权:赋予购买者在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按协定价(基本价或敲定价、履约价)购买或卖出一定量商品的选择权力
Options Committee 期权委员会
Out-of-the-Money 无利价值:当一期权当前没有内含价值,例如当看涨期权的履约价高于当前公布的结算价或当看跌期权的履约价低于当前结算价时,称无利价
Out-of-the-money Option 虚值期权:不具有内涵价值的期权,相对应的是实值期权
P&S(Purchase and Sale Statment)交易清单:经纪行为客户对冲掉原建立的市场部位后,提交客户的分类账目净盈亏额变化清单
Physical 现货
Position 交易部位,头寸:对市场的承诺,即未进行对冲处理的买或卖期货合约数量。对于买进者,称处于多头部位(Long);对于卖出者,称处于空头部位(Short)
Position Limit 头寸限制:交易所限定的交易者可以持有某种期货合约的最大数量
Pre-Market 场前交易:LME正式交易前经纪行之间的交易,场前交易可以是非常活跃和具有影响力的
Premium (1)权利金:期权买主向卖主即时支付不再退回的费用,此为期权购买者可能的最大损失;(2)溢价,升水:期货价高过现货价的差额;(3)加价:对高于期货合约交割标准的商品应支付的额外费用
Price(及物动词)定价:通常按正式结算价确定有关金属的价格
Pricing-In 按预定收盘价买进
Pricing-Out 按预定收盘价卖出
Primary Market 初级市场:主要的现货商品初级市场
Principal 委托人,本人货主:能够并必须履行合约上所有条件的个人或机构
Principals’ Market 货主间交易:期货市场上,交易成员以货主身份在交易圈内和他们的客户一起完成交易
Profit Taking 获利回吐
Prompt 即付:在两天内即交割
Prompt Date 交割日期
Put Option 看跌期权,延卖期权
Quatations Committee 报价委员会
Rally 回升
Range 波幅
Reaction 反弹:价格在较长时间下跌后的回升
Recovery 复苏
Registered Representative 登记代表:应本人要求,期货经纪行雇用的经纪人
Ring 节:LME对每一种金属的五分钟交易时间
Ring Committee 场内交易委员会
Ring Dealing Broker 交易会员:期货交易所全权会员组织成员
Rings(Pits)交易场,交易池
Round-Turn 交易回合:通过对冲或实物交割结束在市场上的多头或空头部位的完全交易过程
Scalp 小投机:为微小利润而交易,通常在同一天内频繁买卖对冲
Security Deposit 保证金
Session 场:LME每天分上下场,每场分两轮,每轮中每种金属交易五分钟。每场后有15至25分钟的场外交易
Settlement Business Day 结算营业日:指在纽约可用美元进行国际结算处理的商业银行营业的交易日
Settlement Price 结算价格:由收市价幅决定的价格,用于计算期货市场账户的收益和亏损、追加保证金和交割的发票价格
Short 空头:一个未结算的卖出期货部位。“做空头”即通过卖出期货合约开始一个交易。与之相对应的词是Long
Short Hedge 卖出套期保值
Short Selling 卖空:通过卖出期货合约确立一个市场部位
Short Squeeze 轧空头,逼空:由于市场供应不足迫使价格上升的情形
Speculate 投机:甘愿承担价格波动风险以谋取风险利润的炒买炒卖行为
Speculator 投机者
Spot 现货
Spot Month 现货月:对当前期货报价的最早可以交割的月份
Spread 价差:两个相关市场之间或相关商品之间的价格差异
Spreading 套期图利:同时买进与卖出相关期货合约以获取价差利润的各种套利方式
Squeeze 价格挤压:迫使某特定交割日期的价格高于其它日期的压力
Stockist 存有货物准备出售的商人
Stop-Loss Order 止损指令:一种当市场价格达到某一特定水平时买进或卖出的指令
Straddle 套期图利
Strike Price (Exercise Price)敲定格(履约价):期权合约中双方协定的相关期货商品的价格
Switching(1)换库:LME,一个仓库的金属换成另一个仓库的;(2)转月:由一个期货合约转为另一个期货合约
Taker 购买者
Technical Analysis 技术分析法:利用期货商品价格、交易量、未平仓量等的历史数据,采用各种指标和分析方法来分析和预测未来价格趋势的价格分析方法
Tender 偿付:期货合约的实物商品交割
Tick 最小价位:期货交易中允许的最小价格变动量
Time Value 时间价值:反映期权有效时间的权利金数量
Trade House 贸易行:进行现货交易的公司
Trend 趋势
Turnover 交易量
Underlying Futures Contract 期权期货合约
Unofficial Price 非正式价格:LME下午场交易结束时报出的各种金属的收盘价
Value 价值:在当前所有买方和卖方都满意的价格上的足够成交量
Variation Margin 价格变动保证金:根据每天的评估决定并发出用以因价格变动而补偿损失的追加要求
Volatility 易变性(年度潜在易变性):反映期权期货合约价格变动程度的指标。由相等价值、保险费、到失效期的剩余时间、期权期货合约价格和当前利率等参数组成的公式计算
Volume 交易量
Warrants 仓单:储存在交易所所指定的(注册)仓库签发的可用于期货合约商品交割的商品所有权证明书,系不记名票证
⑶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理财
华泰紫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概况
(一)集合计划名称
华泰紫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集合计划类型
限定性集合计划。
(三)集合计划投资目标
在力争本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最佳增值潜力。
(四)集合计划投资理念
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构建低风险投资组合,遵循稳健投资原则,以研究为导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组合投资和量化管理,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最佳增值潜力。
(五)集合计划投资范围和资产组合比例
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央行票据及逆回购等;投资于申购的新股以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超过本计划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二十。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间
3年。
(七)开放期
