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理财中的风险管理是什么
信任咱们都有这样的一个认知,股票理财既是高报答的操作,也是高风险的报答。在股票理财的过程中,有许多人会迷失自我,然后狂妄自大,最终的结果便是被风险所打败,在进行股票理财的时分,咱们需求清楚的认识到股票理财存在的风险,不仅仅需求知道风险出现在哪里,咱们还需求理解怎样去管理这些风险。不过 ,对于许多新手来说,在股票理财中进行风险管理是困难的,可是对于一些老股民来说,知道风险的存在方位和存在方式算是根本的本质了,但是大部分的老股民并不知道怎样去管理这些风险,下面笔者就咱们带来一些共享,说说股票理财中的那些风险管理方法。
买卖前,清楚自己的接受才能
这一点不管是对老股民来说,还是对新股民来说都是适用的,作为投资者,在进行买卖操作之前,都要了解和剖析这项买卖的风险在什么地方,便是所谓的风险评价,因而,在风险评价完结之后,就要考虑自己的接受才能,首先便是自己接受损失的才能,还有便是在进行买卖过程中所能接受的损失。
用合理价格进行操作
这一点十分重要,在进行风险评价之后,你的下一步操作便是买卖或许买卖,有些人就可能急于求成,然后还有便是不必合理的价格进行买卖,这些都是忌讳的,其实说风险管理,便是为了让自己不亏本太多,针对的一个好办法便是在买卖的时分选择合理的价格,不要受到其他方面的影响,做好合适自己的操作即可。
‘贰’ 在股票理财的过程中,风险管理到底指的是什么
在做股票的过程当中,风险管理到底指的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说一下,股票方面的风险管理是什么意思,以及应该如何管理。
一.风险管理
在股票当中的风险管理,和我们生活当中的风险管理其实意思是一样的,就是指对风险进行管控。因为做股票它也是跟我们做生意一样,是具有风险的。如果说你能够去充分的分析这一个风险,并且去防范那一些风险,那么你就能够去减少一些亏损的可能性。
做生意的时候你想要找一家门店开店,那开店有存在的风险就是没有生意。那什么原因可能会导致没有生意呢,比如说人流量小或者是人口不对之类的问题。那你如果对这各个数据都进行充分的这种分析,那你的风险就能够展示出来,并且去远离风险。股票也是一样的。
大家看完,记得点赞+加关注+收藏哦。
‘叁’ 股票风险等级r3是什么意思
R3指稳健型投资者,可以投资低风险、中低风险、中风险的证券产品。
在股票市场中,R3表示稳健型投资者,可以投资低风险、中低风险、中风险的证券产品,比如说:可以购买股票、基金、债券等。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投资者被划分为五类:C1保守型、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如果你在风险评测得到了C4的成绩了,说明你有资格进行股票投资了,不过最高的得分是C5,所以你的证券投资还是有一定的限制,不过在炒股方面来说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
证券产品也被从低到高划分为五类: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R3中风险、R4中高风险、R5高风险。 R表示安全风险计算函数,有五个档位,从1到5,风险逐渐增高,对应的等级,只能购买所对应的产品。理财风险和收益成正比,风险等级越高,理财的预期收益高,投资者也要注意亏损本金的风险。
拓展资料
关于股票风险
