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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得

发布时间: 2023-02-19 19:50:27

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条件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我国股票发行方式中的一种。股票发行方式有公募和私募两种,即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2)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
(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2、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1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2. 证券从业知识点

以下是证券从业知识点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条件和一般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核发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

3.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4.生产经营合法;

5.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没有重大变化;

6.股权清晰;

7.发行人应具备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的独立性;

8.发行人应规范运行。

二、发行人的财务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人民币3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4.最近1期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最近1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条件和一般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4.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5.本次发行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6.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名;

7.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四、证券交易规则主要包括:

1.集中竞价交易规则。交易程序包括:开设交易账户;委托买卖;场内竞价;清算与过户。

2.大宗交易规则。

3.金融期货交易规则—基本规则:保证金交易规则;当日无负债结算规则;强制平仓规则;逐日盯市规则;结算会员规则;风险控制规则。

五、证券投资基金的作用:

1.基金为中小投资者拓宽了投资渠道;

2.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六、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七、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6.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1.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证券投资基金的费用:

1.基金管理费;

2.基金托管费;

3.基金交易费——印花税、交易佣金、过户费、经手费、证管费。

4.基金运作费——审计费、律师费、上市年费、信息披露费、分红手续费、持有人大会费、开户费、银行汇划手续费等。

5.基金销售服务费——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营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

九、基金的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2)管理能力风险;(3)技术风险;(4)巨额赎回风险。

十、金融期货的基本功能:

(1)套期保值功能;(2)价格发现功能;(3)投机功能;(4)套利功能。

3.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什么意思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能在社会上的证券交易机构上市买卖,只能在公司内部有限度地转让,价格波动小,风险小,适合于公众的心理现状。

如果不是这样,而是一下子在社会上推出大量的公开上市股票,那么,股民们在心理准备不足、认识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现反常行为,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

(3)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得扩展阅读: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2)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

(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4.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要证监会核准吗

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要证监会核准吗? 非公开公司债券由交易所监管,向证券业协会备案。不需要公开披露信息,也不需要报送证监会核准。因此,发行人成功发行私募公司债后,公开市场只能查询到此债项的发行人名称、承销商、发行规模、期限、票面利率等关键要素,而整个过程中发行人是不需要向公开市场披露相关信息的。 公司债券是根据法定程序发行的一种债券,公司债券的分类有很多种,按照发行的方式可以分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的债券,顾名思义就是指没有对广大公众公开发行的债券。 二、非公开发行债券注意事项有哪些 1、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2、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在“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与转让,不受“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 3、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进行信用评级由发行人确定,并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4、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2)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中国证监会简化核准程序。 5、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约定”的用途。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 综上所述,公司发行债券可以选择公开发行也可以非公开发行,这个完全由公司自己决定。从程序上看,非公开发行相对简单,需要向证券业协会备案,不需要证监会的审核。另外,非公开发行债券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两百人,应该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5.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多少时间可以上市流通谢谢!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什么时候可以上市流通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包括:发行对象不得超过35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市价的80%,发行股份6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则为18个月)不得转让,大股东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必须锁定36个月才能出售;金融投资机构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必须锁定12个月才能出售。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等。
非公开发行股票就是指不向投资者公开发行,而是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根据非公开增发的新规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二)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监管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三)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四)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当然,非公开增发股票的公司如果存在虚假陈述等行为,就不能增发。非公开增发是一个中性消息,投资者不要过分解读。

非公开发行股票一般会停盘多长
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告董事会预案期间,公司股票停牌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 按《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可以交易所认为合理的理由申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和复牌,却未涉及停牌期限。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指引》作出上述停牌规定的制度依据是《股票上市规则》,但它同样未涉及停牌期限。 这样的制度安排,有利于董事会推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成熟预案并进行公告,但对二级市场的股票持有人却是不公平的。 如果某上市公司迟迟不推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预案,那么,它的股票也就可以不复牌,这就影响了流通股股东的流通权。 在牛市中,就有可能“错过了好机会”,在熊市中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会错过“斩仓”的好机会。

6. 股票定增是什么目的有什么优缺点

股票定增与IPO不同,它是一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一般是指向特定的投资者增发股票来募集资金。这种发行对投资者的门槛要求较高,主要是针对一些公司股东、私募基金和资金大户的,小资金散户很难参与。非公开发行规定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另外,募资用途还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对是否无盈利没有要求。下面,和大家一起学习下定增的基础知识。

定向增发股票的目的
1. 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场化估值溢价,将母公司资产通过资本市场放大,从而提升母公司的资产价值。
2. 避免母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规避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实现在财务和经营上的完全自主。
3. 对控股比例较低的集团公司而言,通过定向增发可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控制。还可以作为一种新的并购手段,促进优质龙头公司通过并购实现成长
4. 对国企上市公司和集团而言,减少了管理层次,使大量外部性问题内部化,降低了交易费用,能够更有效地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强化市值导向机制。
5. 当前上市公司估值处于较低位置时,采取定向增发可以低成本获得更多股份,对未来的减持套现更为有利。
定向增发的优缺点
1. 大股东、机构投资者或是资金实力雄厚的职业投资人可能溢价参与定增,这将为上市公司输送大量的低成本资金,有利于散户持股的风险。
2. 参与定向的最多10名投资人都有明确的锁定期,一般来说敢于定向增发且成功发行的上市公司,未来通常会有较好的成长性。
3. 还可以作为股市并购的重要手段和助推器,如果上市公司想要对其他公司战略持股甚至是控股,可以通过定向增发融资后再去并购。
4. 缺点是,如果公司本身质地一般,缺乏吸引力,就可能通过折价发行来获取急需的资金。如果折价幅度较大,无疑会严重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定增股的发行与流通
1. 发行条件: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且必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发行价不得低于定价基准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一般为股票市价的5~8折。
2. 定增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 1年年报及本年度一季报未被会计师出具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是相关意见所涉及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
4. 募集现金总额不得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额的50%,向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发行或是发行后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更的除外,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行后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股票定向增发的相关基本知识的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7.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如何理解

一、 股票发行不超过十名
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如何认定发行对象一般针对机构和有实力的个人,不超过十名主要考虑不要股份太散或者太琐碎,关键是增发有价格优势,如果大趋势好的时候,大机构也愿意参加,等于打了9折;如果是熊市,就不好说了,有时候买的不够10人,大股东也只好自己买自己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点主要有:一、募集对象的特定性;二、发售方式的限制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是特定的,即其发售的对象主要是拥有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势的机构投资者及其他专业投资者,他们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能够做出独立判断和投资决策。其次,非公开发行的发售方式是有限制的,即一般不能公开地线不特定的一般投资者进行劝募,从而限制了即使出现违规行为时其对公众利益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股权激励跟非公开发行不是一个意义上的,别混淆了。
二、 发行对象不超过十人是可以的
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是指认购并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10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发行对象属于上述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拓展资料: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应当有利于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一、 发售股票条例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和承销商、为本次发行出具专项文件的专业人员及其所在机构,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知情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勤勉尽责,不得利用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泄露内幕信息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四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本次发行对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信息,配合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保荐人、上市公司选择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和确定发行价格,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体现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二、 发行方案
涉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重大资产重组应当与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分开办理。 第二章发行对象与认购条件 第七条《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该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第八条《管理办法》所称“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是指认购并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10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第九条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第十条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