集合计划成立3个月以后,每1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期为每1个月的6、7、8三天(遇节假日顺延)。
(八)集合计划目标规模
目标规模20亿份。
(九)集合计划单位面值和参与价格
本集合计划单位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元。
推广期内集合计划的单位份额参与价格为人民币1.00元; 在开放日,集合计划的单位份额参与价格为当日集合计划单位净值。
(十)单个委托人最低参与金额
5万元人民币。
(十一)集合计划的特点
1、设置特别分配条款,风险管理人先担。
本条款只适用于在推广期内参与本集合计划的至补偿时尚未退出的计划份额,但管理人持有的除外。
在集合计划满每一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如果委托人在推广期参与的份额的累计单位净值低于1.0225元,管理人有义务仅用自有资金出资所拥有的部分或全部集合计划份额的资产,通过金额补偿的方式补偿委托人,直到委托人份额的累计单位净值达到1.0225元或华泰证券持有计划份额的资产补偿完毕为止;
在集合计划满第一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如果委托人在推广期参与的份额的累计单位净值高于1.05元,华泰证券有权提取这部分计划份额资产超过1.05元以上的增值部分的20%,作为报酬。
2、自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每个月开放一次,满足委托人对资金流动性的需求。
3、不设参与费。
(十二)集合计划管理人的重要承诺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集合计划推广期内将根据计划参与总份额,足额认购3%的计划份额,在集合计划存续期内不退出,并承担相应义务和享有约定的权利。
(十三)集合计划推广对象及推广机构
1、推广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且已经是华泰证券及招商银行的客户。
2、推广机构
华泰证券、招商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
(十四)推广期
自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说明书出具无异议书面意见之日起不超过60日,具体推广时间以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方案为准。
(十五)推广方式
主要通过集合计划管理人的营业网点和其他推广机构网点直接向客户宣传,配合集合计划管理人与其它推广机构的网站宣传等私募推介方式,使客户详尽了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性、风险等情况及客户的权利、义务,但不得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紫金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概况
(一)集合计划名称
华泰紫金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集合计划类型
非限定性集合计划
(三)集合计划投资目标
本集合计划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保持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在本集合计划运作期间,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稳定增值。
(四)集合计划投资理念
本集合计划遵循价值投资和积极投资的投资理念,以研究为导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组合投资和量化管理,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最佳增值潜力。
(五)集合计划投资范围和资产组合比例
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证券投资基金、新股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资范围为:
1、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2、现金类资产,包括银行存款、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逆回购等;
3、申购的新股。
投资组合比例:
1、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投资比例为:不超过95%;
2、现金类资产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投资比例为:不低于5%。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
5年
(七)开放期
集合计划成立后1个月为封闭期,封闭期结束后的存续期为开放期。本集合计划在开放期的任何一个工作日接受委托人的参与或退出申请。
(八)集合计划目标规模(总份额)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最高募集规模为20亿份(含管理人参与份额,不含参与资金利息转增份额)。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最高募集规模为30亿份(含管理人参与份额)。
当分红日集合计划规模已达到最高规模时, 因红利再投资而增加的集合计划份额不受最高规模限制。
(九)集合计划单位面值和参与价格
本集合计划单位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元。
推广期内集合计划的单位份额参与价格为人民币1.00元 ;在开放日,集合计划的单位份额参与价格为当日集 合计划单位净值。
(十)单个委托人最低参与金额
单个委托人首次参与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
(十一)集合计划的特点
1、风险共担,收益共享
本集合计划设有管理人特别参与条款,集合计划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本集合计划,并承诺在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不提前退出。集合计划管理人将与委托人按照持有本集合计划份额的比例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
2、流动性强
本集合计划在成立1个月后的每个工作日开放,满足委托人对资金流动性的需求。
3、不设参与费
(十二)集合计划管理人的重要承诺