由于很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市场经济活动中股票的收益并不是能预先确定的固定值,而是属于未知和不可测。它随着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利润水平而波动,也受到股票市场的影响。公司经营得越好,股东通常获得的股息和红利就越多。如果公司经营不好,股东能获得的利润就会减少,甚至没有利润可分,该公司的股价就会下跌,该股的持有者就会因为股票贬值而遭受损失。如果公司破产,股东可能会失去本金。炒股就是风险和收益并存的投资,收益是对其承担风险的一种回报。
股民们如何确定一个股票可以投资,不仅仅取决于他们的主管投资动机,还取决于这个股票的客观属性,也就是说它的价值。选择风险控制的目标后,下一步就是确定风险控制的原则。根据人们多年积累的经验,风险控制可以遵循四个原则,即规避风险、降低风险、保留风险和分散风险。
‘肆’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 CMC Markets有哪些有效管理风险的措施
在CMC Markets看来,投资者想要有效管理股票交易风险,需要谨记一下几点:1、控制股票资产在整个资产组合中的总占比。因为理财的根本目标并不是追求绝对的高收益,而是在追求保值的基础上适当争取升值。2、股票投资方式采取长期持股,定投形式为佳。3、找到适合自已的方法,做熟不做生。4、在牛市财富效应溢出时,应当保持清醒。切不可冲昏了头脑,让贪婪吞噬了所有的理智与财富!5、借助专业机构与职业投资人,这样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6、不要听信所谓的内幕消息,少参与所谓的各种题材。7、保持良好心态,平常心看待股票投资经历。很多朋友热衷做短线,认为短线刺激,承担不起长线持股待涨的煎熬,但是倘若大家不会做短线,那么可能会出现亏得更快的情况。今天为大家带来一份做T的秘籍。
开讲之前,可千万不要错过我为大家准备的福利--速领!今日机构牛股名单新鲜出炉!
一、股票做T是什么意思
市场上已经开始流行T+1的交易模式了,一旦今天买入股票,想要卖出,必须隔天才可以。
而股票做T的意思就是如果股票是当天买进的,又在当天卖出,那么股票就是在进行T+0的交易操作,交易当天股票的涨跌就是投资人做出的差价,在股票大幅下跌时买入股票,当股票上涨到一定程度就立刻把买入的部分卖出,钱就是这样挣到的。
假如说,1000股的xx股票是我昨天所持有的,市价10元/股。就在今早发现这只股大幅下跌至9.5元/股,所以又买了1000股。然后到了下午,这只股票突然大幅上涨至10.5元/股,我赶紧以10.5元/股的价格卖掉1000股,然后获取(10.5-9.5)×1000=1000元的差价,这就是:做T。
可不是任意股票都能用来做T!大部分情形下,日内振幅空间较大的股票,这类是比较适合做T的,例如,每一天拥有5%的振幅空间。想对这只股票有更深层次的了解的,点开这里去看一下吧,即有专业人员帮你诊股,挑选出适合做T的股票!【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
二、股票做T怎么操作
那么股票做到T应该怎么进行去操作呢?一般有两种方式:正T和倒T。
正T即先买后卖,投资手里,手里面赚有这款股票,当天的股票开盘之后下跌到低点的时候,作为投资者买入1000股,当股票冲到当天的最高点的时候,就将这买来的1000股票全部卖出,总共持有的股数,这种情况下是不会改变的,能够达到T+0这样的效果,中间又能够获取差价。
而倒T即先卖后买。当投资者预算到股票行情不好,会出现下跌情况,于是在高位点先卖出一部分股票,从而等股价回落后再进行买入,总量仍旧有办法保持不变,不过,是可以收取收益的。
比方投资者,他占有该股2000股,而10元/股是当天早上的市场价,认为所持有股票的涨跌在短时间内就会出现,,于是卖出手中的1500股,等下跌到9.5元的股价,股票的回调已经达到他们的预期,再买入1500股,这就赚取了(10-9.5)×1500=750元的差价。
这时有人就问了,那要怎样判断什么时候是低点可以买入,什么时候是高点可以卖出?