在本集合计划推广期末,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计划参与总份额,足额认购5%的份额,但最多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与委托人按照持有本计划份额的比例共担风险和共享收益。
(十三)集合计划推广对象及推广机构
1、推广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且该投资者已经是推广机构的客户。
2、推广机构
华泰证券、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和兴业证券等。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推广机构代理销售本集合计划, 并及时在各推广机构通告并报注册地 和推广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十四)推广时间
自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 说明书出具批准文件之日起不超过60个工作日 ,具体推广时间以本集合计划推广 公告为准。
(十五)推广方式
主要通过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的营业网点 和其他推广机构网点直接向客户宣传, 配合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与其他推广机构的网站宣传等私募推介方式 ,使客户详尽了解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性 、风险等情况及客户的权利、义务 ,但不得通过广播、电视、报刊 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紫金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概况
(一)集合计划名称
华泰紫金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集合计划类型
非限定性集合计划
(三)集合计划投资目标
本集合计划投资目标是:为委托人谋求风险可控下的长期稳定回报。管理人将以自身积累的投资管理经验为基础,依托公司研究所的专业研究力量和同行优秀研究成果,把握各类证券资产相对价值变化的动态调整机会,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在资产保值的基础上,为委托人谋求资产的进一步增值。
(四)集合计划投资策略
以保本策略为内核的资产配置策略和严格而又细致的证券选择策略是获得稳定回报的主要保障,而收益管理是保有回报的重要手段。因此,本集合计划将运用资产配置、精选证券和收益管理三个层次的投资策略,实现集合计划的投资目标。
1、资产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以资产的稳健增值为首要目标,在对大类资产的配置过程中,将致力于实现资产的安全性与增值性之间的平衡。为达到平衡目的,本集合计划引入了保本策略思想。
目前国内还缺少足够多有效的避险工具和对冲机制,因此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CPPI)和时间不变性投资组合保险策略(TIPP)是应用最普遍的保本策略。
本集合计划通过导入有条件约束的限定量的风险敞口,对保本策略做了一定修正。风险敞口的意义所在,当市场机会出现时,管理人有机会为委托人果断把握机会创造一定的条件。
2、精选证券策略
本集合计划采取GARP策略(Growthatreasonableprice),遵循“优选行业、精选个股”的选股思路,利用基本面分析在景气行业中优选出价值低估的企业,在精选企业的同时注重分析把握其未来成长潜力,进一步构建投资组合。
(1)优选行业
行业分析可为本集合计划提供详尽的行业投资背景,优选出价值低估的景气行业,从而确定行业投资范围和重点。
第一步寻找处于景气周期的行业
长期来看,金融资本的增值来源于产业资本的发展,而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带来的制度变迁又进一步密切了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联系。主要的投资主题在于三个方面: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对产业结构调整提出的需求,为中游制造业的发展以及竞争性行业的并购重组提供了充足的机会;人民币升值周期中,中国非贸易品价格必然看涨,升值将凸现资产重估机会;人口红利背景下居民收入的快速提高将促进消费升级,品牌消费和服务行业的增长将会提升相关上市公司价值。
第二步定量分析,优选景气行业
对于上述从宏观经济角度定性分析初选出的行业,本集合计划将根据对未来宏观经济尤其是GDP增长率的分析及预测、对相关行业未来成长空间的分析及预测,利用下列标准进一步筛选出与宏观经济增长紧密相关且成长前景排名前十的行业。
①预期未来两年行业年增长率显着高于GDP增长率;
②预期未来两年行业年增长率位于各行业的前列;
③预期未来两年处于行业周期的上升阶段;
④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或资本壁垒,国内外的市场规模很大。
(2)精选个股
本集合计划对个股的选择将延续“立足价值,兼顾成长”的筛选思路,深入研究优选出的行业,选择那些绝对估值水平偏低、相对估值突出的上市公司,同时细致分析考察其未来的成长性,构建核心股票池。精选个股的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通过公司基本面分析剔除问题个股
对优选行业中的所有个股进行初步的基本面分析,首先剔除证监会公布的ST股,考察剩余股票的资产负债以及现金流情况,剔除其中资产质量较差、存在财务隐患的个股,形成备选股票池。
第二步:好中选优——利用多种估值手段选取低估品种
在行业研究人员选取的重点研究公司当中,利用多种估值手段(PE、PB、EV/EBITDA、REP、DDM、FCF等)选择出与市场以及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相比估值偏低的上市公司。
第三步:优中选强——遴选价值低估的成长性个股
对于优选出的价值低股的上市公司,由专业的研究人员和投资人员共同建立专门的盈利预测模型,分析把握其未来的成长性,精选出未来两到三年内净利润复合增长率高、增长趋势明显、发展前景不确定性较小的企业构建核心股票池。
3、收益管理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运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技术(如方差、夏普指数、VAR等)对收益风险进行管理,有效的控制下跌风险和锁定已实现的利润,将相对收益转化为实现收益,实现集合计划净值的增长。
对于资产配置,收益管理策略主要是根据定量定性分析,在市场趋势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大类资产配置,及时降低风险类资产比重;对于股票投资,主要是策略性地持有股票,根据市场趋势和个股的市场表现,通过对股票价格与价值相对波动和偏离程度的分析来掌握买卖时机,在股价的波动中适时实现收益或控制损失。
(五)集合计划投资范围和资产组合比例
投资范围为中国境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债券逆回购、银行票据、银行存款、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以景气度持续增长或处于景气拐点,以及具有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作为本计划的主要投资对象。具体策略是参考国际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的经验,通过对行业景气度的判断和定量的预测数据分析来寻找核心资产进行配置。
投资组合比例:
1、股权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0%-80%。股权类资产包括股票、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权证等;其中权证投资遵循下述比例限制:①集合计划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5%;②本集合计划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3%;③本集合计划与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管理的其他集合计划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2、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20%-100%,其中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5%。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逆回购等。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
自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五年。
(七)开放期
集合计划成立后的3个月为封闭期,封闭期结束后的存续期为开放期。本集合计划在开放期的任何一个工作日都接受委托人的参与或退出申请。
(八)集合计划目标规模(总份额)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最高募集规模为35亿份(不含参与资金利息转增份额)。当集合计划接近最高规模时,管理人有权根据 “时间优先”的原则对委托人的参与申请进行确认,参与时间以注册登记系统的确认结果为准 ;当计划达到目标规模后, 管理人有权暂停接受委托人的参与申请。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最高募集规模为35亿份。在存续期内,当集合计划接近最高规模时,管理人有权根据“时间优先”的原则对委托人的参与申请进行确认,参与时间以注册登记系统的确认结果为准;当计划达到最高规模后,管理人有权暂停接受委托人的参与申请。
当分红日集合计划规模已达到最高规模时,因红利再投资而增加的集合计划份额不受最高规模限制。
(九)集合计划单位面值和参与价格
本集合计划单位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推广期内集合计划的单位份额参与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在开放日,集合计划的单位份额参与价格为当日集合计划单位净值。
(十)单个委托人最低参与金额
单个委托人首次参与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
(十一)集合计划的特点
1、以保本策略追求绝对收益
本集合计划将以绝对正收益为目标,努力把握新股及可转债申购、定向募集参与、可转债套利等较低风险产品的投资和套利;在正确判断市场走势与运用保本策略的前提下,适当投资于具有较高安全边际的股票,谋求适度风险下的较高收益。并且,本集合计划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前)的两倍为比较基准,而不以同期股票指数的涨跌作为投资业绩的判断标准,稳扎稳打,追求年年正回报。2、以景气周期和估值比较作为投资依据
本集合计划对股权类资产的投资依据为行业的景气周期判断和估值比较。具体策略是参考国际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的经验,通过投研人员对行业景气度的判断和定量的预测数据分析来寻找核心资产进行配置。
3、以持续现金分红锁定投资收益
本集合计划在为投资者谋求稳健收益的同时,通过持续的现金分红,锁定持有人的投资回报。在每个会计年度,分红次数最多可达12次,分红金额最少不低于集合计划可分配收益的50%。
4、以天天开放方便投资者进出
本集合计划成立后的3个月为封闭期,封闭期结束后的存续期为开放期。在开放期的任何一个工作日,投资者都可办理本集合计划的参与、退出等业务。
(十二)集合计划推广对象及推广机构
1、推广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且该投资者已经是推广机构的客户。
2、推广机构
华泰证券、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证券和联合证券等。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推广机构代理销售本集合计划,并及时在各推广机构通告并报注册地和推广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十三)推广时间
自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说明书出具批准文件之日起不超过60个工作日,具体推广时间以本集合计划推广公告为准。
(十四)推广方式
主要通过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的营业网点和其他推广机构网点直接向客户宣传,配合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与其他推广机构的网站宣传等私募推介方式,使客户详尽了解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性、风险等情况及客户的权利、义务,但不得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⑷ 华泰证券的公司理财
华泰紫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概况
(一)集合计划名称
华泰紫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集合计划类型
限定性集合计划。