买卖点捕捉神器可以判断股票趋势,只要拥有它,绝对能让你每次都抓住重点,点开下面的链接领走吧:【智能AI助攻】一键获取买卖机会
应答时间:2021-09-23,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伍’ 深市期权投教丨投资者适当性与开户
期权是相对复杂的金融衍生工具,在满足投资者投资组合构建与风险管理需求的同时,也具有专业性强、交易策略复杂多变等特点,参与期权交易要求投资者具备较丰富的专业知识、较强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期权交易,促进期权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深交所制定了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设置了针对不同类别投资者的准入条件,实行了投资者交易权限分级管理,规定了期权经营机构的适当性义务。
那么,深交所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主要包括哪些内容?相关的开户流程又是怎样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一)准入条件
投资者准入要求规范了投资者进入股票期权市场的条件。只有投资者满足相应的准入条件后,才能参与股票期权市场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规定,个人投资者、普通机构投资者和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符合各自对应的条件。其中,个人投资者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适当性管理规定,可以概括为“五有一无”:
第一个“有”是“有资产”,申请开户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 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第二个“有”是“有经验”,在证券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备融资融券业务参与资格或者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或者在期货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经历;
第三个“有”是“有知识”,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深交所认可的相关知识测试;
第四个“有”是“有模拟交易经历”,具有深交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第五个“有”是“有风险承受能力”,具有参与深交所期权交易相匹配的风险承受能力;
最后,“无”是指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二)分级管理
满足准入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可能会在专业知识、交易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指引》将个人投资者的交易权限分为三个等级,并要求期权经营机构根据《指引》的规定,对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的权限进行分级管理。各级交易权限具体如下:
具有一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
1. 在持有期权合约标的时,进行相应数量的备兑开仓;
2. 在持有期权合约标的时,进行相应数量的认沽期权买入开仓;
3. 对所持有的合约进行平仓或者行权。
具有二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
1. 一级交易权限对应的交易;
2. 买入开仓。
具有三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以及普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 1. 二级交易权限对应的交易;
2. 保证金卖出开仓。
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个人投资者交易权限级别可进行调整。
普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的交易权限不进行分级,可以进行与具有三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相同的期权交易。
二、开户流程
期权开户流程主要分为开户前的准备阶段和临柜开户阶段。具体来说,投资者参与期权投资前,需要对期权基本知识和期权市场风险有足够的了解,接受投资者教育及期权业务培训。此外,投资者在开户前需要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对投资者是否符合《指引》规定的参与期权交易的条件进行核查,对投资者的基本情况、投资经历、金融类资产状况、期权基础知识、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专业机构投资者申请开户的,无需核查其准入条件、无需进行综合评估。
在做好开户前准备后,投资者需要备齐开户所需材料,到期权经营机构营业部临柜办理开户,开户过程进行“双录”(录音、录像)。投资者申请开立合约账户,应当按要求提交账户开立申请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以及融资融券业务账户证明或期货公司出具的金融期货交易结算单等有关证明材料。
已开立沪市衍生品合约账户的投资者,如在其开立沪市衍生品合约账户的期权经营机构申请开立深市合约账户、开通交易权限及申请持仓限额的,无需重复临柜办理,其适当性准入条件核查、交易权限开通及持仓限额申请均已作适当简化。具体如下:
1. 开户方式。已开立沪市衍生品合约账户的投资者,可在其开立沪市衍生品合约账户的期权经营机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有关规定,通过见证开户、网上开户等方式开立深市衍生品合约账户。
2. 适当性准入条件。对于已开立沪市衍生品合约账户且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投资者,视同符合深市期权业务投资者准入相关要求。
3. 交易权限及持仓限额。已开立沪市衍生品合约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可以在深市申请与沪市相同级别的交易权限及持仓限额。
‘陆’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第一条 为督促、引导证券行业有效落实适当性管理要求,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以下统称“证券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以投资者买入金融产品为目的提供证券经纪、投资顾问、融资融券、资产管理、柜台交易等金融服务,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 证券经营机构可以通过由投资者填写《投资者基本信息表》等多种方式了解《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投资者基本信息。
第四条 证券经营机构可以要求符合《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证券经营机构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五条 证券经营机构可以要求符合《办法》第八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三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证券经营机构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六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的,证券经营机构可以要求其提供下列材料: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证券经营机构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该按照《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
证券经营机构应当按照《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审查结果告知和警示进行全过程录音或者录像,或者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七条 符合《办法》第八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申请转化普通投资者的,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适当性义务。
第八条 证券经营机构应当根据普通投资者信息,通过投资者填写《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的设计应当科学、合理、全面、通俗易懂。
第九条 证券经营机构可以将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至少划分为五级,分别为: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C3、C4、C5。具体分类标准、方法及其变更应当告知投资者。
证券经营机构应当与普通投资者确认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结果,并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
第十条 《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填写。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一条 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及时将投资者信息录入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根据更新的信息持续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评估数据库中应当至少包含下列信息:
(一)《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投资者信息及本指引规定的证明材料;
(二)历次《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内容、评估时间、评估结果等;
(三)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或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的申请书、审查结果告知和警示等;