(三)集合计划投资目标
在力争本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最佳增值潜力。
(四)集合计划投资理念
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构建低风险投资组合,遵循稳健投资原则,以研究为导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组合投资和量化管理,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最佳增值潜力。
(五)集合计划投资范围和资产组合比例
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央行票据及逆回购等;投资于申购的新股以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超过本计划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二十。
华泰证券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间3年。
(七)开放期
集合计划成立3个月以后,每1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期为每1个月的6、7、8三天(遇节假日顺延)。
(八)集合计划目标规模
目标规模20亿份。
(九)集合计划单位面值和参与价格
本集合计划单位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元。
推广期内集合计划的单位份额参与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在开放日,集合计划的单位份额参与价格为当日集合计划单位净值。
(十)单个委托人最低参与金额5万元人民币。
(十一)集合计划的特点
1、设置特别分配条款,风险管理人先担。
本条款只适用于在推广期内参与本集合计划的至补偿时尚未退出的计划份额,但管理人持有的除外。
在集合计划满每一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如果委托人在推广期参与的份额的累计单位净值低于1.0225元,管理人有义务仅用自有资金出资所拥有的部分或全部集合计划份额的资产,通过金额补偿的方式补偿委托人,直到委托人份额的累计单位净值达到1.0225元或华泰证券持有计划份额的资产补偿完毕为止;
在集合计划满第一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如果委托人在推广期参与的份额的累计单位净值高于1.05元,华泰证券有权提取这部分计划份额资产超过1.05元以上的增值部分的20%,作为报酬。
2、自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每个月开放一次,满足委托人对资金流动性的需求。
3、不设参与费。
(十二)集合计划管理人的重要承诺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集合计划推广期内将根据计划参与总份额,足额认购3%的计划份额,在集合计划存续期内不退出,并承担相应义务和享有约定的权利。
(十三)集合计划推广对象及推广机构
1、推广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且已经是华泰证券及招商银行的客户。
2、推广机构
华泰证券、招商银行和平安银行。
(十四)推广期
自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说明书出具无异议书面意见之日起不超过60日,具体推广时间以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方案为准。
(十五)推广方式
主要通过集合计划管理人的营业网点和其他推广机构网点直接向客户宣传,配合集合计划管理人与其它推广机构的网站宣传等私募推介方式,使客户详尽了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性、风险等情况及客户的权利、义务,但不得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紫金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概况
(一)集合计划名称
华泰证券
华泰紫金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集合计划类型
非限定性集合计划
(三)集合计划投资目标
本集合计划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保持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在本集合计划运作期间,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稳定增值。
(四)集合计划投资理念
本集合计划遵循价值投资和积极投资的投资理念,以研究为导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组合投资和量化管理,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最佳增值潜力。
(五)集合计划投资范围和资产组合比例
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证券投资基金、新股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资范围为:
1、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2、现金类资产,包括银行存款、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逆回购等;
3、申购的新股。
投资组合比例:
1、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投资比例为:不超过95%;
2、现金类资产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投资比例为:不低于5%。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5年
(七)开放期
集合计划成立后1个月为封闭期,封闭期结束后的存续期为开放期。本集合计划在开放期的任何一个工作日接受委托人的参与或退出申请。
(八)集合计划目标规模(总份额)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最高募集规模为20亿份(含管理人参与份额,不含参与资金利息转增份额)。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最高募集规模为30亿份(含管理人参与份额)。
当分红日集合计划规模已达到最高规模时,因红利再投资而增加的集合计划份额不受最高规模限制。
(九)集合计划单位面值和参与价格
本集合计划单位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元。
推广期内集合计划的单位份额参与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在开放日,集合计划的单位份额参与价格为当日集合计划单位净值。
(十)单个委托人最低参与金额
单个委托人首次参与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
(十一)集合计划的特点
1、风险共担,收益共享
本集合计划设有管理人特别参与条款,集合计划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本集合计划,并承诺在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不提前退出。集合计划管理人将与委托人按照持有本集合计划份额的比例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
2、流动性强
本集合计划在成立1个月后的每个工作日开放,满足委托人对资金流动性的需求。
3、不设参与费
(十二)集合计划管理人的重要承诺
在本集合计划推广期末,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计划参与总份额,足额认购5%的份额,但最多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与委托人按照持有本计划份额的比例共担风险和共享收益。
(十三)集合计划推广对象及推广机构
1、推广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且该投资者已经是推广机构的客户。
2、推广机构
华泰证券、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和兴业证券等。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推广机构代理销售本集合计划,并及时在各推广机构通告并报注册地和推广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十四)推广时间
自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说明书出具批准文件之日起不超过60个工作日,具体推广时间以本集合计划推广公告为准。
(十五)推广方式
华泰证券
主要通过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的营业网点和其他推广机构网点直接向客户宣传,配合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与其他推广机构的网站宣传等私募推介方式,使客户详尽了解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性、风险等情况及客户的权利、义务,但不得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紫金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概况
(一)集合计划名称
华泰紫金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集合计划类型
非限定性集合计划
(三)集合计划投资目标
本集合计划投资目标是:为委托人谋求风险可控下的长期稳定回报。管理人将以自身积累的投资管理经验为基础,依托公司研究所的专业研究力量和同行优秀研究成果,把握各类证券资产相对价值变化的动态调整机会,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在资产保值的基础上,为委托人谋求资产的进一步增值。
(四)集合计划投资策略
以保本策略为内核的资产配置策略和严格而又细致的证券选择策略是获得稳定回报的主要保障,而收益管理是保有回报的重要手段。因此,本集合计划将运用资产配置、精选证券和收益管理三个层次的投资策略,实现集合计划的投资目标。
1、资产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以资产的稳健增值为首要目标,在对大类资产的配置过程中,将致力于实现资产的安全性与增值性之间的平衡。为达到平衡目的,本集合计划引入了保本策略思想。
目前国内还缺少足够多有效的避险工具和对冲机制,因此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CPPI)和时间不变性投资组合保险策略(TIPP)是应用最普遍的保本策略。
本集合计划通过导入有条件约束的限定量的风险敞口,对保本策略做了一定修正。风险敞口的意义所在,当市场机会出现时,管理人有机会为委托人果断把握机会创造一定的条件。
2、精选证券策略
本集合计划采取GARP策略(Growthatreasonableprice),遵循“优选行业、精选个股”的选股思路,利用基本面分析在景气行业中优选出价值低估的企业,在精选企业的同时注重分析把握其未来成长潜力,进一步构建投资组合。
(1)优选行业
行业分析可为本集合计划提供详尽的行业投资背景,优选出价值低估的景气行业,从而确定行业投资范围和重点。
第一步寻找处于景气周期的行业
长期来看,金融资本的增值来源于产业资本的发展,而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带来的制度变迁又进一步密切了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联系。主要的投资主题在于三个方面: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对产业结构调整提出的需求,为中游制造业的发展以及竞争性行业的并购重组提供了充足的机会;人民币升值周期中,中国非贸易品价格必然看涨,升值将凸现资产重估机会;人口红利背景下居民收入的快速提高将促进消费升级,品牌消费和服务行业的增长将会提升相关上市公司价值。
第二步定量分析,优选景气行业
对于上述从宏观经济角度定性分析初选出的行业,本集合计划将根据对未来宏观经济尤其是GDP增长率的分析及预测、对相关行业未来成长空间的分析及预测,利用下列标准进一步筛选出与宏观经济增长紧密相关且成长前景排名前十的行业。
①预期未来两年行业年增长率显着高于GDP增长率;
②预期未来两年行业年增长率位于各行业的前列;
③预期未来两年处于行业周期的上升阶段;
④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或资本壁垒,国内外的市场规模很大。
(2)精选个股
本集合计划对个股的选择将延续“立足价值,兼顾成长”的筛选思路,深入研究优选出的行业,选择那些绝对估值水平偏低、相对估值突出的上市公司,同时细致分析考察其未来的成长性,构建核心股票池。精选个股的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通过公司基本面分析剔除问题个股
对优选行业中的所有个股进行初步的基本面分析,首先剔除证监会公布的ST股,考察剩余股票的资产负债以及现金流情况,剔除其中资产质量较差、存在财务隐患的个股,形成备选股票池。