(四)投资者投资交易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或服务及其风险等级、交易权限、交易频率等;
(五)投资者在证券经营机构的失信记录;
(六)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及证券经营机构认为必要的其它信息。
前述第(四)项不适用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第十二条 证券经营机构可以将C1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作为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承受任何投资损失;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证券经营机构应当根据《办法》第十六、十七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十四条 证券经营机构可以将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由低至高至少划分为五级,分别为:R1、R2、R3、R4、R5。具体划分方法、标准及其变更应当告知投资者。
证券经营机构应当根据《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列出相对应的产品或服务清单。
第十五条 证券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涉及投资组合或资产配置的,应当按照投资组合或资产配置的整体风险对该产品或者服务进行风险等级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证券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应当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投资者准入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原则,对投资者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十七条 证券经营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及普通投资者的实际情况,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适当性匹配的具体方法,也可以参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十八条 证券经营机构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十九条 证券经营机构告知投资者不适合购买相关产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后,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在确认其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后,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可以向其销售相关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
第二十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证券经营机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确认适当性匹配结果;不匹配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确认风险警示。
第二十一条 证券经营机构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
第二十二条 证券经营机构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二十三条 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不含休眠账户及中止交易账户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的产品或者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二十四条 证券经营机构应当结合自身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岗位人员开展与适当性管理有关的培训,提高其履行适当性义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五条 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将相关岗位人员履行适当性义务、处理客户投诉与纠纷等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证券经营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
第二十六条 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对相关岗位人员履行适当性义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二十七条 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在履行适当性义务时获取的投资者基本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
第二十八条 证券经营机构应妥善处理因履行适当性义务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与纠纷,保存相关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机制与制度。
第二十九条 证券经营机构应当依据《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进行适当性自查,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三十条 证券经营机构与投资者发生适当性相关的纠纷,可以按相关规定向协会申请调解。
第三十一条 协会对证券经营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进行自律管理,对违反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证券经营机构及人员依法采取自律惩戒措施。
第三十二条 本指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电子形式。
第三十三条 本指引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指引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关于发布<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试行模板)>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1、投资者基本信息表
2、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3、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4、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
5、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告知书
6、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
7、适当性匹配意见确认书
8、产品或服务风险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
附件1:
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自然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资金账号:
投资者基本信息(申请人填写)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
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
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职业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企事业单位职工 □农民 □个体工商户 □注册会计师 □ 律师□学生 □金融机构从业人员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无业 □其他,
工作单位
职务
学历
□博士 □硕士 □大本 □大专
□中专□高中 □初中及以下
诚信记录
是否有以下来源的不良诚信记录?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税务管理机构 □监管机构、自律组织 □投资者在证券经营机构的失信记录 □其他,
□无 □有(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
有效期限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本人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对其承担责任。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章: 复核人签章: 营业网点盖章:
事后审核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资金账号/客户号:
投资者基本信息(申请人填写)
机构名称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机构类型
□一般企业法人 □金融机构□社会公益基金□QFII□RQFII□其他组织____________
住所地
经营范围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码
证明该机构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证照类型
证明该机构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证照号码
证明该机构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证照有效期限
机构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有效期限