第二步:好中选优——利用多种估值手段选取低估品种
在行业研究人员选取的重点研究公司当中,利用多种估值手段(PE、PB、EV/EBITDA、REP、DDM、FCF等)选择出与市场以及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相比估值偏低的上市公司。
第三步:优中选强——遴选价值低估的成长性个股
对于优选出的价值低股的上市公司,由专业的研究人员和投资人员共同建立专门的盈利预测模型,分析把握其未来的成长性,精选出未来两到三年内净利润复合增长率高、增长趋势明显、发展前景不确定性较小的企业构建核心股票池。
3、收益管理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运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技术(如方差、夏普指数、VAR等)对收益风险进行管理,有效的控制下跌风险和锁定已实现的利润,将相对收益转化为实现收益,实现集合计划净值的增长。
对于资产配置,收益管理策略主要是根据定量定性分析,在市场趋势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大类资产配置,及时降低风险类资产比重;对于股票投资,主要是策略性地持有股票,根据市场趋势和个股的市场表现,通过对股票价格与价值相对波动和偏离程度的分析来掌握买卖时机,在股价的波动中适时实现收益或控制损失。
(五)集合计划投资范围和资产组合比例
投资范围为中国境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债券逆回购、银行票据、银行存款、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以景气度持续增长或处于景气拐点,以及具有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作为本计划的主要投资对象。具体策略是参考国际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的经验,通过对行业景气度的判断和定量的预测数据分析来寻找核心资产进行配置。
投资组合比例:
1、股权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0%-80%。股权类资产包括股票、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权证等;其中权证投资遵循下述比例限制:①集合计划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5%;②本集合计划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3%;③本集合计划与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管理的其他集合计划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2、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20%-100%,其中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5%。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逆回购等。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
自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五年。
(七)开放期
集合计划成立后的3个月为封闭期,封闭期结束后的存续期为开放期。本集合计划在开放期的任何一个工作日都接受委托人的参与或退出申请。
(八)集合计划目标规模(总份额)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最高募集规模为35亿份(不含参与资金利息转增份额)。当集合计划接近最高规模时,管理人有权根据“时间优先”的原则对委托人的参与申请进行确认,参与时间以注册登记系统的确认结果为准;当计划达到目标规模后,管理人有权暂停接受委托人的参与申请。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最高募集规模为35亿份。在存续期内,当计划达到最高规模后,管理人有权暂停接受委托人的参与申请。
当分红日集合计划规模已达到最高规模时,因红利再投资而增加的集合计划份额不受最高规模限制。
(九)集合计划单位面值和参与价格
本集合计划单位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推广期内集合计划的单位份额参与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在开放日,集合计划的单位份额参与价格为当日集合计划单位净值。
(十)单个委托人最低参与金额
单个委托人首次参与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
(十一)集合计划的特点
1、以保本策略追求绝对收益
本集合计划将以绝对正收益为目标,努力把握新股及可转债申购、定向募集参与、可转债套利等较低风险产品的投资和套利;在正确判断市场走势与运用保本策略的前提下,适当投资于具有较高安全边际的股票,谋求适度风险下的较高收益。并且,本集合计划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前)的两倍为比较基准,而不以同期股票指数的涨跌作为投资业绩的判断标准,稳扎稳打,追求年年正回报。2、以景气周期和估值比较作为投资依据
本集合计划对股权类资产的投资依据为行业的景气周期判断和估值比较。具体策略是参考国际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的经验,通过投研人员对行业景气度的判断和定量的预测数据分析来寻找核心资产进行配置。
3、以持续现金分红锁定投资收益
本集合计划在为投资者谋求稳健收益的同时,通过持续的现金分红,锁定持有人的投资回报。在每个会计年度,分红次数最多可达12次,分红金额最少不低于集合计划可分配收益的50%。
4、以天天开放方便投资者进出
本集合计划成立后的3个月为封闭期,封闭期结束后的存续期为开放期。在开放期的任何一个工作日,投资者都可办理本集合计划的参与、退出等业务。
(十二)集合计划推广对象及推广机构
1、推广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且该投资者已经是推广机构的客户。
2、推广机构
华泰证券、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兴业证券和联合证券等。
(十三)推广时间
自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说明书出具批准文件之日起不超过60个工作日,具体推广时间以本集合计划推广公告为准。
(十四)推广方式
华泰天天盈、华泰天天发、华泰定存宝等创新型现金管理相继推出 。
⑸ 关于经济方面的词汇
1、P2P
(Peer-to-peer )
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P2P公司)在收取一定服务费用的前提下,把钱借贷给有资金需求的人的一种金融模式,这种模式分为两种:
1、纯线上模式:
优点: 纯粹地进行信息匹配,帮助资金借贷双方更好地进行资金匹配
缺点:这种线上模式并不参与担保。
2、债权转账模式(平台本身先放贷,再将债权放到平台进行转让)
优点: 明显能让企业提高融资端的效率;
缺点: 容易出现资金池不能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2、P2C
(Proction-to-Consumer )
商品和顾客,产品从生产企业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中,中间没有任何的交易环节。这在国内被叫做生活服务平台。
1)P2C的模式: 房产、餐饮、交友、家政服务、票务、健康、医疗、保健等聚合在平台上,实现服务业的电子商务化。
2 P2C的具体表现: 商家通过互联网开展商务活动,这种商务活动的可能性一直是存在的,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平台发展,逐步渗透到中小企业。
3、O20
(Online-to-Offine )
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
1优势: 享受线上优惠价格与线下贴身服务; 完美结合网上网下的优势; 实现互联网落地; 可以实现不同商家的联盟。
2 营销模式的核心是在线预付,标志着某次消费得以最终形成,是消费数据唯一可靠的考核标准。对提供online服务的互联网公司而言,用户只有在线上完成支付,才可能从中获得效益。
4、B2C
(Business-to-Customer )
1 是以网络零售业为主,借助互联网开展在线销售活动,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一个新的购物环境。
2 网站由三部分组成: 在线购物场所; 配送物品系统; 顾客身份认证系统及贷款结算的银行。
5、B2B
(Business-to-Business )
1指企业对企业之间的营销关系,通过网络的快速反应,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从而促进企业的业务发展。
2 B2B三要素: 买卖,质优价廉的商品; 合作,与物流公司合作; 服务,优质服务实现再一次的交易。
6、C2C
(Consumer-to-Consumer )
1、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消费者借助联网设备,通过网络进行交易,出售物品给另一个消费者,就成为C2C电子商务。
2、C2C构成要素: 卖方一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买方。
7、OTC (Over The
Counter )
场外交易市场,是指在证券交易所外进行证券买卖的市场。OTC没有固定的、集中的交易场所,而是由许多各自独立经营的证券经营机构分别进行交易的,并且主要是依靠电话、电报、传真和计算机网络联系成交的。
8、PMI (Purchase
Management Index )
采购经理人指数。PM|是一套月度发布的、综合性的经济监测指标体系。PMI是通过对采购经理的月度调查汇总出来的指数,反映了经济的变化趋势。
9、MBO (Management
Buy-Outs )
即“管理者收购”的缩写。即目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利用外部融资资本来购买本公司的股权,从而改变本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完成MBO之后,昔日的管理者就变成今日的股东了。
10、CPI (Consumer
Price Index )
消费物价指数,英文缩写为CPI,是根据与居民生活有关的产品及劳务价格统计出来的物价变动指标,通常作为观察通货膨胀水平的重要指标。是金融市场的一个热门的经济指标。
11、PPI (Procer
Price Index )
生产者物价指数,衡量国内生产商所生产的产品(平均)价格。PP上升,就是企业的生产价格指数上升。
12、VC (Venture
Capital )
即风险投资,选择合适的风投,对创业公司而言,非常重要。风险投资基金的法律结构是采用有限合伙的形式,而风险投公司则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该基金的投资运作,并获得相应的报酬。
13、IPO( lnital
Public Offerings )
首次公开募股,是指一家企业(发行人) 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首次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券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
14、 PE (Price
to Earnings ratio )
市盈率,指在一个考察期(通常为12个月的时间)内,股票的价格和每股收益的比率。投资者通常利用该比例值估量某股票的投资价值。一般来说,市盈率的倒数就是投资回报率。
15、PB (Price to
book ratio )
市净率,可用于投资分析,指的是每股股价与每股净资产的比率,市净率=股票市价/每股净资产。
16、资本市场
指证券融资和经营一年以上中长期资金借贷的金融市场。货币市场是经营一年以内短期资金融通的金融市场,资金需求者通过资本市场筹集长期资金,通过货币市场筹集短期资金。
17、股票
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股票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不可偿还性、参与性、收益性(股票通常被当作高通货膨胀期间可优先选择的投资对象)、流通性、价格波动性和风险性。
18、债券
1)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2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 即债权人。最常见的债券为定息债券、浮息债券以及零息债券。
19、银行不良资产
银行的不良资产也常称为不良债权,其中最主要的是不良贷款,是指客户不能按期、按量归还本息的贷款。也就是说,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按预先约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
20、一级市场
一级市场是指,筹集资金的公司或政府机构将其新发行的股票和债券等证券销售给最初购买者的金融市场。换句话说,公司通过发行新证券集资是一级市场交易。证券销售筹集的资金成为公司新的资本。一级市场主要是发行者和承销商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