授权代表人姓名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类型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有效期限
授权代表人电话
授权代表人
手机号码
授权代表人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地址
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
姓名:
电话:
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姓名:
电话:
诚信记录
是否有来源于以下机构的不良诚信记录?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税务管理机构 □监管机构、自律组织 □投资者在证券经营机构的失信记录 □其他组织
□无 □有
本机构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对其承担责任。
机构授权代表人签名: 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机构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章: 复核人签章: 营业网点盖章:
事后审核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机构投资者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
附件2:
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投资者申请栏
投资者姓名/名称
资金账号
身份证明文件类别及号码
本人/机构自愿申请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已按要求提供财产状况、投资经历、从业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责,所提供材料符合下述相应类别的各项要求,并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
特此申请。
投资者(自然人签名/机构签章、授权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证券经营机构复核栏
类型
复核内容
是否符合
符合《办法》第八条(四)、(五)条件的投资者
法人或其他组织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是 □否
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是 □否
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是 □否
自然人
金融类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是 □否
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是 □否
符合《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投资者
法人或其他组织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是 □否
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是 □否
具有1年及以上从事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是 □否
自然人
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
□是 □否
具有1年及以上从事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是 □否
复核人(一): 复核人(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证券经营机构告知栏
尊敬的投资者(投资者姓名/名称: ,资金账号: ):
根据您提供的财产状况、交易情况、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复核您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您仔细阅读,并在投资者确认栏签字(签章)确认:
一、证券经营机构在向专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对专业投资者履行的适当性义务区别于其他投资者。
二、如您希望不再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可向本公司提出申请。
三、当您的财产状况、交易情况、工作经历等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时,请及时通知我公司,经复核如不再符合专业投资者的申请条件,将不再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
证券营业网点签章:
年 月 日
投资者确认栏
本人/机构自愿申请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已阅读了上述告知内容,确认相关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贵公司根据申请材料将本人/机构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对于贵公司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本人/机构具有专业判断能力,能够自行进行专业判断。
本人/机构确认已了解贵公司对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在履行适当性义务方面的区别,本人/机构知悉可以自愿申请或因不再符合专业投资者的条件,而不再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的规则。
投资者(自然人签名/机构签章、授权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适用于自然人投资者)
投资者姓名:
资金账号:
本问卷旨在了解您可承受的风险程度等情况,借此协助您选择合适的产品或服务类别,以符合您的风险承受能力。
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是本公司向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一个环节,其目的是使本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与您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相匹配。
本公司特别提醒您:本公司向投资者履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等适当性义务,并不能取代您自己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产品或服务的固有风险。同时,与产品或服务相关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等将由您自行承担。
本公司提示您:本公司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对您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履行适当性义务。
本公司建议:当您的各项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需对您所投资的产品及时进行重新审视,以确保您的投资决定与您可承受的投资风险程度等实际情况一致。
本公司在此承诺,对于您在本问卷中所提供的一切信息,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承担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查询以外,本公司保证不会将涉及您的任何信息提供、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将相关信息用于违法、不当用途。
一、财务状况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工资、劳务报酬
B. 生产经营所得
C.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D.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E. 无固定收入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70%以上
B.50%-70%
C.30%-50%
D.10%-30%
E.10%以下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C.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D. 有,亲朋之间借款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B.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C.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D.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投资知识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B.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C.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D.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三、投资经验
6、 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B.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C.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D.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权证、期货或创业板等产品的交易
7、有一位投资者一个月内做了15笔交易(同一品种买卖各一次算一笔),您认为这样的交易频率:
A. 太高了
B. 偏高
C. 正常
D. 偏低
8、过去一年时间内,您购买的不同产品或接受的不同服务(含同一类型的不同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是:
A. 5个以下
B. 6至10个
C. 11至15个
D. 16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